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7 来源:废文 分类:现代 作者:勤劳码字姬 主角:秦筝 陆一凡
接下来每天秦筝都会按时交稿,陆一凡的文章在他的续写下,质量上有了质的飞跃,读者也越来越多。
“绿洲大大越写越好了!”
“洲大文笔进步真的好多啊!”
“哇哇哇这个情节急转直下我完全想不到!”
“这剧情走向不对啊...洲大你是不是改大纲了?”
每次陆一凡都会很体贴地回复读者们:“我之前写的太烂了,自己都看不下去,所以最近正在大改,所以情节可能有点割裂。”
“没关系,改了更好看了!”
“我也觉得,原本剧情有点无聊,但是我不敢说...改了之后好看多了。”
“洲大努力更文的同时,也要注意身体呀!”
陆一凡趴在一个女人赤裸的背上,边抽烟边翻着评论。
女人娇媚地喊他:“你在干嘛?这就不行啦?”
...是该注意身体了。
晚风吹拂着湛江大桥,桥下是如黑色绸缎般涌动的河水。
秦筝叼着一根烟,陆一凡帮他点上火。
两人扶着栏杆站在桥边,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和远处的灯火。
“最近写文怎么样?”陆一凡扭头问秦筝,“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最大的麻烦就是,”秦筝顿了顿,毫不客气,“我没法把之前的情节删掉重写。”
秦筝的毒舌傲娇不但不让陆一凡反感,反而觉得挺有趣的。
他听过太多阿谀奉承,身边也有许多狐朋狗友,看惯了溜须拍马的人,秦筝这样爱憎分明直言不讳的反而难得可贵。
“你就这么看不上网文作家?”陆一凡笑道,“你这么会写,怎么自己不去写,反而做人家枪手?”
“写过,但就是火不起来。”秦筝呼出一口气,稀薄的烟雾飘散在晚风中,“不是谁都有你的好运气。但你的名气却被你拿来挥霍。”
他眺望远处的样子就活像个栩栩如生的失意作家,越怀才不遇,越愤世嫉俗的那种。
执拗、清高、理想主义。
以往陆一凡最不屑与这种人交往,酸文假醋伤春悲秋,但秦筝的坦荡和直率又硬生生透出些可爱来,尤其是这样青涩稚气的外表,更有少年老成的反差感。
他随波逐流随心所欲的生活过得太久,难以见到一个如此认真的人。
两人沿着大桥走着,迎面的风吹起头发和围巾,连嘴里叼着的火都吹灭了。
“其实我挺开心的。”
秦筝忽然低声说了一句。陆一凡没听清:“什么?”
“我说,”秦筝看着他,目光灼灼,“我很开心。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这么多读者,这么多人喜欢我写的东西。这是你给我的,我很高兴,这是我做枪手的意义。”
这样纯粹的目光,在陆一凡眼中震颤且刺眼。他只能转过头去,避免与之对视。
“名气这种东西就是个玄学,你火不起来不代表你写的不好,也许你只是缺了一个机会。”陆一凡心不在焉道,“我觉得你很有天赋,不像我,我们这种人后天再怎么努力,写的东西在你眼里依然是垃圾。”
“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秦筝又要开始长篇大论,“有些人觉得一文不值的东西,在其他人那儿反而能得到眷顾。”
陆一凡懒得听这说教讲堂:“我今天是来带你吃饭的,想去哪玩?我请你。”
“有什么好玩的。”秦筝兴致缺缺,“还不如回家码字。”
“年轻人,你这样是会缺少很多生活的乐趣的。”陆一凡笑吟吟的,不由分说揽住秦筝就往酒吧里带。
酒吧里劲歌热舞,陆一凡怀里搂了两个美女,他把一杯酒给秦筝倒上,秦筝拒绝:“我不会喝酒。”
“弟弟,出来玩,你也太扫兴了吧?”
“你才是弟弟。”
“大哥......”
“别叫我哥,我没你大。”
“......”
陆一凡被他呛得没话说,把他面前的酒一饮而尽:“这杯我先干为敬。我再给你倒一杯。”
身边的两个妹妹也起哄:“喝一杯吧!”
“喝吧喝吧~”
秦筝皱着眉喝下烈酒,呛得他直咳嗽,脸也涨红。
陆一凡哈哈大笑。他扫视酒吧,暗示秦筝:“有没有看中的女孩?”
一个妹妹从陆一凡身边起来,顺势坐到秦筝腿上,秦筝如同被女妖纠缠的唐僧,一把把美女推开,自己换了个位置坐。
陆一凡看到他的反应,打趣:“怕女朋友知道生气?”
秦筝不耐烦道:“能不能让她们出去。香水味熏得我头晕。”
陆一凡会意挥手,两个妹妹乖乖出去。
微信电话响起来,陆一凡看了一眼,是编辑打来的。他打开免提,编辑说不知秦筝跑到哪去了,现在还没更文。
秦筝一看手机,才发现编辑给自己发了十几条消息。
秦筝刚想开口,陆一凡示意他嘘。
要是被编辑知道写手和枪手背着他私约,不晓得他会不会气炸。
陆一凡替秦筝兜下:“他跟我请假了。他...要去陪他女朋友,回去再更文。”
说完这话,他就看到秦筝的表情变得很微妙。他也意识到了不对。
挂了电话陆一凡有些尴尬地喝杯酒。秦筝拿起面前的酒瓶给他倒上。
“女朋友。”
秦筝刻意重复了一下这三个字。陆一凡看到他脸上有促狭的笑意。
凌晨三点,醉醺醺的两人从酒吧出来。
“那红衣服的妹妹真不错。我留了她联系方式,我们下次还来。”
“你也不怕得病。”
“我保险措施一向很好。”
窗外的夜景像流动的彩带一闪而过,光影在两人脸上流转变换。
“你一直做枪手?”
“嗯,来钱快,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你文采这么好,写那种垃圾文屈才了。”陆一凡打趣道。
“所以我不就来写你的文了。”
不得不说,一向毒舌傲娇的小屁孩吹起彩虹屁来,倒让他挺受用的。
“你呢?之前一直靠写作谋生?”秦筝问。
“也不算是。前两年才开始写。”陆一凡一笑,“因为来钱快,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秦筝啧了一声,不无鄙视:“把文学当赚钱工具,你不觉得这是一种糟蹋吗?这完全是在侮辱文学,玷污文字。”
陆一凡好笑:“我可背不起这么大的罪名。何不食肉糜,你这样说是你没过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当生计都成问题,你跟我谈文学?”
“我生活也很拮据。”秦筝反驳,义正辞严,“但我不会出卖自己的作品。写作就是作家思想的表达,否则写出来的东西就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意义。”
陆一凡沉默半晌,忽然用一种严肃的口气,脸上还是似笑非笑的神情道:“知道你为什么火不起来吗?因为你不懂变通。顺应市场的东西才是潮流,在资本面前,你什么都不是。”
“你说的火,是金钱、权力还是虚名?”秦筝不屑一顾,“写作根本不是为了这些,而是精神上的富足。精神财富远比物质世界重要得多。”
陆一凡嗤了一声:“你大概一直被保护得很好吧,才能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乌托邦里,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以后你也可以在我的保护下,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写就行了。”
秦筝皱起眉:“我不需要你的保护。”
也许是喝醉了,陆一凡竟然伸出两只“爪子”,做出大灰狼的样子逗他:“外面有大灰狼,会吃掉你心里的小绵羊。”
秦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是小孩子吗?”
陆一凡无趣地转过头:“没有幽默细胞。”
夜风吹起两人的头发,一时间久久无话。也许是不习惯如此沉默的氛围,陆一凡还是挑起话茬,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秦筝闲聊:“有女朋友吗?”
秦筝摇头。
“看你那么保守,还以为你是妻管严。”
陆一凡又戏谑地看向他,调侃道:“弟弟,你是喜欢女人的吧?”
秦筝翻个白眼:“我有喜欢的人。但是没追到她。”
陆一凡有些诧异,看着秦筝总让他想起以前上学时学校里那些有钱有势的混混,长得帅,脾气臭,玩得花,总而言之,应该是受欢迎的类型。
“怎么没追到?”
“我给她写情诗,她说她看不懂。”
陆一凡扑哧一声笑了:“什么情诗?说来听听。”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还有,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陆一凡很自然地接出下句。
秦筝惊讶地看着他:“你也读过?”
“博尔赫斯的。”陆一凡和他对视一笑,“我没你想的那么没文化。”
他又自顾自地念道:“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给你在你出生多年前的一个傍晚,我看到的黄玫瑰的记忆。”秦筝接出下句。
前面的司机回头,眼神怪异地看了两人一眼。
很奇怪,秦筝说不上心里的感觉——他明明是不喜欢陆一凡的,甚至可以说是看不上。可是这一刻,竟然和他产生了某种不想承认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