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好看的小说《黑巫师》,黑巫师是一本正火热连载的小说,由作者不知我者所著的小说围绕叔叔两位主角开展故事:我看到了最想要见到的人,但却不知道他是谁,于是只能听别人说。热门评价:记忆不是真的。
来源:废文 分类:现代 作者:不知我者 主角:叔叔 叔叔
黑森林的四季总是烟雾缭绕,这是我们一族为了保护自己,而给住宅附近施加的瘴气魔法。我住在我叔叔的黑城堡里,他养了一盆食人花当做宠物,他有一个很大的地下室,但是从来不允许我下去。我只是一个黑巫师预备役,每天的任务就是读书和练习黑魔法,我记性不太好,但是叔叔不怪我,只是摸摸我的头,轻轻叹息:“怪我,药量下重了。”
他说我一个月前被恶龙攻击,龙焰烧得我奄奄一息,是他拼尽全力才把我救活的,手忙脚乱之下魔药剂量搞错了,导致我失去了记忆以及记忆能力。说起来我现在也不算活着,我只是一副可以移动的骷髅架子,甚至看不出性别。我也问过叔叔我以前的事,他脾气不太好,不愿意细说,只说我是他捡来的。
我可以整宿整宿的不睡觉,因为我没有眼皮,我眼眶里幽蓝的魂火一直亮着,有的时候我甚至很羡慕叔叔的食人花,至少它可以睡觉。我想我生前一定很喜欢睡觉,我笃定这是件很舒服的事,但是我做不到,于是我去问我叔叔,什么时候我才能跟他一样可以休息。
“休息?”叔叔调制魔药的手顿了顿,皱皱眉,“你知道海之女巫的儿子已经开始猎杀独角兽了吗?巨人族的小女儿都已经可以单独猎杀魔龙,你的邻居魅魔已经学会了勾引魔王,甚至邻国王子已经在解救公主的路上了!你呢?你的黑魔法攻击连杀死一只蚂蚁都做不到,你还敢跟我提休息?”
“我记性……不好……”我试图找理由反驳他,就算他说了一连串所谓优秀的家伙,但是那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记性不好?”叔叔徒手捏碎了玻璃瓶,“你记性不好就多背几遍,你是笨蛋,那就笨鸟先飞,懂不懂?”
“可我不是蛋,”看着叔叔脸上更差,我补充道,“也不是鸟,不会飞……”
“滚出去!”叔叔发火了,他的怒气震得玻璃哐哐响,我也被他震得散了架,我尝试让骨头爬,但是我的魔力实在太拉胯,只有眼眶的魂火动了动,其他部分纹丝不动。
他一边拼我的骨头,一边怒吼:“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蠢货侄子!”
原来我是男的,而且是他侄子。
很快他就把我拼好了,这种事情很常见,他尝尝控制不住自己的力道,而我这个身体又极易散架。我叔叔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家伙,还小心眼,他可以因为我忘记给他的食人花喂饭而把我丢进食人花的嘴里,虽然我没有痛觉,但是泡在黏糊糊的消化液里很恶心,每次我都要洗好久。
“你把脑子摔出去了吗?”叔叔拍拍我的头,“怎么看起来傻乎乎的。”
“我没有脑子。”我感觉有风从我空荡荡的头骨穿过去,带出一声嘲讽的呼啸,“有点晕……”
我试图站起来,然后我的脚却不受控制,“啪嗒——”一声,我又摔倒在地,散了一片,是我叔叔把腿骨给我装反了,似乎他也发现了,所以这一次他没骂我。他摸着我骨感的身子,终于意识到了一件事:“你或许长出皮肉能结实点,我想得用坚硬一点的材料。”
“好啊好啊!”
我叔叔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这么说了就立刻行动了。叮嘱我每天给食人花喂食后,他就骑着龙出去给我找生血肉的材料了。他一走,我直接放松下来,什么都不想干,躺在沙发上假装睡觉。睡着睡着,有什么嘎吱嘎吱的声音,拿起挡在眼眶上的黑布,我看到食人花从花盆里出来,正在啃我的手,它饿了。
这该死的食人花又饿了!你问我它吃什么,食人花食人花当然是人了。我踹了一脚叔叔宝贝极了的宠物,把自己的手抽出来,但是手掌还在里面,于是我用另一只手握拳,狠狠敲着这倒霉花的脑袋:“给我把手吐出来,你这大脑袋没毛花!”
我这么说是因为这个食人花得了脱叶症,脑袋上只有三片叶子,花苞又极其硕大,很像一个畸形儿。宠物随主人,这花也很小心眼,听我这么说当下就不乐意了,它不但没有吐出我的手,而且长大了嘴,要把我吞进去。两只亮闪闪的大眼睛睁着,满是嘲讽和愤怒,就像我是仆人,它才是主人一样。
我跑到窗口望了望,叔叔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心中一阵窃喜,我报仇的机会到了,看着它的眼睛,我承认我嫉妒了,然后我失去手掌的左胳膊按住它的头,右手扣了它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威胁它说:“你干什么瞪着眼睛看着我!”
食人花痛得满地打滚,我扳开它的嘴找里面的手,它嘴很大,我不得不用力扳开,甚至半个身子探进去翻找。好不容易找到了,但是我发现它一动不动了,好像是死了。完蛋了完蛋了,叔叔好像很喜欢这盆花,我转动我不太聪明的小脑瓜,我死了但是还活着,食人花死了我想让它继续活,我把叔叔救我的那一套用在食人花上不就可以了?
说干就干,我找到书房里的复活术,虽然上面没有复活植物的例子,但是死马当做活马医吧,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需要什么,我看看,独角兽的血,人鱼的眼影,蝴蝶翅膀,还有星星碎片,这些都好说,只是有一样——王子长在头上的皇冠,叔叔的药剂室里没有存货了,虽然我也疑惑复活术为什么要用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但是我还是得去找。
披上黑袍我就出门了,刚出门就遇到魅魔,他满脸酡红,媚眼如丝,挡住我的去路:“小骷髅,去哪里呀?”
“去找王子长在头上的皇冠。”
“皇冠吗?”魅魔思索了一下,拉起我的手就往他屋里带,“我记得上次我和一个王子滚床单,他好像送了我一顶,你等我找找。”
魅魔的家是粉红色的,还很香。看起来他似乎跟我一样健忘,他拉开抽屉,翻开被子,爬到床下,都没有找到,边找边说:“不可能,我记得明明就在这里,上次他就是压着我在这里做的时候,拔下皇冠要塞到我下面,然后就把皇冠送给我了,怎么可能没有呢……”
“你果然没有说实话!你到底有几个前任?”一个高大的身影闯了进来,他太高了,比门还高,于是直接在墙上撞开了一个他身体轮廓的洞,有角,黑发红眸,是魔王!魔王气势汹汹仿佛是来抓奸的,他看了我一眼,我赶忙撩开黑袍,向他展示我是个骷髅。
“小东西,你口味也太重了吧!”魔王更生气了,直接拎起魅魔往床上按,拔下自己的角,“又是皇冠又是骷髅,是我没有满足你吗?”
“等等!”魅魔亲了一口魔王,魔王瞬间脸红,他指指我解释说,“他是邻居黑巫师的侄子,我怎么可能跟他搞在一起?”
“可怜的傻孩子。”魔王感叹了一句,扭过头看了我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从他眼里看出了一丝怜悯,“你走吧,皇冠已经被我嚼碎了吃了,你去别处找吧。”
“好的。”我离开前带上门,但是那门摇摇欲坠,啪一声倒下了,我身后两只魔已经开始不知天地为何物了,听得我一个骷髅脸红心跳的,叔叔为什么要和魅魔做邻居啊!
我只能去找王子了,走了一半还没出黑森林我就累了,我靠着一棵树休息,为什么没有王子会自己送上门呢,他们最喜欢的不就是到处杀怪物救公主吗?对啊,我可以在家等着他们上门,为什么要出门呢?我只要假扮成公主,然后把黑巫师家里囚禁着一位绝世无双的公主这个消息散播出去就行了。
我在一进门的地方放了一口水晶棺材,穿上纱裙之后,又给自己施加了一个皮囊幻术,这个魔法会让我看起来像人类,但是实际上我依旧是骷髅。很快有人来了,他敲了敲门,但是没进来,看来对方很讲礼貌,于是我从棺材里爬出来,给他开了门。对方金发碧眼,头上有一顶斜斜的皇冠,他一笑背后开出朵朵玫瑰,错不了了,这和书上描述的一模一样。
“亲爱的小姐,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他似乎不是来救我而是来找人的,他拿出一幅画像给我看,“我的爱人被恶龙掳走了,我到处找他,我很爱很爱他!”
他边说背后的玫瑰边凋谢,一片一片散落在地上,我给他一条手帕,安慰他说:“我很抱歉听到这个消息,你擦擦眼泪,对了可以收起你的玫瑰花吗,我叔叔花粉过敏,等他回来看到满院子花瓣,会杀了我的。”
“好的好的,十分抱歉。”他打了个响指,玫瑰花消失得无影无踪,“你是黑巫师吗?我听说你们黑巫师很擅长寻人,可以帮我找找爱人吗?”
“可以可以。”我满口答应,“只是我需要你头上的皇冠作为报酬。”
王子伸手扳下皇冠递给我,他脑袋上开始冒血,原来真的是长在头上的啊!我给他施加一个止血咒,但是我记错了几个字,导致他流血的地方长出一个红色的大蘑菇,不过问题不大,好歹止住了血。
蘑菇王子盯着我看,似乎有点不信任我,大概没有哪一个黑巫师是骷髅架子吧。我熬了一锅魔药,绿色的水中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一只龙叼着一个人,他们飞啊飞,飞到了黑森林,接着来到了黑城堡,一个黑巫师把掳来的人带到了地下室,然后的画面就看不清了,唯一清楚的是叔叔的脸,他看向我,恶狠狠地说:“少管闲事!”
啊,天哪,难道叔叔就是抓人的罪魁祸首吗?幸好我是骷髅架子没什么表情,我开始忽悠蘑菇王子:“你的爱人被龙抓到了冰雪之国,那里是大陆的最北端……”
“但是抓走我爱人的很明显是一只火龙啊。”
“额……那只火龙爱上了一只冰龙,把你爱人当成礼物送过去了。”我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请不要质疑一个黑巫师,因为他们最擅长的其实是诅咒。”
“好的谢谢你。”
临走前,我大概是出于愧疚,送给蘑菇王子一大袋工具,里面是一套高级猎龙装备和高级魔药套盒。我拿起他的皇冠扔进锅里,继续熬制复活汤,很快我就做好了,我把食人花扔进去,它被融化了,然后再捞起来的时候变成了半透明的样子,因为搞死过它一次,现在他格外怕我。
第二天我叔叔回来了,他扫视四周,问我:“我离开的时候,有出什么事吗?”
“没有没有,一切正常!”
“哪为什么我的食人花会变成亡灵食人花?”叔叔拨弄了一下食人花,看着手上的油漆,一步步走向我,他阴郁的脸上绽开微笑,真是比魅魔还好看,他说,“很好,就是这样,这里的一切都可以作为你练手的材料,包括我。”
我觉得叔叔气疯了,不然为什么要对我笑,还夸我干得不错。而且,我根本不敢拿他作为练手的材料啊。
“准备一下,一会儿长血肉可能会有一点痛。”叔叔提着龙头到地下室去处理了,走前吩咐我,“你把这些材料分门别类放到我的柜子去。”
“喏,你挑一挑喜欢的皮囊。”叔叔给了我一本厚厚的相册,里面有很多漂亮的男男女女的照片,我叔叔卷起袖子,得意地说,“我最擅长美容整形手术了!”
“这些都是谁?我变成他们的样子不会有麻烦吗?”
“我的老情人们,现在都死了。”叔叔说着有点惆怅地点燃一根烟,似乎要讲诉过去,但是他走过来,指着一张照片说,“我大力推荐这张,很适合你。”
“叔叔,我以前很丑吗,为什么不能用以我以前的样子?”我心想不合适吧,身为侄子却有一张婶婶的脸,太恐怖了。而且我根本不敢想象和叔叔在一起会怎么样,大概是睡前要抽查我的魔咒背诵,醒来要检查我诅咒成果吧?不不不,这简直就是噩梦!
“你以前的样子不能算丑,只是你有两个难缠的未婚夫罢了。”
“两个……未婚夫?”
“你有叔叔我年轻时候的风采。”叔叔很赞许地看着我,“据我所知,你并不爱他们,并且你还是一个时间管理大师,他俩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个月前你翻车了,哭哭啼啼跑来找我,那只差点杀死你的龙就是你未婚夫之一,另一个则到处重金悬赏你的尸骨,说要把你挫骨扬灰,让你做亡灵的机会都没有。”
“啊!”我打消了变成以前样子的念头,“就那张吧,叔叔你说哪张合适就哪张吧!”
原来我失忆前这么渣的吗?真是难以想象。叔叔让我泡进一口很大的魔药锅里,他说:“开始有点酸麻,长出血肉的时候会有一点疼,忍一忍就好啦,对了一会儿你会长出新的声带,我就先把你喉咙的这个鹦鹉传声筒①摘下来,免得新声带没地方长。”
我看着叔叔往锅里不停地加材料,我有一种自己要被炖汤的错觉,渐渐的我能感觉到热度,酸麻如同蚂蚁麻酥酥从脚趾骨爬上来,然后整个骨架都被泡软的时候,疼痛蔓延开来,这是一种横冲直撞的痛感,痛得我锅里打滚,但是我没有声带叫不出来,这一刻我怀疑他是在报复我弄死了他的花。
“止疼的。”叔叔抓起一把金色的树叶洒进锅里,“睡吧睡吧,睡一觉就好了。”
不疼了,在热水里我感觉自己熟了,久违的困意袭来。我滑下去,滑到锅底,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的皮肉长好了,但是叔叔不在,于是我叫他,却发出一声娇俏的声线:“叔~叔~”
我低头一看,胸口长了两块软肉,这妥妥的是侄女不是侄子啊!叔叔听到我叫他,走进来了,绕着看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我一直想要一个女儿,你很不错。”
“叔~叔~”我努力调整声线,指指下半身,那里扭动着无数触手,“你的魔法一定出了问题!腿呢,我怎么变成章鱼了?”
“多几条腿好啊,辅助你搅拌魔药。”叔叔似乎有点幸灾乐祸,“而且你现在人不人,怪物不怪物的,你那两个未婚夫绝对认不出来!”
“……”
这倒霉叔叔是指望不上了,我扭动触手开始调配魔药,我看了看配料表和制作流程,根本没有大锅煮这一项,果然他只是在报复我。很快我就配置了好几瓶药水,第一瓶下去我变成了平胸,第二瓶下去我长出了两条腿,第三瓶下去我的触手掉了,第四瓶下去我变成了一个黑发黑眸的正常小孩,和叔叔长得一模一样,因为我加了叔叔的头发。
“你为什么变成我?”
“你不是说我可以把一切都当做练手材料吗?”长了脑子后,我感觉自己聪明起来,“用你几根头发怎么了?”
“头发比命贵!”叔叔直接上手敲了几下我的脑袋,然后薅我头发,“小兔崽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停!”我挣扎中顺利薅住他头发,我感觉自己不但长了脑子,还点满了不怕死的技能,我威胁他,“不许动,你不想变秃就放开我!”
“好、好、好!”叔叔松开我,捋了捋自己的衣服,恢复到端庄大气的黑巫师形象,“你做不出来生发药剂,我就把你剃成秃瓢,小混蛋!”
谁能想到生发药剂比复活术还难呢?配料倒是不难,难就难在巧这一字上,需要春天的独角兽头毛十二根,夏天的火凤凰头羽十二根,秋天的麒麟头鳞十二片,冬天的鲛人头发十二根,配上早晨夜莺啼血而亡的最后十二滴血,中午兽人睡着打的呼噜十二声,傍晚去吃麻辣烫辣哭的吸血鬼眼泪十二滴,月圆之夜掉牙的狼人的牙齿十二颗,总共配在一起磨成粉,搭配人类世界抹茶麻辣小龙虾双拼口味的沙琪玛吃下去②。但是吃下去之后,只有百分之七十七的生发概率,所以魔法世界几乎没什么人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魔药,也就导致脱发是比死亡还要严重的社会问题。
大家普遍脱发,哪里能正好搞到别的种族十二根头发呢?我叔叔真是一个狠心的男人,当晚就把我赶出家门,让我去寻找生发剂材料。
好累,我感觉我的肺部在进行超负荷工作,喉咙干疼,从喉口涌上一阵阵血腥味,我刚长了肉的腿酸疼得厉害,我靠着树休息。为什么长了血肉反倒比骷髅架子还累,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是我没有力气起来打猎了。
靠着树不一会儿我就睡着了,啊睡眠,我感觉自己不像一个月没睡,而是好几百年没睡了。天底下竟有如此妙事,困倦一扫而空,饥饿也无影无踪,完全置身于一个美妙的境地,我愿意和睡美人交换人生,睡他个长睡不醒!
“这什么东西,”一个粗犷的声音响雷般在我耳边炸开,声音主人踢了踢我,“人类?不对,这不是那个恶名昭著的黑巫师吗?趁他睡觉不如把他杀了,光明教廷悬赏二十万金币要他的头呢。”
叔叔究竟干什么惨绝人寰的事了,怎么得罪的光明教廷啊!我变现成替身了,我可不想死,睁开眼,却没看到人,睡懵幻听了?接着小腿一阵刺痛,低头一看是个巴掌高的矮人拿着一柄剑刺我的腿,他甚至跳起来打我膝盖,然后我一个膝跳反应把他踢出去好远。
“大意了,我没躲!”小矮人嘟嘟囔囔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捋了下胡子,举起剑对着我,“年轻人不讲武德,真是世风日下,礼崩乐坏……垮掉的一代!”
“我想你认错人了,我只是一个不小心睡着的过路人。”我试图和叔叔划清界限,“这是个魔法世界,我随身携带变脸的魔药很正常吧,毕竟我是一个魔药药剂师,为什么变成黑巫师的脸,是因为在外行走,坏人越不敢打劫坏人,不信的话,我现在就变回原来的样子。”
我掏出剩下的魔药,一口喝了下去,变成了开始叔叔想让我变成的那张脸。听他说那个小情人是精灵族的,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大美人,而在这个世界,美貌其实也算一种武器,很适合我这种黑魔法学得垃圾得一批的人自保。
小矮人看呆了,哈喇子淌一地,这美貌威力这么大的吗?当年我叔叔会不会也对着这张脸垂涎欲滴,咦,想想就恐怖。我接着说:“我其实长这样,我叔叔说一个人在外最好不要露脸,容易遭遇不测。”
“是啊是啊对啊对啊,没错没错。”小矮人仿佛痴呆了,他呆愣愣站在那里,眼睛里面满是一颗颗桃红色小爱心,这美貌的威力真是巨大啊!
“我先走了,你也回家去吧。”
小矮人晕乎乎地离开了,如同酒醉的蝴蝶,在花间起舞,几乎就要平地摔。叔叔的选择没有错,我还是用这张自带魅惑效果的脸好了。不远处有条小溪,我走过去喝水,几条鱼游了过来,朝我吐出爱心泡泡,我一抓一个准,它们甚至没有挣扎,大概是愿意的。
烤鱼味道不错,我吃完去小溪洗手,看到水中自己的倒影,果然是个夺魄勾魂的大美人,我情不自禁对着倒影嘿嘿傻笑,然后一头栽进水里,看不到那张脸我才恢复正常。真是恐怖,人不能至少不应该对着自己犯花痴。我打算写一篇《论美貌和迷幻药剂的效果对比》的论文,一定可以震惊黑巫师界那群古板的老东西。
“噢~~噢~~美貌的精灵……啊不,人类~”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伴着一个低沉充满磁性的嗓音,“美人儿~你要去哪里,我可以载你一程。”
我扭头一看,一只闪闪发光的光球朝我飞奔而来,停在我身边,原来是一只发胖的独角兽,我发誓我没见过这么富态的。独角兽对我眨眨眼,嘴巴撅起,似乎要亲吻我,见我躲闪,只是给了我一个克制的飞吻,好油腻的独角兽!不是说好了它们不会靠近不洁之人吗,哪个种族能够比得上我们黑巫师黑暗肮脏?我叔叔跟我吹嘘说他的骨头都是黑的,心脏发烂发臭,甚至长了毛,说着他还要掏出来给我看,但是被我阻止了。
“亲爱的独角兽,我需要你的帮助。”我笑着摸摸独角兽的头,发现它脑袋上头毛少得可怜,看来得到它们族群里去偷头毛了,“我没有家,可以去你家借宿一晚吗?”
“他叫我亲爱的,心里一定有我,他爱我!”独角兽也陷入醉醺醺的状态,我趁机拔了它一根头毛,塞到口袋里,“走吧,坐到我的背上,抱紧我,我带你回家。”
独角兽的头毛是头顶那一小撮银色的毛发,随着年龄见长,头毛越茂盛,它们靠这个求偶,我可是一个有良心的黑巫师,不能逮着一只独角兽就使劲薅人家头毛,再说了,它总共两根头毛,我全拿了也不够。
我身下的独角兽软乎乎的,就像一只巨大的毛绒玩具,我躺在上面险些睡着,然后被一群白光亮醒,一大群独角兽在吃吃喝喝,它们围了过来,光亮刺得我睁不开眼,独角兽的家光污染也太严重了吧。
“你们把亮度调低点,闪到尊贵的客人了!”我身下的独角兽嚷嚷,它们顿时暗了三个度,我看到无数闪闪发光的头毛在眼前晃。
于是我就在这住下了,一天换一个独角兽家住,我打算攒够它们的头毛就走。不得不说这里圣洁得我难受,黑巫师不适合待在光明元素充沛的地方,第二天我就病倒了,病得一塌糊涂,起都起不来床,第一只驮我过来的独角兽拿走我的小布袋,顺道帮我脱了衣服,让我躺在床上好好静养,天哪,我的药全在布袋里,但是我已经病得说不出话了。
“喝吧,这是最纯正的独角兽的血,可以治愈一切不洁所带来的病痛。”它变成了一个白得透明的男人,扶起我给我灌了血。
一阵烧灼从口腔直到胃部,我就是最大的不洁,纵然独角兽血可以治愈一切,但是我们这种黑暗生物是要喝过滤了光明元素的血啊。我觉得他可能看穿了我的身份,想用这种方式杀死我,独角兽哪里是最纯洁的生物,简直歹毒!喝完后,我再也坚持不住,彻底晕了。
“真是不怕死的黑巫师,竟然闯到独角兽的领地,嫌命长吗?”有东西拍拍我的脸,“今天是好人日,我得做一件好事,算了带走他吧。”
黑沉沉的四周,密不透光,让我感觉好极了。黑巫师就该待在黑暗元素充沛的地方,除了空气中散溢的血腥味,其他的一切我都很满意。
“你是黑巫师吗?”黑暗中人用慢悠悠的语调说话,末尾带点上翘的小钩子,“为什么会有六百年前精灵路易斯的脸,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或者说,你用他的脸有什么目的?”
我总不能说这脸是我前不知道多少任婶婶的吧?我看到一双淡红色的眼睛就在不远处,联系到刚闻到的血味,对方八成是吸血鬼。吸血鬼为什么会和精灵扯上关系?听他语气好像认识那个叫路易斯的婶婶,不能是和叔叔情敌关系吧?
“好看啊,这张脸。”我开始胡说八道,“我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看到路易斯的画像,然后被他深深吸引,正好我毁容了,所以就借用了他的脸。你是他的谁,为什么这么在意?”
“他是我养父,你得换一张脸,不许用他的脸出去招摇撞骗。”吸血鬼打了个响指,厚重的红色窗帘拉开了,森白的月光照进来,他很白,失去生命的惨白,唯有那一张嘴唇红得像毒苹果,接着他把我的小布袋扔给我,“你的东西,我看里面似乎有药剂瓶,现在就把脸给我换了,看着真不爽!”
“行行行!”我找出还剩一瓶的药水,犯了难,这一瓶也是叔叔的样子,我说不好这吸血鬼跟我叔叔是什么关系,反正还是不要用别人的脸,于是我解释说,“我得要时间去配一瓶新的,需要春天的银杏叶和马蹄莲里的小精灵翅膀……”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吸血鬼盯着我看,目光中竟然闪出晶莹泪光,他朝我走来,面对面看着我,然后一口咬在我的脖子上,“我能看出来你的肉是假的,变回原来的样子就好了,没有人可以用他的样子!”
六百年的吸血鬼,虽然在他们族群中不能算老东西,但是在我这半吊子黑巫师面前还是很具有威慑力的。他看向我的那一瞬间,我就动不了了,我的血被他吸干,皮肉干巴巴地贴在骨架上,他轻轻拍了一下,我就像蜕皮的蛇,皮肉簌簌地落。叔叔废了老大劲才给我生的血肉,就这么没了,郁闷。
“嘎吱嘎吱——”我上牙磕着下牙,在骂他,但是因为我没带鹦鹉传声筒,他根本听不懂。吸血鬼下一秒化成无数蝙蝠,飞走了。看来骷髅架子才是我的归宿,自己的脸不能用,叔叔的脸不能用,婶婶们的身份看来也不简单,我更不敢用了,从此世界上多了一具没皮没脸的骷髅架。
伴随着血肉的失去,我的睡眠也一同失去,我还没睡够呢?我的巫生,难道就是如此世事无常吗?我打算回家了,不用叔叔给我剃成秃瓢,我现在连头皮都没了,谁有我秃?我决定了,回去就好好学习,我现在之所以活得这么憋屈,大概就是我黑魔法学得太拉胯了,如果像叔叔那样,我简直可以在这片大陆横行霸道。
拿起我的小布袋,我踏上了回家的路。天公不作美,走着走着下起了雨,我在黑森林里迷路了,我才几天没回来,叔叔就把机关换了,他不爱我了。浓浓的迷雾瘴气本来是防别人的,现在却防起了我,下了雨的道路泥泞不堪,我深一脚浅一脚走着,但是脚下却越来越软,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半截陷进了沼泽。我每个骨头缝里都挤进了粘稠的泥巴,我意识到叔叔在地里施加了陷落咒,不管挣不挣扎都会一点点沉下去,而现在我说不了话,也就念不出咒,真后悔没有随身携带鹦鹉传声筒啊。
“嘎巴嘎巴——”我用力用上牙磕碰下牙,希望发出点动静,让叔叔发现泥里埋了个侄子,但是四周除了乌鸦掠过没有任何活物了,一只乌鸦甚至大胆地停在我的颅顶。
“嘎——嘎——嘎——”它在笑话我。
我越陷越深,眼眶也被塞进泥浆,我亲爱的叔叔什么时候能想起我呢?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把我挖出来也好。好像有蚯蚓蠕动着在我脑袋里安家,麻酥酥的,我想到了墓地,如果我死透了,现在应该就是这样躺在棺材里。我真的活了吗,还是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临死前的走马灯?
“把他交出来!”
“新生的亡灵法师你以为自己很厉害吗?”是叔叔的声音,带着轻蔑和不屑一顾,“虽然你天赋不错,但是能力远远不够。我并不会包庇谁,实话跟你说,他不听话,所以我已经杀了他,不然你感知一下,就在这里,他已经被我埋了。”
“你……你……你怎么敢?”
“黑巫师讲究什么血缘亲情?”叔叔笑起来,“他杀了你,你们之间的爱恨纠葛我一点都不感兴趣。不过按照你的悬赏令,你反倒要付钱给我,不过我不缺钱,你可以走了。”
“我要带走他……骨头总该是我的……”
“黑巫师的尸骸就要在他该在的地方,是你想拿走就能拿走的?我劝你不要挑战我的耐心!滚吧。”
安静了,外面似乎是那个要把我挫骨扬灰的未婚夫,我缩在泥里一动都不敢动,要我骨头干什么,我和他究竟发生了什么?算了算了,谈什么恋爱,真是不谈恋爱保平安!
“出来吧,他走了。”叔叔见我半天没动静,一个咒语抓起我,“你怎么又变成这样了,真是不让人省心,脏孩子。”
说着他提溜着我走向城堡,久违的家,那里灯火通明。
作者:不知我者类型:现代
得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