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我的网编》是一本由作者昔我往矣倾情打造的短篇纯爱小说,路忱江澈是小说中的主角,我×了我的网编主要讲述了:路忱是江澈的网编,虽然江澈是个三流作者,但他还是喜欢江澈的作品,因为喜欢才会在一起。热议:才会和他在一起。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昔我往矣 主角:路忱 江澈
我叫江澈,岁,是一个三流小作者。
我的网编叫hiker(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年龄未知,是一个霸榜三年的顶流大佬。
他一共写了六本书,分别从上到下占据了网站的前六甲,以一己之力将榜单玩成了连连看。
我一共也写了六本书,每本都不温不火,平平无奇,要憋着口气把手翻酸了才能看到。
据我所知,他是在三年前成为网编,挖掘网站有潜力的宝藏作者,帮助其发展。再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扶贫。
而好巧不巧,我也是在三年前成为的作者,纯纯的新人小白,不知道上辈子建了什么样的丰功伟绩,积了什么样的深厚功德,才能在这万里挑一的概率中非常幸运地入了他的眼。
他慧眼识珠,扶的作者每个都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火的广告满天飞,火的平台笑颜开。
好吧,这些珍珠里混进了一个鱼眼睛。
只有我,过了三年,还是个收入惨淡排行惨淡读者惨淡的三无小作者!
幸好我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幸好我有一对爱我的父母。
感谢上帝。阿门。
榜单数一千,我最火的一本书沉在第五百名的位置,偶尔会有一些波澜起伏,但每次月初,总能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不上不下,不偏不倚。
比地缚灵还要稳。
网编曾问过我这是什么原理,我也很想知道。
说起网编,听说网编(这个平台里)是有固定的负责数量的,他应当也是如此。因为我有时会收到势头很猛的新晋作者或自命不凡但数据不尽人意的大佬作者的私信。
不是来讨论小说剧情的,也不是来提意见的,更不是来表达对我文章的喜爱的。
而是带着点不自然的客套礼貌、异常的尊重敬佩,然后劈头盖脸按着我就是一顿自告奋勇先自隗始,和字里行间潜藏着的一丝丝欲盖弥彰的夺位之意。
啊,人生。
有些人笑的情真意切,如春天般温暖。
有些人笑的绵里藏针,如冬天般心寒。
喂?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看似周全的伪装其实很明显啊?!
每逢这个时候,我就会尴尬的坐立不安,尴尬的拿起手机,尴尬的和对方胡搅蛮缠,尴尬的搪塞过去。
网编大概也收到过,平台里有供大家闲聊的渠道,我看见一向不露面的他突然在里面发了条表示自己已经满员的信息。
我有点心虚。
是谁混了三年都没落的上签约?
是我!是我啊!!
对不起,我有罪。
但尽管如此,我的网编也没有抛弃我,而是认真又负责耐心又温和地帮我看文改文看大纲改大纲指出错误分析角色逻辑文笔改进每个段落的字数和分段。
恨不能标点符号都翻新一遍,恨不能亲手下笔操作。
我都被他这信任坚定的高贵品德感到到了。
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怎么会有这么温柔的人……
才怪啊!
手机振动两下,我面无表情地抓起手机,打开屏幕,切到微信,点开置顶的第一个对话框。
hiker:两个主角间的感情线很不明显,伏笔埋的华而不实,词藻虚浮,成语结合的有些突兀,文笔有待提高,剧情拖沓,不连贯,略显流水账,最好添加一些突发事件。
hiker:另外不重要的场景描写太多了,没有必要。配角的人物塑造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精分。
hiker:你要不要数一数你这十章里写了多少个笑容可掬?
hiker:还有火树银花不是这么用的。
hiker:哦对了,你还记得你挖的第一个坑吗?这都一百章了,还没填上。
hiker:你是打算在后面来一发大的吗?
不,只是单纯的忘了。
我挖的第一个坑是什么来着?
虽然很丢人,但我还是去灰溜溜地翻了一下文章,慌忙确认了下第一个坑在哪。
啊,挖坑不止,填坑不断。
话虽如此,面子不能丢。
尤其是在偶像面前!
荧惑:是的。
荧惑:我想在最后结局的时候主角蓦然回首,恍然发现原来另一个主角早在一开始,就给他留了线索。
荧惑:方便营造出一种首尾呼应的感觉。
我发完又仔细一个字一个字看了一遍,没找出来明显的问题。
正当我为自己机智的补救而沾沾自喜时,可能是上天秉持着普度世人和骄傲使人退步的信念,反手就派下了个天机令我清醒——手机及时振了一下。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了真理的大道上一个衣冠楚楚白发鬓鬓的老者正在向我招手。
快住手啊!我虚假的智慧,我短暂的喜悦,在离我扬长而去啊!!
hiker:哦,我还以为你忘了。
hiker:所以你这是现编的?
hiker:坑记得填。
我:“……”
你好歹再让我庆幸一会,就一会!
大佬哪都好,就是说话喜欢一针见血。
我和他明明素未谋面,平时也鲜少闲聊,大多都是在谈论文章方面的问题,但是对方总是能很轻易地看穿我的谎言。
为什么呢?
我潦草翻了一下聊天记录,清一色的工作正能量,都能拿出去宣传了。
回想同期走的比较近的道友,好像也吐槽过网编经常可以一语道破真言。可能厉害的作家都有着手看透人心的本领吧。
说到这,我一定要强调一番,他写的书是真的很好看!绝对不是由于我的书粉滤镜!
以防他再语出惊人,我草草结束了话题,呼了口气,阖上眼,顺手拿过桌旁的咖啡奶冻,舀了一勺子压压惊。
——拿错了,拿了龟苓膏。
呸呸呸!
我叫路忱,岁,是一个耽美写文平台的网编。
我的作者叫荧惑(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年龄未知,是一个三流小写手。
他一共写了六本书,每本都中规中矩,乏善可陈,每次帮他看榜单都要翻的手腕发酸。
我一共也写了六本书,其中一本所幸得了榜首,另外五本略逊一筹,不提。
就我所知,他是在三年前成为的作者。一次偶然,我随手点开了我的打赏榜第一名的主页,发现他开了文,看了半章,只觉文笔生涩,画风清新,稚拙直白的格调和小众过时的题材在这个大佬如过江之鲤的平台里显得格格不入。
我想,他的这个伏笔可真够烂的。但是某些奇思妙想又怪别开生面。
转念又一想,网站的作者水平普遍较高,大神云集,他多看看,也不至于埋下这么显眼又生硬的的伏笔。
他的阅读等级分明一骑绝尘。
思及此,我再次点开了他的主页,认真翻阅了他的动态。
我有些惊讶地发现,他似乎只看我写的文。再定定琢磨了片刻,我又发现,他在用一种拙劣的手法模仿我第二本书里某段设置的一线悬念。
这可真是有些受宠若惊了。
写完第六本书后,我一直没有找到新的灵感,有时实在闲来无事,就会点开他的文打发时间,偶尔也会笑一笑,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看了半年。
这半年里,他的文始终稳稳钉在末流,点击数总共增了不到三十,算了算,我竟是第一个从头到尾看完他文章的人。
为什么他可以那么理所当然地把惨无人道混淆成惨人无道,还在之后的两章用了四次?
他的文笔糟糕的我甚至有那么几秒产生了抓过他笔精修全文的冲动。
幸好我及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旅行了半片地球,去了很多地方,参观了很多著名的建筑,品尝了很多有趣的小吃,却迟迟找不到第七本书的灵感,这令我有点头疼。
在这期间,他也开了第二本书,文笔跟第一本相比较有了诸多进步,只是剧情还是流水账,上下文的连接也不太自然。
我反手拿过床头柜边的热咖啡,喝了一口,压下了私信教他改文的欲望。
因缘巧合下,我的培训老师提议我或许可以试试当网编。
我以前也的确在书上读到过如果你在某件事上一直得不到进展的话,尝试换一个身份可能会有出乎意料的收获。
听起来不错。
就这样,我成为了网编。
我找的第一个作者就是他,我逮着他一顿数落,逮着他把处女作一个字一个句号彻头彻尾地翻新了一遍,逮着他重新写了第二本文的大纲,逮着他看了鲁迅先生和余光中先生的全集。
作者勤勤勉勉地完成了我布置的所有任务,然后迂回曲折地绕了十八个弯问我要签名。
我:“怎么签?”
他:“你签纸上,拍照给我,我打印下来。”
“剪下来,贴在另一张纸上(人工制造写字时的纹路),放在相框里,四舍五入一下就等于现签的了。”
我:“……”
他的脑回路果然清奇。
除了他,我还扶持了四个作者,他们文笔和脑洞都非常优秀,并不逊色于榜单前一百,只是吃了新手流量稀缺的亏。
我替他们挑出了毛病,指出了需要改进的点,做了宣传,热度很快就上来了,蒸蒸日上。
只有他专心致志,虽说改的很勤奋认真,但是改的往往都差点味道,一言难尽。
因此,榜单数一千,他最火的一本书沉在五百名的位置,处于一个不温不火的尴尬境地。
通常在第-之间反复横跳,少数情况会蹦上个五十多名,但每到下一月初,总会精准而稳定地落在那。
比不倒翁还要稳。
我曾问过他这是什么原理,他说他也很想知道。
被我带火的作者与日俱增。
时间久了,我作为网编的声望愈来愈高,甚至有人杜撰了种说辞,说只要被我挑中,一只脚就已经踏进了成功的门扉。
我觉得有些好笑。
但是信的人应当是很多的,三天两头就有作者向我毛遂自荐,真挚朴实的文字里透着股豪迈自信,以及隐隐约约的暗示,意有所指。
我猜测他大概也收到了,因为一次我和往常一样回绝掉这些人后,我看见他微信发了条朋友圈,内容简短,就一个含义不明的黑脸表情包。
看着那个表情包,我忍不住笑了一声。
我一时没有细想,为什么我会这么肯定且熟练地透过一表情包就接收到了他的内心想法。
我不怎么在平台里自带的聊天渠道发言,不过一般每隔几天看一次,有几回正巧见到别人委婉模糊地发了个帖子,非常含蓄地吐槽我看文用词单刀直入,直白裸露,是对心脏莫大的挑战。
点赞数高的我自己都惊讶了下。
原来我在他们心里是这样的形象吗?
也只有他,孰若未闻,每天都捧着写好的稿子来找我看。
明明我们素未谋面,平日聊的也大多是文章方面的问题,连记录也是很标准的公事模范,为什么他这么积极主动呢?
回想网上的发癫文学,可能书粉对喜爱的作者都自带厚厚一层滤镜吧。
自从当了网编,我的好友纷至杳来,为了防止漏掉他信息,我将他设为了置顶。
手机振动两下,我拿起手机,切到微信,点开图片,粗略扫了两眼他填的坑。
——填错了,填的第二个。
我又放下了手机。
作者:昔我往矣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