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分手时没带走养过的猫》是一本已经完结的现代都市纯爱小说,主人公是成洲路见屿,分手时没带走养过的猫小说主要讲述了:成洲他觉得他和路见屿两个人之间的故事已经走到头了,虽然他们两个人还住在一起,但是他已经很明显的感觉到他们之间已经不一样了。网友热议:我可以带走他吗?
来源:微博 分类:现代 作者:水煮咸鱼 主角:成洲 路见屿
成洲顿了好一会儿,然后忽然笑了一声。
“分手?”
他眼中带着几分讥嘲:“你什么意思?找理由吵架?”
“没有。”路见屿说,“我只是觉得,可能我们不太合适再继续……”
“你今天才觉得不合适?”成洲挑眉,“还是忍到现在才提出来?看来这两年多,你过得挺辛苦是吧?”
路见屿极力克制自己:“我今天不想和你吵架……”
“好,不吵架。”成洲点头,“那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刚刚说过了,我们……”
“别说那些没用的!”
还没等他说完,成洲就又急又快地打断他:“你又有什么不满意的了?不想回家,还是因为那天送你回来那个人?”他冷冷笑了一声,“或者你真的就那么想要我干你?那有必要这样拐弯抹角么,你平常不都直接——”
“成洲!”
路见屿终于忍不下去了:“你别太过分!话有必要说成这样吗?还是你觉得我真就这么贱,每天什么都不干满脑子就是和你上床?”
真棒,他想,现在就连心平气和好聚好散也没戏。
他们又开始争吵。路见屿甚至一度忘了自己本来的目的,直到成洲嗤了一句:“你是不是忘了,当初是谁求着谁非要在一起?”
“……”
心底的恼怒顿时被涌上来的失望和疲倦浇灭,像是刚引燃的火苗被冻进冰里,没来得及挣扎就失去声息。
“开玩笑也要有点分寸。”
见他不再开口,成洲接着说。声音听起来几乎带着胜券在握的不屑和怜悯。
“你以为我会害怕这个?当初,明明是你……”
“成洲。”
路见屿闭了闭眼。
“成洲,我不是在开玩笑。”
他的声音很缓,很沉。成洲却意外地没再急声反驳。
“分手吧。”路见屿说,“我太累了。
他说完之后,餐厅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过了一会儿,成洲点了点头。
路见屿知道那是“随便你”的意思。
他太了解成洲了,了解到对方即使不张嘴,他也明白想说什么。
成洲平静得就像路见屿刚刚在说我太累了、所以一会儿你去洗碗似的,甚至还有闲心继续夹菜吃饭。路见屿见他夹了颗鱼丸,下意识想开口,却见下一秒鱼丸就被若无其事地吃掉了。
路见屿闭上嘴。
成洲讨厌吃海鲜水产,讨厌到连工业添加剂合成的鱼丸蟹棒都不碰。往常路见屿买吃的时都会注意避开这些东西,实在嘴馋忍不住点一份时,也会把菜放在远离成洲的自己这一边。
但今天路见屿心里放着事,根本没注意到这个。
“行。”
成洲说,又夹了颗鱼丸吃掉。
“分手,可以。”成洲看也没看他一眼,像是随口说,“但你最好一辈子都别后悔。”
路见屿又觉得自己可能也并不是那么了解他了。
比如说,成洲好像并不是那么的排斥海鲜;又或者,成洲应该早就想跟他分手了。
成洲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继续端坐在桌旁吃饭。路见屿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坐在他对面相顾无言。
气氛就和以前任何一次不了了之的、等着路见屿用道歉去解决的争吵一样。
成洲吃饭实在很慢。
路见屿曾经甚至怀疑他吃米时是不是一粒一粒在吃,像自己小时候养的鸟似的。后来听成洲乐队的朋友说因为排练时间紧,成洲在外面吃饭从来都是风卷残云十分钟搞定、好省出时间练琴时,他还特自作多情地觉得成洲之所以在家吃饭慢、是为了多在饭桌上陪自己待一会儿。
后来他发现确实是这样。
因为一个屋檐下,在饭桌上待着,两个人就算不说话也没那么尴尬。
成洲吃饭很慢,但吃相实在好看,斯文到几乎有点清贵优雅了,仿佛吃的不是路见屿下班在小程序上点的外卖,而是养生殿里大总管传的八八六十四道御膳似的。
路见屿其实很烦外卖。在公司的日日夜夜,大到需要提前预约的饭庄酒店,小到微博推送新推荐的网红路边摊,路见屿已经把市区的所有外卖扫过不知道几个来回,简直伤到了看见塑料包装就想吐的地步。
但没办法,两个人都不会做饭,成洲又不喜欢家里有外人,路见屿早就把以前请的厨娘阿姨辞了。
没精力出门吃时,总得这么将就。
刚同居那会儿,路见屿恨不得有情饮水饱,根本不把这当回事儿。时间久了,才觉出些不方便。
他是绝对不舍得让成洲下厨的。开玩笑,成洲那双手是写歌弹琴的手、是用来创作的手,怎么能抡锅掂勺、天天沾满油烟味呢?
于是那时的路见屿便自己琢磨着开始学起做菜来。
但他既没继承他爸的高超厨艺,也没受到家里厨娘的丁点熏陶。过惯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就算不至于分不清油盐酱醋,路见屿还是被一堆切滚刀块小火慢炖淀粉少许放盐适量等等专有名词弄得头晕眼花,简直比跟甲方沟通一百次还生不如死。
可只要一想到这是为成洲学的,不耐烦的火气就迅速消弭,在心底融化成软软的糖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折腾了四五天、废了六斤材料、手上留下七个刀口八个泡之后,他总算弄出来一盘像模像样的清蒸排骨。
其实他更喜欢干炸或糖醋。不过这两样太难,而且路见屿知道成洲口味淡、不爱重油重盐。
路见屿尝了一块,自觉就算不能和他爸犯错讨好他妈时的厨艺巅峰相媲美、也比那些外卖高上一等不止,当晚就献宝似的把排骨端上了餐桌。
成洲似乎没吃出排骨和其他菜的区别,下筷的频率也不高,安静吃了一会儿,问:“你手怎么了?”
路见屿手指贴着几张创可贴,手背上还有几个刚挑破的水泡,看上去惨兮兮的。
听他问起,一直憋着没说话路见屿才炫耀似地反问:“你就没吃出来今天的菜有什么不一样吗?”
“菜……”
成洲听出了他的弦外音,有点发愣:“你做的?”
路见屿又得意,又有点心虚:“只有这盘排骨是我做的。”然后补充,“不过是我特意给你做的。怎么样,好吃吗?”
成洲问:“你的手是做饭的时候弄成这样的?”
“啧,重点是这个吗?”路见屿摆摆手,佯装不满,“排骨怎么样,快给个点评啊。我自己吃起来感觉还不错……”
成洲没说话,夹了块排骨,慢慢嚼着。
“怎么样?” 路见屿盯着他的神色,有些期待也有些紧张,“你要是喜欢的话我以后有时间……以后天天给你做,嗯?”
成洲吃完那块排骨,把骨头丢在盘子里。
“我觉得一般。”
他轻描淡写道。
“我不喜欢,以后别再做了。”
路见屿一愣。
“很一般吗?”他迅速回神,给自己解围似的夹了只排骨嚼几下,“哦好像是有点……可能味精放多了吧。没事,我回头再练练就好了……或者你不喜欢排骨,我学个别的?我看了挺多公众号的,有个杭椒牛柳也很不错——”
“算了吧。”成洲说,“浪费这个时间干什么?”
然后直到吃完饭,都再没碰那盘排骨一次。
饭后,路见屿把剩的排骨倒进垃圾桶,从那以后也再没进过厨房。
不过他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公司那阵子出了大问题,下面的人都眼巴巴等着他们小路总给想办法救命,路见屿本来也没空做这些。
外卖就又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明明在家里,却每天都像是光顾快餐店,没人做饭,也不需要讨论这次谁去刷碗。
作者:水煮咸鱼类型:现代
还是爱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