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好看的小说《买断》,买断是一本正火热连载的小说,由作者容矜所著的小说围绕江念方琇两位主角开展故事:江念买了方琇会加做媳妇,但他是镇上的小混混,大家都觉得他不会幸福。热议:都是错觉。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容矜 主角:江念 方琇
方琇被他爹连拉带拽地一路到了赌坊前的时候,对即将发生的事情其实就有了一点预感。
“江哥。”方琇听他那年过四十的爹卑躬屈膝地朝人家叫“哥”,尽管赌坊外站着的那个小混混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您看我家这个小哥儿,今年刚十六,还嫩得很,按照您说的,也没磕着碰着的,完好无损。”
中年人的脸上带着讨好:“江哥,您验验货,怎么样?”
果然。
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砸得方琇从里到外哪儿都疼。
他被他爹给卖了。
那小混混上下打量着方琇,方琇低着头,站在那里任他看,仿佛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别的一个什么没有生命、可以随意买卖交换的物件商品。
验货。
太耻辱了。
他身子微微发着抖。
过了半晌,他听那个小混混道:“行,但要签卖身契。签了之后,他归我,和你们家再无干系。”
“签。”他爹立刻道,“只是那五十两银子……”
“我替你还上。”
五十两。
方琇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
为了五十两,就把他卖了。
他面色苍白,沉默得签了那小混混递过来的卖身契,看着他爹舒了一口气,步履轻快地离开,而后垂下眼帘,一言不发得看着地面,等着即将到来的打骂、羞辱,或是刁难。
视线里蓦地出现一只骨节分明的手。
耳边传来小混混带着笑意的声音:“走吧,跟我回家。”
方琇被小混混牵着往前走。
他不出声,也不挣扎,只是随着牵着他的力道乖顺得走,让停就停,让拐弯就拐弯,跟在小混混身后半步的位置,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前方。
牵着他的那只手上有茧,也有伤疤。
方琇在心里做了一个初步判断。
一个在赌坊收债的小混混。会打架,会耍刀,应该凶得很。看自己倒霉爹那个怂样,估计没少被他教训。
他本来是打算想些别的什么来缓解心里的恐惧,结果这么想着想着,脚下的路走得愈发不安起来。
等到了他那个家,关起门来,小混混会打他吗?
自己是被他五十两银子买来的,是他的所有物,连讨饶的资格都没有。
也许自己表现得乖一点,听话一点,日后便能少受些打骂。在家里也是这样过来的。爹刚染上赌瘾的时候自己也劝过,每次开口说不了几句,迎面便是一个巴掌,后来他学会了装乖,不再劝,每次爹醉醺醺的回来,他总是适时端茶递水,只求那个中年男人不要把赌桌上的怨气以巴掌或者藤条的方式转移到自己的身上。
虽然时不时还是会被打,但是不这么乖的话可能会更多更重。
所以不管是装乖还是挨打,他都很有经验。
但他还是希望不要被打。
他真的很怕疼。
要是这小混混真的喜欢打人,大不了他就上吊,或者投井,一死了之,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方琇被小混混一路牵着进了他的院门。
小院儿不大,种了些花花草草,门口挂了红灯笼,贴了两个大红的喜字。
小混混突然停下来。方琇一不留神,鼻子撞上了他的后背。
“对,对不起。”他小小声道歉,眼睛一眨滚下来两颗泪珠,一颗是吓的,一颗是疼的。
“没事。”那小混混眼里的笑意一闪而过,伸手替他抹掉了挂在下巴上的泪珠,一手揽着他后背,一手兜着他的腿弯,抱起他往里走。
方琇骤然间身体腾空,下意识地伸手勾住了小混混的脖颈,还没走两步呢,他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逾矩,讪讪地松开了手。
“抱着我。”
“哦。”方琇又乖乖把手搭了回去
小混混双手抱着他,一脚踢开门,直接把他抱到了床上。
“脱吧。”
方琇睫毛微微颤了颤,脸又白了。
他对即将到来的事在亲爹将自己卖了五十两银子的时候就有了心理准备,可是毕竟未经人事,事到临头,仍然有很多很多的害怕。
能替别人直接还五十两银子,这个小混混肯定是不差钱的。
为什么要买下他,而不是明媒正娶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是不是,他在床上,有一些粗暴或是奇怪的癖好?
方琇想了想,一咬牙,快速脱下自己已经洗到发白的旧衣服,然后闭着眼睛,直挺挺往床上一躺,不动了。
反正大不了就一死了之。
随即便有温热的呼吸覆上来,方琇抿着嘴,睫毛颤得像两只乱飞的蝴蝶。
小混混撑着下巴轻轻朝方琇耳根吹气,看那处一点一点的红起来。他逗了一会儿紧张到手足无措的小哥儿,终于没忍住,笑了:“媳妇儿,就算困了也待会儿再睡,先起来,咱们拜个堂,好不好?”
4
方琇红着脸穿上了小混混递过来的红色喜服,说不清哪个更红。
喜服很好看,是小哥儿出嫁穿的款式。小哥儿穿的喜服其实很少见,因为生育上并不如女子容易,镇上的大户人家很少有娶一个小哥儿当正妻的,大多是富裕些的人家一台小轿抬进门做妾,而农村虽说娶不上女孩儿的汉子到了年龄也会选择小哥儿,但是并不会花钱大操大办,敬个茶,入个洞房,也就算是一家人了。
是以方琇看到这件喜服的时候,嘴角抿出了一个小小的梨涡。
好漂亮呀。
上手一摸,料子也很好。
方家如今虽是穷得要靠卖方琇来还赌债,曾经也富裕过一段日子。方琇少年时也过了几年穿金带玉的日子,对于料子好坏,心里也大概有数。
“我是个混混,没爹没妈。”小混混倒了一小杯酒递给方琇,又给自己倒了一小杯,“那个糟心东西不配当你爹,你娘……”
“啊。”方琇接过小杯子捧在手里,“我娘被我爹气死了。”
小混混心说我知道啊。但他面上装作一副刚知道的样子,抬手摸了摸方琇的头发。
“那就不用敬茶也不用回门了,也省得麻烦。”方琇的头发又黑又顺,小混混挑了一小缕,在手里绕啊绕啊,“以后这儿就是你家,我赚钱养你。”
两个人喝完合卺酒,小混混抱起方琇就往床上走。
“你……”
“合卺酒都喝了。”小混混瞅着怀里的小美人笑,“叫夫君。”
“夫,夫君……”方琇小声叫他,“喜服……喜服皱了。”
小混混只得把他新娶的小夫郎放下来,看着他穿着里衣,珍惜得把漂亮的喜服整整齐齐叠好。
“好了?”
“嗯。”
小混混搂着他的小夫郎一起滚进温暖的被窝里。
方琇整个人陷在软乎乎的被子里,羞红了脸,默许了那只解他衣带的手。
屋里的红烛燃到很晚,半梦半醒间,他仍然听到自己的声音低低地、断断续续地喊“夫君”。
本以为被小混混买回家是当个玩意儿打骂磋磨,他对未来的日子早已不抱希望。
可刚刚那件面料舒服,款式合身的喜服,竟叫他在害怕之余,对未来的日子产生了一点不甚明晰的期待。
小混混换了床单,给方琇擦完身子,又把人放回床上,帮身边的人拂开脸上凌乱的秀发,侧撑着身子,目光一点一点描摹着小哥儿清秀的眉眼。
小哥儿略微有些肿的红唇轻轻动了动。
小混混附耳过去,听已经睡过去了的小哥儿哼哼得叫“夫君”。
真好啊。
他平日里桀骜凶戾的眉眼柔和下来。
放在心上的人终于躺在了他的床上,而他,也有能力,在风雨来临的时候把自己喜欢的人卷吧卷吧护进怀里,不教他再受一点伤害,能安心入眠。
他微微低头,和小哥儿碰了碰鼻尖,然后把人拥进怀里,沉沉睡去。
方琇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了。
他只觉得全身竟没有一处不疼的。
嘴唇。
大腿。
还有,还有那里……
他好不容易坐起来,屋里只有他一个人。于是他心安理得卸了力道,接着滚进被子里。
讨厌死了!
这个小混混,昨晚,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奇怪的姿势,虽然没怎么疼……
但是、但是真的好奇怪啊!
而且自己爽了,就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
讨厌!
臭不要脸!
方琇气鼓鼓地捶了一下枕头,软软的枕头被捶出了一个小小的坑,方琇就把脸埋到那个小坑里。
这个臭不要脸的小混混看上去好有经验啊……
他正胡思乱想着,小混混进来了,手里端着刚熬好的粥。
“起来吃点东西吧。”
方琇埋在被子里装死。
小混混轻轻拉了拉他的被子,声音里带着吃干抹净后的满足:“我知道你醒了。”
方琇装死失败,气呼呼道:“我不吃!让我死在床上吧!”
昨天从被卖给这个混混开始,直到去了床上,他心里都多多少少有些惶恐害怕的,可筋疲力尽的一晚上让现在他心里半是气恼半是委屈,那点怯生生的恐惧无处安放,竟在他也没注意的情况下不翼而飞。
小混混倒是注意到了,他无声地笑了笑,护着腰把软哒哒的人从床上抱起来。
方琇半躺半坐得靠在床边,看着又凶又帅的小混混垂眼将一勺又一勺的粥吹了吹再递到他嘴边,心脏不自然得跳了一下,乱了节拍。
小混混给他喂完饭就出去了。
他还要去赌场工作,赚钱养他的心上人。
方琇又在床上瘫了小半天,临近傍晚才爬起来。
反正小院子也没人,他随便披了一件衣服,拖着鞋,哒哒哒哒得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居然还有一间小书房!
他探了个头进去,里面的摆设书籍看上去都很新,像是没人用过一样。
小混混不在,他也不太敢擅自进去,探头探脑地看了一会儿,就又回床上躺着去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
小混混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小食盒。
方琇乖乖坐在桌子边等他。
小混混笑了笑,把食盒放在桌上,一只手呼噜呼噜方琇的头发,把本来顺滑的头发拨弄得乱七八糟的。
方琇敢怒不敢言,气鼓鼓看他。
小混混又笑了笑,帮他把头发给理顺,然后把食盒里的饭菜一样一样拿出来,在桌上摆好。
“我以后,应该不会这么早回来。”小混混给方琇夹了一筷子酱鸭,“今天是告了假的。”
“唔。”方琇埋头狂吃。
“告假主要是因为要回来陪你。”
“不用的。”小混混长得剑眉星目,不笑的时候其实有一点凶,比起下午的独处,方琇内心里还是有一点点不自在,“我一个人也可以。”
“主要是你昨晚哭得好凶。”小混混半真半假得抱怨,眼睛里还带着点调侃的笑意,给人一种撒娇的错觉,“吓着我了。”
方琇的脸一下就红了。
“今晚我一定改进,绝对不会再让你哭的。”
臭流氓!
“粥在锅里,想吃了自己去热一热。家里的房间你随意进。”第二天临走前小混混突然想起来,“尤其是那个小书房,看什么都可以。”
差点忘了也不怪他。他大字不识一个,那小书房里的书他一本也看不懂,整整一屋子的书,全是给自己的小夫郎准备的。
方琇躺在床里哼哼一声,表示知道了。
太累了!
太累了!
昨天晚上又是一些新的闻所未闻的奇怪东西,和前天晚上竟没有一个是重样的。
人怎么可以在如此臭不要脸的同时有这么经历旺盛的!
方琇衷心希望今天小混混晚一点回来,最好不要回来了。
我是个人。他悲愤得想道。人,都是需要睡眠的!
然而天不如他意,今天傍晚小混混竟然回来得比前一天还早。
手里拎的东西也比昨天还多。
“我有几个朋友待会儿要来。”小混混一边摆菜一边说,“听说我成亲了,来看看,认认人。”
“唔。”方琇一瘸一拐一瘸一拐得往桌边挪。
“待会儿应该都得管你叫嫂子。”
方琇一个趔趄。
小混混眼疾手快得接住他,把他从空中运到座位上:“要是待会儿坐不住了,也可以坐在我腿上。”
“唔。”方琇趴在桌上,试图把自己又红了的脸藏进胳膊里。
来了四个汉子,都是小混混做木工认识的。赌场的人他都没请,一方面关系不如这些木匠亲近,另一方面,赌场的人心术不正的很多,他不想让自己的小夫郎接触到一些不堪的东西。
酒过三巡,方琇口干,去小厨房倒了杯水,想着客人还等着呢,便没立刻喝,端着水就往回走。
刚走到正厅门口,就听到里面的声音道。
“江哥这就算成亲了?”
“嗯。”小混混应了一声。
“江哥之前拼命挣钱,不是说要娶你的小铃铛吗?”
“什么小铃铛?”其中一个是后来加入的,不知道具体。
“唉,江哥心上人呗,喜欢很久了。”前头提起这个话题的人仔细解释,“给过江哥一个小铃铛。江哥不是在赌场还有份差嘛,还跟咱们一起干木匠活儿,就是为了攒钱娶人家。”
“江哥还不够有钱?看这小院儿。”
“比咱们肯定是有钱了,但是听说那个小铃铛家里还要有钱,江哥怕自己配不上。”
方琇就站在门边听。
他听见小混混笑了一声,喝了一杯酒,没否认。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是小混混花了五十两买回来的。
他失魂落魄得折回小厨房,既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有点难过,又想不通自己有什么立场难过。
原来他拼命赚钱是为了心上人。
原来他没有娶心上人是因为配不上。
他想起这几天小混混喂他吃饭,抱着他走来走去,和带着温柔笑意的眉眼,在难过中又凭空生出三分郁郁不平来。
这个人这么好,那个什么小铃铛,凭什么看不上他?
不过这短暂的气愤一下就被更多的失落浇灭了。
就是因为他这样好,自己还没过几天呢,便好像有点认不清身份了。
他一口气喝完了杯子里的水,又倒了一满杯,拿在手里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回到正厅。
饭桌上已经聊到下一个话题了。
小混混见他回来,很自然地伸手接过他手里的杯子:“
去了这么久?”
“嗯,渴了,多喝了点。”
喝了一杯水和一缸醋。
他闷闷不乐得用筷子在碗里数米粒,也就因此忽略了桌上其他人带着一点了然兴奋和好奇探究的目光。
晚上两个人并排躺在床上。
小混混一伸手,揽着腰将人勾进怀里。
“今晚就算了吧。”方琇蹬蹬腿,说不清是因为身体不舒服还是因为心里不舒服。
“我知道。”小混混让人趴在自己身上,手顺着他的背往下滑,一点一点给他按腰,“真娇气。”
方琇就着这个姿势把自己埋进小混混的颈窝里,闷声道:“我很好养活的。”
我很好养活的,所以不要抛弃我好不好。
真奇怪。
他在小混混家里呆了不到三天,刚开始还在“来这里”和“一死了之”中间纠结,可现在想到日后可能要离开,竟然有一点难过。
方琇在陷入睡眠之前想。
可能是因为小混混做的粥太好吃了吧。
第二天一早,很好养活的方琇秉持着证明自己的决心,比小混混先睁开眼睛。
今天的家务,今天的早饭,就让琇琇来承包叭!
然后承包计划就搁浅在了下床这一环节上。
一般人家成亲了之后应该是小媳妇睡在外侧,好在夜里夫君有喝水等需求时及时伺候。可怜方琇第一晚和第二晚都是筋疲力尽之后昏睡过去,连自己什么时候没有意识的都不知道,还哪管自己到底睡在哪里了。
昨晚倒是有意识。
当时小混混懒洋洋地躺在外侧,方琇趴在他身上,乖乖被按成软趴趴一滩。
方琇戳戳他:“夫君,我睡在外面吧。”
“可别。”小混混道,“你夜里睡觉滚来滚去的,我可不希望明天一早下床的时候踩到自己媳妇儿。”
我每个晚上累死累活的,哪里有力气滚来滚去!
方琇觉得小混混在诓他,但是他没有证据。
于是他只能:“哦,好的,夫君。”
没有据理力争的后果现在体现出来了。
他现在。
下不去床。
那么大一个小混混横在他面前,方琇小心翼翼地想从自己的便宜夫君身上爬过去,刚伸过去了一手一脚,小混混就睁开了眼睛。
他把方琇的后脑勺往下轻轻摁了摁,在他唇角啄了一下,声音带着一点刚醒来的低沉沙哑:“早。”
声音有一点性感。
方琇一下子胳膊腿都软了,啪叽一下砸在了小混混怀里。
“这么热情?”小混混揽住他。
“才没有!”方琇蹬蹬腿:“我要去做饭。”
“饿了?”小混混又啄了一下他的唇角,撑起身子来,“我去给你做。”
“我……”
“你再躺一会儿,我做好了叫你。”小混混已经朝小厨房走过去了。
方琇心里还想着要当一把小厨神,身体已经很诚实地又躺了下去。
啊,明天!明天一定!
小混混也就前几天早早回家了。
往后的日子里,他越回家越晚。
方琇总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入睡,迷迷糊糊间感到身边多了一个热源,就会往那边蹭啊蹭,然后被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听小混混低低的声音说:“我在。”
“晚安。”
然后醒来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方琇白天也没事干,就去小书房看看书。
小书房里书很多,也很有趣,有正经的经史子集,更多的则是一些话本、游记、画册、诗集,方琇挑着自己感兴趣的看,白日里也不觉得无聊。
偶尔也上街走一走,买买家里缺了的物件食材。
只是偶尔,他也会想。
小混混怎么还这么忙呢?
家里的情况其实不错了,日子过得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丰衣足食,自己吃的也不多,小混混还拼命挣钱干什么呢?
哦,自己是他五十两银子买来的。
他是不是还想攒钱娶那个小铃铛呢?
唉,如果小铃铛姑娘以后真的进了门,自己的日子,恐怕就不好过了吧。
方琇忧愁得放下手中的话本《霸道少爷俏小厮》,毫无志气得想,如果小铃铛姑娘给他一沓银票,让他拿着这些银两离开小混混,他肯定干脆利索得离开,绝不留下来碍眼。
谁留下来谁傻子!
但是想想要离开,其实也有一点难过。
方琇半夜惊醒了。
旁边的床是凉的。
小混混还没回来。
方琇在床上躺着想了想,爬起来穿好衣服,挑着灯笼出了门。
他直到小混混每天都是赶早去做木工,现在夜这么深了,应该是还在赌坊。赌坊到晚上人多,他担心是小混混和别人起了冲突或者被什么事情绊住了脚,心里总归放心不下,想要去看看。
反正去这个赌坊,他都轻车熟路了。
他看着眼前金碧辉煌的建筑,操心得叹了口气。
以前来找爹,现在来找夫君。
真不让人省心。
琇琇好难。
他把灯笼插在门口的架子上,毫无戒心得进了赌场。
他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情。
以前来找那个赌鬼爹的时候,多半是下午,里面都是熬了一晚上还能坚持住的,人数少,也不剩什么精力了。现在是狂欢夜的开场,赌坊里三教九流,全是精力正旺盛的时候。
而他眉心一点红,是个白白净净的小哥儿。
赌坊里没有小混混,而他被人缠上了。
“给哥哥一个面子,喝了这杯酒好不好?”一个男人笑着把酒杯凑到他嘴边。
“我,我成亲了!”方琇惊慌失措,“我有夫君……”
“夫君在这呢。”另一个男人调笑着捏了一下他的大腿。
方琇小小地惊呼了一声,伸手去推他,被端酒杯的男人找准时机,捏着他下巴就往里灌。
一部分酒灌进了喉咙,更多的来不及吞咽,顺着嘴角留下来,淌过奶白色的脖颈,浸透了前襟。
方琇剧烈咳嗽起来。小腹好像有一团火,一点一点烧了起来。
酒里有药。
他绝望得想。
他一边做着尽己所能的抵抗,一边很低很低得叫了一声:“夫君……”
模糊的视线里一个熟悉的人影冲了过来。
周围的人散开来。
他被扣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方琇哽咽了一下,把头埋进了来人的颈窝,小小声道:“你怎么才来啊。”
他鼻尖蹭了蹭,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和陌生的脂粉香。
热。
好热。
方琇觉得自己像个被炸透了的煎蛋,从里到外都热,被翻来翻去得煎。
后来慢慢不热了,小混混来抱他,他把昏昏沉沉的,仍然努力把那温暖坚硬的胸膛往外推,
“你,你走……别靠近我……”
“琇琇……”小混混牵过方琇的手,十指相扣,俯下身去亲他的鼻尖和嘴角,像是安抚,也像是确认,“宝宝,我在。没事了,没事了。”
方琇抽了好几下,终于把手抽了出来,他胡乱得在空中挥了挥手,想要驱赶什么。
“啪”的一下,小混混脸上挨了一个软绵绵的耳光。他沉默得把贴在他脸上不动了的手拿到唇边,珍惜得吻了吻,然后抱着终于睡过去的方琇去擦洗身子。
方琇窝在依然是在熟悉的温暖怀抱里醒来的,背后是小混混宽厚坚实的胸膛。
他睁开了眼睛,也没动,就抱着被子,目光飘忽,神情呆呆的。
小混混伸手,把他转成面对面的姿势。
明明方琇动也没动,小混混就是知道,他醒了。
“琇琇。”小混混贴了贴他额头,不发烧。
方琇依旧呆呆的,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问:“你昨晚去哪儿了。”
“昨天木匠那边有个急活儿,有人急着要,加了钱。”小混混认真道,“我想着……能多赚一点,就去了。”
“对不起。”他亲了亲方琇,“以后不会了。”
“你骗人。”方琇在他怀里小声道,“我闻到了,你衣服上的味道。”
“什么味道?”小混混皱了皱眉,昨天晚上他安顿方琇睡下之后把换下来的衣服床单都洗了,现在想再闻一下也没办法。
方琇把脸往被里埋了埋,闷声道:“脂粉的味道。其实你要去青楼也可以,我又没有资格管你,不会说你什么,你不用特意扯谎骗我。”
“我真没有。”小混混闻言倒是乐了,“真是在木匠那儿,上次来家里的几个人都可以给我作证。我回来之后看你不在,猜你可能去了赌坊,怕你受伤,所以抄近路往那边赶,在一家青楼门口和人撞了一下,估计是那时候沾上去的。”
“琇琇。”他低头凑近了方琇的耳边,“你是不是,吃醋了?”
“是!”方琇把自己埋成了个鸵鸟,秉持着看不见就不丢脸的原则,自暴自弃道,“我吃醋了!”
“我可以出门打工挣钱!”
“摆摊也可以!抄书也可以!”
“我可以把那五十两还给你!”
“然后我们就好好过日子!”
“我很好养的!我吃的也很少!你不用那么辛苦去挣钱我可以和你一起挣!”
“我……”小混混想说什么,可是方琇急乎乎得打断了他。
“我知道你喜欢小铃铛!可是,可是你都和我拜堂成亲了……”方琇本来还很大声,越说到后面声音越小,“你喜欢我吧,我很容易追的……我追你可以,好不好?”
他不敢抬头,只是伸手扯了扯小混混的袖子。
“傻琇琇。”小混混叹了口气,把香香软软团成一团的小夫郎搂进怀里,“我喜欢的,一直都是你啊。”
小混混姓江。
因为是一个老混混在江边捡的。
老混混有吃的就给他一口,没吃的就让他自己出去找,他出去翻垃圾堆,乞讨,和野狗抢食,然后再剩一口带回来给老混混。
两个人互相拉扯,一个越来越大,一个越来越老。
老混混以前是在赌场帮忙收债的。小混混十五岁那年,他把小混混往赌坊老板面前一领,让他替了自己的位置,自己每天就在破庙晒晒太阳养老。
小混混每天忙里偷闲去破庙,用领到的工钱给他买点吃的。每两年老混混走了,他就把钱都攒起来,留着娶媳妇儿。
他给自己起名叫江念。
因为他听一个说书先生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他有一个念念不忘的人。
是个像玉一样的小哥儿。
那还是在他和老混混互相拉扯的岁月里,有一次他抢了野狗的半块面饼就跑,野狗在后面追,他经验老道得上了树,打算熬到野狗放弃为止。
一个衣着干净的小哥儿路过,看看他又看看野狗,跑到前面的店里买了两个肉包,一个递给他,一个扔给狗。
江念长这么大,第一次和野狗握手言和。
野狗呜呜叫着吃完了包子,他把包子放在鼻子下闻了又闻,到底没舍得吃,小口啃着抢来的面饼。
小哥儿看看狗又看看他,想了想,先从衣服里勾出一小块挂在脖子上的玉,想了想又放回去,最后褪下手腕上的金镯子,把上面的小铃铛摘下来,递给江念。
“你收下吧。”小哥儿抿嘴笑,嘴角有一个小梨涡,“拿去换一点吃的。”
江念一直看着他,直到他走进不远处的书院,将他的眉眼记在心上,把小铃铛攥在手里,掉头就走。
肉包子闻了一路没舍得吃,揣在怀里带回去,最后便宜了老混混;小铃铛拿了一路没舍得换,回去后找了根红绳系在手腕上,后来想想,不太妥,又换了根更长的红绳,贴着胸膛藏在最靠近心口的地方。
他和老混混说,我喜欢一个小哥儿,我想娶他。
老混混正拿草棍儿剔牙,闻言一笑,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想,但我没钱。
江念说,我可以挣。
他开始拼命挣钱。
学木工,摆摊儿,酒馆伙计,饭庄跑堂,空闲时间偷偷溜到书院,远远看一眼那个如雪如玉的小哥儿,直到他去镖局走第一趟镖就被划了两刀,老混混“啧”了一声,第二天领着他去了赌坊。
他成了赌坊要债的小喽啰,几个月后,凭着要债数量多、日期短,成了个小头目,又半年,成了个不大不小的主管,月钱翻了好几番。
偶尔赌几把,赌坊里的人给他放水,手上的钱一下就多起来。
当然他见好就收,不贪多,也不上瘾,赌坊老板念他是个得力干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没想到,会在赌坊见到那个小哥儿。
原来那个在赌坊里一赌一整晚,赔了一箱又一箱银子的中年赌鬼是小哥儿的爹。
原来他叫方琇。
他暗暗上了心,在中年赌鬼输得太厉害的时候悄悄自己垫一点,又从赌坊记录里抹去一点。没两个月,叫老板发现了,把他叫过去问清了缘由,也没打他,只是把他降回了小头目,不让赌场的人再给他放水了。
那时候老混混已经不在了,江念虽然没了部分收入,但也算没太多牵挂,于是一门心思开始赚钱,赌坊的班结束了,再去给木匠打工,好歹维持住了之前的月钱水平,每个月悄悄替那个中年赌鬼减轻一点负债。
直到那个赌鬼因为输钱心情暴躁,朝着来喊他回去的小哥儿就是一巴掌。
江念看着小哥儿被打偏过去,一下就红起来的脸,再也没有暗中帮那个中年赌鬼还过钱。
既然他放在心上的人过着不被人珍惜的日子,那他就把他带走好了。
只要他想要,只要他给得起,他都会双手奉上。
于是他在催债时假装漫不经心道:“没有钱,拿人抵债也可以。”
“你们家,有长得好看的女孩儿或者小哥儿吗?”
那中年赌鬼猛地抬头看他。
他一边唾弃这个中年人不配为人父,一边又心生欢喜,装出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你带来给我看看,我要是满意了,你的赌债,我帮你还。”
哪能不满意呢?
方琇以为的初见,其实是江念的蓄谋已久。
江念一边轻轻拍着方琇的背,一边给他讲自己的过往。讲完了一低头,正对上方琇亮晶晶的眼睛。
“你喜欢我呀?”
“对呀。”江念拉长了音调学他,“我喜欢你呀。”
“那你为什么要我签那个卖身契?”方琇突然发现了华点。
“你那个爹,不是好东西。”江念在他鼻尖上啾了一下,“我怕他这种无赖日后又反悔,叫你夹在中间为难,索性白纸黑字,留个证据,从此你和他便无关了,不必再因为他烦心。”
“我不会以此要挟你或是限制你,琇琇。”江念捧着他的脸认真道,“你在我这里,永远是自由的。”
“是我恳求你停留在我的枝头上,但你永远都拥有飞走的权利。”
方琇的眼睛笑成的小月牙。
“你爹,你恨他吗?”
“一开始是恨的。”方琇想了想,“但他把我卖给你了,我就不恨他了。”
两个人又腻了一会儿。
“你出去了吗?”
“今天不出去了。”江念道,“木匠那边昨天加急出了个活儿,今天就没什么事了。赌坊的工作昨天我也辞掉了,以后都不去了。”
“为什么呀?”
“我想和你,安安稳稳得过日子。赌坊那种水浑的地方,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我很好养诶,吃得很少,书可以不看,睡觉也只用一床被,你不用这么拼命的。”方琇蹭蹭江念,“我前头说要出去赚钱,也不是胡说八道。我们可以一起努力呀。”
“嗯。”江念也蹭蹭方琇,“琇琇,你要不要重新去念书?”
“你看我出去挣钱,不着家,以为我要攒钱娶别人,是不是?”江念下巴抵着方琇的发顶,“不是的,我是因为娶到了自己的心上人,才贪心起来,想多赚一点,再多赚一点。”
“想给他穿金带玉,想给他买所有他想要的东西。”
“零嘴吃食也好,奇珍异宝也好,只要他开口说要,我都希望自己有能力去给他买下来。”
“想重新让他去念书,想给他建许许多多的小书房,买好多好多的书供他看,看不完也不要紧。”
“想让他永远快乐,往后余生都顺遂。”
“只是我总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好,所以只顾着自己使劲儿努力,却忘了顾忌他的感受,让他差点陷入危险。”
“是我的错,以后不会了。”
江念笑了笑,从床头的暗格里取出一个小匣子,打开来,里面是一个已经有一点旧了,但表面被摩擦的很光滑的小铃铛,上面穿了一根崭新的红绳。
他拾起那根红绳,把这个小小的金铃铛挂在了怀中人的手腕上。
“所以,我的心上人,你要不要再去念书啊?”
方琇耳朵有一点点红,他认真地思考了一下,不好意思道:“我可能会跟不上……”
“毕竟……”他局促道,“已经好久没有学了。”
“没关系。”
“也不一定能考好。”他补充。
“没关系。”江念看出他眼里的渴望,用一个吻封住了怀中人接下来自我怀疑和忐忑的话语,“不必在意太多,只要你想,就去。”
方琇被亲得眼睛湿漉漉的,目光却坚定。
他说:“我想。”
4
后来,方家那个因为家道中落而辍学的小哥儿又重新回到了学堂,闲暇的时候会接一些抄书的活儿,次次考核都名列前茅。
有春心萌动的毛头小伙子蠢蠢欲动,那个漂亮的小哥儿却说:“不好意思,我已经成亲了。”
有不信邪的在授课结束后跟着,看着平日里清冷矜持的小哥儿嘴角抿出个小梨涡,扑进来接他回家的英俊男子怀里。
那男子镇上人都认识,姓江,以前是赌坊收债的,后来不干了,又凭着自己的手艺成了镇上最好的木匠。
于是毛头小伙子们只好浇灭了心里刚冒出来的小火苗,毕竟从道德层面上来讲,这事儿有悖于伦理,从身体层面上来讲,他们也确实打不过江木匠。
不过结了婚的小哥儿,不回家生孩子,还在学堂里念书,也确实少见哈。
怀揣着遗憾和疑问,这一批人陆陆续续结束了自己的学业,有的在科举里取得名次,去城里的学堂继续学习;有的放下书本另谋生计;还有的就留在了镇子上的小学堂里,给后来的学生们温书讲习。
比如方琇。
现在大家都叫他方夫子了。
他在学堂里又呆了两年,怀了孕,于是就辞了学堂先生的工作,安安心心在家养胎。
十个月后,生了个大胖小子。
江念说:“叫响响吧。”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方琇说,好,确实哭得很响。
江响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对父亲来说,是命运馈赠的最好礼物,而对小爹爹来说,则是描述客观事实的精准形容词。
就像方琇永远也不知道,江念对他的爱意,比他想象的还要深。
他生下江响后想再去学堂讲学,江念非让他再在家里歇半年,把身子再补一补。
“江念。”方琇躺在床上绝望得朝自己的爱人吼,“你当木匠可真是屈才了,你就该去学习母猪的产后护理。”
“琇琇,别这么说自己。”江念亲昵的地亲了亲他的鼻尖,“快趁热把这碗鸡汤喝了。”
江念又出去做工了。
他手艺越来越好,甚至有城里的大户人家专程赶来,付了定金,指名要他做。江念赚得越来越多,但他从来不会为了多赶点活儿而晚回家,总是在家里的蜡烛还没有点起来之前,就在夫郎的嘴角上印一个吻。
不过方琇最近对此非常不满意。
他回来得也太早了!自己偷偷摸摸写的话本根本就写不完!
在江念又一次逮到一只袖口蹭了墨汁的小夫郎后,他终于忍不住问:“你到底在干什么?”
“你再等等。”方琇手忙脚乱地藏东西,“马上就能知道了。”
于是江念贴心得不再追问,把自家夫郎抱到床上,亲了个腰软腿软。
半个月后他收到一本话本。
讲爱情故事的。
叫《买断》。
陌生的人物名字,熟悉的故事情节。
话本很火,爱情很甜,镇子上几乎家家都有一本,连城里的书局都来问能不能加印。
这次回家没有袖口沾着墨汁的小夫郎了,取而代之的是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小夫郎。
“开心吗?”江念把他搂进怀里。
“嗯嗯!”方琇点头,“以后如果再有谁看上你了,我就可以让他拿着银票离开!”
“花这个冤枉钱干什么。”江念笑了,“我就一颗心,可全都给了琇琇了。”
他又和方琇温存了一会儿,问他:“话本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啊?”
他半真半假地试探:“是因为当时的卖身契吗?你爹叫人撵出镇子的那天我就扔了,我……”
“不是呀。”方琇仰起头亲亲他,“我只是想说,我也好喜欢你啊。”
也许他永远没办法像江念那样炽热而直接得表达自己的爱意,但他用自己的方式告诉的周围所有人。
方琇也想买断江念的余生。
作者:容矜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