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上天堂》是由作者阿列夫零倾情打造的小说,裴雁来林小山是小说的主角,小说直上天堂讲述了:林小山当初靠近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喜欢对方,也是因为心里一直都很喜欢他。热门评价:现在也喜欢。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阿列夫零 主角:裴雁来 林小山
和说好的惠灵顿牛排天差地别。
耿一直开车带我去了一家新开的韩国料理,老板是他某个远房表叔的儿子,今年四十八,本命年。虽然是同辈人,但耿一直喊他叔都丝毫不违和。
好在我向来得过且过成习惯,倒也没向他清算这次的货不对板。
“辉哥,这个套餐。”耿一直把菜单递回去,又用筷子撬开了一厅玻璃瓶装的碳酸饮料。
辉哥是个满脸络腮胡的北方大汉,但气质却意外的文质彬彬,让我想到一位只见过几面的旧相识。
那人模糊的面孔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恍如隔世地意识到,我和裴雁来确实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见过面了。
辉哥夹过菜单,拍了拍耿一直的肩膀,说:“马上让厨房做。今天客人多,照顾不周你别介意。”
耿一直挥挥手:“咱俩谁跟谁,别跟我见外。”
辉哥去了后厨,耿一直把可乐倒进我的杯子,自顾自和我碰了一杯,说:“我分手了。”
听到这个消息,说实话我还是挺意外的。
那姑娘是搞艺术的,瘦瘦高高的黑长直美女,有主见但不独断,有个性但不尖锐,总之很优秀。有时候我觉得,耿一直这个缺根筋的二百五配不上人家文青。
两人相识于一次阴差阳错的英雄救美,暧昧了有段时间,恋爱刚一周。按理说应该是热火的档口,我没想到两人会突然分手。
我喝了口可乐,太甜了,不喜欢:“怎么回事?”
耿一直回:“性格不合适。”
这孙子,糊弄我呢。
“……”我瞥他一眼:“说实话。”
耿一直沉默了两秒,才说:“我妈不同意。”
我拿不准,迟疑两秒,问:“……我替你和周小培相亲那事儿暴露了?”
耿一直他妈虽然不是亲的,可对他很上心。
但这位女士守旧得要命,阶级观念十分严重,一定要耿一直娶位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所以耿一直没敢告诉她自己恋爱的消息。
他妈给他安排了相亲,他就哭爹喊娘地求我顶上,说下辈子当牛做马也会报我的恩。
我朋友不多,交心的也就他一个,看他这副惨样多少心软,最后还是替他挂帅上阵。好在相亲对象周小培听了实话之后也不生气,反而帮我们一起瞒过了耿一直他妈,说对他儿子没什么感觉,一拍两散最合适。
就是没想到,耿一直人美心善的相亲对象居然看上了我这块木头。
耿一直摇摇头:“不是,和相亲那事没关系。就是被我妈抓了个现行,好家伙那火发的……我到现在都不敢回想。”
我看他脸色不怎么好,一时笑不出来:“你没顶住?”
耿一直叹了口气:“哪儿的话。人小姑娘也是爹妈从小宠着长大的,怎么受得了我妈这一阵夹枪带棒的输出啊。她心里委屈,我又被我妈关了几天,大家都是成年人,就和平分手了。”
我听了这一出豪门大戏,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不反抗一下?”
这场感情的结局太平淡,像万万千千对情侣那样。我明知这才是常态,心里却不太是滋味,总觉得爱这玩意儿不该因为没了氧气而丧失燃烧的能力。
服务员端上来几份韩式小菜,耿一直伸手接过,给人说了句谢谢,把酱黄豆的小碟摆在我面前,说:“算了,可能还是不够喜欢吧。”
他说完这句话,又岔开话题问我:“你二十七八还孤寡一个人,不考虑考虑周小培?她最近老向我打听你。你要是不喜欢她,那就说说理想型,哥们儿帮你物色物色。”
我听到他这句话,吞进去的黄豆卡在嗓子眼,差点儿没被呛死:“你是我妈么,催我婚。”
耿一直故作深沉:“别白白浪费这张面若好女的脸成不成。这么多年,你就真没个喜欢的?”
“注意措辞。”我被他这张贱嘴气了一下,张口就想否认,但不知道怎么,话缠在舌尖却变了个模样:“我没说我没有。”
耿一直原本就是想奚落我一下,大概是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回答,当即连筷子都拿不稳了,噼里啪啦掉在了桌上。
“不是,秃哥,你他妈有情况?……还是不是兄弟?漂不漂亮?”
这么多年,我半分心思都没往外漏过,最近却被重逢刺激得脑子发昏,乱了阵脚。
我一边暗骂裴雁来是个狐狸精,一边闷着头瞪着碗底:“是,大美人。”
他显然还想问什么,我先一步堵住他的嘴,冷言冷语威胁:“再问,我就把周小培的事告诉你后妈。”
“……行,你狠,我不问了。”
大美人不是我为了糊弄耿一直而信口胡扯的说辞。
我又仔细想了想,即便最开始我并不是为色所迷,对裴雁来一见钟情,但这人长得过分好看实在加分。
最开始的一年我和裴雁来不在一个班。
直到高二选文理,打散重新分班,全年级这么多人,裴雁来竟然成了我的同班同学。只可惜我对他印象深刻,他却对我鲜有关注,格外客气。
裴雁来成绩顶尖,脑子聪明,做了班长。矜而不骄,不难相处,但不可随意亵玩这几个字刻在肉里,人缘很好,就是没见过谁能和他走得很近。
你看,他无论怎样都是天上的皎月,我虽然不至于暗淡无光,但最多也只能算是雨夜不清不楚闪着的星,压根不在一个维度上。
我不是热衷于社交的人,平时闷声打不出一个屁,除了会和耿一直私底下插科打诨,其他时间大多数都是在位置上补觉。
我晚间睡眠不算好,常常夜半惊醒,梦里有一些不可名状的恐惧挤压着我的胸腔。小时候我甚至傻逼地以为是克苏鲁的召唤,可后来才明白,这是我家暴的亲爹留给我的阴影。
所以,我和裴雁来的交集起初并不多。
可非要说的话,我喜欢上他这件事,大抵可以归咎于两个不怎么浪漫的巧合。
这两件事中多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在暗中发挥作用,所以每每想起,我都会矫情地觉得这大概是命运的安排。
命运想玩儿我的时候不会分时辰。
我只能莽莽撞撞地一个猛子扎进去,变成什么人、又或者说哪种感情的囚徒。
高二国庆长假前的那次午休,我帮同桌发作业,趁班上同学都睡着的时候无声无息地把作业簿放在桌角。
我以为全班四十多个人,除我以外都在休息。但一抬头,却看见裴雁来还清醒着。他没睡。
我攥着作业簿来到离他不远的过道上。他的侧脸逆着光,我甚至能看到那一层细细小小的绒毛。
早些时候,我对他的认知还很浅薄,当时总以为“君子慎独”,盲目地认为像裴雁来这样的人,眼睛应该是一池温柔的春水,又或是浩渺的江风。
可我是个矫情的傻逼,关于他的事情我几乎一次也没有猜对过。
他用一种我从没见过的眼神从我身上一瞥而过,冷白的日光无情又圣洁地披在他的身后,像是什么冷漠的神祇巡视治下的领域,而后,他不经意地活动了一下因为写字而感到疲惫的手腕。
不夸张地说,我从这些简单的肢体语言里看到一种神性。
我听到我的胸腔重重的咚了一声,然后视线慌不择路地飞快移开,像是在躲避什么蛇蝎,可明明脸在发烫。
我明明意识到了什么,却想不明白,说不清楚。
国庆假期结束后,我和裴雁来都开始走读。我回家,有一段路和他重叠。
也记不清从哪天开始,跟在他身后成了我最隐秘,最不可告人的癖好,明知道这样很猥琐,很龌龊,但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饮鸩止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十一月初,天黑着,外面还泼起大雨。
我照例跟着他,不近不远的距离。走到即将分开的岔路,
路角摆着一尊奔马的石像,岔路直行是“皇后区”,左转是老城区——我左转,他要直行。
这里总聚着一些人,或是摆张小卡片招工的民工,或是铺张血书怀抱孩子乞讨的父母。不密集,但常见。
今天路边就有这样一位体态臃肿的妇人,两条裤腿都是空的。看不清颜色的衣服被淋到湿透,头发一缕缕狼狈地贴在额角,狼狈趴在地上。
她怀里还抱着个孩子,雨太大,空气中水汽太模糊,看不出性别模样,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进气。
我心情复杂地注视,只觉得生活是无底洞,比财富可以分出高下,比惨却远没有下限。
裴雁来途径,女人当即像刚从坍塌矿井里吸入新鲜空气的工人,近乎贪婪的,伸出手抓住裴雁来的校服外套。
她在央求什么,但雨让声音融化,没人听得清。只听见孩子察觉到动静,像猫崽一样呜呜咽咽哭嚎。
裴雁来停下了。
一些状况降临前会有预感,如同是大片拉幕时便升高的肾上腺素。我紧跟着他停下脚步,躲在一边窥视他在月光下的小半侧脸。
我对他是个传统意义上goodboy的认知,就是从这天起发生转变的。
伞面堪堪只遮住发顶,雨打在地上的水洼,溅起泥点落在鞋边。裴雁来笑了下,眼神却漠然。
他什么都没说。
我所能知晓的一切,是他轻描淡写地拨开那双手,外套被弄脏,他扯下来挂在臂弯。妇人的手耷拉在地上,他抬脚,从上方跨过。
毫不拖泥带水,确是他的做派。
那一眼凝视,像是只为了看碍眼的生命在雨里被淋成怎样一副惨状。
就在这一刻。
裴雁来这人身上微妙的违和感,终于在我眼前揭开面纱。
他没有心。
神本就不该有一颗心。
大雨倾盆,风在呼啸,月亮居然没被乌云挡住,他的侧脸漂亮得一如破碎的光。
在这寻常又特别的夜晚,我成了神的信徒,如此热切而病态。
我想,我发现了他的秘密。
作者:阿列夫零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