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哪门子的笼中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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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别看钟晴如今在董执面前乖巧万分,他高中刚入学那会儿可不这样。

身为一名富家公子,钟晴除了有钱外一无是处,平日里嚣张跋扈,酷爱用鼻孔看人,走路都是横着走。

那他现在改了吗?

并没有。

只是自认为在董执面前,装得好罢了。

说是年少轻狂也好,说是天性如此也罢,总之钟晴在进入高中的第一个礼拜,就名声响亮,将全校的不良学生都得罪了个遍。

没关系,他无所谓。

尽管在一天放学后,被一群吊儿郎当的学生围住,他也觉得一切竟在掌握之中。

没在怕的。

那群学生将钟晴半推半拉地带到一处偏僻之地,美曰其名要跟他来一场篮球友谊赛,增进同学之间的情谊。

谁打球来这旮旯打?

钟晴心里有数,刚到场地,他就抬头淡淡地扫了众人一眼,将手伸进书包,不知在翻找什么。

那些不良学生被这番举动搅得心慌,纷纷向后退半步,嚷嚷道:“钟晴,你、你想干什么!”

“大家就是玩玩而已,你不会是想掏家伙吧!”

下一秒,钟晴不慌不忙地从包里掏出了——

一个钱包。

他打开钱包,从里头掏出几张红色纸币,面无表情地问:“你们要多少钱。”

言下之意就是:钱给你,别动粗。

钟晴这么做的原因有二。一来,是他觉得打打杀杀的行为有失风度,十分掉价;二来,是他不希望自己这张完美无瑕的脸,遭到分毫伤害。

可不是因为他压根不会打架啊。

不良们看着那几张红色纸币,吞了吞口水,互相讪讪一笑,深觉彼此刚才的行为又孬又怂。

怒火更旺了。

他们既想发泄不满,让钟晴也尝尝屈辱的滋味,又想赚个盆满钵满,便默契十足地将校服外套朝地上一扔,打算先将钟晴揍一顿再说。

说实话,在第一件校服落地的瞬间,钟晴就已经计划好了逃跑路线。

往左,穿过田径场就能到达学校大门;往右,途径单车棚就能到达教师办公楼。

左边人多,右边人少。

若是让其他学生看到自己被追赶的狼狈模样,指不定整个高中三年都要被人笑话。于是钟晴决定先向左虚晃一枪,再向右逃,直奔校长办公室打小报告。

很好,很完美。

正当钟晴浑身紧绷,确保右侧逃跑路线畅通无阻的时候,他怔住了。

不过微微一瞥,他就察觉角落里有个人影。

好巧不巧,那个人他认识。

那人的名声可不比钟晴小,只不过与钟晴的大众形象可是“极与极”的关系。

董执,校内出了名的好学生。

不仅出身书香门第,品学兼优,还处事端庄得体,为人和善,集这些优点于一身的他,很难不受同学追捧,老师宠爱。

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

董执如此受欢迎的主要原因,有且只有一个:

这人,长得又高又帅。

正因如此,钟晴在跟董执对上眼的那一刻,心跳八十迈,瞳孔不停颤。

其中四十迈是被对方那摄人心魂的美貌所折服,另外四十迈是惊讶于那个今早还在五星红旗下,站在台上演讲,倡导各位学生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好学生董执——

此时竟蹲在角落里,嘴里叼着一根烟。

没点着的烟。

若钟晴没看错的话,董执在与他视线相撞后,似乎低头叹了口气,神情颇为不耐。

明明自己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可钟晴硬是移不开目光,仿佛双眼就焊在那人身上了。

董执把烟给折起,随后缓慢地站起身来,姿态优雅地从衣兜里掏出一小瓶喷雾,朝自己身上喷了几下。

接着往嘴里扔了一颗糖,迈开懒散的步伐。

等等。

董执……是在往我这走?

钟晴抿了抿唇,总感觉对方那往日看起来平易近人的微笑,此刻透露着一股杀气,堪称笑里藏刀。

只是不知道这把刀,最终会落在谁的头上。

“喂喂喂,你眼神搁哪儿瞟呢?!”领头的不良学生拳头咔咔作响,一把揪住钟晴的衣领,眼看就要朝其面门招呼——

“同学,校内禁止打架。”

空中顿时漂浮起几个大字:鸦,雀,无,声。

唉,钟晴在内心恨恨地埋怨上帝的不公。你说这人长得好就算了,怎么声音还宛如天籁呢?

“我草!”

不良们被突然冒出来的人影吓了一大跳,定睛一看,更是僵在原地,面面相觑。

“哥,这下可怎么办啊!”

“慌什么?不就是多了颗老鼠屎吗!”

“可……这是董执啊!万一他跑去跟老师告状咋整啊?”

“怕、怕个屁啊,把他揍乖了不就行了?!”

话是这么说,可不良小弟们看着自己大哥那颤颤巍巍的双腿,目光都不免透露出一丝悲悯。

看了觉得真可怜。

可如今被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你要让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叛逆青少年服软、夹着尾巴逃跑,简直比要了他的命还难受。

“嗬!”为了维护那本就掉落一地的自尊,不良大哥终究朝董执挥出了拳,那一拳很快、很猛、很有力地——

被挡下了。

地上的自尊,被董执不费吹灰之力地踩在脚下,碾成粉末,最终随风消散。

“各位,都看见了吧。”董执那只包裹住不良大哥拳头的手,随着话语声不断收紧,迫使对方发出吃痛的叫喊声,不停叫嚷着:“放、放开我!”

董执双眼含笑,目光于每一位瑟瑟发抖的不良身上流转,漫不经心地扔出后半句话。

“我这可是正当防卫啊。”

话音刚落,董执就松开了手,双手插兜,居高临下地打量跪在他身前,面目狰狞的不良大哥。

俨然一副上位者的姿态。

不良大哥重重地朝地上砸了一拳,怒吼道:“可恶!”

他目光凶狠地抬起头,恨不得用眼神在董执的身上开洞,接着怒不可遏地命令道:“给我上!”

然而回答他的,是死一般的沉默。

好像有哪里不太对。

不良大哥目瞪口呆地冲周围环视一圈,顿时冷汗直流。

“那个……”本在一旁围观的钟晴,突然迟疑地开口,话语中充满了怜悯。

“你的小弟们,走了挺久了。”

这已不单单是一场青春期少年的小打小闹,而是足以铭记一生的奇耻大辱。

不良大哥魂不守舍地从地上站起,低垂着头,阴影掩去他面上的神情。在他转过身,踉踉跄跄地朝外走去时,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搭上了他的肩头。

“同学。”

不良大哥浑身一抖,差点惊叫出声。

一秒大哥,一生大哥。做过大哥的他强忍下心中的惶恐,咽了口唾沫,嗓音干涩,“……什、什么事。”

身后传来一声轻笑,那人拍了拍他的肩,友善地提醒道:“你的校服掉了。”

好家伙。

钟晴整个人都看呆了。

他实在没想到,董执这人看着身形瘦高,从头到脚都透出一股贵族书生气,却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甚至能将不良学生玩弄于股掌之间。

离谱,离大谱。

不良学生们都已灰溜溜地离场,如今这块不毛之地仅剩下钟晴和董执两人,实在难以定义究竟谁是“好学生”,谁是“坏学生”。

董执拍了拍肩上不存在的灰,慢悠悠地走到钟晴面前。

走一步,钟晴的心就跳一下。

钟晴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在自己跟前站定,微微朝他弯腰低头,柔声询问:“同学,你没事吧。”

虽然说这话很不合时宜。

但当钟晴瞪大双眼,看向对方眼底的那刻,脑海中忽然浮现出每晚八点热播的那档电视剧,并觉得其剧名能够完美地契合他此刻的心情。

爱情,睡醒了。

董执被他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动作给逗笑,替他拾起地上掉落的纸币,并俯身在他的耳边说:“今天的事情,就当成我们之间的秘密吧。”

“好吗?”

上一秒是拨浪鼓,下一刻就是鸡啄米。

可不要小瞧人体大脑对自己施加的心理暗示,从那刻起,钟晴每每回忆起与董执初次对上眼的那一幕,都潜意识地认为对方嘴里那根白色棍状物体——

是棒棒糖而已。

什么能让人性情大变?

钟晴答曰:是爱情。

自与董执初遇那天起,他就常常面露惆怅,眺望窗外的蓝天白云、狂风骤雨,一改先前桀骜不羁的姿态,桌面上都贴着一副对联,起警示之用。

上联:好好学习。

下联:天天向上。

横批:All for 董执。

怎么说钟晴也是接受过教育的人,思想中西结合,具备国际视野,应该的,应该的。

明明他是个看三行汉字,背五个英文单词,写一道数理化选择题都能昏昏欲睡的人,又怎会动了一心向学的念头。

其实也不是一心向学,而是一心向董执。

埋头苦学初期,也有不少人心生好奇地询问钟晴这个问题,而钟晴只会甩一把秀发,幽幽地叹口气,答道:士之耽兮,同样不可脱也啊。

不就是在说,都是爱情惹的祸吗。

装什么装。

高中三年,钟晴也不干别的,就只向董执看齐。白天清凉油糊脸,深夜里挑灯夜战,他如此刻苦学习,不过是为了能离董执更近一点。

为了能在不经意间,跑到董执眼皮子底下刷一下存在感,钟晴还分秒必争。

其所做之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每天早上偷溜进董执教室,在对方抽屉里塞情书、零食、鲜花等物品。

私藏董执的课表,在对方上体育课时翘课,跑去看其打球,还随身携带相机。

每天放学实行尾随,跟踪董执回家,最后再打电话让司机来接自己。

总之满变态的。

在此严正申明,请各位读者不要试图模仿钟晴的行径。

他会收获爱情,但你会去踩缝纫机。

看到这里,或许又有人要问了:既然钟晴那么喜欢董执,为什么还要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直接表白不就好了吗?

问得好。

他不是担心董执恐同,也不是害怕遭受拒绝,而是不忍心。

对钟晴而言,董执就是电,是光,是唯一的神话。而他除了有一张面相姣好的容颜,家里有几辈子都用不完的钱外,一无是处。

为了能堂堂正正地站在董执身边,成为一个能配得上对方的人,钟晴认为自己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高中毕业那天,他穿过拥挤的人潮,眼角通红,十分真挚地对董执说了一段话。

“我想要守护你。”

“所以,直到那天来临之前。”

“请你再等等我。”

掏出肺腑之言的钟晴热泪盈眶,侧耳倾听的董执心想这人是谁。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钟晴也没食言,就是让董执等得有点久,一晃眼就过去了十年。

十年里,钟晴先是出国留学深造,横扫校内奖学金及各大奖项,大学毕业那天还有幸作为外籍学生代表上台演讲。

读完本科,就该读研了。

读完了研,就该读博——

慢着,没读呢。

为解异国相思之苦,钟晴在这十年间也没闲着,一直有通过旁(私)敲(家)侧(侦)击(探),持续地获取董执的最新动态。

据他所知,董执就读于国内顶级高校,在校期间大放异彩,本硕连读。

当然,他的心上人也十分清心寡欲,烟酒不沾,恋爱不谈,私生活无比健康。

正当钟晴以为对方会进一步深造之时,私家侦探竟告诉他,董执孤身一人脱离家族,自主创业,成立了一家新公司。

一听这话,钟晴连夜订购回国机票,恨不得长出双翅膀飞回去。

在坐车前往机场的路上,那名私家侦探还补充道,董执做事雷厉风行,精益求精,瞬间在业界立足了脚跟。

钟晴抚了抚心口,倍感欣慰,这才想起来问:“董执开了家什么公司啊?”

对面沉吟片刻,说了六个字:

“一家,娱乐公司。”

咯噔。

有点怪,不确定,再看看。

私家侦探嘴皮子都快说破了,可钟晴就跟被迷了魂似的,硬是不信。无奈之下,对方只好甩来几篇印有董执高清帅照的访谈,及其公司官网链接,让钟晴认清现实。

至于董执选择开娱乐公司的原因,私家侦探就不得而知了。

直到登机前,钟晴仍然魂不守舍地浏览着董执的相关新闻,顺带保存好网页上的帅照,心一点点地沉了下去。

你懂什么叫做心乱如麻。

好在钟晴无论如何都对董执怀揣着一颗赤诚之心,很快地开导自己:不过是开了一家娱乐公司而已,肯定是正经公司!董执才不是那种会沾染旁门左道的人呢。

于是乎,钟晴放弃前往科研这条康庄大道,毅然决然地奔入了家中的互联网大厂。

不为别的,就为了心中一个熊熊燃烧的信念。

董执需要我。

娱乐公司和互联网大厂,谁看了不说一句:绝配。

被爱情糊了脑和眼的钟晴,逐渐在公司内掌握些许话语权后,力排万难,毫不迟疑地提出要跟董执的公司进行深入合作,促进双方商业往来。

理由冠冕堂皇,私心众目昭彰。

久别重逢这件事,终究还是事在人为啊。

敲定线下商务会谈那天,钟晴打扮得衣冠楚楚,全身上下毫不讲究什么TPO,没有细节,全是重点。

宛如一只开屏的花孔雀。

会议开始前的半个小时,他就已站在前往会议室的必经之路上,假意眺望窗外的风景,一手插兜,一手漫不经心地摇晃手中的咖啡。

一分优雅,九分做作。

脚步声响起的刹那,钟晴指尖一抖,差点将咖啡跌落在地。为了压下内心的悸动,他猛地灌了口咖啡,余光恰好瞥见董执前来的身影,瞬间被呛得直咳。

有亿点丢脸,但不多。

可别小瞧本该在科研这条路上驰骋的尖子生,在董执到来之前,钟晴早已在心中设计好接下来的每一步动作。

在董执距离他十步之外的时候,闻声抬头。

在董执与他相距五步之内的时候,微微转身。

在董执离他仅剩三步之遥的时候,伸出右手,面露惊讶地开口:“董执,真巧。”

最后,在董执回握住他的手时,他就可以笑着说——

“好久不见。”

按钟晴的认知来说,这一套流程走完,董执那般谦逊和善的天之骄子,定会跟他微笑相认,毫不吝啬地给予他一个大力拥抱。

是啊,本该如此。

会议持续了两个小时,就算钟晴缩在柔软的座椅内挠腮抓耳,也想不出董执无视自己的原因。

屏幕上放映的似乎不是PPT,而是两人重逢的那一幕。

当时钟晴嘴里刚吐出一个音节,董执就径直与他擦肩而过,只留下一道清冷的香气。

甚至都没瞥他一眼。

事情没有如想象那般发展,钟晴多多少少有些受挫,但他心中更多的是担忧。

借着会议室昏暗的光线,钟晴明目张胆地盯着坐在对面,被他藏在心中十余年的人,不免蹙起了眉。

这个人,真的是董执吗。

与当年相比,对方的样貌自然愈发英气逼人,身高腿长,隔着西服都能窥见其底下隐藏的肌肉线条。

可是……

你为什么看起来那么不开心呢。

无论是刚才的冷脸经过,还是此刻的不苟言笑,都让钟晴对眼前这个董执,感到陌生。

那天过后,钟晴不仅向私家侦探逼供,还放低姿态朝老同学打探,结果统统一无所获。

事已至此,钟晴已然束手无策,眼看就要被逼入绝境——假的。

纯爱战士十多年都闯过来了,又哪能被这点不值一提的绊脚石给阻碍?

运筹帷幄的他,是不可能失败的。

在一番缜密的计划后,钟晴终于实施攻入董执心房的第一步。

他搬到了董执隔壁。

董执,“自律”一词的代言人。

清晨,他会牵着自家金毛晨跑;夜晚,他会遛着自家金毛散步。

这般岁月静好的生活,本该会一直持续下去,却在一天,董执拉开门的那刻,被一位不速之客给掐断了。

不速之客名叫钟晴。

“汪汪汪!”门一开启,董执脚边的金毛就面露凶相,朝蹲在门外的钟晴高声吼叫。

虽说这块是别墅区,人烟稀少,却也容易招来住户的不满。

金毛平日里极其乖顺,冲谁都是一副笑脸,这还是董执头一回见到它张牙舞爪的模样。

“没事。”董执俯身摸了摸金毛的头,一把将它抱在怀里安抚,转头去看那名神情愧怯的陌生人。

还没来得及开口,那人就冲他一笑。

“早安呀,董执。”

钟晴语调轻快地朝董执打了声招呼,缓慢地从地上站起,揉捏了会儿发麻的大腿,随后将怀中温热的保鲜盒递了过去。

“这是你以前最爱吃的菠萝包,趁热吃!”

小区的物业安保怎么回事?

竟然把一个神经病放了进来。

“你认识我吗。”董执看都没看那保温盒一眼,心想待会得给保安亭打个电话。

这句话让钟晴笑容一滞。

是不是因为我来得太晚了,所以你才把我给忘了。

“当然了!”钟晴用空余的那只手拍了拍脸,重整旗鼓,“我叫钟晴,钟意的钟,晴天的晴,是你的高中同学!”

“以前我被一群学生围攻,你出手救了我。”

“现在我在互联网公司上班,前阵子我们还见过呢。”

自我介绍完毕,钟晴望着对方那毫无波澜的双眼,总觉得嘴角的笑快挂不住了。

董执抬起眼皮,这才细细地打量起钟晴的脸,顺带扫了一眼对方手里拿着的菠萝包,似乎想起了什么。

噢,是那个跟踪狂。

“你好。”董执微微点了点头,将大门关好,在侧身经过钟晴身旁时,不咸不淡地说了句,“希望我们将来合作愉快。”

就这?

“——别走!”

身体动得比脑子快,钟晴下意识地去扯董执的衣袖,也不管唐突与否,表露心意的话语就如同机关枪的子弹那般,突突突地朝董执发射而去。

“我、我喜欢你很久了!”

“从和你目光相对的那刻起,我就喜欢你,特别喜欢你!”

“为了能变得像你一样优秀,与你相称,我一直在努力追赶你的脚步。”

“虽然你可能不记得了,但在毕业那天我说过……希望你能够等等我。”

“现在的我或许依旧不够好,可是从今往后,无论发生什么——”

“我都会拼尽全力,守护你。”

这是一场意料之外的告白。

不够讲究,不够体面,不够熟练,像极了此刻的钟晴。

他双眼发涨、鼻腔发酸、喉道发涩,可他就是固执地不肯放手,保持着这般狼狈的姿态,将话给说完。

“……所以,能不能给我个机会,站在你身边?”

在清晨微凉的空气中,两人的视线僵持片刻,谁也没避开谁。

“钟晴,在此之前,我希望你搞明白一件事。”董执抽回了手,在转过身之前,颇为冷漠地开口:“我不喜欢吃菠萝包。”

话里的潜台词清晰明了。

我不喜欢吃菠萝包,也不喜欢你。

这个名叫“钟晴”的跟踪狂,确实人如其名,对董执一往情深。让对方在看到菠萝包的瞬间,就记起了这么个人。

想彻底忘记,也挺难的。

高中时期,有个人往他抽屉里塞了三年情书、玫瑰花,甚至还有无数袋菠萝包、马打滚、西瓜汁。

就连上体育课的途中、放学回家的路上,他总能察觉到一股毫不遮掩的视线。

董执也不知道那人究竟是谁,只见情书的落款写着ZQ两个字母。就算他在课桌里放了纸条,让对方别再送了,也无济于事。

第二天,纸条是没了,东西仍照送不误。

不报警,已经是菩萨心肠。

至于钟晴口中的“解围”、“毕业寄语”,董执确实是一丝印象都没有。

会议那天的浮夸着装、突如其来的热烈告白、追到自家门前的变态跟踪狂。

以上,就是董执在重逢后,给钟晴贴上的人物标签。

面对如此古怪的角色,人人都生怕避之不及,董执倒是也想避,但避不开。

董执慢跑,钟晴就跟在他身后;董执遛狗,钟晴就偶遇说好巧。

高中三年两人几乎也是这么过来的,只不过现在“跟踪狂”钟晴,赤裸裸地将事情摆到了明面上,装都不肯装了。

即便董执对其漠然视之,金毛却如临大敌。

金毛护主心切,把钟晴视作彻头彻尾的可疑人物,每当嗅到钟晴的气味,尽管钟晴仍处于五十米开外,它都会扭头朝那处狂吠。

仿佛对钟晴恨之入骨。

钟晴也是万万没有想到,他追求董执所遭遇的第一个难关——竟然是对方养的狗。

行吧。

他或许不是人,但金毛是真的狗。

这一人一狗针锋相对的情况,直到来年情人节的凌晨三点二十五分,才有所改善。

情人节那天,董执美美加班。

曾经的他是个三好学生,长大后就成了一名加班狂魔。

当天早晨醒来,董执就隐约感到头昏脑闷,却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劳累过度,没休息好。

一忙起来,他就将不适感给置之脑后,不管不顾。

开车回家的路上,那种胀痛感再次袭来,耳边似乎都在嗡嗡作响。

饶是董执也不得不承认,他发烧了。

车还没开进库里,董执就看到一个人影蜷缩在自己家门口,脸颊和双手被冻得通红,牙齿都在止不住地打颤。

明明那么冷,可那人一看到自己,就笑了。

“董执——”钟晴神情雀跃,捧着一大个红色礼盒,蹦蹦跳跳地奔向董执的车,嘴里不停地哈出白气。

董执降下车窗,按了按眉心,阵阵疼痛令他语气不耐,“什么事。”

“情人节快乐!”钟晴举起礼盒,笨拙地说出提前想好的借口:“这个是我们公司的公关礼盒,里面的每一种巧克力都特别好吃,你一定要收下!”

他到底为什么如此固执地认为,我喜欢吃甜食?

还有,什么公司的公关礼盒会用满是爱心的包装,并在六个面都写上“我爱你”?

“谢谢。”董执精神不济,也没心思跟对方你来我往地客套推辞,道了声谢后就将礼盒接过,丢到一旁的副驾驶座。

他只想睡觉。

“董执,你怎么了?”钟晴察觉到董执面如铁色,唇色泛白,正弯下腰想瞧个明白,车窗就毫不留情地缓缓升起。

“嗳,董执,你没——”

车窗紧闭,将所有话音隔绝在外,一切再次回归寂静。

董执的世界向来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

可从那天起,一切似乎慢慢泛红了。

“唰啦、唰啦。”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半夜三更不睡觉,偷偷摸摸地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说的就是你,钟晴。

凌晨三点,钟晴只身一人坐在车里,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中的巧克力豆罐,掌心里摊着数颗五颜六色的巧克力豆。

“再来一局吧。”

他一边上下摇晃手里的罐子,一边求神拜佛,嘴里嘀咕着:“摇出红、黄、蓝、绿、橘,就说明董执喜欢我。”

“摇出褐色,就说明董执即将喜欢我。”

“啪!”罐口盖在掌心上,钟晴紧闭着眼,缓缓地将罐子移开,随后不情不愿地睁开颤抖的眼皮——

是褐色。

“草!”钟晴愤怒地将罐子扔到一旁,一口便把掌心里的巧克力豆闷进嘴里,大力咀嚼,抱怨连连,“这概率,我去买彩票算了!”

巧克力豆有多甜,钟晴心里就有多苦。他深觉自己如今的所作所为很幼稚,就像一个白痴。

其实也不是像,他就是。

只有白痴,才会因隐约窥见心上人面露倦色而变得提心吊胆,明明家就在隔壁,却非要开着车,在这天寒地冻的季节守在对方家门口。

只有白痴,才会用巧克力豆玩起“他爱我他不爱我”的游戏,明明心如明镜,却非要自欺欺人,企图从中获取一些慰藉。

可是白痴也会迎来春天。

凌晨三点二十五分,钟晴正趴在方向盘上昏昏欲睡,却忽地听到一道急促的关门声,他猛然抬头朝声源望去,在双眼对焦的那瞬,被眼前的场景吓得天灵盖一颤。

董执正站在家门前,慌乱无措地四处张望,怀里抱着金毛,身上就穿着件单薄的睡衣,甚至拖鞋都掉了一只。

既难堪,又狼狈。

以至于钟晴有那么一霎那,在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在做梦。

就算是做梦也不行啊!

“董执!”钟晴冲下车,一个箭步就奔到董执身前,双手握住其肩膀,迫使对方看向自己。

身上好烫,眼睛也好红。

“你是不是发烧了?”钟晴迅速脱下外套,盖在董执身上,用掌心去温暖对方冰凉的面颊,不由分说地道,“我现在就带你去医院。”

正当他弯腰去捡落在一旁的拖鞋,董执却扯住他的衣角,嗓音低哑,“我要去动物医院。”

动物医院?

“来,抬脚。”钟晴抓着董执的脚踝,边帮其穿鞋,边抬头问,“金毛怎么了?”

不得不说,钟晴此刻内心也有些唾弃自己,就连在这般状况下,他都能心辕马意地分神感慨:董执的脚踝可真细。

“它很不舒服,一直在吐。”

“我打电话联系过朋友,说可能是食物中毒,所以我现在要过……”

“在哪,我送你去。”

钟晴率先抢话,随后站起身来,看向窝在董执怀中的金毛,诧异于这平日能把他耳膜给吼穿的小家伙,此刻竟这般无精打采。

怪可怜的。

“谢谢,但我可以自己……”恐怕是自觉如今的状态不适合开车,董执摇了摇头,正欲向外走,却忽然重力失衡,天旋地转。

下一秒,他对上了一双透着不悦的眉眼。

钟晴将他给抱起来了。

公主抱。

“你——”董执如鲠在喉,怎么都没想到这横看竖看都不如他高大健壮的钟晴,竟然能把他拦腰抱起,行走的步伐还如此平稳。

事实上,钟晴本人也没想到。

十分钟过后,两人坐在宠物医院的座椅上。一个人神色担忧地望着台上病恹恹的金毛,一个人翘起腿支着下巴,回味今晚佳人在怀的美妙时刻与自己的飒爽英姿。

爱情,真的很伟大。

董执,真的好香。

以及——我,真的很帅。

“咳、咳。”听闻身旁的人细声低咳,钟晴猛地从回忆中抽离,懊悔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急忙侧身询问:“冷不冷?是不是很难受?现在金毛也输液了,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好不好?”

抱都抱过了,钟晴借此胆子大了不少,手心覆在董执的额前,那烫人的温度令他脸臭了几分。

“我没事。”董执不动声色地向后退去,躲开钟晴的手,仍然礼貌又疏离。

什么叫没事?哪里没事?怎么没事?

自己都烧成这样了,腰杆还挺得那么直?还操心那只待会又重新活蹦乱跳的小狗呢?

唉,我到底该拿你怎么办。

就连董执这一点,他也很喜欢。

“我回一趟家,你在这等我。”钟晴鼻腔重重地出了口气,本想再次强硬地把人给抱上车,却怕弄巧成拙,只好行怀柔之策。

没等董执答话,钟晴就走出店外,刚与冷空气打个照面,立马打了个喷嚏,耸着肩膀跑上了车。

殊不知董执追寻着他的背影,微微失笑。

寒冬夜里人烟稀少,钟晴归心似箭,一来一回也不过十几分钟。

“来,先吃药。”钟晴风尘仆仆地回到店里,左手提着一壶热水,右手抱着一个鞋盒,左肩搭着一件羽绒服,右肩挂着一条围巾,随后从两侧衣兜里分别掏出了一盒药和一双棉袜。

称得上是满载而归。

不好说董执此刻究竟感不感动,反正他一动不动。

伺候董执吃好了药,穿戴整齐,钟晴总算心定了些,他刻意与对方肩靠着肩,不经意间问起:“嗳,金毛怎么会食物中毒啊?”

只需再过一分钟,钟晴就会为他这句提问捶胸顿足。

在钟晴往返的那段时间里,董执便强忍太阳穴散发的剧痛,迷迷糊糊地闭眼回想今晚归家后所发生的事。

刚进家门,金毛就哼哼唧唧地围上来,用鼻子拱着董执的小腿撒娇。

董执这才想起今天家政阿姨休假,金毛直到这会儿都没能吃上饭。

巧了,他也没吃。

苦了谁,都不能苦孩子。董执这辈子本就打算携金毛,过起一人一狗一世界的生活,而钟晴的出现,对他而言不过是漫漫人生路的一个小插曲。

他将红色礼盒放下,去给金毛准备晚餐,也没理会身后悉悉索索的声响,只当金毛在玩闹。

人一倒霉起来,往往喝水都塞牙缝。

董执晃了晃空空如也的狗粮袋,又看了看碗中份量勉强达到平日三分之二的狗粮,叹了口气。

苦恼之际,金毛忽然叼了袋东西,放在董执脚边。

那袋东西的包装与董执手中的狗粮袋,几乎如出一辙。在本就不清醒的情况下,董执错以为这是金毛自己从家中某处翻出来的备用狗粮,压根没多想。

巧就巧在这两包玩意儿不仅外包装像,就连物体形态都同为椭圆豆状。

于是董执理所当然地将其接过,倒了一些进碗里。

有人要问了,他怎么没闻到巧克力味。

事实恰恰相反,董执不是没闻到,是从情人节前的一个礼拜起,就每天都在闻。今天是他近期第十五次收到巧克力,家中早就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礼盒,其中有家人朋友给的,也有合作伙伴追求者送的。

再加上董执与金毛相伴至今,就只见过它对一人一物表现出明显的厌恶。

一物是巧克力,一人是钟晴。

因此他转身回头,看到被撕得稀烂的红色礼盒时,除开皱了皱眉,也没多说什么。

睡到半夜,董执烧得口干舌燥,头脑昏沉地下床想倒杯水喝,就瞧见金毛的食盆旁散落着一些黑色小颗粒,盆中的狗粮也没吃完。

心中一紧,他立马扭头去找寻金毛的踪迹,随后发觉金毛躺在地毯上,嘴边满是污秽之迹。

故事听到一半,钟晴就已察觉不妙,如坐针毡。

他目光躲闪,将头偏过一侧,一边抖脚一边吹起了口哨,企图把自己给摘出去。

“是我的错。”董执垂头看着地面,辨不清神色。

钟晴抖动的脚一顿,立马瞪大眼回头:“哪能是你的错啊!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硬要把礼盒送给——”

“钟晴,今天谢谢你。”董执打断了他的话,语气平淡,“还好医生说它聪明,有意把一些巧克力给吐了出来,不然它可能……”

话音戛然而止,可钟晴知道对方想说什么。

谁想他剑走偏锋,忽然握住董执微凉的指尖,一本正经地开口道:“董执,我爱你。”

“因为我爱你,所以不客气。”

店内刮起一道冷空气,让指针结了冰。

浓重的危机感让金毛唰地就垂死病中惊坐起,看向自家主人方向,而董执的医生朋友更是重重地清了清嗓,宣告这里是宠物医院,不是爱情旅店。

无论如何,这事也算是为钟晴的爱情小船,扬起了帆。

虽然金毛仍对钟晴爱搭不理,却没再冲他大声吼叫,态度相较之前缓和了些。

区区一条小金毛,对钟晴来说不足挂齿。他心里跟明镜儿似的,深知自己的心上人表面看着刀枪不入,其实内心比狗掌的肉垫都柔软。而金毛如此忠诚,在钟晴缺席的时光里,代替他好好地陪伴着董执,让对方不再孤寂。

钟晴从没想过跟一只狗争风吃醋,反而对其心怀感激。

从那时起,钟晴便尊称金毛为:“金哥。”

游戏通过了第一关,自然就来到了难上加难的第二关。

这一关,钟晴下定决心,要让董执心房的大门为他敞开。

自那天起,钟晴一三五邀请对方共进晚餐,二四六提出电影游玩,星期天就订一束花送到董执家门前,就差没有实施非法入侵,趴在床底偷听对方说梦话了。

不过持续一周,董执就皮笑肉不笑地找上门来,说了句,“请问您是完全不用上班的对吗?”

哪想到钟晴面露微笑,坦然道:“我确实不想上班,只想上你的床。”

回应他的是门被关上的巨响。

这般迅猛攻势下,董执仍然不为所动,令钟晴不免犯难。

他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啊,董执当初一定是受了什么巨大的心理创伤,才会选择开一家与他形象气质完全不相符的娱乐公司。

例如家庭变故,遭遇背叛,受人陷害。

只有挖掘出董执性情大变背后的真相,才能拿到开启对方心房之门的钥匙。

经过一番调查,钟晴终于得出了结果——他一无所获。据调查结果显示:董执家庭和睦,事业顺风顺水,深受亲朋好友青睐。

不错,完美人设屹立不倒,钟晴对此很欣慰,很骄傲自豪……个屁啊!

钟晴很急,但他又告诉自己:先别急。

内心无比急躁的钟晴,就在这一筹莫展的状态下,迎来了第520次告白失败。

“越挫越勇”这个词,放在他身上真是再适合不过了。上一秒惨遭拒绝,下一秒他又打起了如意算盘,想着这数字如此吉利,不得做点别的来纪念一下?

时光荏苒,钟晴早已成为董执办公室的常客,跟其公司内的保洁人员都混了个脸熟,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天,钟晴自顾自地把带来的鲜花摊在待客桌上,十分熟练地修剪、插入瓶中,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正全神贯注地盯着董执看。

看得董执手里的资料都快起火了。

“什么事。”董执瞥了他一眼,将资料翻页。

“那个……”钟晴捧起花瓶,摆到对方桌前,小心翼翼地问,“能不能告诉我,你踏入这个行业的原因?”

指尖一顿,董执放下手中的资料,抬眼与钟晴对视,却一言不发。

直到钟晴被盯得肾上腺素飙升,生怕自己控制不住弯腰低头亲上去的那刻,董执总算薄唇微启,开口道:

“——我塌房了。”

没错。你没看错,钟晴也没听错,董执他的的确确、切切实实地:塌,房,了。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谁年轻时候没喜欢过一两个明星,为其痴、为其狂、为其哐哐撞大墙啊?

董执也年轻过嘛。

让我们乘坐时光机,回到两人高二那年。

当时董执即将升入高二,在暑假无意间看了一部好莱坞大片,却被片中主角灵动的演技所折服,直直掉入坑底。

随着深入了解,董执发现那位明星不仅演唱的歌积极向上,出演的影片催人泪下,私底下还品行端正,热爱公益,和蔼可亲。

始于实力,忠于人品。

世界上竟会有如此完美、纯粹的人存在,这让心智尚未成熟的董执大为震撼,干脆利落地戒掉棒棒糖,打算改过自新,向偶像看齐,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优等生。

董执做事向来说一不二,言出必行。

学习,他是专业的;追星,他是虔诚的。

做迷弟的那些年,董执只听自家偶像的歌,只看自家偶像的剧,头顶一朵莲花,对世间一切都怀抱着一颗海纳百川之心。

简单来说,他只想做个好人。

正因如此,钟晴安然无恙地在校里度过了高中三年,而不是在牢里。

好景不长,董执研二在读的一个周末,他刚五刷完自家偶像新上映的电影,前脚才踏出影院,后脚就打开微博,看到偶像的姓名登顶热搜,旁边还有一个血红的“爆”字。

报道说他偶像私底下男女关系混乱,逃税漏税,嗜赌如命,还……还他妈嗑药。

不是提倡爱与和平吗,怎么黄赌毒样样沾啊?

浏览完报道的董执血液倒流、头皮发麻、浑身冰冷,自此忘了该如何微笑。

打那时起,董执就开始对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明星恨之入骨,悄然在心中树立起一个崇高远大的理想——逐梦演艺圈。研究生毕业后,他不顾家中劝阻,义无反顾地成立这家娱乐公司,致力于打造言行一致的偶像明星,将娱乐圈所有不法之徒统统绳之以法。

“……”

沉默片刻后,钟晴面无表情地鼓起掌,语调毫无起伏,尾音拖到地上,“哇——董执,你好棒啊——”

他此时就如同董执信仰崩塌那天,眼里已经没有光了。

倒不是羡慕那个被董执追捧数年的明星,也不是认为董执性情大变的原因过于荒谬,钟晴就是替董执感到不值。

顺便有点无语。

坦白过后,董执耳尖泛红,他抿起唇,转而看向那瓶被钟晴摆放在桌前的玫瑰花:“我知道自己可能需要去看医生,接受治疗。”

“但我不希望被定义为一个病人。”

O,M,G。

海归男钟晴不免在内心暗自拽了个洋屁,心脏像被蜜蜂扎了一下,又肿又疼。

他大步跨上前,一把抓住董执的双手护在心口,直言:“你这哪算病啊?我病得可比你严重多了。”

“每次看到你,我就瞬间丧失行走与语言能力,下一秒就要血脉喷张、神经错乱,一病就病了十多年,如今更是无药可医。”

“如果你实在想看医生,我就陪你去,随时随地都可以陪你去,永远都可以陪你去。”

“但如果剖开过去会让你难受……我不希望你难受,只要你愿意,不,就算你不愿意,我也会保护你,让你不再想起痛苦的回忆。”

即使后来两人已相恋数年,董执仍然记得钟晴那天说过的每一个字,每一次停顿,每一次眨眼。

就像是钟晴拿着印章在他心上盖了个戳,把原来斑驳褪色的痕迹覆盖,印上了自己的。

怎么擦都擦不掉。

说来有趣,钟晴直到被囚禁在床的今天,都没能猜对董执爱上自己的原因。他以为是高中埋下绿芽,两人双向奔赴;以为是董执因病脆弱,自己乘虚而入;还以为是苦苦追求多日,最终修成正果。

其实都不是。

而是在钟晴说完最后一句话后,董执脑海中不知怎地就冒出了三个字: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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