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剧《小信鸽》正倾情推荐中,广播剧小信鸽围绕主人公吕熙周小炀开展故事,作者清月千年所著的内容是:周小炀是想到了吕熙是喜欢他的,他只是没想到吕熙会说出来。
来源:漫播 分类:现代 作者:清月千年 主角:吕熙 周小炀
他偷偷的背着我写了本书,是给我们的,不过这在我看来可不是什么浪漫的事。
要不是他今天出门买菜我去他书房打扫,“不小心”看见了他的手稿,看他还要瞒我到什么时候。
事先声明,我真的是不小心的,我可没有窥探他私生活的癖好,事实上他天天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生活,住着只隔了一堵墙,我们互相还有什么“私”字可言。
我也不是没去过他的书房,相反,他喜欢让我陪在他身边写东西,有的时候一呆就是一下午,办公桌前甚至已经为我多添了一把椅子。
他最近在写一本都市言情,叫《光风霁月》一位PTSD患者与他的心理医生的故事,为此他可没少忙,买了不少心理学的书整日研究,有时跟魔怔了似的列出来一堆条条框框还随处乱丢,写小说写的走火入魔了可还行。
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临走前我也给他吱了声说要打扫房间,他没反对也不知道看没看见,反正我就默认了。
人好像都有间歇性收纳综合症,东西一上手的就停下来,除了收拾好桌面上杂乱的废纸和他随手写的大纲外,角角落落都被我擦了一遍,还翻出了些没标签的瓶瓶罐罐小药包,不用猜就知道肯定是他又为了做什么心理研究买的参考,之前还专门跟我炫耀过他的敬业精神。
唯一重要些的是他的抽屉,平时都会锁上,不过我也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只有备用钥匙,存折和一个密码本,只是今天打扫的时候偶然发现没有上锁,还多出了一沓纸。
本来我不感兴趣,就瞥了一眼,真的就不经意间瞥的一眼,封面上的字却锁住了我的目光。
是他手写的书名哎——《小信鸽》
不是我平时看的出版的那一版,也不是他给我的那份孤本,就是一沓普普通通的八开纸,上面是他的字迹。
人都有好奇心……我承认我没经过他同意私自拿来看这点不对,但碍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我还是放下手中的抹布捧起那沓纸。
纸是装订好的,跟个本子似的,我从后往前翻都是白纸一张,只有前半部分有字,看来他还在写。
在看前言的时候,我还在想这又是哪个版本的信鸽故事,当时看完他手里那本未删改版我感触还挺大的,如果不是我认识他,我都一度怀疑文里面那个男人是不是作者本人,那封信和心理描写实在太能令人共情了。
事实上看完这本书之前,我都是这么想的。
文章中开幕的第一章讲的是生活索然无趣的主人公为找新鲜感而周游世界,目前到这里都还是正常的,但是后面的发展,他下一个目的地打算去一个形容像极了S城的地方,却在路边的滨海城市歇了歇脚,在一片花海中因为一场误会,认识了一个男孩儿。
文里面是这么写的:“那个男孩儿也养鸽子,也喜欢绣球,只可惜是个聋哑人。”
他和这个男孩儿不打不相识,虽然男孩儿听不见也说不了话,但他们的沟通还是非常愉快,像是让他找到了知己。
如果是单纯以我和他的相识相知当素材来写书我完全没有意见,甚至还会很高兴的每天催更想要当他的第一位读者。
可是为什么要说“也”?
我看过小信鸽,在那里面被男人无比深爱着的男孩儿很喜欢绣球,喜欢每天给他送花的鸽子,还是个正常人。
那一刹那眼前的世界好像开始崩塌了。我坐在椅子上,手里紧紧攥着那沓他所谓的描绘我们的故事。
我这个人本来就活的很无所谓,平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惯了自然不爱多想,只是那会儿却想了很多,多到足以编织起一部情感大戏,什么替身梗啊,白月光多么狗血的剧情都往自己的身上套了一遍。
后面的密密麻麻我根本看不下了,即使他没写我也能料到后面发生的事情,只是不知道以他的视角会怎么写我与他呢。
虽然我在感情表达这方面比较内敛,但自从我们一年前相识,我们之间的所有表现对话动作,难道不足以向他说明我的内心所想吗?
还是他毫无顾忌的牵我的手走遍大街小巷,和他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互道早安,坐在他身边看他写书看他吃饭这种事他都觉得仅仅是朋友是知己,还是曾经那个喜欢绣球花的男孩儿呢。
我知道一瞬间我想的可能太多了,一本没写完的书也说明不了什么,我也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能这么敏感。把那沓纸放下又拿起,想当做没事人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又想等他回家狠狠地摔在他身上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是他什么人啊我?
一时冲动下就订了回程的高铁票,就像来的时候一样,好在现在不是旅游旺季了,不用抢座加速包就能买到靠窗的位置。
望了家里一圈,我本就来的匆匆没什么行李可收拾的,拿塑料袋装了两件衣服踌躇在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犹豫。
不告而别还是听他解释……不是,他凭什么解释,他有什么义务对我解释。是我,是我死缠烂打跑到人家的城市来搅乱人家的生活,还摆出一副主人的样子颐指气使。
最后还是把车票改签推迟了三个钟头,做在沙发上胡乱的翻着手机要不要跟他打电话发消息。
我知道我现在幼稚的跟个小孩儿似的,幼稚的语言,幼稚的发脾气,幼稚的还想等他哄我给我一个留下来的理由。
可是我不是那个住在隔壁邻居的男孩儿。
可是,可是我就是喜欢他,我说不出什么比较深沉的词,看到他的书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书,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
我咬的下唇好像流了血,嘴里的铁锈味阵阵发涩,做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心理斗争,还是选择了最不合适的方式,不打一声招呼就走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所谓的缘分未尽,刚在下电梯却在单元门口碰到了他,手里还提着一大袋水果蔬菜。
看到他的一瞬间我是庆幸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理感觉,好像压在心口的大石头落地了。
他也看到了我,我们就面对面站着,他先是一愣后又放下蔬菜对我微笑,问我怎么出来了,拉着我走回电梯。
我好容易下定的决心就这么硬生生又被拉扯了回来。
他似乎没看出我情绪的异样,到了家把东西一放系上围裙就栽进了厨房,还跟我说今天吃菠萝咕咾肉和糖醋里脊。
这要是平常,我就满心欢喜的帮他去焖米饭收拾碗筷烧水泡茶了。
要不要跟他说,要不要问问他呢?
我坐在餐厅盯着紧闭的厨房门惴惴不安,心神惶惶的,等他高兴的把饭菜都摆到桌子上时,飘香的米粒都没能将我的思绪拉回。
可能是他都吃完了我还在一言不发的啃筷子,这才让他察觉出点不对。放下碗筷问我是不是有心事,打他回来后就一直愁容满面的,眉毛都要拧成疙瘩了。
我下意识的想用没什么这样的回答搪塞过去,可是低头看到碗里他给我夹得菜都堆成了小山,鼻子一酸感觉自己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像个孩子一样大哭,他一时也不知所措该怎么哄只会给我塞纸巾,我哭的泪眼模糊也根本看不清他给我打的什么手语,只知道这下丢大人了,怎么就没绷住呢。
他攥着我的手,我甩开。摇我的胳膊我就转身,最后还是蹲在了我面前捧住我的脸,任我怎么摇头晃脑都没用,强迫我低头看着他。
告诉我怎么了,好吗?
我还是没有冷静,情绪一旦失控看见他就更让我难以静心,我哭的眼泪流到了嘴里,连鼻涕泡都出来了,知道哭不出声,估计他听到的都是难以入耳的闷吼。
他又抱住了我,这次抱的更紧可是还是徒劳,我哭的更用力了,我甚至还咬他的衣服把眼泪悉数蹭到他的白衬衫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泄愤。
这次他没有别的动作了,任我在他怀里发泄,我发狠的咬住他的肩膀他都一声不吭,没有把我推开,连颤抖都没有。
后来是我自己哭累了,也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反正已经误了火车,现在想着急走都难。桌上的饭菜都凉透了,他衣领也被我的泪水浸透了,依稀还能看见印在皮肤上深深发红的牙印。
自知刚刚有些失态,我瘫坐在原地垂眸盯着自己的手不看他,不敢看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看他,他却在下一秒又把我的手握住,在手心上轻轻写下几个字,问我好点了吗?
我小幅度的点点头,只有我自己感觉得到,也不知道他看不看得出来。上次哭的这么惨烈还是被人追着跳楼的时候,之后基本上对生活都无感了也不怎么哭,难得这次让他看见我这么狼狈的一面。
他没有去换衣服也没有处理被我咬的几乎要破了的肩膀,还是坐在原地与我对视着,又问了一遍,现在能告诉我了吗?
看着他还是这么关心我的样子让我感到有些不自在,犹豫了半天组织了下语言,才把自己在抽屉里看到书的过程用手机键盘打出来,哭的精疲力尽的我没力气再跟他比划手语了。
眼前蒙了一层雾,但我还是在努力的想观察到他的表情和反应,以为他会生气我私自动了他的东西还发脾气,或者会解释,各种各样变换方式的告诉我不是我想的那样之类的。
结果他只叹了口气,嘴上还挂着一丝无奈又轻松的微笑。
这有什么可笑的,难道他已经对我的看法无所谓了吗?刚刚湮灭的怒气和内心的愧疚顿时消失,我瞪着哭的涨疼涨疼的眼睛怒视着他,恨不得扑上去再咬一口。
还没等我质问,他一下就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没有力气的身体就跟个提线娃娃,想挣脱他挽着我的胳膊都无果,任由他把我往书房牵。
你是不是没看到后面?
他边走边问我。等把我扶到椅子上坐稳,当着我的面把抽屉打开,又拿出刚刚那本小信鸽递给我,耸了耸肩让我接着往下看。
那时我看到给送别时他赠我书的那段了,也是提到了那个男孩儿,后面的哪儿还有心情看下去?我漫不经心的翻开下一页,几乎猜到了故事的发展。
“给他那本书我当初也没别的意思,只是看他喜欢,难得能碰见读者,自己翻着看也翻烂了,能博人一笑才算是起到了它最后的作用吧。”
“我对这个男孩儿有说不上来的莫名好感,但是我能保证的是他跟他一点儿都不像,我可不像别的小说里的总裁那样那么喜欢找替身,他不在了就是不在了,而这个男孩儿让我感觉很鲜活,很耀眼。”
“他每天给我发消息分享生活好像过得很快乐,我看他眼熟,后来查了查才了解了他的经历,难以想象他是多么坚韧的活着,就像白色绣球花,能给人带来希望。而我最喜欢的也是白色绣球了。”
“他太可爱了,能因为书里的一句字词就夸我好久结果反倒自己先不好意思,他太可爱了,让本来灰心丧气的我打起了一个自私的念头,想要追求他。”
“我本来还犹豫着改天要不要借着去取书的由头再去一趟S城找他,结果我们居然想到了一处,他先过来找我了,学习的手语可算派上了用场。”
“他大概也喜欢我吧,牵我的手挽我的胳膊,我们之间的距离几乎都不超过一米,一起吃饭睡觉晨起,像是跳过了表白直接到达了热恋的过程。”
“再过几天就是五二零了,是最近才被定义的情人节,相当热闹。我想在那天说明我的心意,我喜欢他,请允许我再自私这最后一次。”
后面没了,我从漫不经心看不下去到认认真真一页十分钟,抬眼看到手机上显示的今天是五月十七号,转过头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他本来,本来是想三天后跟我表白吗?他说喜欢我。
我还想再看一遍求证,或者说有些难以置信以为自己在做梦,不,这是我梦里都难以想象的事,然而现在真实的发生在了我面前。
在我晃神间,他已单膝跪地捧住了我的手轻吻了指尖,仰望着我,很绅士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
我俯视着他,想把他拉起,可四肢却不听我的话,跟突然变成植物人似的,又惊又喜的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这一幕。
既然你都提前看见了,我想趁现在气氛还在趁热打铁一下。可惜没准备什么鲜花礼物之类的,如果你不介意我们五二零那天再补上。
他耳根子都红了,跟我说着手语,我也觉得自己的脸烫烫的,肯定比他红的还彻底,平时一向温柔理性的他现在居然还有手忙脚乱的时候。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以后我可以做你的耳朵和嘴巴。
小炀,我喜欢你。
他指了指自己,用弯曲的拇指与食指抵在了下巴的位置,又指了指我。
自从学手语开始,还没人跟我表示过这个动作。
本来已经快干了的眼眶又湿润了,我强撑着自己不要哭,我还想清楚的再看看现在的他,颤抖着举起右手比划出一个六,告诉他我也喜欢他。
我也喜欢你。
等他起身亲吻我的时候,我已经泪眼模糊看不清他近在咫尺的脸了,只知道眼泪很咸,身体很暖,他的耳后还有花的香气。
作者:清月千年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