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见》byShrimp,原创小说明日见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何枳言路鸣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路鸣有的时候会想自己没有遇见何枳言会是怎么样的,其实他也想不清楚,但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Shrimp 主角:何枳言 路鸣
后来再想,倘若没有遇到何枳言的话,他的人生将会是怎样的呢?
大概是截然相反的,轨迹将沿着另一个方向无限延伸。毕竟他对书籍的兴趣远大过音乐。
他外公的书店阁楼里摆着一架旧钢琴,但路鸣很少去碰。他只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没过世父亲把他抱在腿上教他弹琴,还有吉他,但也只是一些零星的记忆。
有关父亲的很多事他都不记得了,这是庄梅的逆鳞,他们一家对此绝口不提。
唯一接触的乐器可能是何枳言送自己的那把口琴。
生命中无数次和音乐擦肩而过,都只是陌生人,从未激起一丁点火花。
现在这根耳机线把他们连在一起了。
何枳言听的歌是路鸣完全没接触过的,忽快忽慢,忽柔忽重,像一个人狂暴多变但并不杂乱无章的思绪。
“太好听了,我以前没有听过这样的歌。”路鸣感觉心里某个位置被击中了,“这个……属于什么类型?”
“结构比较复杂,歌剧,摇滚,古典乐都有。”何枳言讲起这些就有精神多了,他看着路鸣,“没有听过……《WeWillRockYou》和《WeAretheChampions》也没有听过?”
“这个啊,那听过听过,原来是一个歌手啊。”
“是一个乐队。”
他们又听了一会儿歌,期间路鸣脑中出现了很多纷乱的画面感,他拿出放在口袋里便携的纸笔,开始记录一些灵感。
“你在写小说吗?”
“你要看吗?”路鸣对于自己科幻小说的推销可谓是狂热,连忙把摊开的小本打开塞到何枳言手里,上面还有他的人设涂鸦。
结果何枳言推回来,“我不看,字一多我就头晕。”
路鸣很忧伤地关上了本子,却听对方说,“你念给我听。”
但口头念自己的小说也太尴尬,路鸣给何枳言讲情节,一个脑子里被植入芯片的杀戮机器人在退休报废后遇到一群朋友然后开始在宇宙飞船上旅行的故事,没有坏人,只有伙伴,一起治愈着有关战争的记忆。
“就这样一直旅行下去?”
“对。”路鸣说,“我不喜欢有结尾的故事,每天能和伙伴见面不是很好吗?”
“很有创意。”何枳言一握笔就要昏倒,有时候无聊起来会看着自己精神奕奕的同桌,路鸣两年来一直在乐此不疲地写写画画,除了文字还有地图和人设,他的小指下方垫着校服的袖口,时常会沾上一层中性笔的黑墨,蹭到脸上都无知无觉。
何枳言没有兴趣,时常只是扫视一眼,就转过头去看窗外蹦跶的鸟雀。
“一般啦。”路鸣还有点不好意思。
他第一次给别人看这些东西,怪不好意思,但收到夸赞之后就有了动力。
何枳言这次可能是真无聊,就听路鸣絮絮叨叨地讲。最后他还要求看一下,路鸣把那个随手记录着灵感的小本递给他,打趣道,“你该不会一看就头晕吧。”
路鸣的字整齐认真,并不密集,这些字迹看上去像一首瑰丽的组诗,又像是歌词。
“很好。”有些复杂的词和生僻字何枳言读不懂,但并不妨碍他觉得很好,“以后我能找你帮我写歌词吗?”
“没问题。”路鸣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结果半晌才回过神来震惊,“等等,你说什么,你……你还会写歌吗?”
“一般啦。”何枳言也学他的口吻。
.
两本《那小子真帅》是路鸣找班上的言情小说大户何晓敏借的,上至琼瑶,下至郭敬明,她什么类型都有。
当班上其他女孩沉迷《花火》《爱格》之流,她读的80后喜欢的《萌芽》,自诩品味更高尚,且深受安妮宝贝影响,她留那种海藻般的长发,光脚穿板鞋,有一种诡异的明媚而忧伤的气质。
她时常询问借书的路鸣青春疼痛小说的读后感,但路鸣毕竟是男生,纯粹是猪八戒吃人参果,打发随便看看而已,没有什么触及心灵的感想,只好硬着头皮胡说八道,两个人倒也顺利地交流下去了。
被没收的书不流行,路鸣又被限制上网,跑了几个书城也没找到,多亏了何枳言帮忙弄到。
两本书还到何晓敏手里,附赠了一些女孩喜欢的零食。
但这件事成了一件导火索,班里有风言风语说他俩才子佳人打得火热,买《那小子真帅》演变成路鸣为了追求何晓敏跑了N个地方买礼物。
真幼稚啊,路鸣一直都这么想,都是初中生了,还像小学生那样把八卦话题当做学习生活的调味品,只有何枳言从不会开这种烦人的玩笑。
当路鸣烦躁地表示“我是不是应该和她保持一点距离”的时候,只有何枳言说“为什么要听他们的?”
“如果是你,你怎么办?”
“我会试试真的跟她谈恋爱的。”
何枳言说完之后路鸣喷出一口水,“你说真的?”
但是何枳言不置可否,顺带把喷了水的桌子全擦干净。路鸣便明白又是玩笑话,他总喜欢开这种没头没脑的玩笑。
他觉得何枳言身上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叛逆感。
屋漏偏逢连夜雨,风言风语盛行时期恰逢月考,路鸣因为审题失误,年级排名却往下滑了一截,跌出前十。
班主任有意向庄梅通电话提起这件事,顺带把谈恋爱、看闲书和写小说的事委婉地转告了她。
因此当路鸣回到家的时候,不知道家里正在酝酿一场腥风血雨。
屋里没开灯,笼罩在一片漆黑中,外面一楼房东笼养的大黑犬吠不止,楼道的感应灯闪烁不断,他借着这光摸上开关。
“啪嗒”一下打开,餐桌边只有女人静坐的剪影。他那几本分散藏匿在衣柜和床底下的厚本子全被翻出来了,堆成一摞搁在她手边,路鸣看清的时候,心脏瞬间跌落至深渊。
弟弟路彻坐在一旁早就饥饿难耐,一看哥哥回来了,手马上摸到盘子里的鸡腿上,但庄梅重重一拍桌子,他不得不马上放回去。
路鸣站在原地不说话,书包从肩膀上滑下去,坠在地上好大一声响。
他只感觉血液冷一阵热一阵,像是高烧时被人浇上一层接着一层冰水,皮肤连带着整颗心脏都在不断痉挛。
他冷静地跟庄梅解释自己成绩下降只是因为审题失误,又说与何晓敏之间只存在借书关系,但是庄梅向来是以成绩说话的,她认为万事万物绝对事出有因,路鸣私下写小说这件事的影响不可估量。
等路鸣发誓永远不再写这些东西,而且下次大考进年纪前三名她才作罢,终于允许路鸣上桌吃饭。
但路鸣其实并不害怕被兴师问罪,害怕的是他这两年来的心血保不住了。
这是多年后回忆起来惊悚的感觉。
路鸣战战兢兢地吃完饭,食不知味,味同嚼蜡,他试图拿走那一摞本子,但是庄梅一句“放下”就使他不能再动弹。
路鸣并不撒手,强调道:“这是我写的。”
“你还是我生的呢。”庄梅收拾碗筷,继续冷静地说,“放下,我再数三个数,不放你后果自负。”
庄梅只倒数了个“三”,路鸣就放下了,然后他摔门把自己反锁进房间里。
周一的时候,何枳言发现自己的同桌病恹恹的,完全没什么精神的样子。午休时他写作业,下午看着黑板听课,不再看小说或写东西,只是很木然地听课。
“不用换位置吗?”何枳言问路鸣。
“不用了。”路鸣低声回答他,“以后都不用了。”
路鸣蔫了一整天,体育课也没去,像生理期的姑娘一样趴了一节课。
直到到右耳里被塞进一个耳机,轰鸣的音乐声贯注进茫然的大脑,AC/DC的硬摇滚刺激得他立刻清醒。
路鸣这才捂着耳朵扭过头看向旁边的同桌,“怎么不去上课?”
“今天可以提前考试。”何枳言气定神闲,“考完就先回来了。”
五十米、一千米、引体向上,还有跳远和坐位体前屈……何枳言看上去脸不红心不跳,甚至连大气都不带喘的。
这是个什么种类的怪物,路鸣想,跑个一千米会要了我的老命。
是因为练鼓体力好?路鸣一直羡慕何枳言,羡慕他的方方面面。他会打鼓,会写歌,随便玩这些与学习无关的东西也没有人管着,他母亲不会像庄梅一样有这么强的控制欲,也不必时时刻刻为下滑一丁点的成绩感到胆战心惊。
“何枳言,你喜欢打鼓吗?”路鸣忽然问道。
何枳言听到之后停顿了一下,“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路鸣好奇道,“我的话,只要能做和学习无关的东西就很开心了。”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何枳言反问他,“你会说自己喜欢刷牙洗脸吗?”
“哦,你的意思是习惯了?”
“差不多,三岁的时候,有一个人说我很有天分,我妈就决定让我跟他学鼓,就是这样开始的。”何枳言回忆了一下,这么说道。
对何枳言来说,自从记忆产生开始,他就是与鼓相伴的。打鼓这件事跟吃饭喝水呼吸上厕所无异,即使说还不明白在做什么,就已经在练习枯燥的军鼓四十条。
戴着隔音耳罩,每天握着鼓棒敲啊敲的,究竟有什么意思?然而他师父唐虞说没有意思就是最好的意思,等到他琢磨出有意思了,这就说明他可以出师。
当何枳言初次接触到摇滚乐之后,他对唐虞说,“我不想打爵士了,感觉摇滚乐更好玩。”
唐虞说:“恭喜你,Mikan,你已经在往出师的方向走了。”
后来他开始尝试学习乐理,自己也写写旋律。家里那么多乐器,全都是供他这个天才使用的,但做什么都一个人,他都是带着一点玩票兴致,缺乏激情。
激情,一个好的鼓手怎么能没有激情呢?
“没有感觉可不行,没有感觉你就不能出师啊!”唐虞这样发愁地说。
又变成不能出师了……但出不出师对何枳言来说根本没什么所谓。既然母亲和师父喜欢他练鼓,这样他们开心,自己也不算排斥,就这么进行下去吧。
写歌也好,打鼓也罢,都保持着这样的无所谓。
因此一直没所谓何枳言不理解路鸣身上那种狂热劲儿是从何而来的,但他并不希望路鸣身上这种专注的东西消失不见。
“既然喜欢就写吧。”何枳言想得很简单,“为什么不继续写呢?”
“我不会再写了。”
路鸣的语气很笃定,“写了也白写,写了也会被毁掉。”
不写小说也没关系,不写就不会被毁掉,只要不把花种下去就不会有枯萎和凋零,他宁可不要收获最后的果实。
“那帮我写歌词吧,我不会让它被毁掉的。”那时候何枳言就这样简单地邀请路鸣,还很礼貌地加了一句,“好吗?”
路鸣也不知道是被他的郑重逗笑,还是被那句“不会让它被毁掉”所打动,点点头答应了。
作者:Shrimp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