《细高跟》作者是98k,程醉祁轶是小说的主角,细高跟小说你的血好甜讲述了:当祁轶看到程醉的那一刻,他原本以为自己这样是应该的,可是到了后面他才知道这就是动心。网友热议:他在叫我的名字。
来源:寒武纪年 分类:现代 作者:98k 主角:祁轶 程醉
程醉酒量不怎么好,但他喝酒不上脸,醉了也跟平时没什么区别,就是会变得比清醒时更爱撒娇。
沈炼把他送到城南小筑小区外,并不是他不想送到屋外,城南小区算是高档小区,安保比较严格,没有门禁卡或者主人带根本进不去。
沈炼想让程醉掏门禁卡,但后者非但不掏,还大言不惭说要祁叔叔下来接他。
沈炼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在一旁看着他打电话,那仿佛掺了蜜的调调直把他恶心得一哆嗦,沈炼受不了,他把程醉拽下车,交代门口安保看着后就溜了。
太可怕了,程醉那撒娇的语气,简直能把他隔夜饭都给呕出来。
为了避免耳朵长针眼,沈炼觉得还是早走得好。
此时已是晚上十一点,程醉和沈炼这顿饭吃得挺久,祁轶回到家后整准备洗澡,就接到了程醉的电话。
电话里青年语言清晰,就是调调满是撒娇意味,说是忘了带门禁卡,问他能不能下去接一下。
祁轶本想给门卫处打个电话让门卫放行,但一想到程醉之前虽然也撒娇,但没这么黏腻过,出于担心,他还是打算自己下楼亲自去看看。
毕竟祁妈说了,小少爷娇贵,要是在他这里受了什么伤或者委屈,他得被自己亲妈念叨死。
恐怕到时候还得上升到他一个大男人,连自己老婆都照顾不好这类话题。
比起祁妈,祁轶还是更愿意面对程醉。
祁轶到的时候小少爷正蹲在门外百无聊赖地拔草,祁轶刚走近,就闻到了他身上浓烈的酒味。
“起来。”祁轶弯下身去拽程醉的胳膊。
小少爷晃了一下没站稳,直接扑在了他怀里。
偏偏人还没有自觉地拿脸在他胸前蹭了蹭,抬起头张口就是香醇的红酒味,“叔叔,你来接我啦?”
这话祁轶不是第一次听到,上次他去程家宅子,程醉也是这么说的,那会儿他还故意摔了一跤,祁轶本着绅士风度上去扶住了他。
那这次呢?
程醉是真的醉了,还是在装醉?
祁轶不知道,但他仍是像第一次那样扶稳了程醉,道了一句,“嗯。”
程醉眯着眼睛笑,他半个身子都靠在祁轶怀里,背在背后的手掏出来伸到祁轶面前,口气好不得意,“叔叔,这个花送给你!我刚才给你摘的!”
祁轶低头一看,程醉手上抓着朵小黄花,说它小,是因为它被程醉掐在拇指和食指间,祁轶要是不仔细看,压根发现不了那抹黄色。
想来那应该是程醉刚蹲在地上从那片草里揪出来的。
“谢谢。”祁轶接过那朵小黄花,放进了口袋。
“走吧,回家。”祁轶搂住程醉精瘦的腰,把人往上提了提。
程醉约莫是真的醉了,从一堆草里揪出一朵花送给他不说,浑身软绵绵的跟条泥鳅似的,靠在他身上都往下滑。
这么好面子的人,放在平常干不出这事。
“我走不动了,我头晕。”程醉贴在祁轶怀里,双手扒着祁轶的背,开始耍赖皮,“叔叔我好累啊,我手软,脚也软――”
一句话尾音被程醉拖得长长的,他眸子不甚清醒,却亮的不可思议,“我走不动,叔叔你背我嘛,我不管,我要叔叔背――”
祁轶活了这么多年,很少碰到像程醉这么赖皮的人,尤其程醉还小了他这么多岁。
他性子冷,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接近他,也不会想跟他亲近,当然他不喜欢也不习惯别人的亲近。
看上他家世来骚扰他的倒是不在少数,但祁轶看不上,事实上他谁都看不上。
可程醉不一样,程醉是他的结婚对象,他无法把程醉当空气,也无法用其他手段叫程醉远离自己。
更何况两人之间还有着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液匹配率,生理上的舒服让他没有办法排斥程醉对自己的亲近。
从年龄上看他的确把程醉当成小孩,可程醉总在用自己的实力和能力告诉他,站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一个单纯无害的小孩,而是一个堂堂正正且强大的男人。
但程醉对着他从未露出过强势的一面,他只会对着自己撒娇。
这个人有太多面,祁轶不知道哪一面才是真正的程醉。
门卫把这副场景从头看到尾,见程醉赖在祁轶身上吵着要背,他笑了笑,“程先生这是喝醉了吧?人喝醉了难免爱撒娇了一点,我家那口子每次喝醉了就喜欢要我背,这会儿夜深人静也没什么人,祁先生要不就背程先生进去吧?”
祁轶没说话,怀里的程醉还在嚷嚷着要背,那架势像是不背就不走似的。
叹了口气,祁轶按住扑腾的程醉,抓住人的胳膊转过身弯了弯腰,把程醉背上了背,他双手交叉兜住程醉的屁股,将人往上颠了颠,“我背你,你别吵了。”
程醉果真没吵了。
他搂着祁轶的脖子,整个人显得相当乖巧。
只是这个乖巧没持续多久,祁轶刚走进小区,醉鬼就又开始了作夭。
他脸贴着祁轶的脖子,嘴巴一张一合地嘟嘟囔囔。
“叔叔你好香啊,你是不是抹香水了?”
“我不想叔叔太香,叔叔要是只给我一个人闻就好了。”
“那天那个前台说有很多人找叔叔,叔叔是不是有很多人喜欢?好烦啊,我好像有很多情敌。不过他们都没我有优势,我不止和叔叔住在一起,还能喝叔叔的血。”
说着说着背上的人吧唧了一下嘴,听得祁轶嘴角都稍稍上扬了个弧度。
“叔叔的血特别好喝,特别特别特别好喝。”
祁轶听着程醉那三个表程度的词,心下微动,“那你喜欢血还是喜欢人?”
程醉嘿嘿两声,“喜欢血,更喜欢人。”说完他又吧唧了一下嘴,“小朋友才做选择,我两个都要!”
祁轶嘴角的幅度又大了点。
程醉还在絮絮叨叨。
“叔叔为什么要花粉过敏啊,我特别想送花给叔叔,就那种大红的玫瑰,我觉得肯定很配叔叔。”
“还有我特别喜欢吃巧克力,特别想给叔叔买巧克力,但是叔叔不爱吃甜的……”
“叔叔你喜欢什么啊,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
背上的说话声越来越小,等祁轶站在家门口时,背后只剩下平缓的呼吸声――程醉在他背上睡着了。
祁轶一只手托着程醉,一只手输入密码开门。
程妈早交代过,程醉丢三落四,最好不要用带钥匙的锁,他掉钥匙的频率实在太高了。
所以在程醉搬进来前一个晚上,祁轶将城南小筑这边的房子换成了密码锁。
打开房门的那一刻,祁轶有一瞬间的愣神。
他和程醉一起住了不过短短半个月的时间,这半个月里程醉却像空气占据了他的生活,这间房子里,处处都透着程醉的气息。
窗台上的小雏菊和多肉,带着星星图案的薄荷绿的沙发套和龙猫抱枕,墙上挂着的印着小鹿的壁画,还有许许多多的小挂饰,无一不彰显着温馨。
祁轶从来不知道,原来只不过加了一些装饰,这栋冰冷的房子,也可以变得这么暖。
就好像真的多了一点那种名之为家的味道。
“叔叔……”
背上的人传来一声梦呓,祁轶猛地回过神来。
他进屋,脱鞋,将背上的人换到怀里抱着。
程醉像是感受到了动静,眉头拧了起来,他在祁轶怀里蹭了蹭,直到找到一个舒适的姿势,就又睡了过去。
期间又叫了一声叔叔。
这次祁轶没沉默,他轻声应了一个嗯。
第二天是周末,难得休息日。
程醉一觉睡醒已是上午十点。
宿醉的感觉不太好受,他坐起来时还感觉眼前发昏。
“嘶――”程醉捂着头吸了一口气,“早知道不和沈炼那傻X拼酒了。”
程醉酒量不太好,醉酒后的记忆有些混乱,但他隐隐约约记得他好像耍赖要祁轶背他来着,也不知道最后祁叔叔背没背。
想不起来索性不想了,程醉起床时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天那套衣服。
啧,看来祁叔叔不怎么善解人意,都把他弄上床了,连个衣服也不给他换。
程醉咂咂嘴,钻进浴室洗澡去了。
他浑身酒味,不止要洗澡,床单被罩也全要换。
一想到自己居然穿着沾满酒味的衣服在床上睡了一夜,程醉不止想换床单被罩,他连那张床都想换。
但考虑到他毕竟是住在祁轶家里,能简单还是简单点吧。
洗完澡程醉浑身清爽不少,他刚踏出浴缸,体内就升起了一小股烧灼感,程醉皱了皱眉,还没来得及做下一步动作,那股烧灼感顿时就从腹部蔓延到了全身!
“操!”程醉从嘴里蹦出来个字,脸色开始泛白。
他随手披上浴袍,顾不上系带子就往浴室外走,可烧灼感来势汹汹,他刚走到门口,脚下一软就跌倒在地。
程醉疼得心里直骂娘,他一天得喝三次血,前两顿都喝的人造血,最后一顿自从搬来祁家这边,已经慢慢开始换成祁轶的血了。
本来是每天睡前喝,可昨天晚上他宿醉,没喝上,今天又起晚了,早上那顿也没喝,一连两顿血没喝,也难怪他的渴血症要出来搞事。
程醉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犯病的痛苦了,这种像是能烧死他的疼,慢慢从腹部爬到五脏六腑,进而蔓延到四肢,直到充满每个细胞。
呼吸慢慢加重,因为疼痛程醉白皙的皮肤都泛上了一层薄薄的粉红色。
血,他必须要喝血!
人造血放在了抽屉里,以他现在的体力,根本完不成站起来拉开抽屉这套动作,烧灼感会慢慢消耗掉他所有力气,恐怕再过一会儿,他爬都爬不动!
程醉看了眼打开的房间门,呼吸又粗重了几分。
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祁轶,祁轶的血比人造血更有效果!
程醉手肘撑地,强迫自己往前爬,浴室到门口的距离,他爬了仿佛有一万年那么久,好不容易到了门外,他却没有看到祁轶的影子。
祁轶不在家里吗?他出门了吗?
程醉已经脱力,他趴在地板上,浑身的血液没有冰冷的白色大理石降温,反而开始沸腾,连带着程醉吐出的呼吸都是滚烫的。
难受,太难受了。
他觉得快要被烧死了。
程醉张开嘴,无力地叫着祁轶的名字,可嗓子已经干哑,他能发出的只有气音。
死亡的感觉逐步逼近,程醉心里千般万般不甘,他还没有报仇,还没有让祁成杰许可下地狱,还没有撩到祁叔叔,他不想死!
求生欲如此强烈,可烧灼感已然开始蚕食程醉的神志。
视线模糊意识混沌之际,程醉感到有双大手托起了自己,紧接着唇边贴上了一片温热,甘甜的血液涌进嘴里,身体先脑子快一步反应,大口大口地汲取着这股给它力量的液体。
祁轶一只手腕被程醉咬着,另一只手把程醉捞进怀里,让他背靠着自己胸膛,以免程醉喝得太凶而呛到。
他从健身房出来时,看到的就是躺在地上的程醉,后者身上散乱的浴袍都遮不住身体,裸露在外的皮肤更是泛着不正常的潮红,整个人犹如一条缺水濒死的鱼。
让人动容的是,在这样的状态下,祁轶看到程醉的嘴张张合合,喊得是他的名字!
祁轶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他只觉得心脏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自己咬破了皮肤,将流血的手腕送到了程醉嘴边,并将人抱在了怀里。
程醉不知道喝了多少祁轶的血,对死亡的恐惧让他对血液的渴望达到了顶点,直到身体的那股烧灼感消失,他才松开祁轶的手。
身体回暖需要一个过程,程醉全身酸软无力,他只能躺在祁轶怀里,贴着他后背的胸膛里传来平稳有力的心跳,程醉心头的恐惧因此消散了不少。
“叔叔……”程醉喊了一声,那音量小得跟蚊子哼哼似的。
“嗯,我在。”祁轶见他能说话了,便把人抱了起来送回到房间。
“不……不要这个床……”程醉眼见着祁轶就把他放回床上,挣扎了一下。
他可还没忘记一身酒气的他在这张床上睡了一晚上,现在还要他躺回去,说什么也不干。
祁轶低头看了怀里脸色还发白的小少爷一眼,在床边站定了。
“脏……”程醉可怜兮兮地憋出一个字,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液匹配率让他对祁轶天生充满了亲近感,更何况他刚喝过祁轶的血,不仅是身体上,就连心理都忍不住充满了对祁轶的依赖。
所以这回的撒娇不是程醉故作姿态,而是出于本能。
祁轶没说话,却也没把程醉放回去,而是将人抱到了自己的床上。
周围都是祁轶身上的味道,程醉心安不少。
祁轶见他情绪平缓下来,站起身就要走,程醉反射性地拉住了男人的衣摆,他想说别走,却又觉得自己矫情。
这次犯病是程醉自己犯蠢。
虽说只要没停三次以上的血,他的生命不会有危险,但也够在鬼门关走一趟。
程醉害怕犯病,那种将人置于无力反抗只能等待死亡的感觉,让他从心底恐惧。
程醉第一次犯病是在三岁半,他烧到整个人脱水,浑身湿的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那次犯病他险些去见阎王,虽说活了下来,但因为年龄小抵抗力差,也是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才缓过来。
后来程醉一直没再犯过病,不过那种烧灼感倒是烙在了记忆里。
说来好笑,程醉听着程妈口中的英雄拯救世界的故事长大,他一直从心里相信,会有一个英雄在自己遇难时来拯救自己。
上辈子他死的凄惨,事实告诉他世界上并没有英雄,人只能靠自己。
这辈子他再次遭遇孤立无援的境地,却出现了一个叫祁轶的男人救他于水火之中,他像极了程妈故事里的那个英雄,高大、英俊、有着强劲的臂膀和伟岸的身躯。
就在程醉在看清抱着自己的人的脸那一瞬间,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他――是他吧,程醉就是他吧,他就是你的英雄。
可一想到祁轶和自己说的只谈利益不谈感情,程醉心里就难受得很,他没什么立场要求祁轶为他做这做那,不谈感情是他们之前就说好的条件。
可程醉后悔了,他不止想和祁轶谈利益,还想谈感情。
他低估了百分之九十九血液匹配率的威力,也低估了祁轶这个人的魅力。
不过幸好他程醉并不是一个会老老实实遵守承诺的人,也不是畏畏缩缩的性格,他要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
他要祁轶的人,还要祁轶的心。
想通了的青年没放开抓着男人衣摆的手,他睁着湿漉漉的眼睛,语气里夹着一丝颤抖,“叔叔别走,我怕。”
作者:98k类型:现代
他还穿高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