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病》的主角是奚容,是作者因之所著的一本纯爱小说,小说怪病主要讲述了:当奚容知道了自己的爱人还活着的时候他就不愿意放开他的手了,就算他的身体渐渐腐败,他也依旧爱着他,什么都不变。热门评价:爱他是不变的感情。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因之 主角:奚容 奚容
我跟在奚容身后,远远看着他跟以前一样买了无糖酸奶、牛里脊、Tempo的面纸,和……柠檬起士。
我在世的时候很喜欢吃柠檬起士,但这家超市的面包坊总是只出售一整块烘焙好的成品,那么大一块蛋糕,我一个人根本吃不掉,放久了又要坏,这么贵的东西,奚容让我白白扔了我更舍不得,只好按着奚容跟我一起吃。
奚容讨厌甜食,他觉得不健康,而且腻歪得慌,每次逼他吃一口比让他喝药还难,他跟我约法三章,规定我们一个月最多只能吃一次。
当年这家伙口口声声说不爱吃,怎么现在竟趁着我不在偷偷来买?
唉,男人的嘴呀,骗人的鬼。
晚上的商场人很多,我有些不自在地把外套裹紧,戴上卫衣的兜帽,做完这一全套动作才觉得反而欲盖弥彰。
奚容提着一袋东西从超市出来,我万分谨慎小心,不敢离他太近,所幸他应该没有发现我。
我见他穿过人流,往家的方向走去,我想,他要是这就回家了,那我也没法跟着了。
奚容家和我家那个老式小区完全不同,他家小区安保非常严,外来人员进出都要被拦下盘问好几回,我倒不是担心被盘问,事实上,因为我大学时期经常过去蹭饭,奚容估计也跟门卫打过招呼,那边的保安大哥都和我挺熟。
有时候我过来,他们还会拉着我跟他们一会儿在保安亭里吹空调,嗑瓜子,打斗地主。
奚容有时候加班,我在他那空无一人的大房子里等他也无聊得很,于是从善如流地和这些热情憨厚的保安们混到了一起,然后奚容下班后到保安室来接我,我总还打牌打得热火朝天,大声嚷嚷着再来一局,老子杀你们个精光。
奚容一把把我拉走,表情无奈,像个接小朋友放学的家长。
现在想起那些事,我发现自己的嘴角还是会不由自主地上扬。
如今,正是因为相熟,所以我才不能靠近。
可惜啦,我还有一副上好的麻将留在那保安室里呢,再也没有机会拿了。
我临终前说送他们了,但他们每一岗在保安亭值班的保安只有三个人,不知道这下要去哪里找一个像我这样有闲又打得菜的牌友,那副麻将大概也只能堆在角落里落灰。
到马路上,奚容拎着东西,却没有往他家的方向走。
嗯?什么情况?
他下班都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吗?在街上乱溜达做什么?
我觉得奇怪,却当然也不好冲上去问他。
走着走着,我终于意识到,这个方向……是去我家。
我心里五味杂陈,暗自道幸好提前出来了,否则岂不是被他逮个正着。
他一路拐进去,上了楼,我亦步亦趋,藏在小区的绿化园林附近,过了一会儿,我遥遥看到,那间曾属于我们的房间亮起灯,而我躲藏在夜色与树木遮蔽中,抬头仰望着上方透出暖黄灯光的一小扇窗户。
那灯光一直亮着,我便一直盯着。
我想我此时若是一只长了翅膀的飞蛾,定当不顾一切地扑过去。
但我是个人。
人是能够用理智压制住本能的。
作者:因之类型:现代
但真的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