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沈斯昂刘哲的小说《我被煤老板强宠了》是作者仙儿很nice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我被煤老板强宠了的主要内容是:沈斯昂他之前其实对刘哲的印象是不错的,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刘哲这个人实在是太危险了。网友热议:现在你知道危险了?
来源:拂袖 分类:现代 作者:仙儿很nice 主角:刘哲 沈斯昂
回到宿舍,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
大山里天气炎热,男人将沈斯昂放到了床上,自己则是毫无掩饰的在沈斯昂面前脱掉了上衣。
也许是因为常年挖煤劳作的原因,男人的皮肤黑的透亮,手上也满是老茧,紧致肌肉线条很好看,却不是那种健身出来的。
房间里点了一盏油灯,火光摇摇晃晃,沈斯昂坐在床上也没闲着,赶紧去查看脚上的伤口。
“嘶…”沈斯昂发出痛苦的声音。
他的鞋子和脚几乎粘在了一起,用力一点儿扯开已经连带着下来了不少皮,袜子也已经被粉红的血水浸红了,再撕开棉袜子,露出一双脓疱稀肿的脚。
来支教的第一天就出了这种事情,沈斯昂不禁暗自垂泪,他的眼眶有些红,像个小白兔,又娇又软。
男人见状微皱起眉头,上前查看了一下沈斯昂的脚。
脚底板满是水泡,有的破了,有的没破,后脚跟也已经磨破,正向外淌着血水。
男人说:“疼?”
沈斯昂点点头。
“忍着。”说着,男人去接了盆热水给沈斯昂,“城里的娃都像你这么娇气?”
沈斯昂垂下头,吸了吸鼻子,小声说了声:“谢谢.....”
随后,沈斯昂拿手沾了点水,一点点地在脚底上抹,伤口接触到水更疼了,但是也没有其他办法,这小村子偏僻的很,连个医院都没有。
这时,那个男人又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根针,放在蜡烛的火上烤了半天,然后没等沈斯昂反应过来,便抓起他的脚要给他挑水泡。
沈斯昂下意识的想要收回脚,但是男人的抓住他脚腕的力气太大了,压根收不回来,而且在男人用针给他挑破第一个水泡之后,沈斯昂发现并不太疼,就随他便了。
男人漆黑发亮的大掌,微微暴起青筋,紧紧的扣住沈斯昂白皙纤细的脚腕,这样的视觉冲击,让沈斯昂不好意的红了耳垂。
在男人为沈斯昂挑破所有水泡之后,他便自觉的放开了沈斯昂的脚。
村里药物匮乏,男人不知从抽屉里拿出了什么,将如同白灰一般的东西抹在了他的伤口上。
紧接着,伤口火烧火燎地疼,沈斯昂紧皱起眉头,半天没松开。
处理好一切之后,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一个和沈斯昂差不多大的女孩。
编着两个麻花辫,皮肤很黑,但是眼睛水汪汪的很好看。
“舅,你回来了!”女孩冒冒失失的就闯了进来,倒是没什么客道的,直接就坐到了沈斯昂的床上。
“你就是今天刚从城里来的那个支教吧,我听老先生说了,你长得很好看,这不,我刚喂完猪就来看你了!”女孩笑脸盈盈的看着沈斯昂,满眼都是对沈斯昂的喜爱与欣赏。
“你这皮肤真白,比前村王大娘养的小香猪都白,还有你这小细胳膊小细腿,我感觉我舅舅能装下你三个!”女孩继续说着,丝毫没有一点儿男女授受不亲观念的约束,上手便开始摸沈斯昂的小身板。
要不是一旁的男人阻止,沈斯昂都怕他贞洁不保。
沈斯昂不知怎么回答,只好冲着女孩点点头,以示礼貌。
“女孩子家家的,没个害臊!”男人一把抓住女孩的衣领将她抬了起来,生怕这家伙一激动,再把这刚来的支教给扒了。
“城市人就是好看,哪像我舅舅这个大老粗,天天挖煤,晒得大半夜出门都见不着了!”女孩看了一眼床上的沈斯昂,又看了看拎起自己的舅舅,满眼嫌弃的说道。
“快点滚蛋,支教明天还得上课,哪有闲情听你在这里胡说八道一通!”男人直接将女孩丢了出去,然后不顾女孩的反抗,将门锁了起来。
“让你见笑了,那是我侄女。”男人坐会到自己的床铺,对着沈斯昂说。
沈斯昂没有多说,只是摇了摇头。
之后两人都没有说话,或许是没什么共同语言,沈斯昂在一边看书,而男人则是在一边干活。
沈斯昂的脚动不了,他想让男人帮忙给他拿一下水杯,却发现压根不知道男人的名字,好歹人家刚才也救了他,叫喂的话实在不好。
“我...可以问一下你的名字吗?”沈斯昂问。
男人停下了手中的农活,说:“刘哲!”
“好的,刘哲先生,请您帮我拿一下桌子上的水杯,谢谢!”沈斯昂客气的说。
“什么刘哲先生,你们城里人就愿意整这文绉绉的出,我就是个大老粗,只会挖煤,谈不上什么先生不先生的!”刘哲将桌子上的水杯递给沈斯昂。
次日
沈斯昂一瘸一拐的走去学堂想要教书,却见自己的房子门口围满了村子里的大妈。
“你看人出来了!”
“长得可真俊啊!”
“可不是嘛,城里人长得就是好看!”
沈斯昂对这些大妈表示无奈,礼貌的冲她们点点头之后便要越过他们去学堂。
“哎哎哎,小老师你别走啊!”其中一个好事儿的大妈拦住了沈斯昂。
“小老师跟你实话说吧,我们今天来找你的目的啊,就是想告诉你,离那个刘哲啊,远一点儿!”
闻言,沈斯昂不解的看着说这话的大妈。
“咳咳咳,你们小声点儿,听说啊...这个刘哲天生被诅咒,是个恶鬼转世,接连克死了父母,如今来我们村挖山取煤,更是惹怒了保佑我们村的土地神,他要毁我们村的神佑和根基啊!”
“是呀是呀,小老师你可别总跟他在一起,小心遭报应,倒大霉啊!”
沈斯昂看着这些讲老婆舌的中年大妈们一脸无语,他一个受过十几年高等教育的人怎么会听信她们话。
什么恶鬼转世,毁村子神佑,他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可不相信鬼神之说。
不过沈斯昂确实是想着离刘哲远点儿,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看的出来这些村民都不怎么喜欢他。
不过这些村民不喜欢刘哲,却还给刘哲打工,吃着刘哲的钱,在背后说着恶毒的话,也实在恶心!
等到沈斯昂来到教堂时,才发现只有六个小孩,四个男孩,两个女孩,最大的那个男孩9岁还不识字,最小的那个女孩6岁性格内向,不爱说话。
沈斯昂没办法,只好放弃昨日写好的讲义,开始从0开始教这群孩子们认字。
学校很破,破到只有六个木桌子,其中三个是坏的,摇摇欲坠实在不安全。
没办法,沈斯昂只能将完好的三个桌子拼凑在一起,勉强让孩子们凑到一起上课。
勉勉强强上完第一天的课,沈斯昂一瘸一拐的往宿舍走。
他住的地方距离学校有一段距离,是教书老先生将自家荒废了好久的瓦房收拾了一遍给他住的。
路过麦田时,沈斯昂看了一眼,一个高大黝黑的身影很快便吸引了他的注意。
只见,那人牵着一头牛,牛背上驮满了成捆的秧苗,他自己也背着一个小竹筐,里面满当当的装着秧苗,正在顶着烈日插秧。
他虽弯着腰插秧,但仍旧是最出挑、最高的那个,厚重的身影一拱一拱地往后退,屁gu也挺的倍翘。
这么翘,还说我!
沈斯昂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也没有和田里的刘哲打招呼,而是跑去后山摘野菜去了。
他刚来那天上后山看过了,很多新鲜的野菜和蘑菇都没人摘,而且现在他算熟了路,也不怕再在后山迷路了。
沈斯昂脚底的疤已经都脱落,新生的肉更为稚嫩,踩到新压的碎石子路上隔得生疼,但走在上山的土路,反倒软和许多。
许是因为下午下过一场小雨,泥土还泛着湿气,又湿又凉,一脚踩下去微微地下陷,将他穿着草鞋的每个脚趾肚都包裹住,托起来。
整整采了一筐的山野菜,沈斯昂才满足的打道回府,他背着箩筐,就这样一直往南走。
在路过小溪时,沈斯昂脱下草鞋,好好的用水流冲洗了一下,满是泥土的脚丫。
随后他无声地越过几个土房,走到回家的必经小路上。
昏黄的落日在天幕之中吻着烟霞。
走着走着,沈斯昂忽而听到一阵牛叫,他转回头一看,才知是刘哲骑着牛,正往家赶。
“这么巧,小老师要不要让俺带你一程!”在黄牛背上的刘哲冲着沈斯昂吹了声口哨,逆着落日的余晖,映衬出一张发光的脸,居高临下的看着沈斯昂。
“不了,我不喜欢骑牛。”沈斯昂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我一想就是,你们这些城里人啊,总是嫌弃这些牛啊、马啊的,就坐那什么...嗷小轿车!”说着,刘哲直接从牛背上跳了下来。
随后,刘哲拍了拍老黄牛的后背,老黄牛识相的跑了几步,在两人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
刘哲走到了沈斯昂身旁,比刚才的牛在他面前都要高。
圆月当空,将回家的路照的更加明亮,刘哲那双黑色的眼睛,也像是夜空中闪烁的星辰,发着光,上下打量着沈斯昂。
沈斯昂微皱起眉头,很是不满刘哲这种审视的眼神,却又不敢说什么,只得攥紧小拳头。
“你去后山采野菜了?”刘哲看着沈斯昂后背箩筐里满当当的野菜,问。
沈斯昂点点头。
随后,刘哲倒是没再说什么,但是仍在看着他,只不过这次,他将目光聚集在沈斯昂赤着的脚上。
沈斯昂的脚秀而翘,腕、踝都肥瘦适度,美妙天成。
沈斯昂也被刘哲的目光驱使低头看到了自己的脚。
随后,他像是被看到了赤luo的身子,猛地蜷起白皙的脚趾。
他在小溪里洗脚时不小心被溪水冲没就一只鞋,没办法,只得将另一只鞋也扔掉,赤着脚回来。
由于之前的伤还没好,沈斯昂这次又赤着脚走了这么久,脚底刚长出的新肉已经磨红了,若是再这么走下去,迟早还得出血。
刘哲也没多说什么,又像上次在后山那样,将人托着屁gu,抱在怀里。
沈斯昂这次十分抗拒,他觉得自己可以走,但是刘哲身强力壮,肌肉结实有力,沈斯昂挣扎了半天都没任何作用。
最后沈斯昂只能死心,像个孩子一样,被刘哲抱在怀里,往回家走。
皎洁的月光挥洒在刘哲的身上,像是为他披上了一层银纱,老黄牛在前面走,刘哲抱着沈斯昂在后面跟着,昏黄的土道通往家的方向,绵长而悠远。
回到家后,沈斯昂迫不及待的穿上鞋,就拿着他摘的一箩筐的宝贝,跑到了厨房。
不一会儿,厨房便传来饭菜的香气。
沈斯昂特意叫刘哲一起来吃,他没有先动筷,而是静静地等待着刘哲先吃一口,说一下感受。
在沈斯昂满是期待的目光中,被赋予了某种特殊使命的刘哲用筷子加起了一口野菜,吃进了嘴里。
野菜的甘甜在嘴里回荡,有种说不出的美味在其中。
刘哲第一次吃沈斯昂做的菜,便被瞬间征服了。
都说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
沈斯昂莫名其妙的便将刘哲的胃给抓住了,还一点儿都没有自觉。
“屁gu大,做饭还好吃,又有文化,若你是个娘们,我一定第一个娶你!”刘哲一边往嘴里塞着饭菜,一边毫不遮掩的冲着沈斯昂说道。
沈斯昂没把这话当回事,只觉得是句称赞,只是笑一笑便过去了。
吃完饭后,刘哲抢着洗碗,非说什么以后分工明确,沈斯昂做饭,他来洗碗。
沈斯昂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刘哲的厨师,还是不花钱的那种。
夜晚,沈斯昂洗完澡,在院子里找了个大盆洗衣服。
其中有贴身的平角短裤,也有日常的一些外衣和衬衫。
刘哲在一边喂猪、喂鸡,动作熟练且姿势标准。
想到今日他也看到了刘哲在地里干农活,沈斯昂不禁问到:“今日你在地里,是帮谁干活?”
“你看到我了?”刘哲问。
“嗯,不经意看到的。”沈斯昂点了点头,回答。
“那怎么也不和我打个招呼。”刘哲撇了撇嘴,像是十分失望一样。
“下次一定。”沈斯昂低头搓着衣服,说。
“帮王叔,这院子就是他给咱俩淘弄出来的,我本想给他钱,他也不要,只好下地帮他干点儿活,种种地,喂喂猪,王叔岁数大,家里也没个人,家里的土地一直荒废着,刚好今日煤场不忙,我便都帮他干了!”
“你一个人,一天能种5亩地?”沈斯昂揉搓衣服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后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那个黝黑又高大的男人。
“不止我,还有一头老黄牛!”这时的刘哲已经喂完了牛和猪,搬了个板凳坐到沈斯昂跟前。
随后,刘哲从口袋里来回翻找着什么,又握着拳,向沈斯昂伸出手,像是要给他什么东西。
“什么?”沈斯昂不解的看着他。
刘哲没有说话,沈斯昂只好甩了甩手上的水,伸出右手,摊平手掌。
刘哲将手移到他的手掌上方,松了手,一块石子一样的东西,沉甸甸地落在沈斯昂的手心里。
沈斯昂摊开手掌,是一小个被油纸包裹,散发着奶香的糖块儿。
“我侄女今天给我的,我想着你们城里人最爱吃这个,于是就给你带回来了!”刘哲憨憨的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谢谢,我很喜欢。”刘哲送的奶糖刚好对上了沈斯昂的口味,他向来对这种甜腻的东西没什么抵抗力。
作者:仙儿很nice类型:现代
喜欢他才不是什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