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萧凌孟逸小说叫《失恋日记》,作者:念宝儿,小说剧情精彩,吸引眼球,实力推荐大家观看。失恋日记主要讲述了:感情是很简单的事,而不能在一起很简单,因为缘分没到。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念宝儿 主角:萧凌 孟逸
20xx年,7月28日,大雨。
连日熬夜加班,再淋雨,我终于不负众望的得了重感冒。难得的一天休息日,就这么报废了。
另外,面对昨儿晚上我“脑积水”捡回来的那个鸡星人,我真的很想穿回过去扒开自己的脑子看看……
萧凌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居然搞了个身份不明的外国人回家!!!
还好他没趁夜一刀捅了我,入室抢劫什么的……
20xx年,7月29日,小雨转中雨。
周一到了,然而我却不得不舍弃今天那200块工资,老老实实请假在家养病——由于昨天犯懒没吃药,我的感冒加重了,还引起了严重的肠胃炎。
唉,其实这也不能全怪我。连日的熬夜加班,作息吃饭不规律,再加上淋雨着凉,我这病绝对是日积月累下的一次大爆发呀~
所以说,杀鸡取卵要不得,更何况我还是只不下蛋的老公鸡!那些可恶的资本家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可持续利用”啊?早早的把我们这些打工仔累死,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
好吧,是有好处的,他们能赚钱。
生病很难受,上吐下泻很要命。但鸡星人居然毫不嫌弃的照顾我……veryshock!
爸妈过世后,我在各个亲戚家兜兜转转的借住,白眼和冷言冷语都算是客气的。当然,也不怪人家,谁叫我爸妈欠了一屁股债呢?
打从有记忆起就几乎没被人照顾过,我有些不知道怎么办好了。鸡星人的手很温暖,鸡星人做的粥,很有初恋的味道。我有点小感动。
20xx年,7月30日,阵雨。
今天的工资又打了水漂。
其实我觉得我已经好了,可以去上班了!但是,我打不过鸡星帅哥,所以只能在他的暴力镇压之下和我今天的200块挥着手说拜拜……
好了,我知道帅哥哥你是好人了。虽然咱俩交流不能,你全身上下除了那块不会动的水货表再没一个值钱的物件,更没有身份证明,还死活不让我报警……但我已经认定了,你绝对是个心地善良的,正直的,可爱的,美丽的大好人!所以,我能不吃你做的粥了吗?
初恋的味道那可是真·初恋的味道——我初恋女友做饭必带的糊味,糖盐不分的怪味,以及完全没味等等一系美妙的人生体验,好人哥哥全部帮我回味了一遍。
为了我的身体健康,我得快点好起来。
20xx年,7月31日,多云转晴。
今天,我终于满血复活了!虽然早饭、午饭还是帅哥哥的初恋の粥,但!晚上我可以下、馆、子、了!
哈哈哈哈哈……
对了,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觉得这纯属扯淡。特别是年纪大了以后,车子、房子、票子,哦,还有颜值,一样都没有,你看能找到老婆的有几个?
那,你相信三天喜欢上一个人吗?还是个男人。
我……好吧,我大概不信是不行的了。
我怀疑,我可能,我或许……有点喜欢这个只会说“叽”的……陌生人。
你变成基佬紫了,萧凌。
你完蛋了,萧凌。
————————————
“饿了没”是个好东西。临近午饭的点,打工人、搬砖狗们开小差可全靠它!
粉肠,灌汤包,蛋包饭,小炒菜……萧凌咽了下口水,继续在桌底偷偷下翻手机。
南瓜粥?额,粥就算了,半个月内都不想再看到这个字了!
“萧凌!有人找。”办公室门口有人喊了一句。
萧凌吓得差点把手机丢出去:妈呀!谁这个点会来找他?难道是来要债的亲戚?他月初就已经给他们打过款了啊,难道有谁家没收到?
怀着一肚子疑问,萧凌下了楼。
萧凌的公司不大,但也是个正规私企。整个公司零零总总一百来号人,租了商圈一栋写字楼的两层。写字楼的一层有会客区,但因为整栋楼里不光一家公司,所以那块地方用的人很少,各家在自己的办公区内都有自己的接待室。
只有和公司无关的人员才会被安排在一楼会客区待着。
下了楼,萧凌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会客区沙发上的男人。
管理入楼登记的大叔坐在大门口,看看萧凌,再看看好人帅哥,一脸便秘的表情。
萧凌满头雾水的走进会客区。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他没告诉过好人帅哥自己工作的地方,而且很明显的好人帅哥没法同别人交流,他是怎么过来的?又怎么找到自己的?
“@#叽¥%……叽!”
算了,问他等于白问。
萧凌想了想看门大叔的表情,突然就理解了那个老男人。
“你,你来找我?”
帅哥点头。
“你找我干嘛?”
帅哥神奇的从地上提起一个保温桶。萧凌定睛仔细看了看,没错,是自己家那个不知塞到哪个储物柜里多年的“传家宝”保温桶。
这是给他送饭来了?
“你……”
帅哥笑着拧开了保温桶的盖子——该死的,是那个熟悉的,初恋的味道!
他刚刚还说半个月内都不想看到粥这个字了的。
萧凌的内心流血又流泪,却还是挣扎着端起了桶。他的粉肠,他的灌汤包,他的蛋包饭……
看在帅哥哥笑得这么好看的份上,看在保温桶里的粥刚好是温热的份上,看在……
“晚上,我带你去吃餐馆好不好?你辛苦这么多天了,今晚就休息一下吧!”萧凌急切地边吃边说,米粒都沾到了嘴上。
好人帅哥伸手抹去了他嘴角的饭粒,揉揉萧凌的脑袋,点了头。
随着男人的动作,萧凌心里忽然涌上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酥酥/痒痒的,有些开心。
或许是因为晚上可以脱离初恋的味道了,又或许是因为……
不能再想了。
---------------
小剧场:
萧凌工作写字楼一楼大门口。
“@#¥叽%叽!”(我是来找萧凌的。)
“你说啥?这不能随便进,走走走。”
“叽@#¥叽%叽!”(啧,设备还不好用啊?)
“让你离开这里,没听见啊?我打电话叫保安了啊!”
“叽叽叽!@#¥%叽!”(不是,我是来找人的。你好好说话,别动手啊!)
“出去出去!你当老头子我是好欺负的啊?老子当年可是师从少林……你!哎呦,胳膊要断了,小兄弟!放手放手!”
叽兄放开看门大叔。指指自己,又指指楼内。
“青年,这真不能进,你得先说找谁,有没有预约,最后签名。”
叽兄:我和你说了我找谁啊,我们这不是没法交流吗??
叽兄盯着看门大叔,不说话。
“那要不,你看看这些员工打卡名单?你认字吗?指指找谁,我找人给你叫?”
然后叽兄就找到了萧凌的名字。
大叔的内心:TAT,我看你不会说话,以为你也不认字呢!
20xx年,8月25日,天气晴。
爱情是件莫名其妙的事。
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原因会使你心动,只因为做那件事的是那个人。你所有的心情,开心的、难过的、昂扬的、低落的,全部都有来自于那个人的一份。
爱情是件很傻X的事。
你会为了想要让对方开心而不计代价的付出,只为了看他绽开那一瞬的笑容。没有底线的包容和恋爱脑——当你真正的陷入一段由荷尔蒙引发的感情事故时,你就会理解那些原本让你看不懂的傻X们了。没钱算什么?没车没房算什么?黑户又怎么了?只要人是那个人,所有外在的一切因素就只是他的附加赠品,并不会影响你选择爱上他,然后变成一个傻X这件事。
爱情是件患得患失的事。
无论怎样清醒、成熟的人,在这件事上都会在心中奢求着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即便明知道自己可能只是单恋,却也会祈祷这个单箭头变成双向的。并且在恋爱开始前,开始后,直到结束,甚至结束后,都一直保持着患得患失的心态:他会不会也喜欢上我呢?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呢?他是不是真的不喜欢我了?他还会不会再回头找我呢?……
所以……孟逸他到底喜欢不喜欢我啊?
----------------
帅哥学会写字了。
帅哥实在是一个很神奇的人,萧凌想,他能听懂中文,还认识汉字,却不会说,不会写。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萧凌总算教会了他写一些简单的汉字。只是在口语方面,帅哥还是只会各种“叽叽叽”……
不是都说混血儿很聪明的吗??果然网上说的都是骗人的。
不过,无论如何,现在两人总算是勉强可以交流了。原本完全不能交流的人,现在可以写字了。萧凌最先要做的自然是问清男人的身份。
于是,帅哥就按要求写出了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译出来的,他用自己的语言讲出来的时候可是老长的一大串呢。萧凌听着帅哥那完全不像是从人嘴里吐出的发音,云里雾里的,但好歹名字是有了。
帅哥自己起的名字叫孟逸。啊,不过当时孟逸写的可不是这俩字,他写的是猛一。
猛一……看着这名,萧凌早已变得紫黑紫黑的小心脏顺着弯成蚊香的性取向绕啊绕,绕得他头晕眼晕,脸上几乎就要烧起来了。
可惜,萧凌自己也知道,人家不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帅哥哥只是认识字太少。于是,最终他给帅哥哥润了润笔。孟逸就这么诞生了。
下班的时间到了,办公室里变得热闹起来,有收拾东西走人的,有凑在一起定加班外卖的。
萧凌所在的小组刚拿到了上一个项目的奖金,最近很是清闲,于是他也不用加班了。关了电脑,随手把桌子上的东西归置了一下,萧凌便提起公文包下了楼。
不出意外的,在写字楼外的花坛边,他看到了孟逸的背影。
自从那次男人给他送过饭后,每天下班,萧凌都会在那里看到等着他的男人。
有次下雨,他没带伞,但想起男人每天都会来接他,肯定会带一把,那种安心又有所依靠的感觉很不错,于是萧凌便又专心致志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直到他下班,走出办公楼看到那个人——孟逸确实带伞了,可那把包在伞套里的折叠伞他并不会用。研究了很久,孟逸也没找到萧凌开伞常用的那个铁环。因为害怕弄坏东西,他便抱着伞,站在雨里等萧凌出来。
雨水顺着男人黑色的发流下,擦过他棱角分明的下颌骨。那一刻,萧凌的心被柔软淹没了。
是特地来接他回家的吗?萧凌记得,他这么问的时候男人温柔的笑着点了点头。
“走走走,今天带你逛商店,吃大餐去!我上个项目的奖金今天发下来了!”萧凌弯着眉眼跑向孟逸。怀着点不为人知的小心思,他哥俩好的抬手搂住了男人的肩膀。虽然男人比他高了不少,萧凌这个动作做得既艰难又别扭,但他还是没舍得把爪子放下来。
……
男人逛商店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不需要货比三家,不需要精挑细选,只要把所需的东西,最便宜的那款丢进购物车就完事了——当然,这是萧凌喜欢上孟逸之前的做法。
刚收留这个男人的时候,萧凌就是这么帮对方买东西的。各种生活用品,内衣衬衫尽挑着便宜、能用就行的下手。毕竟非亲非故的,就算对他有点好感,也只不过是有点。
但现在,那颗被叫做/爱情的小嫩苗早已在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从一棵小草变成了一颗小树。
面对喜欢的人,那自然是要摆出一个男人应有的态度。
卡,随便刷!
萧凌乐呵呵的跑向柜台去交钱,项目奖金的一半还多不过几秒就没了。虽然积蓄有限,但他还是想把最好的都给孟逸。即使,除了上班用的两套西装,他自己的衣服也不过是地摊上一百块钱两件的便宜货。萧凌知道是自己恋爱脑了,可这个男人让他觉得值得,他的付出是心甘情愿的。
萧凌开心的拉着男人在各种商店里花着钱,孟逸就听话的跟着。只要萧凌一脸开心的看着他说好,无论他要塞给自己什么,孟逸都会乖乖的接受。
萧凌发现,只要不扯到报警,孟逸其实一直是个大暖男来着。
钱是世界上最不经用的东西。萧凌先是拉着孟逸在银座狠狠地买了一把,又去到旁边的观景餐厅吃了顿烛光晚餐。最后,当两人开始吹着晚风,沿着步行街往老城区走时,萧凌的奖金已经花光了,他还额外搭上了几千块存款。
不过,无所谓了。
萧凌边走边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看拎着大包小包的孟逸。男人在他的要求下,直接穿上了一套刚买的休闲西服。除了遇见他那晚,萧凌再没见过男人穿正装的样子——他给男人买的都是大衬衫大裤衩之类的东西,毕竟价格在那里,便宜。
但,老话说的不错,人靠衣装马靠鞍。虽然孟逸穿什么都帅,可还是高端一点的衣服更适合他。
剪裁合适的休闲西装,完美的勾勒出男人的好身材。宽肩蜂腰窄臀,简直是最完美的衣服架子。还有男人自带的,温和而优雅的气质——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萧凌觉得此刻的孟逸一定是全世界最好看的那个人了。
正想入非非呢,那个最好看的人忽然伸出手,轻轻的在萧凌的脑壳上敲了一下。
孟逸转过头来,脸上带着的笑透着一点狡黠的味道。他不会说话,却会写字。拉过萧凌的手,孟逸的右手食指在上面留下了道道温热的触感。
萧凌随着男人的动作,不自觉地将他在自己手心写的字念了出来:“你,偷,我,看。”
孟逸的语序还有问题,但这并不影响萧凌读懂他的意思。
偷看被发现了。
“我……”
孟逸的手却还没停。
“你,是不,我……”最后两个字,萧凌念不出来了。
孟逸写的是:喜欢。
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我我……”萧凌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真正的鸡星人,除了会喔喔喔的叫,就只剩下脸红了。
喜欢,被发现了。
怎么办,他会讨厌我吗?他会觉得同性恋很恶心吗?他会从家里离开吗?他会怎么办呢?他会……他会不会,也喜欢我呢?
“你喜欢我吗?”萧凌嘴一秃噜,把想的问了出来。
孟逸脸上还是带着笑着的,但他放下萧凌的手,摇了摇头。
完了——这两个字刚从萧凌脑袋里冒出来,眼前的男人忽然变大。
鼻尖传来一阵柔软的感觉。
是孟逸的唇。
蜻蜓点水的一个吻。
他这是什么意思?萧凌站在原地捂着鼻尖,怔怔的看着孟逸笑着摸走了自己的钥匙,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孟逸,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不喜欢呢?
……不喜欢的话,那就是性骚扰了啊!
20xx年,8月26日,天气晴转多云。
马上,我就和孟逸认识一个月了。
昨天的那个吻,无论我怎么问,孟逸都不肯给我一个准确的回答。但我觉得,他其实也是有点喜欢我的。(哈哈哈哈,好像太自恋了……)
怎么说呢,我将这称之为男人的第七感!
在知道我的心思后,孟逸并没有离开,对我态度也没有任何改变,该笑的笑,该叽的叽,该不让报警的不让报警,该接我下班还是会去等我,该做得初恋の味道也还是在做……所以,我觉得这种种迹象表明,他其实并不讨厌我。男人和女人不一样,不喜欢大都会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再或者用行动表明。
虽然,也有可能是他确实无处可去,只能忍耐着我龌龊的心思什么的……
不会的。孟逸不是那样的人!
他人对自己的好恶,其实每个人自己都是有感觉的。
我相信我的第七感!他是有点喜欢我的……
大概……
好吧,就因为他的态度没有变,原来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让我也没办法判断他究竟是怎么想的。
按理说,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应该这样这样,那样那样吗?两个大老爷们哎!那啥又不会怀孕……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这话我觉得问题不大。
可是,除了那天落在鼻尖上的吻,孟逸再没有任何其他的动作了。
我甚至开始怀疑,两天前,他是不是真的亲过我啊?说不定,只是我自己脑补出来的幻想,因为太久没放松一下,而产生的奇怪的幻想?
……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孟逸那块水货表有点奇怪。
吃晚饭的时候我好像看到它的指针动了一下?
或许孟逸真的能把它修好,也可能只是我眼花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
孟逸有块坏掉的百达翡丽——地摊货。
汽车,手表,高定西装,这是成功男士的三大标配。作为一个曾经还算直的GAY,萧凌是识货的。
特别是孟逸那块表盘里大大的刻着PATEKPHILIPPEGENEVE呢!想不认识不都不行。
只不过,萧凌曾偷着查遍了这个牌子的所有款式,却并没能找到孟逸这块极具未来感设计的腕表。
所以,是地摊货无疑了。
然而就是这么一块甚至都不会跑了的地摊货,孟逸却宝贝得要死。每天都要找块布擦一擦,有时候还会拆开来“维修”。虽然无论他怎么修,破表一直稳如泰山,不动如钟,反正是不跑就对了。
不过,昨天……
萧凌看着窗外马路上昏黄的路灯,斑驳的灯光下,影影绰绰站着个熟悉的身影。是孟逸。
都说了今晚别来等他了……
提起公文包,打完下班卡,萧凌急匆匆的往楼下跑去。
近一个月来因上面正策的原因,萧凌的部门一直没有太多的项目可做,主管也没办法继续软性强制加班。但,资本家就是资本家,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压榨劳动力的机会的。
于是,今儿,萧凌部门三分之一的人又被主管的老大借调去其他部门打杂了。很不幸的,萧凌就是其中一员。
每天都在加班的日子又回来了……
别的地方八月底可能还有个秋老虎在逞威风,但萧凌所在的这座北方城市却已经有了秋天的感觉。白天或许还不是那么明显,但一早一晚却冷了下来。
加班的人是没有准确下班点的。就算已经给孟逸添了不少御寒的衣服,萧凌白天还是给家里打了好几个电话,让男人晚上别来等自己。结果,孟逸还是固执的来了。
将脖子上的围巾摘下,套在男人的身上。萧凌的指尖冰凉的触感来自男人的外衣,也不知道这人究竟等了他多久。
“不是说别来了吗?”萧凌的埋怨里带着浓浓的心疼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开心。
孟逸笑笑,抓起萧凌的手。萧凌本以为他会写点什么。可男人却只是将他的手紧紧握在手心,什么都没说。
回家的路上,萧凌偷偷的观察着男人。
孟逸的心情不太好。
两人手拉着手穿过小区门口热闹的“夜宵服务区”后,萧凌忽然问道:“你要走了吗?”
很简单的问题。要就点头,不要就摇头。可孟逸却怔住了,他转过身,微微低下头,看着萧凌。
那一刻,萧凌是矛盾的。
他既希望孟逸能摇头,告诉自己他不走。那么他们就还可以维持着现在这样的生活。温暖,开心,有些小暧昧、小期待。
但他又有些小小的希望孟逸点头。因为孟逸终归是要离开的啊!萧凌一直都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离开呢?这是一直在萧凌心中高高悬起的一块巨石。
世界上最令人恐惧的永远是未知。当头一刀,早点或晚点并没有什么不同。将死之人恐惧的只是不知道刀锋究竟会在何时落下而已。
而且,如果男人是因为这件事而心情低落,那是不是又侧面的证明了,他是真的有点喜欢自己呢?
可,就如同之前那个吻一样,萧凌还是没能从孟逸那里得到答案。
短暂的沉默后。孟逸有些用力的握紧了萧凌的手,转身拉着他回家,什么都没说。
朦胧的灯光混了凉薄的月色,包裹着萧凌眼前的一切。视线中是男人高大的背影和一双交握的手。恍惚间,他好像看到孟逸腕上的地摊货又走了一格。
萧凌有些不合时宜的想:等以后有钱了,给孟逸换块真的吧。最便宜那种也好。
20xx年,8月27日,天气未知。
我不知道今天的天气会怎样。因为现在是凌晨2点。
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小客厅里,有些冷。
我失恋了。还没开始恋爱就失恋了。
他敲响了我卧室的门,却拉住门把手不让我打开。
隔着一块破木板子,他竟然能用很纯正的中文告诉我,他喜欢我,但是他要走了。
原来他会说话啊……我从来都不知道。
-------------
晚饭很沉默。是萧凌同孟逸认识后最沉默的一次。
孟逸今天不对劲,萧凌食不知味的扒拉着自己碗中的青菜。
你遇到什么事了吗?你有什么不开心的可以告诉我啊!我其实可以帮你分担的……
各种各样关心的话在口中打转,可最后,萧凌还是选择将它们全部咽回了肚子——如果孟逸想说,他肯定早就告诉自己了。
啪嗒!是筷子敲击在桌面的声音。萧凌惊讶的抬起头。
孟逸的面部表情并没有多么的生气,但萧凌知道,他现在很烦躁。
男人眉间微微凑出了一个小小的弧度。他忽然开始解手腕上的表带,那块他一直视如珍宝的地摊货被抓在手里,用力的丢进了垃圾桶。
咚得一声巨响。
萧凌觉得那个塑料垃圾桶可能都要裂开了。
然而,这样都还不够似的。过了半秒,男人又猛地站起,从垃圾桶中捡出那块表。这次,他直接打开窗户,将东西扔进了楼下的草坪。
“你……”萧凌被孟逸的这番举动吓了一跳,起身的动作打翻了饭碗。
冰冷的夜风从大开的窗吹进,萧凌看着孟逸缓缓的回头,男人的胸脯略有些急促的颤动着。他在压抑的喘息,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一朵小小的蒲公英随着夜风飘进客厅。晃晃悠悠的在两人之间的空气中沉浮游走,甚至落到了餐桌上。可这里没有泥土,它无法扎根。随着下一阵风起,它不得不随着气流再次飘摇,直到再次飞出窗外。
萧凌看着孟逸,有些发呆。他怀疑自己产生了不该有的错觉:他觉得,孟逸好像是快要哭出来了一样。
他很想给他一个拥抱,一个光明正大的拥抱,一个属于恋人之间的、充满安慰的拥抱。但,萧凌还是没那个胆子。最终,他也只是走到孟逸身旁,关上了那扇嗖嗖灌着冷气的窗。
“天冷,别冻着。”
……
夜里,萧凌失眠了。
孟逸的身上充满了神秘。奇怪的语言,未知的身份,难以捉摸的行为。
这是一个应该被送去警察局的人。
可萧凌还是一不小心爱上了这个男人。爱他的脸,爱他的身材,爱他给予自己的关心,爱他为他带来的温暖。
咚咚咚。
卧室的木门忽然发出了一阵极轻的响声。如果萧凌已经睡着,肯定是听不见的。
是孟逸在敲门?萧凌从床上坐起。他已经很久没有锁卧室的门了。
“萧凌,谢谢你。我其实……也是喜欢你的。”低沉的嗓音,熟悉又陌生的语言。
是孟逸。但他居然能说中文?不,这不是重点!他也喜欢我!他果然也喜欢我!
油然而生的狂喜直窜进大脑。萧凌来不及多想,他从床上蹦起,甚至顾不得穿鞋,赤脚踩着冰凉的大理石地面冲到门口,伸手就要拉开房门。
拉不开。萧凌只来得及拉开一条甚至不足以看到门外人的缝隙,门便被另外的力所关闭。
是孟逸从门外拉住了门把。
“你没睡?”显然,萧凌的失眠打了孟逸个措手不及,他的声音有些慌乱。
“我睡不着。”萧凌勾起嘴角,这个害羞的家伙。“你刚刚说你喜欢我!你说了的。”
门外的人一阵沉默。
“是。”
“但是,我马上就要走了。对不起,我并不想给你造成困扰。我没有办法留在这里。”孟逸的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的透过木门传进萧凌的耳朵。
果然,他还是要走的。
并没有歇斯底里的质问男人,为什么你喜欢我却还要离开,也没有太多的伤心难过。甚至,刚刚得知那人原来也是喜欢自己的喜悦都还盘绕在心口,甜的发疼。
萧凌松开了拉扯门把的手。他顺着门缓慢的滑坐到地上。
“你今天不开心,是因为要走了吗?”
“是的。”
“好吧,那你走吧。”
门外的人再没有回答。
萧凌静静的贴着卧室的门,努力想要听到男人离去后的关门声。
可夜却静悄悄的,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萧凌什么都没有听见。
难道他……
名为希望的小火苗又从心底冒出了头。
萧凌颤抖着手打开房门。这次,再没有任何阻力妨碍他了。
黑洞洞的客厅只有一丁点月光吝啬的照了进来。空荡荡的屋子,一眼就可以望到边。
孟逸走了。
希望的小火苗灭了。
萧凌失恋了。
-----------
20xx年,8月27日,天气晴。
又是一年秋来时。
地球没了谁都不会停转,生活没了谁都还会继续。
我爱的人已经消失整整一年了。
为什么说是消失呢?
因为他不见的第二天,我终于找回属于人类的直觉和认知后,在卧室门口发现了他留下的一堆大小衣物。是他睡觉穿的,是我给他买的。而我锁进自己柜子里,他来时所穿的那身衣物反而同他一起消失不见了。
我很确定,他没有机会进屋拿走那些东西。
所以,他可能真的是个鸡星人也说不定哦。哈哈哈。
……
------------
秋风吹过,带起大片蒲公英在路人的身边回旋飘扬。
萧凌停下自行车,仰头看着空中一朵朵小旅行家,嘴角挂上了舒展的笑容。
在还清债务后,萧凌辞去了工作。背上单反,踏上火车,他开始了一段又一段的旅程。
给网站、杂志社等提供摄影作品所赚的钱并不多,勉强够他生活。但萧凌却深深地爱上了这样的生活。
未知的旅途,因缘的相逢,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新鲜的。
就像遇见那天、那夜、突然在雨中出现的那个人一样。
而且,或许某天某夜,他又会在什么地方再次撞到那个人身上……什么的呢?
谁知道呢?
萧凌甩甩头,重新登上了自己的脚踏车。
作者:念宝儿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