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爱小说《我终于失去了你》的主角是林在川燕与,是作者应钟半生瓜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燕与认为林在川是最重要的人,重要到想要和他在一起,即使知道这件事并不容易。热门评价:还是喜欢你。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应钟半生瓜 主角:林在川 燕与
林在川在燕与背后站了片刻,发现燕与一直在看沙发,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把《代价》的碟片收好,忙上前收拾整齐了。
他和燕与商量:“想看吗?你今天开演唱会累了一天了,我给你做个夜宵,你先洗个澡,一会儿一边吃东西一边看好不好?”
燕与本来没有想看电影的意思,但他突然觉得看一看也不错,他一定要拉着林在川一起看,用这一次洗掉过往所有林在川一个人坐在这张沙发上的记忆。
他点了点头,在林在川脸上轻轻啄了一口,转身进了浴室。
燕与出来的时候身上沾满了他喜欢的玫瑰味沐浴露的香气,裹着家里那条巨大的毛绒绒的浴袍,整个人像一朵软乎乎的花。他听到厨房里的动静,想去看看林在川给他做饭的样子,一折身却正好和后者撞了个正着。
林在川还没来及换衣服,他手里捧着一个大碗,脸上的歉意几乎快要溢出来。燕与疑惑地将碗接过,发现是一碗清汤面,上面卧了两个鸡蛋,还点缀着青菜和蘑菇丁、火腿肠丁,整体看上去虽然简单,但是热气裹挟着酱油和香油的味道仍是勾得让人食指大动,加上外面冰天雪地,这么心上人做的一碗热热的汤面捧在手里,燕与心里别提有多幸福。
他满足地拉着林在川坐在沙发上,先是尝了口汤,这半年来求而不得的熟悉味道霸占了味蕾,暖流由口入心,缓缓充盈了四肢百骸。
燕与挑起一筷子面条,想将自己的感动化为行动表现出来传递给林在川——过去林在川总说喜欢看他狼吞虎咽自己做的饭菜的样子。
可他还没来及将面送进嘴里,就听到身边男人低沉的声音徐徐传来。
“先委屈你吃这个,明天我就去买好吃的。”他口吻诚恳,再木讷的惯常神色也掩盖不了仿若在发誓一样的急切。
燕与看了看他,又低头看了看手里捧着的汤面,汤汁陡然荡出了一圈小小的涟漪,是他的眼泪坠到了里面。
“我一点也不觉得委屈。”他吸了吸鼻子,嘴上说着“不委屈”,可语气几乎能挤出水来,“川哥,能再次吃到你做的饭,我觉得好幸福。”
林在川听到他这么说,脸上神情变得复杂起来。他嘴角下抿,抽了张纸巾沾去了燕与悬悬挂在眼眶的一滴泪。
燕与就着他的姿势,顺势歪在了他怀里,软着声音继续说:“你别不信呀,我真的觉得这样就很好了,你已经把你能给的所有都给我了,我有什么好不满足的?”
燕与说着甜言蜜语是想哄林在川不必那么紧张,他对于自己曾经的恶言恶行已经记不太清了,现在只觉得自己没那么娇气,努力地想让林在川也认识到这点。
可高大的男人却像是被戳了痛处,轻轻地颤抖一下,半晌生硬地说:“不是。”
燕与问:“什么不是?”
林在川:“不是‘所有’,我还能给你更好的。”
燕与闻言呆住了一瞬,又吸了吸鼻子,笑道:“好吧,那就不是,我相信你。”他坐直了身体,忙着把面塞进嘴里来掩饰自己通红的眼眶,然后含糊着说,“川哥你饿不饿,晚上吃没吃饭?”
演唱会结束时已经过了饭点,他怕林在川傻傻地抱着玫瑰等了全程,没来及吃晚饭。
所幸林在川还算配合,微微怔愣之后便回道“吃过了”。他似乎是不习惯燕与这样无微不至的关怀,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竟然都透出几分局促不安来,像是沙发会扎屁股一般。
燕与手里的面吃了一半的时候,他终于坐不住了,“唰”一下倏地起身。
“我去收拾卧室。你…你慢慢吃。”
天色已晚,燕与又累了一整天,还抱着自己把眼睛都哭肿了,看来今晚是必定会在他家留宿的。
林在川听着客厅里燕与吸溜面条的轻微声响,整个人都是恍惚的。他机械地去摸了摸暖气和电暖,脑子麻木得分不出冷热,但下意识觉得肯定不够暖和,就又给燕与提前插上了电热水袋。
他到阳台取下一直晒着的羽绒被,从衣柜里取了床上用品,将床铺上的东西彻底换了一套。他动作利索,很快卧室便变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抹去了他生活的痕迹。
他做的饭菜粗糙,燕与前两年进圈子后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回家来吃基本都吃得潦草。林在川本以为他会很快吃完,收拾完卧室便想出来给他洗碗,站在门口悄悄看了眼,却发现燕与竟然还抱着碗,正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面。
他索性先去洗了个战斗澡,没想到出来时燕与已经把碗给洗干净了,正盘腿坐在床上,用一种几乎算得上“眼巴巴”的表情看着他在的方向。
林在川心里一暖,可又忍不住想这半年小少爷肯定过得太惨了,原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现在竟然开始主动做家务,顿时心疼不已,连手指尖儿都跟着疼。
燕与见他来了,才终于回了神,从床上跳下来冲进浴室去刷牙,没一会儿又含着牙刷跑了出来,口齿不清地让林在川等他一下。林在川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乖乖穿着睡衣站在卧室门口等着,直到燕与用手背抹着嘴角再度向他走来。
燕与率先爬上了床,活像一只敏捷的猫,他把被子一下子抖开,将自己整个人埋了进去,速度快得将迫切的心情展露无遗。林在川被他可爱得心要化了,走过去把充好了的暖水袋放进他的被窝,这才起身调暗了灯光。
燕与见他没有上床的意思,心里一颤,小脑袋从被沿处钻了出来,两只桃花眼水光莹润:“川哥,你还要忙吗?”
他以为林在川为了看他的演唱会耽误了工作,半夜还要加班,便想起身陪他。可林在川却压了压唇角,抢在他起来之前回道:“我不……你想不想要点儿私人空间?要不我去客厅吧。”
他话说得挺客气的,充分考虑到了燕与晚上说的那些“对不起”中可能存在的真实性,向来嘴笨的他在半年的分离后,竟也学会了圆滑地给燕与台阶下。
可燕与还是红了眼眶,这一天他哭得太多了,一想落泪眼眶就又酸又疼特别难受,可他根本忍不住泪意,毕竟心里的疼痛就像海浪不会止息,一层压着一层地拍打着他。
他抬手想去握林在川老老实实垂在身侧的手,却在最后一刻还是选择小心翼翼地牵住了他的袖口。他声音嘶哑,像奶猫在叫:“你是不是嫌弃我……你是不是觉得…”他颤抖了一下,声音都噎住了,“你是不是嫌我以前总跟别人搞暧昧,太脏了。”
林在川的心快被燕与这副样子弄碎了,他慌忙哄道:“不是,不是,我从来没有这么觉得过。”
或许曾经有过怨怼,但也只是止于埋怨罢了。说燕与不好这种事,他万万不会做,想都不曾想过。
结果燕与却难过得更厉害了,看着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似的:“你为什么不觉得,你怎么能不那么觉得?”
林在川:“……”
他手足无措地看着燕与漂亮的眉眼慢慢扭曲,觉得心上人惨兮兮地好像又要哭了,迫不得已只好坐在床边把人搂到怀里,给燕与顺了顺后背。
“……你不脏。”林在川最终还是说不出甜言蜜语,只能把真实想法尽数吐露,“我以为我们还不算…恢复…那种关系。”
燕与双手拽着林在川的前襟,额头在他颈窝里蹭了又蹭,这才找回了些许安全感。他闭上眼轻轻地亲吻林在川有些突出的锁骨,呢喃着说:“川哥,我做梦都盼着我们能在一起。”
林在川闻言双唇颤了颤,他停顿了好一会儿,才抬起手摸了摸燕与的发顶,轻轻说:“嗯,好。”
两个人终究还是熄了灯睡进了一个被窝,凭着暖气、电暖和暖水袋的三重供暖,他们好似在北方的冬夜里意外闯入了一场春。
时隔半年没有联系,重逢的第一天就睡在了一张床上,两个人都有点小小的不适应。然而燕与为了这次巡回演出已经劳心费力多日,再加上今天一场演唱会下来体力消耗得严重,即便想要珍惜这得之不易的怀抱,没撑多久还是沉沉睡了过去。
林在川记得他每一种呼吸,听得出他渐渐睡着了,心里那根弦也终于能得到片刻松弛。
他慢慢地搂住燕与的腰,在黑暗中睁开了双眼。他像是一个偷窃宝物的小贼一般警惕地、煎熬地向前探了探脑袋,最终在燕与的额角落下了一个轻柔的吻。
第二天一早燕与醒来时甚至以为自己还在梦里。
明明睡着之前他还背对着林在川嵌在那人怀里,醒来时却发现自己正像个小孩一样窝在林在川怀里,脸还趴在对方的颈窝间。他着迷地吸了吸林在川身上的气息,一瞬间浑身的疲惫和郁结都像是被疏通了。
他简直甘愿永远留在此刻。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不论前一天两个人经历了怎样跌宕的久别重逢,第二天是工作日,他们仍都得去工作。
这天是燕与半年来第一次开开心心地去上班,到工作室时脸上甚至洋溢着真切的笑意,把迎接他的小楚吓得够呛。
傍晚燕与卡着点从工作室离开,先到一家定制服装店取了自己一个月前存在那里的衣服。
这是一件灰绿色的板正衬衫,显然比燕与的体型大一些,剪裁得非常漂亮,尖领流露出一股翩翩自若的商务气质,有特色地减去了前胸的口袋,袖口和衬衫正面的扣子特地做了隐藏。
一个月前燕与根本不敢奢望自己能和林在川重归于好,但这家品牌商请他代言时他还按林在川的码数定制了这件衣服。如今燕与看着被套进防尘袋的定制衬衫,喜滋滋地为自己的眼光点了个赞——
低调又成熟,这件衣服也太搭川哥了吧。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林在川收到礼物时惊喜的表情,一路快马加鞭地往回家赶,冬日的寒风也无法阻止他。而他刚刚踏进家门,就被扑鼻而来食物的香气温暖了肺腑。
他悄悄换了鞋进门,放好礼物,探头看向厨房里。
林在川正围着天蓝色的围裙在给油焖大虾收汁儿,他颠勺的动作熟稔,脸上的神色也很认真。
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呀。燕与想,他以前竟然不知道珍惜。
他去厕所洗了手,回到客厅才发现不大的餐桌上已经摆满了菜品。燕与一一细看过去,才发现从松鼠鳜鱼到菠萝古老肉,一道道都是酸甜口的横菜,很合他的口味。
燕与心中的热意从胸膛蔓延到眼尾,他挪进狭小的厨房,慢慢从背后搂住林在川,用鼻尖和脸颊缓缓地蹭林在川肩胛斜上的肌肉。
“这么丰盛呀,是为了庆祝我回家吗?”
“回家”,多巧妙的字眼,就好像这半年他只是暂时出行的游子,这里才是他命中注定的归处。
林在川似乎是刚意识到他回来了,被吓得浑身僵直了一瞬,半晌才应了声“嗯”。
他将番茄油焖虾盛了盘,随后轻轻拍了拍搂在腰上那双手的手腕:“小与放手,围裙脏。洗洗手,咱们准备开饭了。”
燕与其实很想继续抱着他,可闻言又有些担心林在川对他仍心存芥蒂,便只好悻悻地松了手,帮忙将那盘虾端了出去。
燕与从没见过林在川准备这么多菜。
远远超过两个人两天能吃完的菜量让坐到桌边的燕与有些吃惊,但更让他惊讶的还在后面——林在川竟然还买了一个酒架,燕与刚刚坐好,他便从上面取了瓶包装高端的红葡萄酒。
燕与在林在川替他倒酒时看了眼红酒的年份,心下瞬间一凛。
他将酒杯捧在掌心晃了晃,轻轻嗅了嗅醒出的酒味,就知道这瓶酒绝非凡品,可是……
他又瞥了眼落在墙边的木制酒架,试探性地问道:“川哥,你公司发年终奖了吗?”
事实上林在川年前刚入职,没上俩月的班年终奖哪儿有那么丰厚,现今的支出只不过是在花费他过去的积蓄。
他担心如果告诉燕与自己已经被原来的公司裁员,后来又找了个同样普通的工作,就会像是承认自己确实配不上他似的,何况他更怕如今声名鹊起的燕与也这样认为。过去那几年自己不正是如此才遭了嫌吗?
他是贫瘠荒漠上一棵萎蔫的老树,怎么配留下王谢堂前、富贵檐下的乳燕。
但他为人敦厚老实,实在不会撒谎,只能半真半假地回答燕与:“之前的工作我辞职了,后来去了家更不错的公司。”
燕与果然很高兴,他发自内心替林在川骄傲,桃花眼笑起来时眼尾都向上扬:“那现在做的什么职务,还像以前那么忙吗?”他依稀记得半年前那阵子林在川很忙,他零星的那几次回家,都只能迎接到一个半夜归来的醉鬼。
林在川含糊着说:“还是干差不多的活儿,不忙。”他连忙转移话题去催燕与动筷子,“快吃吧,一会儿要凉了,你吃着会难受。”
燕与不疑有他,只认为半年来方方面面的折磨和压力终于过去,自己和林在川双双爱情、事业大丰收,顿时胃口大开,大快朵颐的样子像是要将桌上的美食全部扫荡一空。
林在川安静地坐在他的对面,时不时拿筷子扒两下米饭,一双凝视着燕与的眼睛里满溢着欣然满足的光。
燕与已经很久没有吃他做的饭吃得这么开心了。
其实林在川对自己的厨艺挺有信心的,但是自从燕与开始真正涉足圈内,就总是以聚餐、要保持身材之类的理由拒绝他做的晚饭。
最初燕与爱吃辣的,后来为了唱歌也不吃了,退而求其次开始吃酸甜口的,可酸甜的菜往往需要油炸,林在川最开始不怎么会掌握火候,燕与便彻底不对他的手艺抱期待了。
而今眼前的燕与看起来吃得还挺香的,林在川暗自松了口气。他像是过关游戏里的超级马里奥,每一步都走得谨慎,还几乎要透支一腔孤勇。
吃过了饭,燕与帮着林在川将碗筷收到厨房,撸起袖子准备承担洗碗的大任。
他抱着要比以前多一千倍、一万倍地去珍惜林在川的念头,自然是要将以前自私懒惰的毛病都改掉。他知道林在川工作辛苦,还做了这么一大桌子菜,便舍不得他再干一星半点。
可林在川哪看得了他干家务活,立刻将人拦了下来,还从拉住燕与的手腕。他松松地用手指在燕与的腕子上圈了个圈,然后将人领到了卧室里。
“川哥?”燕与有些不解,乖乖跟在他后面,被他带到床上时却显然想歪了,耳朵上浮出期待的红。
而林在川只是让他坐在了床边,自己则起了身,从墙角抱出了个黑色的琴包。灯光略有些暗,琴包右下角小圆牌上的logo若隐若现,燕与仔细看了片刻,突然站了起来。
“IBANEZ的吉他?!”
作为一个玩音乐的,燕与对这金字塔尖的品牌乐器当然有着强烈的执念。但他过过并不富有的日子,哪怕如今小有资产也不会花钱在收藏乐器上,长久以来就只有心痒的份儿。
他冲上前去,小心地把琴抱到床上来,拉开琴包贪婪地欣赏吉他精致的做工。琴面是黑色的,屁股上绣着暗红渐变的线条玫瑰,简约又妖媚,很合燕与的舞台形象。
林在川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知道你一直很喜欢玩各种各样的乐器,而且当年……我遇见你时你就在弹吉他。我找人到国外订的进口琴,是有保障的。”
“我就想把它送给你,当是祝贺你第一场巡演做得那么好。”
男人的声音包裹着淡淡的笑意,是真的在跟他一起高兴。
燕与又是激动又是感动,眼圈儿都红了,折身整个人跳到林在川身上,搂住他的脖子就对着他的嘴连着亲了好多下。
林在川接近一米九,也被他撞得踉跄了几下,连忙抱住他的腰。他嘴被燕与啄得张都张不开,只听到燕与在耳边不停地喵喵叫。
“川哥你怎么这么好呀…不是已经送过花了吗?”
林在川脸都红透了,半天才腾出嘴来喃喃了一句:“一捧花而已,怎么够配你。这把琴你喜欢吗?”
“喜欢!”燕与叫了一声,又忍不住亲了亲林在川,幸福感冲得他脑袋晕乎乎的,像喝醉了酒。
但渐渐他就意识到了事情的怪异之处——林在川这两天的行为实在是太像典型暴发户了,从那捧和他半个身子一边大的玫瑰开始,后来又是处理食材般地做了那么多菜,最后还送了自己足足要林在川过去一个多月工资的琴。
川哥这是怎么回事…?换了个工作,直接换了个阶级?
燕与的一半思维还沉浸在幸福感里,实在是转不动,他又不敢多问林在川关于工作的事,生怕那人想多,只好把这个疑问暂时封存。
他将心口死死贴在林在川胸口,恨不得合二为一。他感觉自己感动得都快要死了,原来爱一个人会让人如此想哭又想笑。
他怕累着林在川,在他身上挂了一会儿就下来了,随后又拉过林在川的手掌,扬起笑脸冲林在川说:“正好,我也有礼物送给你。”
他跑去玄关把礼物抱到卧室来,轻盈的步伐显出他的愉悦。林在川看着他,好像再一次看到了多年前那个翩然降至眼前的天使。
燕与取下防尘罩,一件设计卓然的正装衬衫就这样出现在林在川眼前。燕与脸颊有点红,他看了看衬衫,又看了看林在川,眼里星星点点闪着光。
或许是近乡情怯,到了这个时候,他反倒担心林在川不喜欢这件礼物。
“这件衣服是我一个月前定制的,当时还以为再也没机会送给你……正好你换了工作,新工作要穿得好看些。”燕与说,“你……试试看,好不好呀?”
林在川高高大大的,此刻却像是受了委屈一样红了双眼,甚至眼底都泛出了些水光。他似乎是不敢相信,燕与举着衣服等得都紧张了,他才走过来,颤着手接过了衣服。
这个三十岁的男人是真的很木讷很老实。燕与想,半年来他见惯了小鲜肉油嘴滑舌的模样,而在这大好机会里,林在川却一个字都没说,只是转身背对着燕与换上了衬衫。
林在川一个个扣好扣子,认真得几近虔诚,然后拉开衣柜的门,在全身镜里看到了自己。
衣服是真的很漂亮,每一寸都剪裁得当。燕与也很会挑,衬衫的肩线设计很好得衬托出了他肩背的宽阔,简约大方的颜色也很符合他的气质。
只不过衣服的大小不太合适,胸部和腰部都肥出了一些。
燕与也发现了这一点,他叫林在川转过来,又上前帮他系袖口的扣子。林在川侧面空荡的衣料刺得他双目生疼,又像是一柄长剑,狠狠地扎漏他兜满羞愧的心脏。
他后两年和林在川做得少了,也不关注他,在定制的时候只能凭借记忆和设计师的经验规定尺寸,可他忘了他对林在川的记忆,大多停留在四五年前。
燕与说不清是后悔更多还是心疼更多,只觉得鼻子酸得发疼,他的好心情散了个干净,低落地垂下眼:“川哥,你这两年比以前瘦了。”
闻言,林在川双眼黯了黯。
他知道燕与当年在酒吧一眼看上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被他的身材所吸引。那时候他二十五,保持身材并不是什么难事,而今他三十岁又患了胃病,自然身材也跟着走形。
他没钱没势,配不上燕与也不能给他爱的人提供帮助,相貌平平不说,如今连身体也失去了吸引力……他有些悲哀地想,故事的结局早被写好,这本书再厚,他也总会翻到最后一页的。
可他还不准备就此放弃:“我有空去健身房练练,还可以变好看回来。”
所以请你不要太早放弃我。
燕与不说话,红着眼盯着林在川望了半晌,便搂着他瘦削的腰,将脑袋埋进了他的胸膛。林在川拍拍他的后背,摸摸他的头发,又偷偷捏了他的耳朵,这才再次开了口。
“不是说喜欢那把琴吗?去玩一会儿吧。”
燕与扬起脑袋:“你想听我唱歌吗?”
林在川“嗯”了一声。
燕与哽咽了一下,又拿鼻尖蹭了蹭林在川,小猫儿似的:“好,那我唱给你听。”
他松开林在川,走回床边,抱起他的“小玫瑰”自虐般弹起了一首“Almostlover”。他的心像是被锯子来回拉扯着磋磨,鲜血淋漓,疼得这位新晋歌手唱歌的音调都在颤。
他一遍遍地唱那句“Goodbyemyalmostlover,goodbyemyhopelessdream”,想象着是林在川在和他说“再见”、说“绝望的爱”。
川哥为什么不跟他再见呢?如果是他,早就受不了了。他想起自己傍晚拿到衣服时期待的心情,只觉得好笑,又觉得心酸无比。
而林在川却没想那么多,他趁燕与弹琴赶忙换好了衣服,将名贵的衬衫套回防尘罩中。他隔着透明的袋子细细看了那衣服良久,最终将它挂在了衣柜最内侧,小心翼翼地收好了。
他挂着满足的笑容关上衣柜,却没想到一回头,看到的却是燕与早已淌满了泪水的脸。
林在川觉得重逢后的燕与变得陌生了。
和记忆中的娇气惑人不同,现在的燕与像是被丢弃过的波斯猫,在高贵的品种也变得粘人又脆弱。
上学的时候老师告诉他实践出真知,他用五年的实践认清了自己在燕与心中的地位,自然不会再傻傻认为燕与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爱自己——
平心而论,他又有什么地方能吸引到燕与的爱呢?毕竟燕与喜欢的浮光掠影,在他身上可是一丝一毫都寻不到啊。
可那又是因为什么呢?
林在川借着夜晚朦胧的光仔细端详着怀里埋着的小半张脸,燕与脸上的泪痕还没干透,眼睑哭得红肿滚烫。他再次悄悄探身在燕与的眼睑上落下了一个吻,希望就此能抚平对方心中的褶皱。
第二天傍晚林在川不用加班,外面下了点小雪,景色挺美,吃过晚饭后燕与便建议两个人一起到街对面的小公园里散散步。林在川为了方便换上了一双旅游鞋,未曾想刚走到小公园鞋带便松了,他道了声“抱歉”,蹲下身来低头系鞋带。
燕与站在他身前看着他,看着微黄的灯光下细细的雪点点滴滴落在他宽阔的背上,倏地觉得男人俨然像一条被主人丢弃在雪中的大狗。
可是提分手的是他啊。燕与掐了掐指尖想,你却为什么总是一副被抛弃过的样子呢?
好可怜呀,总是让人好心疼。
燕与如今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公众人物了,出门不能再像前几年那样随便,林在川也考虑到这一点,从燕与留在这儿的衣服里挑出围巾帽子,把他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的,只留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因而林在川抬起头来的时候,入目的只有是从半指手套里伸出来纤细的手指。
他盯着那点葱白,向来木然的一张脸上流露出困惑之色。
燕与将他的表情尽数纳入眼底,突然觉得这个快一米九的大块头好可爱——
他已经很久没有被林在川“萌化”了,这半年里他反复咀嚼那些过往,渐渐也意识到不过不让自己保持新鲜感,或许不论和谁产生的感情都终会行将就木。
他无比厌恶自己这样浪荡的心性,却想为了林在川努努力。他的川哥老实又木讷,那他就自己激发自己。
燕与还是第一次这样用心地经营一段感情,他微微抿着唇,脸上竟也透出几分未经世事般的青涩来。
“来拉着手吧。”他又小声又快速地说,“来牵手嘛,好不好呀川哥?”
林在川无论如何都拒绝不了燕与,他的脸颊都因为燕与这一句话在冬夜里被撩得火红,心脏也砰砰砰地跳。
他自己都难以理解,明明已经在一起五年,明明自己已经是三十岁的大龄男子,为什么还会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永远对燕与保持热情?
这就是所谓的“栽了”吗?
他担心燕与的指端在寒风中受冻,忙不迭站起身来将他的手指拢在掌心,却忘了自己这两年身体不好,手脚总是冰凉的,两人这样一交握,燕与的手反倒是显得带着些淡淡的暖意。
燕与被冰了一下也不在意,心疼地将林在川的大手紧紧反握在手中,力道大得像是希望能将体温都揉进林在川身体里。林在川就这样被他用力地抓着,任由两人的体温于此刻交融,他们曾经做过很多比牵手更亲密成百上千倍的事情,但不知为什么,唯独这一次让他感觉到暖流顺着手指,缓缓汇集到了心脏。
空空荡荡的胸膛,就这样被填满了一点。
两个人就这样牵着手在小公园里漫无目的地走着,彼此之间虽然沉默无声,却一直被温馨的感觉充盈着,直到一个饱含惊喜的声音响起。
“燕与?!”
迎面走来的是两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其中一个应当是燕与的粉丝,也不知是怎么做到在昏暗的路灯下认出裹得严严实实的燕与的,惊喜得双眼都睁得大大的。
燕与被人突然叫了名字,下意识就停住了脚步。林在川比他反应更加迅速,燕与还没来及阻止,他便眼疾手快地松开了他的手,好像生怕被来者看到。
简直是用行动解释了“作为明星歌手地下情人的自我修养”。
那两个女孩子见燕与停了下来,连忙上前凑近了一些,小心翼翼地压低声音:“哇真的是你呀!”她狠狠吸了口气,捏了把身边女孩儿的胳膊,用尖锐的气音激动道,“我的天啊我见到活的了!他的眼睛怎么能比视频上化了妆还好看,我晕了我…”
燕与将她颠三倒四的话听了好几个来回,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眼前的女孩是他的粉丝。他的手已经空了,寒风刮过指端让他冷得一哆嗦,但他还是立马换上了人设,冲两个女孩子弯了弯眼睛:“嗯,你们好,我是燕与。”
那个激动的粉丝开始小声地“哦哦哦”起来,另一个稍微冷静一些,红着脸表白:“我、我们都是燕窝的成员,都很喜欢你,你唱歌很好听,长…长得也超——好看,加油!我们永远支持你,小燕子勇敢飞!”
要不是因为被林在川甩开了手而心情不好,他肯定会被女孩率直的发言逗笑。于是他淡定道:“谢谢你们的支持,我刚起步不久,还有很多要学习,以后的作品也希望你们能喜欢。”
激动的粉丝到现在才平复好了心情,一双杏眼眨了眨,好像有些羞愧地往闺蜜身后藏了藏,才小声说:“燕燕能不能和你合个影呀…?我们、我们不会说出在这里见到你的!不会打扰你的生活!”
醉后方知酒浓,现如今的燕与已经不会再追逐虚荣,他闻言只是职业性地礼貌微笑道:“行啊,没问题。”
她鼓足了勇气,又把目光投向站在一边的林在川,从兜里掏出手机,期待地说:“这位个子高高的小哥哥,你是燕燕的经纪人吗,能不能帮我们照张相?”
林在川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与隐形无异,却没想到会突然被叫,愣了足足几秒才反应过来,沉声道:“好。”他接过手机,保险起见,又主动向她们解释,“我只是燕与的普通朋友。”
鸠占鹊巢这种事他做不出来,为了保护燕与的名声,他只好这么说。
林在川弯着身子给燕与和两个女生照了两张合影,那个冷静一些的粉丝看了眼照片,还爱屋及乌地夸了林在川一句:“小哥哥照相真好!谢谢你,谢谢燕燕!”
林在川心道有手就能照的普通合影有什么优劣可分,但他也不敢多说话,生怕连累燕与的公众形象,直到燕与熟练地与粉丝寒暄了两句再将她们送走,才真正放松下来。
眼见着两个姑娘的身影消失在道路的尽头,燕与才深吸了一口气,猛地转过了身。他看到林在川脸上的紧张神色还没有完全褪去,心下一酸,开口委委屈屈地问:“川哥,你不愿意落实我们的关系,是不是…是不是还在考验我?是吗?”
林在川听不得他这样的语气,慌忙否认:“当然不是!”
他哪里是不愿意承认两人的关系,他分明是不敢。
他也不配。
又或者,这一次短暂的复合不定哪天就会结束,这样早早地将情侣关系公之于众,如果燕与很快后悔了,要怎么办?媒体会怎么写他?
他急急伸出手,又像想起了什么似地将周遭查看了一番,这才闪电般迅速地揉了揉燕与的耳尖儿,口吻恳切地哄道:“你现在是公众人物了,是我不好,考虑得太少了,就这么把你带到公众场合,让你冒着被认出来的风险。”
他们毕竟已经不是五年前那对儿普通的情侣了。现在的他们两个,既不“普通”,也称不上“情侣”了。
林在川眼眸一黯,像重逢时那样低低地说了句:“给你添麻烦了。”
燕与心脏剧痛,用力摇头:“不是你,你很好,是我觉得下雪了出来走走会很浪漫,你不觉得很浪漫吗?下着小雪,就我们两个人牵着手一起走……”他说着,骂了一句,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的绝望,“我现在真的不稀罕什么名声了,川哥,我只想和你好好地在一起,什么钱、地位,都没有你重要……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他重复着呢喃着:“好讨厌,好讨厌……”
林在川呆愣了一会儿,似乎仍然有些不理解他话中的意思,只好无奈地建议他:“要不咱们回去吧?外面也很冷,你工作一天也很辛苦了,得好好休息。”
燕与声音都哑了,一直在说:“我不回去,不回去好不好?”
林在川看着眼前红了眼眶的人,明明已经是二十五岁的年纪,但因为长相年轻,一委屈起来总给他一种自己在欺负小辈的错觉。
他心疼燕与,没有办法,只好从随身携带的保温杯里倒了一小杯热水,递到燕与嘴边。
“那喝点热水吧,暖暖身子。”
燕与就着他的手喝了热水,又乖乖给林在川也倒了一杯喝,随后强硬地将自己的手再度塞进了林在川垂在身边的手掌中。
“我手冷。”他齉着鼻子小声说,“川哥握着就不冷了。”
林在川闻言顾不上再想什么公众形象,紧紧地回握住了燕与,后者这才舍得破涕为笑,又仰起脸毫不顾忌地亲了亲林在川的下颚。
“这样才对,要一直牵着才可以。”
这一次哪怕你再放开我的手,我也一定会主动将你牵回来,好不好?
作者:应钟半生瓜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