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大佬都当我是男狐狸精》的主角是碧守纪孟舟,是作者天赐七十分的一本小说,大佬都当我是男狐狸精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碧守他是一直小狐狸,但是他觉得他身边的这些大佬都不懂事,每次都是要他来处理这些事情。网友热议:你们能不能懂点事?
来源:常读非 分类:现代 作者:天赐七十分 主角:碧守 纪孟舟
碧守回到家时弘元仍在昏睡,这段些日子他睡的时间越来越久,就算醒着的时候,也总是疲倦不堪。
就连叶朝也对此束手无策,不得不叹服于天命难违,弘元能强撑这十年陪伴碧守成长已是不易,现在他们只希望他能安享这最后的时光。
“师父?”碧守提着刚买回来的白粥与糕点,轻叩弘元房门,“我买了您喜欢吃的,还热着呢。”
房内无人回应。
碧守担心师父健康,道了句打扰便推门进入查看。
弘元的床上无人,床铺却未整理,一点都不像那个一丝不苟的弘元会做的事情。
他的睡衣乱七八糟地散落在床上,衣柜里的衣服却未见减少,就好像五百多岁的弘元已经化作了清风,消散在这人世间了。
碧守强作镇定地拨通了叶朝的电话,刚一接通,不等对面开口就急忙问道:“师父在你那里吗?”
叶朝那头很是嘈杂,似是在路上:“你师父不见了?附近找过没有?”
“他的衣服都在房里!被子也没有叠!师父不可能这样出门的!”碧守一着急,在这些年像长辈一般照顾他的叶朝面前,就又变回了曾经那个不知所措的笨蛋狐狸,“师父是不是寿元尽了回归天地了?怎么办?都怪我,昨晚上不该出门的!呜呜都怪我……”
“哎呀,别哭,你先别哭。你先在家里找一找,是不是他晕倒在哪里了?我马上就到你那了,等我到了,再跟你一起去附近你师父爱去的地方找找。”电话那头的叶朝带着急促的呼吸声,听得出来他正如自己所说的飞奔而来。
“别怕,弘元他不会不告而别的。”他像是在安慰碧守,也像是在对自己说,“别害怕,我相信他。”
碧守挂了电话,心下茫然,有一丝说不出的晦暗情绪慢慢爬上了他的心头。
师父做了数百年的好事,为了人狐二族鞠躬尽瘁,积攒了超越了任何人的功德,最后就落得这般尸骨无存,消失于天地间的下场吗?
这就是人狐的下场吗?
这就是被天命选中的代价吗?
这就是……他的未来吗?
苍狐到底是为了什么而修行?人狐又到底是为了谁而生?
一缕黑气悄悄由他的眉间涌生,像是有着自己的意识一般,缓慢地蠕动生长着。
忽然碧守的眼角捕捉到身旁随意堆放着的被褥里有什么动了动。
他扑上前去,一把掀开了被子,被所见的一幕惊得愣在了原地。
大门处有人脚步声渐近,叶朝连门都没敲,用备用钥匙开了门就冲了进来。
来到弘元的房间,他先看见了像雕塑般站着不动的碧守,顺着碧守的视线,他看向了床铺上的那个不速之客。
是一只灰色的狐狸。
狐狸好像刚刚睡醒似的,甩了甩自己宽大的尾巴,懒洋洋地半睁着双眼看着碧守与叶朝。
它的背脊与眉心已生出了白色的毛发,胡须参差,步履蹒跚,看起来很是苍老。
“弘元?”叶朝难以置信地俯身靠近,心疼地伸手想要将狐狸抱起,“是因为精力耗尽被打回原形了吗?你还能说人话吗?”
他才刚要靠近,老狐狸的眼神便一下子警惕了起来,叶朝的手还未触碰到它的皮毛,就被狠狠咬了一口。
“是师父。”碧守像是终于回了神,脱力似的跪在了床边,喃喃道,“是师父,但他好像不记得我们了。”
“你说不记得我们了是什么意思?”叶朝顾不上自己被咬破了的手,抓着碧守追问,“不记得我们是什么意思?他已经不记得人族的事情了吗?他把我……忘了吗?”
也许是因为碧守仍带着苍狐的气息,老狐狸向前嗅了嗅他的味道,便安心地跳进了他的怀里,重又闭上了眼。
碧守看见这只狐狸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它就是自己的师父,然而狐狸如同看陌生的人眼神也让他立刻就明白了,他的师父,那个顶天立地的人狐,已经不在了。
现在在他怀里的,就只是一只遗忘了前程往事,就连普通的苍狐都不如的,没有灵智的狐狸。
他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师父并没有死,却变成了这般模样。
若是师父知道自己会变成这副畜生模样咬伤叶朝,恐怕会觉得还不如死去吧。
碧守不回答,但所有的答案都已写在了那双含着泪的眸子里,叶朝后退了两步,干笑了两声:“好你个弘元,连我都咬,我早就知道你那副正人君子的皮相下藏着个小畜生了,被我猜着了吧,哈哈……”
他说着,仿佛再也说不下去一般,捂住了脸背过了身去。不多时,再也无法压抑地,发出了呜咽的哭声。
“值得吗?”他始终背对着碧守与化成了狐狸的弘元,难以忍受地怒吼道,“这么多年出生入死,你值得吗?!”
似是被这吼声惊醒,碧守怀里的狐狸抬起头看了一眼叶朝,转了个身,将头埋进碧守的怀里再次睡了过去。
自这日起,碧守开始更加起早贪黑地外出积攒功德,距离攒满五百分功德只剩一百多一点,他想把这第一个五百分用在弘元身上,看看能否唤回他的灵智,让他变回原来的样子。
可越是心急就越是容易做错事,某日他路过一个治安很差的街区,听见有人声吵闹,便赶紧凑上前观察。
好几个纹着花臂和满背的青皮壮汉,正围着一个看上去与碧守身形相似的瘦削年轻人,大声叫骂着什么。
年轻人抱着一个电脑包,鸭舌帽压得很低,看不清面容,时而仰起头与壮汉们交涉,时而低头不语。在这番情境下,显然他是被恶霸欺负了。
碧守观察完毕,也不做他想,寻了个空子就冲进了人群里,一把抓了年轻人的手就往外跑。
他不能用法术,也不能伤人,所以很早就练就了一双飞毛腿,不管是救人还是逃命都很管用。
年轻人反应也很快,不等碧守喊他一起跑,一点疑虑也无的就跟上了碧守的速度。二人一口气跑了有快两里地,才终于甩脱了那几个看上去就很难缠的持械壮汉。
“谢了。”年轻男人喘息着,冲碧守露出了一口白牙。
碧守摆摆手,看了一眼手表,只一眼,便叫他差点不能呼吸。
功德簿闪烁着从未有过的红光,上面用粗体大字写着:功德分 -200。
功德簿扣分这事儿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早几年,碧守刚刚接手这玩意时,就被狠狠扣过好几次分。
他好意给乞丐钱,扣分。跟着社区的大妈们去山里放生,扣分。就连被人要了手机号码都扣分!
后来他才在弘元的教导下明白做好事要看清因果,否则会好心办坏事,反倒成了恶业。
碧守:“师父说的我都懂,可别人问我要号码,我给了,这算是什么业障?凭什么扣分?”
功德表滋滋闪了两下,打出了以色惑人四个大字。
差点没把碧守给气死!
可就算如此,碧守也不得不承认,功德簿向来是公正的,它严苛地遵从着善恶规则,既不随便加分,也不因为碧守总说它坏话就乱扣分。
这次一口气扣了200分,必然是碧守救回的这个人有问题。
救人一命,就只加10分,200分……这得牵扯到多少条人命?碧守想到这里,心中一凛,不禁思索眼前这个身着黑衣的男人明明笑得人畜无害,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业障?
难道是……妖星!
他想到妖星,便一把抓住了男人的手腕。
“怎么?”男人微笑看他,也不挣脱,“追兵都没了,还舍不得放手?”
碧守这时才看清鸭舌帽下的那张脸,二十出头的年纪,黑色卷发,肤色苍白,乍看之下有点混血的感觉。唇角微翘,琥珀色的眼睛带着笑意回望进皱眉打量他的碧守眼里。
“你……”碧守不能确定面前的人是否就是妖星,一张口却又不知该怎么确认,妖星怎么可能会承认自己是妖星?就只是握紧了他的手腕,不让他走。
男人看了看那只青葱般的手,又见碧守蹙着眉头,一双桃花眼带着水光,正紧盯着自己。便忍不住轻轻地用手指刮了碧守的脸颊两下。
“??”碧守倒吸一口凉气,不明白怎么突然就被人调戏了。
“居然是热的。”男人自语道,尔后突然笑开了,“小兄弟,你这脸,动过没?可真的跟娃娃似的,我刚才还以为你是书里面跑出来的妖精呢!”
他说话时面色平静,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像是能看见碧守的狐狸尾巴似的,碧守下意识捂住了屁股,大骂:“你,你会不会说话?说谁是妖怪?我看你才像鬼一样!”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男人歪头看他。
不知怎么的,男人的视线让碧守觉得浑身都毛毛的。
他定了定神,仍抓着男人不放手,绞尽脑汁想着有什么办法可以盘问出男人的身份,就差把“还我两百分”骂出口了。
男人却似乎误解了他的意思,挑眉笑道:“还不放手?想跟我回家?”
碧守正不知该怎么是好呢,听他这样说,忙用力点头:“我去!”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果能到这人的家里去,一定能找到更多信息。
男人不知碧守心中所想,诧异于他的大胆,也不客气,绅士似的伸出手:“请吧。”
男人的家在老旧的居民区里,与他给人的感觉差距颇大,房子倒是不小,内里却简单得像空屋。
碧守被弘元教得很有礼貌,到别人家知道要先换鞋,可四处瞄了一圈,也没找着拖鞋。
男人本已进了家,一回头见到碧守那副傻样,又笑了:“不用换鞋,进来吧。”
不换鞋碧守有些不自在,走路时总不自觉踮着脚。
“洗澡吗?”男人放下了电脑包,回头问他。
碧守不明白一进门就让客人洗澡是什么意思,摇了摇头:“我没有带衣服换。”
“行,”男人脱了鸭舌帽,露出了一头柔软的卷发,“刚才跑得出了些汗,我先洗个澡,你先去床上等我。”
这人真是奇怪,碧守想,他不要人换鞋,倒是进门就要人家洗澡,而且明明有椅子,却要人坐床上。
管不了那么许多,浴室的水声刚一响起,碧守就拉过了那个一直被男人抱在怀里的电脑包,毫不犹豫地拉开了拉链。
拉开包后碧守等了一会,很好,没有扣分。
电脑包里只有一个薄款的笔记本电脑,一个简单的牛皮本,还有一支笔。
“于风。”碧守念出笔记本上的名字,翻开看了看,尽是些他看不明白的符号和公式。
他又打开笔记本电脑,却被密码拦住了。
碧守看了看紧闭的浴室门,灵机一动,把这台电脑用法术缩成了巴掌大小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又重新施法,变了台一模一样的假电脑装回了包里。
“喂。”浴室里男人突然开口,把碧守吓了一跳。
“干嘛?”他应。
“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道。
“我叫……我叫……”碧守想说个化名骗他,脑中却一片空白,一张口竟说道,“我叫池弘元。”
“名字倒是挺男人,”男人擦着头发,赤裸着身体从浴室走了出来,“我叫于风。记住了,待会别叫错名字。”
“你为什么不穿衣服?”碧守看着他,惊呆了。
“你为什么还穿着衣服?”于风也奇怪。
很快他就从碧守那副又羞又恼又惊的表情里明白过来,原来是自己误会了。
这小子明明拉拉扯扯欲语还休,一副不肯放人走的黏人姿态,都跟到家里来了,居然不是要爬他的床?
“我回去了!”碧守腾地从床上站起,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看,跌跌撞撞就往外走,“你,你快穿衣服,别着凉了!”
“我送你。”于风甩了甩头发,从衣柜里扯了两件衣服就往身上套。
“不用,”碧守一回头,又见着他光裸的后背,逃也似的往外跑,“不用送了!”
等于风穿好衣服,那头已经跑得人影都没有了。
于风也不着急,他不急不慢地坐回床上,打开了电脑。一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子罢了,想走便走吧,只要他想找,这世上就没有他找不到的人。
惯用的电脑不知为何一直开不了机,他拆开笔记本的后背板——那里面什么都没有。
“池弘元。”于风扔掉了那个不知何时被掉了包的假笔记本电脑,笑得阴气森森,“不光是长得好看,还挺有意思啊。”
作者:天赐七十分类型:现代
想要和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