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沈云珩李半山小说叫《糙汉和美人》,作者:余行行,小说剧情精彩,吸引眼球,实力推荐大家观看。糙汉和美人主要讲述了:一直都想要和美人在一起,但美人实在是有些难攻略啊!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余行行 主角:李半山 沈云珩
沈云珩不在家的时候,李半山感觉时间一下子就慢了下来。
以前一个人清清静静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少,现在一下子少了沈云珩的闹腾劲儿,他反倒不习惯了。
和沈云珩在一起的日子不算久,李半山这次受伤也才终于意识到,打猎这门营生在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或许还可以拿来度日,但是有了身边人,他就得想办法换个营生过活了。
不为别的,只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心上人舒舒坦坦地过日子,别为了生计发愁。
大男人,要想成家立业就得担起责任来。
李半山自认伤势已经没了什么大碍。
昨日他答应了自家的小哭包要买新衣服,今天就得去镇上给他好好挑选,顺便看看能找些什么工来做。
只是还未出门,他的家里就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半山哥!”
一道爽朗的声音出现在院子里。
李半山匆匆出了屋门,一个身姿挺拔笑容灿烂的少年也向他迎过来,两人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小朗,真的是你!”
“半山哥,我们好久不见了。”
李半山看着眼前的叶小朗,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并非一直都是猎户,十五六岁的时候那段时间正值东狄来犯,他从了军,认识了许多的战友。
度过了几年惊心动魄的时光,也曾想过在战场上实现自己的抱负。
可惜后来种种旧事纠葛,他仅仅服完了几年兵役就早早回了家,成了一名最普通不过的猎户。
叶小朗比他小四岁,性格外向,是他当时在军队结识的朋友。
如今想来,他们已经许久未见了。
“好久不见,看样子就知道你过得不错,我就不跟你假客套了。”
李半山拉他进屋坐下,给他沏了一杯茶:
“我这没什么好东西,你将就喝吧。”
叶小朗接过茶杯:
“半山哥,这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
李半山看着眼前的青年,感叹他的变化:
“之前你还是个半大小子,现在看来也是个能担事的男人了。”
叶小朗腼腆一笑:
“我也不能总是不懂事啊,之前在军营有你护我,现在都得靠自己了。”
李半山笑道:
“你是个有本事的人,我没看错你,不知道你现在如何?”
“我很好,年前刚刚升了参将。”
叶小朗看着他,目光灼灼:
“半山哥,你比我有本事的多,要是你还在,你肯定比我更厉害。”
李半山还像从前那样拍了下他的头:
“还提以前的事做什么。”
“嘶——”
叶小朗吃痛地护住头:
“半山哥,你知道我说什么。”
李半山摆手:
“你要是想叙旧就好好叙旧,不想就尽早回军营去,别来我这闲逛。”
叶小朗叹了口气。
他和李半山相识已经有七八年了。
那时他刚刚进入军营,军队里的人总爱欺负生面孔。
他自己年岁又小,没少受那些兵痞子的欺负。
再后来他认识了李半山,李半山话不多,但是很护着他。
在叶小朗的眼中,他就像自己的亲生大哥一样可靠。
李半山还有几个好兄弟,都是过命的交情,他们在一起不知出生入死过多少回。
可那几年正是东狄来犯最猖狂的时候,有一次的任务实在太凶险,他们一行人只堪堪活下来了两个。
其中一个,叫高岩。
因为带回了机密布防得到重用,几年来一路打拼成了如今的都指挥使。
还有一个,是李半山。
由于身负重伤足足昏迷了三五日。
后来领军给了一笔厚赏,他的从军生涯就到了头,回了山村,成了猎户。
叶小朗一直为他可惜。
虽然李半山读书不多,可是上阵杀敌时总是有勇有谋,身手矫健。
在他心里,李半山要比他不知强出多少。
那一次的任务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旁人谁也不知道。
只知道李半山在离开军营前狠狠地给了高岩一拳,自那以后他们都再也没见过面。
再后来,高岩一路高升成了都指挥使,自己也从当年的无名兵卒变成了一个参将。
随着军队调来调去,最终又回到了泉城这个地方。
前些时日,高岩收到了消息,塔错部族有几名暗探越过了边境,要一路流窜到都城去,各地以防打草惊蛇都在暗中摸排。
高岩也带着几名随从乔装改扮,没想到还真叫他们查到了踪迹。
塔错部族的人生性多疑,这几个人又是部族的个中高手。
察觉到被跟踪后便伺机偷袭,高岩他们还未将消息递回去,就已经遭到了重创。
他是带着浑身的血迹回的军营。
“高指挥使说,前些日子他遭遇偷袭,又险些丧命虎口,千钧一发之时,是你救了他。”
屋里一室静谧,只有叶小朗手中的茶杯还散发着氤氲热气。
李半山沉默片刻才说:
“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叫他不必介怀。”
“半山哥,你以为是谁告诉的我你家的住址,他这是在请你回去呢。”
叶小朗有些着急,他是不清楚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不想看着自己的兄弟藉藉一生。
那日他在李半山家留了许久,可是李半山装傻本事一流,话题东转西转,就是不接他的茬。
叶小朗也知道他什么脾气,便止住了话头不再提那件事。
两人聊聊从前,聊聊现在,倒也气氛融洽。
临别前,叶小朗告诉他今后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队伍都会驻守泉城,以后还有的是机会见面。
“也好,常来喝酒。”
李半山伸出拳头。
叶小朗也伸拳抵住了他的,两人撞了个拳:
“一言为定。”
送走了叶小朗,李半山看着日头又向西面偏移了许多。
他心里还记挂着沈云珩的新衣服,锁好了大门就朝着县城去。
他得动作快些,阿珩见到新衣服肯定高兴。
霍府。
霍允宁为了还沈云珩衣服的债,今日倒是配合了许多,早早就完成了沈云珩给他定制的目标。
沈云珩满意地点点头:
“嗯,今天还算不错。”
霍允宁是个经不住夸的性子,当即就一脸自得。
翘起脚一晃一晃的,若是有尾巴,怕不是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
“我要是愿意学的话,这些东西才不值一提。”
沈云珩不仅没怪他自满,还又夸了他一句:
“哟,还会用成语了,那就更不错了。”
霍允宁觉得他很有眼光,不知不觉就拉近了和他的心理距离。
“成语而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像所有幼稚的孩童一样,被夸赞之后他们就会反复的表现。
霍允宁的话险些逗得沈云珩笑出声,此刻他觉得这个皮猴子倒也有两分可爱了。
沈云珩抖抖手上的书籍:
“那看来我明天要准备点更难的东西了,看你还会不会。”
霍允宁扬起下巴,显然并不把他的话放在眼里:
“我可不怕,你尽管准备就是了。”
沈云珩又说:
“虽然你现在学会了今天的知识,但是说不定一会儿就又忘干净了呢?”
霍允宁反驳他:
“我才不会忘呢。”
沈云珩摸摸下巴:
“这样吧,要是你能在睡觉前跟你的爹爹讲一遍把我们今天学了什么,我就相信你真的是聪明小孩。”
霍允宁当即答应,心想这有什么难的。
授完了课,沈云珩也该回家了。
临行前他把和霍允宁的约定悄悄告诉了张文远,叮嘱他别忘了看霍允宁复习。
张文远自然答应,还夸他有办法。
等出了霍府,沈云珩一眼就瞧见了在霍府门外等待的那个熟悉的背影。
“李半山,你怎么在这?”
李半山等了许久,终于等到沈云珩出来,他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沈云珩:
“反正也要进县城,等你一起回家。”
沈云珩从看见李半山起就眼睛一亮,此时看清了手里的东西,他更是惊喜:
“呀,你真的给我买新衣服啦!”
李半山拉着他的手往家的方向走去,夕阳下,两个人并肩同性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
“昨日答应了你,今天当然就要做到。”
“哥哥,你真好。”
沈云珩和他贴的更近。
李半山笑他:
“你呀,也就只有这个时候才叫哥哥。”
“哪有。”
“那是谁每天‘李半山’‘李半山’的喊我呢?”
“哎呀,是谁呢?我可不知道。”
沈云珩装傻充愣,李半山看他耍赖皮似的,觉得他更加可爱。
等回了家,沈云珩立即就换上了新衣裳给李半山瞧,还在原地转了一圈。
“李半山,你看我,我好不好看!”
“好看。”
新衣裳穿在沈云珩的身上,在他眼中反倒是沈云珩给这件衣服添了光彩。
沈云珩钻进他怀里,有些高兴又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其实我昨天没想你真去买的,那么远的路,伤口疼不疼?”
“我知道,不过不疼,我早就好得差不多了,你能喜欢就好。”
沈云珩傻笑了半晌没说话。
他觉得,如果有人肯把你轻飘飘的一句玩笑话都当做第一要事放在心上,那他一定真的很喜欢这个人。
李半山捏他的脸:“小傻子。”
作者:余行行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