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人小说在那里看?纯爱小说《烂人》由作者撒撒倾心创作的,主人公是于明安程铮,烂人小说主要讲述了:于明安认为自己和程铮完全不是个世界的人,那他们怎么才可以在一起呢?热议:这是个问题。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撒撒 主角:于明安 程铮
大花进来和我说,俞总让您去一趟,面试最后一轮,您得去。
俞响这个人真的屁事很多,什么面试,还得我亲自去。
不过我还是去了,我有点怕俞响。
走到会议室门口,我脚还没伸进去,就先看见一只后脑勺。
妈的,这只后脑勺就是化成灰我也能认出来。
于明安!
我揪住大花猛地后退,问她:“我上礼拜在雕买的那件西装呢?”
大花:“办公室衣柜啊。”
我严肃地说:“那我们回去换一下。”
大花很不理解,在电梯上真诚地说谎话,她说:“程总,你这身也很帅气啊。”
我伸着自己穿北京老布鞋的脚,看着我的大助理,“拍马屁前能先把眼睁开吗?你自己看看,这帅气吗?”
换好了战袍,我又用发泥搓好头发才下楼。
进会议室时候,俞响狠狠地瞪我。
但没关系,这时候的我已经无所畏惧了,我只需要在于明安面前非常耀眼就可以了。
俞响说于明安来面试市场部总监这个职位。
我冷笑一声,没说话。
俞响在纸上写了仨字:你有病?
我心说你懂个屁,于明安就是一个烂人。
我和于明安是大学同学,一个宿舍的,那时候我瞎了,很喜欢他。
但他是个直男,我无意掰弯他,只好忍痛和他做兄弟。我以兄弟之名对他好,把我喜欢的东西都买来送他,堆满了宿舍里整一张空床。
他这个蠢直男,什么也不知道,有一次和其他系联谊,他去参加前居然还问我应该怎么打扮,气死我了。
毕业之后大家各自飞,他忙着升职加薪,我和他见面机会也不多,直到前几天。
那天我俩凑巧在一个饭局碰上,我稍微喝了点,不是很多,借着酒劲,和他吐露了当年暗恋的事,声声泣血,眼泪鼻涕糊了满脸。
——就说我这个脑子,它有时候真的,只是作为维持我生命的一个器官而已。
吐露完,他把我给睡了。
睡完第二天,我问他是不是喜欢我,他第一时间居然是愣住了。妈的,连骗我也不愿意。我把果盘扔在他脑袋上,穿起裤子跑了。
屁股很疼,但没影响我跑步的速度。
老子真不愧是校运会百米第一。
俞响对于明安非常满意,觉得以他的履历来看,来我们公司就是大材小用,委屈他了。于明安假惺惺地表示,薪资不重要,就是喜欢我们的企业文化和氛围,爱得特别深沉。
俞响高兴坏了,因为企业文化那一堆介绍是他熬掉了三根头发搞出来的。
于明安精准地拍到马屁,被录用了。
从会议室出去,我问俞响,他以前搞金融混私募的,你不想想他跑你玩具公司来干嘛?
俞响说,现在大环境不好,他失业了啊。
我呸了一声,天真。
俞响说,你不信他那你搬到市场部那边盯着他呗。
我带着大花冲回办公室,并对俞响放厥词,“做梦。老子才不给你当看门狗,”
我搬到了市场部西边的办公室。
搬的时候动静很大,引来了一群人围观。他们谁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从楼搬下来,我自己也演绎的很神秘,没有多说一句话。
于明安分开人群来到我面前,笑着问我:“程总,需要帮忙吗?”
帮你个葫芦!
看着他戴眼镜那张斯文败类脸,我就想给他一拳。
中午俞响来找我吃饭,说厂家的人来了,要谈这批毛兔子面料的事。
我不想去,表示抗拒。
“我真的不能理解你们为什么谈事非得在餐桌上谈,是没有办公室吗?”
俞响看着我,表情很像我高中班主任。
“程铮,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这话俞响好几年前就说过,现在又说,他真的是老了。
我和俞响合伙这家玩具公司,起初只是为了让我爸对我刮目相看,不要总觉得我是个一无是处的富二代。
几年后,我爸确实是刮目了,但我也知道,我除了给公司出点钱之外,剩下的事主要都是俞响在干。
俞响这个人比较惨。
他在英国读大学时候他家破产了,差点把他心态搞崩。
我飞到利兹去陪了他两个多月,等他思想上捋顺了,找着打工的地方,我才回来。
俞响说,就算不冲我和他从小学就开始的坚挺兄弟情,只冲那两个月,他也会把公司给搞起来,让我不总被外人嘲笑。
俞响是个好人。
可惜心太老,我看见他总有种见爹的感觉。
谁他妈能想到!中午的饭局!居然还有于明安!
俞响这头王八。
厂家的人给我敬酒,说承蒙程总多年关照,把我们从生死线上给拉回来了啊。
第一杯,我喝了。喝得如芒在背。
——于明安这个烂人一直在看着我,看得我浑身难受。
……
第四杯,我嘴唇都要碰到杯沿儿了,被于明安给挡了。
他说,胡总,我们程总下午还有两个会,再喝下午要在员工面前闹笑话了。这杯我敬您,我初来乍到,往后还要您多指点。
真会说话。
我眯起眼来看着他。
于明安啊,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我拽着他和我一起去加入学生会,我在外联部,他在学习部。我们外联部猫腻多,起先我就受了那个狗屁部长不少气,但我都忍了,觉得人活着就是得练忍功的。
后来,有次跟外面人谈校运动会赞助,我被人灌酒,于明安也不知道从哪知道的消息,直不楞登地闯进来就要替我挡,结果把人家惹生气了,没给我们学校一分钱。
于明安的脸在晃,像铺了一层水波纹,好怪。
我伸手扳住他的脸,手指顺着他的眉毛画了一下又一下,想止住那不听话的波纹。
“别动了程铮。”于明安说。
我向前扑,“哈,你说什么?”
“一杯倒的人,你还真敢喝。”他在耳朵边说话,痒痒的,然后他语调就变了,小心翼翼的,“俞总对你好吗?”
我不太讲究地打了个酒嗝,“挺好。”
俞响虽然平时挺狗,但对我还行,他自己也没要求我。
感觉于明安在一下下捋我的额头,“挺好……为什么还让你来应酬,你不是不喜欢吗?”
“俞响希望我长大啊。”我站不住了,趴进于明安怀里,“他总说我幼稚。”
我总想起那个中午。
我躺在沙发上,醉又不是很醉。酒劲是有一点啦,但脑子不糊涂,只是五感错乱了一些。
于明安帮我放下了遮光帘,又沏了醒酒茶,还给我兑了蜂蜜水。
他坐在我旁边说话,声音一会儿近一会儿远,在大花要来给我盖毯子时候还不让大花靠近,自己把毯子接过来,盖在我身上了。
午后阳光很好,它们从缝隙里溜进来。
于明安摘掉了眼镜,揉捏着鼻梁,让我想起读书时他的样子。
我总是跟屁虫一样跟着他去图书馆,他学习,我坐在旁边看他,学累了,他就会摘下眼镜缓缓。撞上我偷看的目光,他会无措地笑一下,然后说,程铮,把口水擦擦。
不娶何撩。
直撩弯真的好可怕。
于明安来公司两个多月了,让我无语的是,在这两个多月里,他不但收服了市场部那几个社会人,连我的大助理也成了他的迷妹。
我真的很费解。
我问大花:“他什么地方值得你迷了?”
大花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啊程总。而且于总的手超好看,手控福利,推眼镜的动作我能看一万遍。”
我点点头,这倒是实话。
我有些酸地问:“那你喜欢他啦?男女那种?”
大花瞥我一眼,“您想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喜欢gay嘛。欣赏归欣赏,喜欢姐妹算是怎么回事……倒是很想和于总探讨一下色彩搭配。”
日!
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于明安是gay?!
我他妈怎么不知道。
大花你站住,你们是不是腐眼看人基啦喂……
大花说是于明安自己说的。
市场部有一次出去团建,有姑娘和于明安表白,于明安说抱歉,自己喜欢男人。
那位姑娘很快就释然了,并且还和大花一起给于明安还组了好几个cp,感受近距离嗑cp的快乐。
我装作云淡风轻地问:“那有我和于总的吗?”
大花震惊了,“您怎么……要出轨吗?”
我真傻,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所有人都以为我和俞响在谈恋爱。
所有人!
包括我爸我妈。
太可怕了。
我去问俞响,他居然说他知道。
大爷的,他一个直男到底什么毛病啊,要做这种假。
“免得被催婚啊,这都不知道。”俞响在文件上签好字递给我,“帮我拿出去给沈助理。”
按俞响的说法,我就是一个非常好用的工具人。
我恨他。
……
可是催婚和被出柜,到底哪个更糟,他真分得清吗?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俞响的爱人年纪轻轻却死于胰腺癌。
那是个笑容很明媚的男孩,像漂亮的琉璃。
可惜,彩云易散琉璃脆。
我们大学外面有家麻辣烫特别好吃,缺点是经常要排队。
好在那时候我们宿舍有个同学三不五时就出去约会,回来时候路过麻辣烫会顺路给我带一份。
今天同学聚会,正好说起来学校周围那些小吃店,大伙都在感慨,勾得我馋虫又冒出来了。
“你真是小天使啊老铁,帮我带了那么多次麻辣烫。”我敬了同学一杯可乐。
“顺手的事儿。”同学说,“不过要谢你还是得谢于明安啊,每次都是他去排队买的,我就是个美食的搬运工。”
“于明安?”
“啊,不是吗?”同学十分疑惑,“他说是你让他去买的。但咱宿舍太远,他还得去图书馆,就让我捎回来——不是吗?”
我猛地闷了一大杯冰可乐。
当然不是。
我他妈压根就不知道!
于明安什么意思。
学雷锋吗?
回家之后我又想起了一些事。
有一年下大雪,我不知道被哪位仁兄传染了流感,病得很厉害,吃了校医室给的退烧药也没管用,人都烧得开始说胡话了。
我爸妈当时去海岛上度假去了,我一个大小伙子,也不想因为生病了就和家里哭,想着吃药盖上被子捂捂汗就能退烧。
结果完全没用。
半夜里,于明安把我从床上挖起来,裹好了羽绒服和大帽子,背着我,冰天雪地地去学校外打车。
现在回想,我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那么惨,宿管没理我们,我们也没想起来给导员打个电话求助。
雪天不好打车。我烧得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等了多久才等来一辆车,被于明安给塞进了车厢里。
后来在医院输上液,我问于明安,是不是怕我死在他上铺还得给我收尸太麻烦。他瞪着我,眼睛红红的,隔着棉服拍了我一巴掌,让我别胡说了。
我不死心啊,又追问他为什么,特别想在这种脆弱的时候听他说他喜欢我。
于明安却说:“朋友之间互相帮助难道不是应该的么,我要是在你面前病成这样,你能放着不管?”
我当然不能。
我还会彻底地守着你,直到你好起来。
但我是有私心的啊,不仅仅是因为“朋友”。
于明安于明安于明安。
我想不透他。
我开始向外散布谣言,说我和俞响分手了。
谣言疯传半个月之后,于明安果然开始有行动了。
艳阳高照的一天,我发现于明安上班时候心不在焉,总往我这边瞥。我就来劲了,把自己憋办公室里,大花问我中午吃什么,我跟她说我减肥,饿着。
她惊恐地看我一眼,说没必要吧程总,失恋而已,真没必要。
失恋个鬼,但我不能否认,毕竟我还得靠这个谣言来观察于明安。
我捂着头,说:“出去吧好么,你不饿么,你的小姐妹不饿么。”
大花同情地看看我,转身出去了。
我又从百叶窗缝隙里看出去,盯着于明安。
果然,在大花走了之后他离开了他的工位。
我数着数,三、二、一……
然后我的办公室门就被敲响了。
绷起脸,收好了嘴角,我说:“请进。”
我和于明安去吃了日料。
挺贵一个地方,换我自己平时都不爱去。
——虽然我是个一无是处的富二代,但由于小时候穷过吃过苦,所以在一些没必要的事上我挺抠的。
但于明安觉得我会喜欢。
那我就喜欢好了。
整顿饭,于明安都在不停地看我。
就那种一眼又一眼,不明显,但只要视力正常都能察觉到。
我说我爱吃虾可我不爱剥,爱吃鱼可我很烦刺,不吃生食可很馋三文鱼。
于明安安静地听着,一样样帮我解决了。
我心安理得地吃,想着这烂人把我睡了却装得和没事人一样,不让他吃点苦头那我还是程铮么。
我吃饱了,于明安却没怎么吃,我吃完就说要走,他草草扒拉了两口乌冬面,就和我一起出去了。
和他并肩走在街上,我又有点气闷。
他这么小心翼翼伏低做小是干嘛,饭也不好好吃了。
故意的吗?
想拿捏我让我心软吗?
我偏不。
我和他说晚上有应酬,让他替我去。
于明安答应了,说让我回去好好休息。
回公司的路上经过街心公园,玉兰开得很好。
于明安站在玉兰树下叫住我,“程铮,不要不开心了。”
我冷笑,“我有什么可不开心的?”
于明安说:“你和俞响的事我听说了。”他上前两步,手抬起来掠过了我的额头,又颓然放下,“你以后还会遇上其他更好的人,都会过去的。”
什么叫以后会遇上其他人?
我觉得自己像被当胸捅了一剑,尖锐的痛让我耳鸣起来。
“你滚吧于明安,别再出现在我面前,我恶心。”
说完我就走了,没看于明安的脸,我也不想看了。
我以为自己不会掉眼泪了,但我高估了自己。
下班以后我去了朋友开的酒吧,想买醉,又怕喝多了在外人面前现眼。
正在我犹豫间,我看见了俞响。
这王八也来喝酒。
我没立刻喊他,等他自己灌下去半瓶,才带着我的酒和他凑了一桌。
俞响眼神清明,一点也不像干了半瓶的样子。
“你怎么在这?”他问我。
“那你怎么在这?”我问他,“不是和代理商有约么。”
俞响笑笑,“让小沈去了。”
我说:“于明安替我去了。”
俞响把我的酒拿走了,给我要了一杯混合果汁,我尝了口,能把人酸死的酸。
“干嘛一个人来狂喝?”
我又问他。俞响是个冷静自持的人,不会轻易拿酒精来麻痹自己。是,也许他小时候是标准纨绔,但他从英国回来之后,就完全变了个人,我总觉得自己是重新认识了他一遍。
俞响说:“今天是我喜欢的人生日。”
我挺惊讶,一时都没顾上笑话他。
“我一直以为能陪他一辈子,每一个生日都一起过。”俞响大概也没想听我有什么回应,自顾自就说下去了,“但是不行啊,人的愿望总显得那么不切实际,哪怕只是特别特别小,又普通的,也不行。”
我猜俞响大概也栽在了心酸的暗恋上,就和我一样,心甘情愿地做忘不掉过去的傻比。
我向他举杯。
“忘了吧老俞,还会有别人的。”
“不会了。”俞响抬起眼,眼里是浓郁的悲伤,“小铮,再也不会了。”
在大提琴浑厚丰满的乐声里,俞响哭了一场,哭得肝肠寸断。
我当时其实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才能把俞响揍成这个鬼样。
我送俞响回家。
在他家门口,他拍了拍我的肩,说:“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于明安。喜欢就去追吧,别给自己留遗憾了。很多事……小铮,很多事有时候就为了一点面子,一点情绪,把自己高高地架起来,真的不值得。”
老俞,你以为我没追过吗?
我努力过了啊。
可我和于明安的关系就像一个傻吊在寒冬腊月里想捂化一块巨冰一样,不行的啊。
我以为于明安会就这样辞职了,但是他没有。
他开始像只花孔雀一样每天在办公区里开屏,特别惹眼又特别讨厌。
我想在工作上挑剔他,可是以我的能力根本屁也挑不出来,只好没事找事地压榨他,让他加班。
但他加班时候我自己又不想走那么早,于是就磨磨唧唧,总磨叽到办公室只剩下我们俩了,才趾高气昂地从他旁边走过去。
就这么熬到了盛夏。
月那天,办公区空调坏了,把一堆人闷得跟热锅上的馒头一样。
可是不凑巧啊,我们新品盲盒要上线,就压在那两天了,所有人都得加班,一个也逃不了。
大伙就满身臭汗地在办公室点灯熬油。
一个个熏得精神萎靡。
我让大花去买了十几台电风扇,人手一台对着吹。大花来给我送风扇时候,还给我拎来一兜冰,说让摆风扇前面。
我问她是不是《甄嬛传》给的灵感,她茫然回头,说:“不是啊,是于总买的让我给你拎进来。咋,《甄嬛传》还教这个呢?”
我一边心脏狂跳一边鄙视她,“还十级学者呢,这都不知道,回去再看两遍吧。”
傍晚,外面下起暴雨,电闪雷鸣的。
我从百叶窗缝里往外看,发现于明安正和同事们一起吃盒饭,其乐融融。
一点也看不出他读书时候那个清冷样了。
可我还是喜欢他。
真邪门啊。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大病。
快点时候,我让大家撤了,并一人发了让他们打车走。
只有于明安一直在座位上坐着,佝偻着背,不知道在干什么。
我在办公室顺了顺头发,确定我的雕西装依旧笔挺,这才走出去,溜达到于明安旁边。
“不走吗?”我问他。
于明安抬起眼来,表情有点痛苦。
“怎么了?”我一瞬间就开始紧张,同时又为自己这种紧张感到气愤。
“胃疼。”他说。
“喔,真行。”我稍微放了心,斜着眼看他,“耽美里不要脸攻的毛病你也有。”
于明安迷茫地看着我,“什么?”
“说你很渣。”我道,“渣男。”
于明安嘴角绷了绷,看上去很受伤的样子。
我有点爽。
“用去医院吗?”
“不用。”于明安说,“家里有药,回去吃上就好了。”
我咬了咬牙,还是没控制住自己这张嘴和自己这只手。
“那走吧。”我向他伸手,想扶着他。
他却一脸震惊地看着我的手。
有什么好震惊的?我又不是六指琴魔。
我烦躁起来,就要把手收回来,可还没及收,就被于明安握住了。
他掌心微凉,有汗。
并不像小说里那样,是干燥温暖的。
我觉得他好像很需要我。
我把于明安送回了家。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或许是一种窥探欲,我没主动提出要走,反而一路跟到了他家门口。
于明安也没要求我离开,他打开门,让我随便坐。
于明安自己去倒水吃药,然后就在我身边坐下来。
沙发陷下去一块,离我很近的位置。
于明安解开了领带,解开了衬衫扣,然后我就瞄见他锁骨上有一块纹身,很小,形状挺怪,像一条疤。
他手臂盖在额头上,挡住了眼睛,像是不愿意看我的样子。
我有点难过,但又忍不住一直看他。
于明安总在我的梦里来来去去,有时温柔有时冷酷。我喜欢的男孩,如今在我眼前,早已褪去了青涩,是个成熟男人的模样了。
他向后仰着,下颌拉出漂亮的线条,我看得有点着迷。
“程铮。”
这时候,他忽然放下了手臂,转头看着我。
“……”
我糟糕的视线被逮了个正着。
于明安似乎有很多话想说,但盯着我看了半晌,最终却只有一个问句。
他问:“程铮,你讨厌我吗?”
这让我怎么说呢。
又爱又恨的。
该怎么说。
我不想伤害一个病人,只好摇头。
于明安紧锁的眉终于舒展开了。
“那就好。”他道。
“好什么?”
于明安坐直了,下巴上冒出的胡茬让他看上去无比憔悴,可一双眼却很亮。
“我想追你,程铮。”
我不懂于明安,从来就没懂过。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人,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也不知道他说要追我是可怜我,还是深思熟虑过的决定。
所以我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我只好落荒而逃。
于明安真的开始追求我。
笨拙而认真。
约饭看电影轧马路送花送礼物,反正只要是别人都做的事,他一个也没放过。
我没有拒绝他,我想去看明白我喜欢了十年的男人究竟对我是什么感情。
到秋天开始落叶的时候,我在桌上看到了一本相册,打开之后,是一大堆拍立得照片。
每张照片上都有一个怪东西,每一个怪东西,都是我大学时送给于明安的礼物。
我想,他还真是用心了,把这些东西都挖出来了。
拍立得相册的秘密是我姐告诉我的。
说来丢人,它在我手里放了一个月,我竟然没发现。
我姐放假从蒙特利尔回来,我向她炫耀我的暗恋快要成真。
我姐哗啦啦地翻,边感慨于明安的认真,边嘲笑我的品味。
“咦?”
她对着光,来回地翻相册。
“咋了?”我凑过去问她。
“你说照片是新拍的。”我姐把相册举起来,“看这变色和褪色程度,不像呢。”然后她又啧了声,“有的里面塞了两张啊,你都没发现吗?”
我茫然地看着她,我没有。
-程铮送的木偶,摁一下头会掉,好奇怪。
-小铮对怪东西真是乐此不疲,这是一个透明熊,里面是熊骨骼。
-什么人会在校庆送东西啊,真是。(一串念珠,让我出家吗?)
-说来陪我复习,自己没五分钟就睡着了。(偷拍的,他不知道。)
-有个笨蛋米没及格,黑灯瞎火在操场跑步呢。(好黑,差点看不见他在哪。)
-送我一本红宝书,到底在想什么?
-小铮喜欢的手表,以后买给他吧,现在连一个零头都买不起。
-毕业了,他穿学士服很好看。(依旧是偷拍,好像很变态啊。)
-秋天了。(小铮你会等我吗?我想给你所有的美好。)
字是写在照片背面的。
一行行字,已经在时间的磋磨下变浅了。
于明安,你真的很离谱——
我抱着相册,哭得比狗还狗。
我一个人去学校外面那家麻辣烫排队,排了半个多小时,然后把所有品种都点了一遍。
我说不好自己的心情,它很复杂,所以我想吃口麻辣烫压一压。
我不知道于明安是什么时候来的,他的车停在窗外,我吃魔芋丝时候看见的。
他靠在车边,肩背很挺,腿很长,迷人的样子,但又很讨厌。
我朝他招手,他就乖乖进来了。
两大盆麻辣烫,我一个人吃不完,分给了他一盆。
分完又想起他有胃病,于是又拽回来了,说你别吃。
于明安看上去有些局促的样子,傻不拉几地问:“已经气得饭都不想给我吃了吗?”
我瞪着他,“你不是有胃病吗?难道你没有,你装的吗?”
于明安看着我,忽然笑了,“有胃病,没骗你。”
于明安是个骄傲的人。
他有一切可以傲慢的资本,唯独在学生时期掂不出几个字儿的口袋让他自卑。又或者说,这种自卑只存在于他发现他喜欢我,而我又是个锦衣玉食看上去很喜欢钱的二傻子时。
于明安觉得在他能托起我未来的物质生活前,是不配和我谈情说爱的。
麻辣烫店很嘈杂,于明安的声音却清晰地落在我耳朵里。
“现在想想当然很后悔,因为一些没必要的骄傲和自卑,蹉跎了很多年。”
“后悔去吧!”我恶狠狠地哭着说,“你活该!”
于明安伸手来给我擦眼泪,“我错了,好多事都做错了。程铮,能原谅我吗?”
我说:“呸。”
然后,口水就喷进了麻辣烫盆里。
我不想吃了。
于明安带我回了他家。
我当然很抗拒,骂了他一路,但也没有真的跳车明志,还是跟他回去了。
一进门他就抱我,臭流氓。
我挣扎没挣开,就咬了他一口。
于明安捏捏我下巴,说我像小狗。
“你才是狗!”我挣累了,也不想动了,而且他衣服上的味道很好闻,我不想撒开。
虽然抱着,但我还是想算账。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大二。”
“什么时候知道我喜欢你的?”
“大二。”
“我去你大爷的!”
于明安捋捋我耳朵,“别骂他老人家,早晚你也要见他的。”
我把脸埋在他胸口,“我想吃麻辣烫你偷偷去排队为什么不告诉我?”
“做好事干嘛要留名呢。”
真烦,长大了的于明安一点不真诚了。
“那一起吃鱼你吃鱼尾巴也是为了让我吗?”
“这个倒不是,我是真的不爱……”于明安和我眼对眼,又改口了,“是,让你的。”
他在偷偷地笑。
太讨厌了啊。
我郁闷地看着他,“为什么都这么多年了才来找我?”
“所有人都说,你和俞响是一对。”于明安摸摸我的脸,“我悄悄地去看过你很多次,你们相处很好,我怎么能来打扰你。”
“那后来为什……”说到这,我自己也说不下去了,觉得脸都烧着了。
于明安说:“那一晚之后,我想了很多,可无论哪一种设想,都是无解,我只好先行动再求解。”
“那如果我就只是一夜风流呢,或者……就打算让你给我当个情人呢?”我看着他。
“可以。”于明安笑了,“都可以。”
我很震惊。
“于明安,你不是道德模范吗?”
“程铮,在得到你这件事上,”于明安说,“我永远都可以做一个卑鄙小人。”
“你还是做正人君子吧,不要做烂人了。”我又趴回去,他的羊绒衫暖暖的,“我和俞响只是朋友,没其他关系,至于我俩的传闻……他做初一,我做十五罢了。”
于明安低低地“嗯”了声。
温存片刻,我又想起个小事来,伸手在他锁骨上点点,“什么时候去纹身了啊,这纹的是个什么东西,怪模怪样的。”
于明安抬起我的脸,短暂地接了个吻,然后舌尖在犬齿上一勾,说:“你当时咬的啊,疤就是这个形状的,好了之后找了个师傅给纹上了。”
“啊。”我脸彻底着火,“你好变态啊于明安!”
作者:撒撒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