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爱小说《茴园梦》的主角是汤宗毓程景云,是作者云雨无凭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程景云离开了,但最后还是回来了,因为在他的记忆里,一直都有个始终都忘不掉的人。热议:还是他所喜欢的人。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云雨无凭 主角:汤宗毓 程景云
茴园一名,因汤宗毓曾祖父汤茴而得。
祖产丰厚,家大业大,在绍州,没人不知晓汤家。程景云,是因汤家才有了完整的姓名,从前,母亲未亡的时候,都叫他程小弟。
走的那天,下深秋的大雨,天气潮湿阴冷,是忽如其来的寒凉。母亲细妹,连寿衣都没有,棺木更不要提,尸首就停在茅屋旁边的马棚里,父亲在雨最大的时候回来,头上戴着斗笠,手里拿着锹,他早上出门,去了远处林子里,把那个死去的男婴埋了。
“小弟,小弟。”父亲坐在屋檐下的板凳上,压得小家具“嘎吱嘎吱”哭,他唤。
来的是个瘦高的男孩,十二岁,他上身穿着断了袖子的薄衫,裤子打下六七个补丁,已经看不清原先的颜色,脚腕黢黑,沾满了泥水,鞋呢,已经不能称之为鞋了,鞋面破去一半,快走的时候要掉,因而,男孩不敢快走。
父亲把手伸进脚下浑浊的水洼里,搓了好几下,洗好了,才发着抖从蓑衣里头取东西,油纸包了两层,一打开就漫出了诱人的糖油香气。
是一大块白米做的、油煎的糖年糕。
男孩揉了揉脏污的嘴角,低下头,眼泪一滴一滴掉,好久了,才说道:“弟弟要是生在好人家,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父亲程青根,一个瘦削黝黑的农人,仰起头,也同儿子一起无声地哭起来,没谁在说话了。
雨逐渐变小了。
“小弟,”父亲并不是个温柔的人,但妻儿一夜间的丧命,已经让他严厉不起来,他把那块糖年糕捧着,说,“吃吧,小弟。”
这顿好饭,也不是好饭,年糕嚼完了,就该是男孩离开的时候了。
欠汤家的田租、母亲的丧葬、修缮房子……大笔的钱,就用这样一个没长成的小人,容易地还了。
男孩站在父亲腿边,一边吃年糕,一边掉眼泪,汤家的人撑着油伞上山,说汽车停在山下,管家林崇穿着长衫夹袄,对男孩说:“我是管家,来接你走的。”
“管家。”男孩与他鞠躬,手上还捏着半个油纸包着的糖年糕。
“走吧。”
他们都没多说什么话,两个护院一前一后地走,男孩跟在管家近处,父亲没多嘱咐什么,该说的早就说了,想说的也说不尽,他颤抖着身子站在茅屋前边,沧桑的脸上有雨水和眼泪。
男孩回头看了好些次,脚下踉跄着,又怕丢了那双破鞋,直到转个弯下坡,当他再次回头的时候,那个家,就彻底看不见了。
雨又大起来,管家给他撑伞,问他:“你叫小弟?”
“程小弟。”
“以后……”管家皱着眉想了好些时候,男孩的鞋踩在泥泞里,“吧嗒吧嗒”响,管家终于想好了,说道,“以后,你就叫景云,这是你的名字,程景云。”
“是。”
汽车是在茴园门前停住的,阴雨霏霏,天顶是骇人的灰黑色,油伞四周,雨像珠子一样往下落,程景云的衣裳里,还藏着半个年糕,他在管家身后跟着,猫着背,生怕被谁看着了嘲弄。
他实在,和这个地方太不相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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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景云生得英俊灵秀,可浑身是脏污,又低眉顺眼,没谁觉得他漂亮。
洗了热水澡,扔了那一堆穿来的破布,再换上布鞋、净袜、夹衫和长裤,程景云这才敢抬头,看看和他一同住的另一位杂工,他长得高大,又黑壮,脸上两笔很浓的眉毛,他正开了后窗,把洗手水倒进房后的花园里,显然已经对这里很熟络。
“小孩,你叫什么?”
“小……程景云,景云。”
“叫我谢山就可以,我十八了,你几岁?”
“十二。”
程景云环顾这间小房子,看到贴着墙的两张窄窄的床,再是一些细碎用具,还有做活的刨子、锹一类的。
是简陋些,可对程景云来说,是豪华的。
他来做下人,实则是来享福,有新的衣裳穿了,有不漏雨的房子住。
程景云又想起了母亲细妹,细妹死于两天前,下着雨的时候,挺着大肚子在外边摔了跤,血流成河,入夜,她便昏迷着把那个死胎生下来,然后,自己也死了。
程景云吃掉剩下半个年糕,一边吃一边偷着哭,过了一会,又见到了谢山,他浑身湿透地进来,叫:“景云,景云,吃饭,晚上要忙一夜。”
“嗯。”
不知道为何要忙一夜,景云也不敢询问,他拘谨地在谢山身边跟随,去仆人们吃饭的地方,是个库房,里头放木材铁器,中间一片空地,随意找个地方蹲下吃。
碗是粗糙白瓷制的,里头是热腾腾的白米,一勺白菜,一勺酱萝卜,一勺豆腐烧肉末,肉沫只是零星的肉沫,满碗找不见五颗,但程景云已经一整年没吃过肉了。
上回吃肉,吃的还是雷雨时被劈死的、自家唯一的鸭子。
“景云,”谢山坐到这边来,捧着一个大二倍的碗,他张大了嘴,吞下几大口饭菜,一边嚼一边说,“明天十月十七,是四少爷的生日,过五岁,所以都睡不了觉了,待会付妈带你去做事。”
程景云的小脸快埋进碗里去,白米太好吃了,肉菜更好吃,他吃得颊上泛粉,鼓着两腮,问:“我不跟着你吗?”
“我是大人,你是小孩,做不一样的事,我做的事你做不动。”
“好。”程景云有些茫然,但还是点头。
付妈是不是个好人,程景云不知道,但进了茴园能吃上这样一顿好饭,是他如何也没想过的,他早就做好了为家而付出所有的准备,所以来了此处做了下人。
却没想过,此处的下人过着比他家好百倍的生活。
四少爷只是个小娃娃,才五岁,却有几十人为他的生辰准备着,雨棚、桌椅、瓷盘、汤盆……这些用具从外租借了不少的,厨房里的菜码起来,比灶台还高,付妈教导着程景云洗生鸡、生鸭子。
“多大了?有十三了?”付妈是个矮胖的老女人,耳朵上两个泛白的银环,笑起来眼睛眯成缝,她系着一条深青色的干净围裙,在程景云旁边忙碌。
“十二。”
“肚子吃得饱吧?”
“吃得饱。”
程景云说话时,头也不敢抬,看起来毕恭毕敬,拘谨到了极致,他做事倒是干净细腻,一会,付妈叫了明日做酒的大厨,一起来夸他。
程景云羞得脸热,埋着头飞快地清洗手里的鸭子。
无意听见近旁摘菜的两个妈子谈闲话,一个说:“宗毓又闹了,哑巴抱着去后门外看星星。”
“哑巴真折腾,饭都吃不成吧?”
“夜里睡了吃吧。”
这阴沉沉的雨天,哪里来的星星,程景云想。
妈子又说:“明日生辰,宗毓的干爹要来,可是大稀客,宗毓这个宝贝哦,多少人因为他忙碌。”
“就是呀,人家的娘,虽说就生了一个,但比得过别人生三两个。”
此处很嘈杂,来往搬东西的声音,剁肉的声音,碗盘撞击的声音,人和人谈论的声音……没见过世面的程景云,有些听不懂妈子们的话。
但他记住了那位四少爷的名字,宗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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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家二太太朱泽泽,二十二生了涂涂,涂涂为乳名,大名宗毓,宗毓之上,有三位哥哥,一位姊姊。
家里最小的少爷,被溺爱成顽皮孩子,五岁,生辰时仍旧哭,别人抱不得,只有奶娘抱得,奶娘能听话,可不会说话,家里太太小姐少爷喊她莲娘,下人更喜爱喊她哑巴,觉得亲近不拘。
天凉了,程景云昨天在厨房忙了一夜,早晨顾不上吃稀粥,就被管家领去了二太太房中。
这里真是个好院子,有挂着漂亮帘幔的二楼,翠草生在坛中,过了开花的时节,仍旧整齐漂亮,可这,仅仅是偌大茴园中的一处景象,程景云跪在进门不远处,给二太太磕一个头。
“林崇,”漂亮的二太太,脸上全是笑容,她穿着一件鸭蛋色的旗装,披一条粉蓝色纱巾,剪了个学堂小姐那样的短头发,她与管家说话,“辛苦你了,这里不必再来,快去外面忙。”
“二太太,我要说一件事,葛村有个佃农,交不上田租,他的妻死了,就让我把儿子领了来,在这里做事,孩子叫程景云,我怕今日你们忙碌,就让他来做一天玩伴。”
“好,那当然好啊。”
交代好,管家就走了,奶娘领着汤宗毓出来,孩子起床气还没消,哭得泪一把鼻涕一把,顽皮、倔强、脾气不小,二个丫鬟、一个奶娘再加上二太太,这么些人喂饭,闹得声响嘈杂。
“来。”二太太转过头,眼底总是有笑,她对程景云招招手。
程景云埋着头挪步,不敢走得太近,他拘谨得快要哭,加之肚子饥饿。
早晨什么都没吃,可早就耽搁了下人吃饭的时辰。
二太太甚至在那一桌早点里挑选了半天,找一种最香的,她将一块金灿灿的酥皮肉馅饼放在碟子上,又将碟子递到程景云眼前,说:“孩子,吃吧,这个最好吃,我也爱吃。”
程景云慢慢抬头,看着二太太,他不会说好听话,嘴唇颤抖了半天,说:“谢……谢二太太。”
“吃吧,”与程景云嘱咐过了,二太太又回过头,低声和丫鬟说,“还是个孩子呢,我也是做娘的,看不得这些。”
丫鬟拿着小宗毓的粥碗,一边喂他一边说:“二太太放心吧,今后至少不怕饿肚子。”
雨在昨日夜里停了,此时还是个阴天,丫鬟们都喊宗毓“涂涂”,程景云跟着莲娘,莲娘抱着孩子,去楼上玩耍,莲娘人好,但也同程景云一样,是个怯懦的可怜人。
她笑着指了指程景云,汤宗毓长着灵巧能说的嘴巴,道:“大哥哥,大哥哥,你是哪里来的呀?”
“葛村,山里。”
想了想,程景云蹲下来和他说话。
“你以后不走了吗?”
汤宗毓长着和二太太很像的含情眼睛,两笔张弛正好的剑眉,但还是个脸颊鼓鼓的奶娃娃,程景云见识过他的顽皮,便对这忽然的安静很讶异。
程景云回答:“要走,要走的,我和谢山他们一起做事。”
汤宗毓用小小短短的手指头,戳戳程景云的脸颊,好奇地盯着他看,然后又戳戳。
接着,在去前院迎客之前,汤宗毓将房间里弄得乱成一团,他打开放玩具的箱子,把全部的玩具都拿出来,摆在楼梯上,又伸手去拿桌上的小镜子,但打翻了花瓶,所以,水淌了满身。
身上是专为生辰缝制的新衣裳。
莲娘是看管不住他的,急得女人要哭了,丫鬟上楼来收拾,另一位和莲娘给汤宗毓换衣裳,程景云帮忙,把那些玩具一件一件收回箱子里。
程景云从没见过这么多这么好的玩具。
“大哥哥!大哥哥!”还没换好衣裳的汤宗毓,扯着喉咙拼命地喊,他穿好鞋就飞奔过来,抱住了程景云的腿,看着他。
“叫我景云。”
于是,汤宗毓就不住地喊他:“景云,景云。”
程景云这一刻才仔细体味自己的新名字,他多喜欢这两个字,听起来,终于,他像个体面的人了。
作者:云雨无凭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