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暗河》是作者冯威斯特哈根正火热连载的小说,列昂阿玛德是小说暗河中的两位主角,主要讲述了:阿玛德对列昂总是有一种好奇,但这种好奇或许就是因为他喜欢他,所以才想要和他在一起。热门评价:他当然知道了。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冯威斯特哈根 主角:列昂 阿玛德
就是这么一个神神经经的家伙,在威尼斯一家我都忘了名字的酒店里,在我们两个都喝得晕晕乎乎的时候,把我摁在床上就扒了我的裤子。
我猜这大概也怪我。虽然我们身高一致、身材也没什么区别,显然他还是力气比我大。也或者我下意识地没想真的推开他。
“阿玛多伊斯是个谁都能干的婊子,我为什么不能?”他说,“是吧,阿玛德?”
我想是吧。
就像我在中学时,被我原本最喜欢、最依赖的哲学课老师叫到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去的时候,我本来应该也能掉头就走,或者推开他,或者起码说出一个“不”字,而不是全身僵硬一动不动,活像个对恩客不满意却又非赚那几十欧元不可的低等妓女一样。或许低等级女都不屑于假装在恩客的摆弄下达到了顶峰,但我连假装都不用。除了我天生就是个喜欢被人干的婊子,又有别的什么解释呢?
那时我虽然还是个忽闪着蓝色大眼睛的水灵灵小男孩,但也基本有现在的身高了,也不至于推不开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我猜是。我没有试过,也就不知道答案。
我想课上是讲过尼采的,也讲过康德,但凡我在接下里的一年里听过哲学课,也不会现在天天被列昂嘲笑。我不算聪明,不过课上的内容一般还是能掌握。但我一堂哲学课都没再仔细听过了。每次在教室里看到弗雷茨先生,我的意识就又回到了放学后空荡荡的、反锁的教师办公室。
我若无其事地没告诉我爸,也没人过问我那天晚回家是做什么去了——男生们放学出去滑滑板、投篮球再正常不过了,没有谁放学是立刻回家的。况且他有意无意地提起我毫无肌肉线条、皮肤白得像个女孩儿,都不是一次两次了。我不想让他更失望了。我并不是完全不运动,但就是不像他那样身强力壮,鬼知道为什么。我妈说我这是随了她,苗条又秀气,和她十几岁时的黑白照片一看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当然,我也不敢向她提起弗雷茨先生和上锁的教师办公室;她开家长会见过弗雷茨先生几次,并且对我在哲学课上一贯的高分成绩非常满意。
后来我把经纪人大婶的名片也是先给了她;她说这真是圆了她年轻时做性感泳装模特的梦想,尽管我爸一听到“性感”和“泳装”跟他儿子的名字出现在一个句子里,立刻就摔门进了书房,一个下午都没出来,也不管男模绝大多数都和泳装绝缘——最起码和比基尼泳装绝缘。因为上一季我们的确拍了一组被列昂称为“泳装短裤和垃圾袋”的新设计,而我嘴上没说,心里也没想出任何反驳的话。
最终还是我妈拍板让我签了合同。老爸最后也就是在餐桌旁用晚报挡着脸憋出来一句,“去纽约看看也好。出国练练英语。”
只不过在去纽约时装周之前,我和列昂就被经纪人打包从柏林丢上飞机,运到涩谷去了,并且我们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充分体会到了学会英语也没有屁用,更有用的技能是老实听话紧跟着翻译大姐——本来我也没觉得这是什么特殊的技能,但是我们降落的当天,列昂就成功地把自己搞丢在东京了。于是往后的两周内翻译大姐每天都交代我要寸步不离列昂,去洗手间也要跟着,仿佛我作为唯一的另一个德国人,会对他有什么特殊的管束力似的。
不过那次也不怪列昂。一周过去,我也觉得要发疯了:从早到晚都跟着别的模特一起试镜,大部分时候都在车里来回等人,别说看看东京,竟然连日光都没见到过——唯一的自然光照全是经过车窗玻璃过滤进来的。
“这会儿知道了吧?”列昂竟然一脸得意地用德语说,完全不担心旁边的翻译大姐听到,“要不是我溜出去四处转了转,来一趟东京只能看到机场和摄影棚呢。”
“这就是你到处乱走给人添麻烦的理由?”我说。
“嗯?”列昂挑了挑眉毛,就好像第一次意识到世界上除了他自己还有别人存在似的。
毫无教养的小混球。
所以,我也并不觉得假如我向他提起过弗雷茨先生,他会在酒后克制住自己,不来扒我衣服。他恐怕还会压在我身上问:“你的那个哲学课老师,那时候是不是就像这样?他放进去了吗?你爽了吗?”
几年前让在听我说了这段尘封的记忆时,伸手在我肩上拍了拍,然后大概是觉得还不够,干脆整个人扑上来搂住我,贴着我耳边说:“我好抱歉啊,阿玛德。好抱歉。这不怪你,知道吧?不怪你。”
虽然那时我也喝得天旋地转,但还是要被他身上的酒气和烟味熏死了,更不要说这令人作呕的气味还混合着实在喷了太多的甜腻香水味。于是我像把扑上来的野狗甩下去似的,赶紧把他从我身上踹下去了。
谁在让面前都没有什么秘密,因为只要和他在一起超过几个小时,百分百就已经和他一起喝到口无遮拦、无所不为了。
相比之下,还是米娜温柔的怀抱更叫人能够接受。说不清有多少个夜晚,我从重回中学的噩梦里醒过来,她都无言地搂着我,任由我像个小男孩一样哭个没完。
她在不发脾气的时候真的是个非常好的女朋友,而且如此善良,从来没有一次因为这种事嘲笑过我。
她说,我们是一样的人,幸亏我们找到了彼此。
我从来不问她晚上不回来的时候手机为什么打不通,她也从来不问我身上的女士香水味、口红印、或者勒痕和淤青又是从哪来的。她不问,不表示没有多管闲事的人问。
比如自封为我的人生导师的让,动不动就像周期性审问复诊病人的医师似的,凑过来鬼鬼祟祟地问:“你最近又和谁睡了?没人强迫你吧?有没有做好防——”
“我有什么好防护的,”我有一次不耐烦地说,“该戴还是戴了,但又不是什么病都防得住——没症状又看不出来。难不成还要上床前检查别人的体检证明吗?”
“当然了,”让一本正经地说,“我都会查的。”
脑子不正常的家伙。
要我说,让根本就不是个正常男人。他和米娜是朋友——最好的朋友。他认识米娜的时间比我长多了;但据我所知他们一次都没有睡过。
我总觉得,一个漂亮的女人和一个漂亮的男人认识久了,乃至于到动不动一起去度假的地步,总会发生点什么。
“我就是和他在同一张床上,也对他完全没有想法。”米娜这么说,“如果他是个女人的话,或许我还会觉得他很有魅力。”
“可你们为什么会在同一张床上?”我问。
“朋友之间坐在一张床上聊天不是很正常?”米娜反问,“况且是最、好、的朋友。”
话题继续下去就会变成她埋怨我宁可在柏林的出租公寓里赶论文,也不陪她去瑞士滑雪,害得她只能去和从大学翘课溜出来的让玩。我只好让这个话题像被用过而变得潮湿的浴巾一样,被随意甩开了事。否则我提到我毕竟还有大学要读而她完全是个闲人,她会抄起电水壶就往我头上招呼。
或许他们认识太久了,互相都完全提不起兴趣。我只能这么为自己解释。毕竟对让来说,漂亮女人常见,谈得来的朋友或许相对少见。
虽然他谈得来的朋友好像也不少。我就没见过谁不是让的朋友。
就连列昂也是让的朋友。
世界上还有谁受得了列昂这个怪胎的话,大概就只有我和让了。约纳斯还在我们公司的时候,每次在秀场看到我和列昂,都像在百货公司看到陈列架上的洋娃娃似的,冲上来上下打量:
“列昂好像又长高了!阿玛德走得越来越好了!”
并且在时装周结束之后就会销声匿迹,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了。时装周之中他也不会来跟我们泡酒吧,自然也就没见过列昂一边把酒瓶往头上敲,一边自言自语“又长高了?!怎么会又长高了?怎么会还在长高……”
我想我还是列昂的朋友的唯一原因,就是从十六岁起就能时不时看到这家伙因为又长高了、肩膀又变宽了、脸颊又变得更凹陷了而整晚整晚烦躁地绕着我转圈,或者缩在墙角一杯杯地喝酒。
看着列昂像关在笼子里的狮子一样转来转去,能让我这种总是看起来比成年男性更让人联想到妙龄少女的倒霉蛋感觉到一阵美妙的幸灾乐祸——
这家伙有令人羡慕的手臂肌肉和显得成熟又阳刚的瘦削侧脸,可是他正为此而痛苦呢。多么使人快乐啊。连我的痛苦都因此减半了。人和人之间虽然不能分享快乐,但却可以像这样转移痛苦。
我想我接了经纪人大婶的名片真的是有生以来做过不多的正确选择之一;否则我现在大概还在为自己做什么都不长肌肉、眼睛还像小男孩一样又大又目光清澈而每天发愁,搞不好也会做这种像困兽一样徘徊转圈的事情来。
没想到,世界上竟然还有我的栖身之处呢。阿玛德只是个从小就长得太过清秀瘦弱、现在还连读大学都感到费劲的普通男人,但是阿玛多伊斯就像是为了时尚模特这种职业而出生的。
阿玛多伊斯也的确是为了这职业而出生的。虽然阿玛多伊斯是我证件上的名字,但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叫我阿玛德。
阿玛多伊斯有招人喜欢的单纯,也有更招人喜欢的放荡。
而喜欢阿玛德的大概就只有米娜一个人吧。
但这也要感谢阿玛多伊斯。要不是我莫名其妙地当上了模特,想必也就不会有米娜这样的美女看上我了——上中学的时候我一直都没有女朋友。女孩子们更喜欢不光个头高、还要身材健壮、长得充满阳刚气息的男人。
对此,列昂也有一次提过他“几乎没有谈过恋爱。”
“‘几乎’算是怎么一回事?”我问,“要么就是谈过,要么就没谈过。这就像说‘有点怀孕’似的,完全狗屁不通。要么有,要么就没有。”
“就是,睡也睡了,平时也见面,但除了吃饭和睡,懒得和她们做任何事。不想陪她们逛街。还要看到商场广告上那些既不够高也不够瘦的家伙们拍的平面,烦死了。”
这实在令人哭笑不得。拍商品图的模特本来就和我们这样除了走秀也就是拍一拍杂志的人不一样——拍服装商品图需要恰到好处的“正常”身材,意味着比走秀模特略矮一些,男性更健硕一些,女性更丰腴一些。毕竟哪有那么多身高一米九的、没有肌肉的男人或者没有胸部的女人要买衣服。
“所以这就是你让我来陪你逛街的原因?”我只好说。
我平时也懒得和米娜出门逛街;但最终躲不过陪人逛街的厄运,变成陪列昂去宠物用品店了。
“是啊。”列昂耸耸肩。
更莫名其妙的是最终我也买了个猫砂盆。因为列昂开始养猫了,时不时还会把猫带过来。虽然我还是很想在列昂绕着我转圈、胡说八道散播焦虑的时候把他和他的猫一起踹出去,最终在脑海里一遍遍练习过的动作变成了回家把全新的猫砂盆盛满猫砂,放到洗手间去。
为此米娜还又和我吵了一架,说不养猫的人竟然还放一个猫砂盆在家里占地方——
“那我们也可以养一只猫啊。”我提议。虽然这大概意味着猫砂盆会又多一个,而不是恰到好处地把现有的这个利用上。
“我讨厌猫!!我不喜欢猫的长相也不喜欢猫的气味,而且最恨一切掉毛的东西!毁衣服!衣服上都是毛怎么都除不干净,要怎么和摄影师换资料照!我讨厌什么猫猫狗狗的——说了多少次,你怎么完全记不住!”米娜大叫,“你根本不关注我!这么喜欢列昂的猫,干脆去和列昂过日子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吵起架来一丁点逻辑都不讲,刚刚还是猫砂盆的问题,接着又蹦到了交换资料照——就是模特和摄影师互不给钱,只是约拍,成品照片两个人都可以放到自己的作品资料里——最后列昂也冒出来了。
而且我总觉得她说“列昂的猫”时,“猫”指的不光是那只叫萨勒姆的黑猫。
跟不上她吵架时完全支离破碎的逻辑链条,我也就没兴趣再和她争论下去了。
可以说,我并不可惜中学的时候没有过女朋友,因为女朋友完全是个无端端消耗时间和精力的无底洞。虽然米娜不和我生气的时候都很包容,这种包容却使人更加憎恨得咬牙切齿:时刻提醒着我,我是个弱小又不会反抗的人,受了再大的委屈也只是对着女朋友哭——因为我不能对着我的母亲哭诉。我已经是个不务正业、除了长得漂亮以外什么本事都没有的使人失望的儿子了。任谁作为我的父亲母亲,要是知道了我凡是没在上课就几乎一定在谁床上,一定都会气得马上就要飞来柏林打死我。
作者:冯威斯特哈根类型:现代
试一试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