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者李温粥所著的现代纯爱小说《【重生】段爷他不太对劲》正在连载中,本书主要讲述了:晨歌重生了,上一世的惨痛经历摆在眼前,这一世他决定咸鱼,没有想到段客川竟然会无限包容自己。最新评议:晨歌发现了段客川的一个惊天大秘密。
来源:书耽 分类:现代 作者:李温粥 主角:段客川 晨歌
“行,快去吧。”
晨歌也不客气,嘴巴抹了蜜似甜滋滋,趁着段客川还没腻了自己,他可要好好作一把,最好是把曾经不敢做的事都做一遍。放飞自我嘛,自然是要做全套。
段客川脸上没什么表情,一张拽到西海岸的有钱脸,“嗯。”连话都吝啬到不舍得多说。
可能是错觉,晨歌在他脸上看到了怜惜的表情,他低头用眼稍瞥见自己不着寸缕的上半身,的确值得可怜。
再抬头时,唇瓣陡然撞上柔软。爷突如其来赏他一吻,蜻蜓点水,一触即分,留下小脸通红的晨歌独自愣怔。
段客川,一如既往爱接吻。
晨歌纳闷∶这人明明心肠这么硬,嘴巴居然是软的。
段客川走后,晨歌稍稍眯了会儿。
这地他睡不安生,就像雏鸟有恋家情结,他就是只四处漂泊安家落户的小雀。认识段客川后,这似乎成了他固定的栖息地,熟悉的地方让他思想抛锚到过去。在梦里,他总会重温那个昏暗到令人一蹶不振的人生。
补了约莫二十分钟的觉便醒了,一只手伸进被子下,搓了搓自己酸到难掖的腰,另一只手去勾床头柜上的手机。
被闲置了许久的手机一开机接连弹出数条消息,“嗡嗡嗡”的响声不断,随手翻了翻消息栏——程峥寥寥几条,晨令……数不过来,电话短信都有,除了绞尽脑汁地骂他就是死皮赖脸地要钱,不值一看。
目光随着屏幕的滑动移向底部,一条没有署名的未接来电脱颖而出,1371……再熟悉不过——江清容,他那病床上孱弱不能自理的母亲。
都说聪明的小孩子三岁开始就记事,他应该隶属于相对的一面——不聪明的小孩。
七岁记事,印在他脑子里最初的那张脸就是他的母亲江清容。
晨歌对江清容的记忆始于一场隆冬大雪。
小镇的落雪日异常难掖,大雪封路,折胶堕指。晨歌就是在这样的鬼天气下头痛欲裂地醒来的。
这是一间年久失修的逼仄瓦房,阴风瑟瑟灌窗而来,炭柴燃尽的炉子火星点点。
紧接着,他听到了屋外激烈的辩白。歇斯底里,像是畜牲市场待宰的蠢猪,嘶嚎叫嚣着∶“不是我!我没有偷,我说了不是我偷的就不是我偷的。妈,你要信我!”
更加粗犷的男声突然暴起,他呵斥道∶“不是你偷的为什么东西在你家院子里?不是你还能是谁?你这孩子嘴巴会撒谎,雪上留下的脚印可不会撒谎!才多大年手就不干净,以后指不定多癞呢!”
在农村,街口碎嘴大妈吐出的话多半都会应验,这事可能也不分男女,因为这个男人也不例外地成功预言了。
没有人敢相信,在十多年后,晨令不负所望地成为了男人口中的癞子。
两厢僵持下,一道柔和的女声似高山清泉般泄出,她缓缓清脆地开口,一下抚平了男人的怒火,“王哥,真对不起,你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家晨令从不撒谎的。”
她稍加思索∶“要不这样吧,反正东西也找到了,你就看在我的面子上消消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把东西带回去,我再去屋里给你拿点红薯干,回去给嫂子孩子尝尝。”
“不是我!”女人的妥协变相承认了晨令盗.窃的事实,他开始做最后的挣扎,嚎啕声刺耳扎心。
悲恸的哭闹声揪着女人的心,她无可奈何地起身,进屋取红薯干时正好与推门的晨歌撞了个照面。
“小儿醒了!”江清容面露喜色。
晨歌呆愣地盯着她的面,剧烈的头痛被眼前无懈可击的温柔笑容驱散殆尽,像冬日料峭枝头的红梅般夺目。
这就是他的母亲江清容,长着一张不符合当下环境的脸蛋,柳叶弯眉,绛色丰唇,岁月没在她脸上留下丝毫痕迹,浑身上下透露着慈爱的母性光辉。
此刻,奋力反驳的晨令也注意到了他。
雪地绵延的脚印无法洗脱晨令的罪名,可他有着这个年纪的孩子无法比拟的聪明。比起无畏的挣扎,找个替罪羔羊显然更有说服力,于是晨歌有幸成为这个有且仅有的目标。
“是他,是他偷得!”
晨令张牙舞爪地指认晨歌,黝黑的指头戳着晨歌的鼻尖,“是我弟偷得,他不敢承认,所以躲起来了,最后还要我顶锅!”
在大儿子和小儿子之间,江清容选择了前者。
她半蹲在门牙子前,将晨歌搂紧怀里,用一种极尽无奈悲怜的语气,说∶“小孩子嘛,不懂事,是我太娇了。”
一把温柔刀,晨歌的脑袋又疼了起来,他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冤枉他,直觉告诉他,自己不会偷东西。他还觉得小孩子是不该撒谎的,于是晨歌生涩且怯懦地为自己辩解了,“我没有。”
可惜被称作王哥的男人已经抱着丢失的东西和一簸萁红薯干走出老远。
这句没有传到的话被晨令听到了。
也许年龄差距过小的俩兄弟注定不合,就像一山容不下二虎。
晨令打第一眼就瞧不起这个过分漂亮的弟弟,他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显露出厌恶,那只刚点着晨歌鼻子指认过他的手指再次派上用场。
他一面用力戳晨歌额头缠绕的绷带,一面勾着得意的唇角,说∶“闭嘴,婊/子。”
在晨令疯狂汲取知识的年龄里,他有着和常人不同的一派学习方法。同龄的孩子都是从父母那张喋喋不休的嘴里和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中成长的,只有晨令是在小镇乌烟瘴气的网吧和千奇百怪的邻居中成长的。
“婊/子”这两个字是街邻们对江清容的称呼,晨令总能在他们嘴里听到,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他知道他的母亲很讨厌这两个字。
他断定这不是什么悦耳好话,不敢对母亲说,但不代表他不敢对晨歌说。
可惜他低估了母亲对这两个字的厌恶程度。
在这句话脱口而出的瞬间,江清容的巴掌应声落下。
也正是这道巴掌,让他对晨歌的讨厌攀升为憎恨。
思绪回笼时晨歌才发现自己已经手贱点了拨通键。
江清容虚弱的嗓音从音筒传来,“是小歌吗?怎么不说话?”
晨歌是抗拒和她讲话的,他转的每一笔钱都是对江清容的逃避。
镇上的老人常说出了这沟沟,能再回来踏门看亲的都是孝子。从他受不了江清容蜜里藏刀的温声细语起,就注定当不了孝子,所以选择用叮咚作响的转账声一次次宽慰自己的心。
“妈。”晨歌嗓子发涩,每句话都像是冰冷的机器转动出来,“我在,是有什么事想和我说吗?”
“也没什么事。”江清容欲言又止,“听说晨令去找你了?”
又是为她的心肝大宝贝。
晨歌的脸瞬间拉了下来,嗓音沉沉,反问道∶“医院钱不够了吗?晨令和我说没钱了。”
“你给的钱自然够,咱们家都靠着你呢,主要是最近你哥需要点钱,我就把下个月的医疗费都给你哥了。”
说到这她显然很激动,语调提了不少,病气好似都消了,“你哥呀,和别人一起做了个投资,听说现在刚起步,正需要钱,等等肯定赚大钱。”她对大儿子向来笃定,“所以现在还需要小歌你在资金方面多帮衬帮衬。”
晨歌算是听明白了,把他当羊毛薅呢。
“我哥投资……”晨歌蓦地笑了,投资是假,赌博才是真吧。
不过这话他没敢和江清容说,怕给他这爱子心切的偏心眼好母亲气出个好歹,但他也不是闷声吃亏的主。
晨歌身子往后一靠,摆了个舒服的姿势,阴阳怪气道∶“什么投资这么急,他这个即将步入上流社会的从商人士昨个可是把我揍了一顿。”
放在以前,晨歌肯定念着那天杀的“母慈子孝”观念,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但现在他不想了,欠他妈的生养他还,不欠的他一点都不要往上贴。
“他打你了?”江清容语气诧异,懊恼又怜惜地辩白∶“这是你哥的不对,最近他也是工作忙,黑眼圈都出来了,人也瘦了一圈,妈替他给你道个歉,等妈见着他了再训他。”
啧,多伟大的母爱,晨歌直想狠狠咂舌。没问他有没有事,净想着给她的宝贝心肝开脱。
这让晨歌想到了十年前的恩怨,江清容当时也是这样捏着嗓子细声细气包庇晨令犯下的过错。
他静默片刻,舌尖顶着脸颊,顶出一个鼓包,“妈,你的药费我全付,但我不会再给我哥钱了。”
像是想到什么好事,他嘴角荡开不怀好意的笑,说∶“我哥不是有本事做生意了吗?我想这么有本事的一个人应该不需要弟弟这点钱。”
语毕,晨歌不给江清容回话的机会了当挂断电话。
这话挑开后晨歌轻松了不少,他趴在松软的枕头上,翘着腿准备先把江清容这个月的住院费转过去。
可等他看到自己仅剩三位数的存款时,才惊觉自己前段时间挣得钱全被他哥无耻地要走了。
现在就是大写的财政赤字。
娱乐圈里就找不到一个比他还穷的。
晨歌辗转反侧,他需要解决燃眉之急。
吃完段客川“贴心”的早餐时已经过了午饭点,晨歌美美洗了个澡,一边歌颂未来无限美,一边哼着小夜曲。
拍拍屁股走人前他给段客川发了条短信,言简意赅——爷,有事再唤。
段客川发挥他一如往常的高冷,屁字不回。
刚出临席别墅大门,程峥驾驶的商务车就到了。
晨歌拉开车门上了副驾驶,“程哥,怎么还亲自来了。”
“怎么,我来接你很吃惊?”程峥趁着点火的空给自己点了根烟,烟蒂噙在嘴边,吸了一口,缓缓吐出来,“祖宗你这好不容易洗心革面要工作了,我能不表现一下?你一句罢工,小吴都被我撵回家歇着了。”
晨歌讪讪笑。
“你说你最近是怎么回事,说不想干就不干了,知道你现在正在事业上升期吗?你看看微博上多少粉丝嗷着要你营业。”程峥把手伸到窗边抖了抖烟灰,“我看你这几天状态不对,所以才放你歇歇,既然你自己提出来可以工作了,那我就帮你接通告了。”
晨歌点点头,额前呆毛摇摇晃晃,透着可爱劲,“好呀,接个片酬高的。”
程峥一听来劲了,“唉,你别说还真有,最近递过来一剧本,片酬够高。听说这几天正在面试,你要是感兴趣我们现在就过去。”
程峥将香烟拧灭在车载烟灰缸里,微微侧头想要观察晨歌的意思,视线一晃,像是发现了什么,他猛踩刹车,惊呼∶“脖子怎么回事?”
晨歌被他唬了一跳,上半身随着刹车惯性倏地向前,又猛地被安全带勒回来。
“很危险的,程哥。”晨歌心有余悸地拍拍心口,答非所问∶“片酬高那就去啊。”
程峥不打算放过他,“怎么回事?”
晨歌幽幽看他一眼,满不在乎道∶“被掐的。”
程峥眉心直跳,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直跃心头,他不可置信道∶“段总?”一时想不到其他人,心里逐渐拔凉。
明明想让自家艺人在那个圈子找个人当靠山,可没想到把人往火坑里推了。
早知道段总有这癖好……他说什么也不会同意两人签合同。
“想什么呢?”晨歌见他这一脸悔不当初的表情就知道这人想歪了。
他忽地笑出声,光洁如瓷的肌肤衬的他脖颈上的一圈红紫越发吓人,单薄一团窝在副驾驶,瞧起来更加乖巧可怜了。
被当做可怜鬼的晨歌语气淡淡∶“段爷可没这么重口味,我哥干的,昨天和他打了一架。”
他说的轻巧,好像在叙述一件平平无奇的常事。
平白给人一种,兄弟打架,天经地义的错觉。
程峥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提了口气,他带晨歌这么多年,晨歌就是有意瞒着家里那点事,也多多少少能窥探些许,天底下就没有密不透风的墙。
“放心,很快就会下去的。”晨歌见他还不吭声,就指了指自己的脖颈,宽他的心∶“今天早上还是紫红的,现在已经消了不少了,段爷给抹的药很好用,最近只要不接什么露面的通告就行了。”
越平淡,越招人心疼。
“那就行。”程峥重新给车点了火,两个眼珠子有意无意撇向晨歌的颈,“你要是遇上什么困难了就和我说,别忘了我可是你经纪人。”
晨歌昂了声。
作者:李温粥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