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沈温周闲的小说《昔日的白月光》已完结正火热推荐中,小说昔日的白月光是一本好看的纯爱小说,由作者吃一口椰冻所著,内容是:周闲离开的时候沈温是正常的,他以为自己能习惯对方的离开,但日复一如中,他意识到有些事情他始终都没有办法习惯。热议:就是要和你在一起。
来源:不可能的世界 分类:现代 作者:吃一口椰冻 主角:沈温 周闲
我死了。
死的挺惨的,被迎面呼啸而来的大货车撞了个正着,从身上碾过去,上半身在那头,下半身在另一头,那紧紧的攥着喜帖的手飞了出去,血肉模糊,当场死亡。
我没想到,我出生的时候平平淡淡,死却可以死的如此轰轰烈烈。
前来带我走的是披着黑色斗篷手里挎着把镰刀脸上戴着面具的死神。
我盯着死神完全不觉得害怕,只是心中觉得好奇,那面具底下会不会是一张帅到惊为天人的脸。
毕竟我是个没有节操到认为颜值即正义的颜狗。
“周闲,死于2020年2月14日,死因:车祸,还有什么遗愿吗?”
死神低头念着簿子上的信息,道。
我想了片刻,末,跟死神道,“临死前没能操成沈温算不算?”
因为一直到死,我都是被操的那个,如今想想,我实在太吃亏了。
死神,“……”
我活了。
准确来说,我回到了死之前的三个月。
这一天,是沈温要跟我分手的日子。
此时,我想操很久的沈温正裹着一身带着寒气的大衣站在那阳台前抽烟,修长而挺拔的身姿格外的优越,举手投足间那叫一个矜贵高雅,吐出来的烟就在他那张棱角分明、格外俊朗的脸上慢慢的消散开来。
而我,年过三十年老色衰的大叔正穿着件破洞背心,蓝色大裤衩,脚踩人字拖搁那没有形象的啃着西瓜。
我想,我和年轻又帅气,并且事业有成的沈温站一块,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出来,我们是一对。
不信也没办法,我们确确实实是一对。
至少,目前还是。
这时候,阳台上的沈温吐出一个烟圈,低沉富有磁性的嗓音缓缓响起。
“周闲,我觉得我们不能老这样下去。”
我继续啃着西瓜,啃的背心上全浸满了流下来的西瓜汁,假装充耳未闻。
沈温终于忍耐不住,他把亮着火星的烟头狠狠地按在栏杆上,转过身来,朝我这边望来,说出了我意料之中的那句话。
“我们分手吧。”
我终于停下了动作,用胳膊擦了擦嘴边的西瓜汁,朝沈温那边扭过头去,由衷的从心做出一个笑眯眯的表情来,爽快的回答,“好呀。”
沈温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爽快,连一点纠缠不休都没有,所以反而愣住了。
真是奇怪,我之前纠缠不休死活不愿意分手的时候,沈温是那么的厌恶我,可如今我答应了,他又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不过也正常,毕竟我和沈温可是整整交往了八年,沈温之所以有今时今日这种成就,也全靠了我,我为了沈温把我的所有都赔进去了,现如今的我一无所有。
又老又丑又没钱。
典型的三无人员。
所以这也让沈温认定了我会对他死缠烂打。
我这么爽快的答应分手,以他谨小慎微的性格估计会以为我在背地里正在憋什么坏水针对他。
果不其然,沈温愧疚又谨慎的小心翼翼问我,“你……不要什么赔偿?”
沈温这种势利的生意人嘴脸我真心不喜欢。
还是沈温小的时候比较可爱,结果越长就越歪。
我强忍住恶心,继续往下说道,“我只有个条件。”
“你想要多少钱?”
沈温很迫不及待的道。
我很悲哀,在一起八年的男朋友是个满脑子只有钱的渣男。
大概是背心湿透了,所以捂的我小心脏拔凉拔凉的。
“沈温,我一分钱都不要你的。”
我提高了音量,“我只要你陪我谈三个月的恋爱。”
三个月,这是我最后的时间。
三个月后,我会死。
可沈温不知道,他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我知道为什么,因为他答应了他那个心肝小宝贝三个月以后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
他已经不想在我这个老男人身上浪费时间了,他苦恼的抓了抓住头发,“周闲,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最终都走到了现在今时今日这种地步,我并不觉得三个月可以挽回什么。”
我笑了,“小温,你八年都忍过来了,连最后三个月都等不了?”
况且,我并不是想挽回沈温。
当初的我太过愚蠢,一无所有到只能依附沈温,才觉得没了沈温就宛如世界末日。
大概是被我戳破了秘密,沈温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慌张与计谋败露的恼羞成怒。
“三个月而已。”
我继续道,“三个月后我周闲这辈子都不会出现在你面前,划算吧?”
我真的很了解沈温,他动摇了,最后表示他会考虑考虑。
第二天,沈温来了,手上还多了两份协议,“我同意,不过,我希望我们能签个协议。”
我爽快答应。
沈温把一式两份的协议书推到我面前,我看着面前的白纸黑字,再看了看前面紧张的担心我不肯签字的沈温,我笑的宛如协议上头那一句“甲方从此以后再也不得出现在乙方生活中”一样的冰冷。
然后,我郑重其事的在甲方一栏签上我的名字。
原来,相恋这么多年的人最终也会变成冷冰冰的甲乙方。
签下协议以后,我就要和沈温正式开始谈恋爱了。
说来可能没人信,这些年来,我和沈温牵手、亲嘴、上床,该做的,不该做的,我们都做过了。
唯独是没有谈过恋爱。
我觉得的谈恋爱是两个两厢情愿的人你侬我侬的在一起甜甜蜜蜜,不过我和沈温不算,我们两个那顶多叫凑合搭伙过日子,各取所需。
我看中了沈温的脸,沈温看中了我喜欢他。
搭伙过日子虽然挺好的,不过我更喜欢谈恋爱的那种甜蜜又心痒难耐的感觉,这会让我有种我还很年轻的错觉。
特别是跟年轻又帅气的沈温。
只不过,在谈恋爱之前,我得先让自己的外表年轻些。
我可不想和沈温走在大街上被说是沈温的叔叔或者爸爸。
我拿出了我这些年的全部积蓄,肉疼的去了当地最大的美容院护理。
现在的美容院已经很新潮了,还有专门为男人推出的护理套餐。
所以当初沈温看我看的厌烦的时候也曾让我去护理皮肤一番,我那时脑子落后,觉得男人去美容像什么话?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沈温喜欢皮肤白皙、腰段纤细又清秀的小男孩。
我,小麦色皮肤,腰也不细,手更不小,生的连清秀两个字都挨不上。
总结一下,我并不是沈温喜欢的类型。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哪哪都不是。
我脱光了衣服,宛如砧板上的肉一样任由美容院的员工上上下下的捣鼓。
又疼又麻的半天过去了,我看着我没白多少,不过皮肤倒看着好了不少。
我可惜的摸着自个依旧小麦色的脸,嘟囔,“这也没白啊。”
美容院的员工听见以后噗嗤一声笑了,提醒我道,“先生,美容是得持之以恒才能看到效果的,又不是刷大白,哪能一下子变白?”
美容院的员工的话一下子让我想起来,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个样的。
我以前也还是挺白的,皮肤没有这么差,皱纹没有这么多,手上的茧子也没有这么厚,就连发间那稀散的白头发也没有,那时候还有很多女孩偷偷的追我,管我要电话号码。
只不过后来为了供沈温上大学,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工地不要命的干活,皮肤晒黑了、皮肤晒出斑了、皱纹出来了,就连白头发和茧子也长出来了。
之所以有这些痕迹是为了赚钱,现在想抹灭这些痕迹,又得花钱。
离开美容院以后,我去了各种大牌专柜店,豪迈的买下了我以前都不敢买的衣服,只要带上那个logo,一件衣服就能卖的死贵死贵。
这种店,以前我只敢在沈温生日的时候进去给沈温挑礼物。
只不过,尽管如此,以前我也只买得起里头的领带、袜子之类的小东西,虽然沈温收到那些礼物以后从来没有用过。
换好衣服,我去了理发店。
我把头发染黑了,还让发型师给我剪了个最新潮的发型。
我看着镜子里终于摆脱苍老疲惫,多了几分朝气蓬勃的自己,满意的笑了。
这样的我,不知道能让沈温喜欢多少?
焕然一新的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去见我的爱人。
我的爱人在他的公司辛勤劳作,而我,在路边的花店买下一捧长的最好的桔梗,准备送给我的爱人。
花店的老板一边替我包扎着花,一边笑吟吟的问我这花要送给谁。
我也笑吟吟的回答,“我的爱人啊。”
我的爱人是个极致浪漫的人,他喜欢花,也喜欢浪漫,只可惜,独独不喜欢我。
花店老板动作一顿,然后道,“送爱人的话,桔梗的寓意好像不太好,要不然,换玫瑰?”
我依旧脸上挂笑,“不用,就这束。”
不喜欢我的人,就算我送他一千枝玫瑰,他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花店老板点头,然后迅速的把花包好。
我付了钱,抱着我要送给爱人的花抬脚离去。
我走到了沈温公司楼下,现在沈温的公司做的可大了,开在崭新的写字楼里,底下还有几百号员工。
不过,我从来没有上去看过沈温的公司。
沈温不让我上去,所以我也不知道那上头到底有多漂亮,有多宽敞明亮。
我虽然也很想上去看看,不过,今天不行,我今天还要带上我的小男朋友去约会呢。
我拨通了沈温的电话,让他下来一趟。
我的爱人听起来似乎很生气,“你在楼下?我不是让你不要到公司来找我吗?要是被别人看到了……”
我打断了他,笑嘻嘻的道,“我的小温啊,你是忘了我们正在谈恋爱吗?”
电话里,沈温明显停滞了一会,很快,他反应过来,语气不耐烦加冰冷的道,“等着,我这就下去。”
作者:吃一口椰冻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