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奚容阮梨小说叫《怪病》,作者:因之,小说剧情精彩,吸引眼球,实力推荐大家观看。怪病主要讲述了:奚容的爱人得了病,但他不介意,他还是想要爱的人在一起。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因之 主角:奚容 阮梨
我将还发着低烧的奚容塞回被子,将买来的药放在他的床头柜,烧了一壶热水,用凉水兑成温的,然后倒进保温杯里,也放在他手边。
家里东西实在不多,他这些天加班,又生病,没人照顾,恐怕连饭都没好好吃几顿。
我把口袋里仅剩的一百多块也花了个精光,扛了一袋米、一点蔬菜、红豆,和一箱牛奶回去,又生怕他起床了没力气处理,用他家的电饭煲煮了一锅杂粮粥,然后调到保温模式放着。
我在电饭煲旁搁了一个空碗和一双筷子,这样他一看见就会知道,锅里有烧好的东西。
我想反正我大概是不会再来了,就算奚容醒来觉得奇怪,也猜不到是我干的。
这一回,就当是成全我最后一点点私心吧。
世事无常,年少轻狂的时候我根本不敢想象和他分别,可事到如今,却是我主动选择了逃跑。
是我,再也没有资格任性了。
临走前,我没有舍得回头。
我从奚容家回去的时候,天边突然乌云盖顶、大雨倾盆。
我没有带伞,豆大的雨滴砸在身上,生疼生疼的。
过去我走过无数次这条路,几乎能将街边每一个店铺、每一处陈设都倒背如流。
原来我去世后,门口的那家早餐店也关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开的电信运营网点。
那家早餐店的小笼包特别好吃,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新晋奶爸,管店的同时还得照看他才三岁多的小女儿。
那小女孩扎着两个小揪揪,逢人就笑,可爱得很,我经常拿小糖果逗她。
或许他们搬去了更好的地方,有了更好的生活,我想,他们离开这里的时候,也会觉得伤心么?
原来,分别,也不过是世间常事。
我从来没有走得这么慢过。
街上的行人奔跑着躲雨,慌慌张张,马路上的汽车飞驰而过,哗啦啦溅了我一身泥水,我的衣服一瞬间被浇了个透彻,不用看,也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像只可怜巴巴的落汤鸡。
我倒也不太在乎,也不如其他路人那样指着司机破口大骂。
毕竟一个人在连生命都失去之后在乎的事实在不多了。
我踩在浑浊的水坑里,任凭雨水自头顶向下流淌,我在水中的倒影里看到了自己一张不人不鬼、苍白消瘦的脸,被涟漪的水波倒映成一个扭曲的虚像。
“他”的样子看起来,好像很难过。
身体愈发沉重,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拖着我往下坠,绑住我的脚,缠住我的身体,不许我迈开脚步。
我一瞬间似乎就明白了,那是我还留在世间残存的留恋。
我不想离开……我还不想离开啊。
就在这时,身后似乎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踏水而来。
仿佛是有人在雨中奔跑,那声音离我越来越近。
灰色的雨幕像是将这个世界分割成了无数个散落的片面。
我好似在眼前看到了另一个世界的画面——我盲目地向前走着,不知去往何方,不过是像幽魂一样游离在人世边缘,看过往无数面目陌生的来人行色匆匆擦肩而过,熙熙攘攘,可那拥挤的人潮中却始终没有那个唯一我想见的人。
心念一动,我好像是预感到了什么,胸口像是被死死绞住,剧烈地疼痛起来,几乎让我难以呼吸。
我回过头。
眼前水雾漫天,奚容的身影却清晰地出现在我背后。
那一刻,我的世界重新变回完整,就好像时间倒流,生命由死复生,破裂的镜子碎片回到原处,融合成一个完美无缺的圆形。
一切宛若奇迹降临。
他在倾泻的暴雨里声嘶力竭地大喊:“阮梨!是不是你!”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恐怖的执着和近似于疯狂的惊喜。
他的脸上满是水渍,眼中全是血丝,他甚至没有撑伞,只穿着薄薄一件衣服,浑身湿透,滴着水的额发垂在苍白的脸边,眼神漆黑混乱至极,翻腾着无数我看不懂的情绪。
……他那样子,真像是已经疯了。
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那一刻,我真不知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难过。
在奚容出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刹那,我身体的每一处都在欢呼雀跃,大脑像燃放起了烟花,那是一种剧烈到极致,我梦寐以求的狂喜。
所有被压抑的、被回避的,都好像同时被引燃了导火索,在脑海中全部炸开。
我几乎都来不及反应和躲避,他冲了上来,将我整个人死死地嵌在怀里,力气大得吓人。
滚烫的体温与寒冷的雨水交融在一起。
我感觉到他抱着我微微颤抖。
他在我耳边用痛苦的声音说:“你回来了。”
他一字一句地说,阮梨,你终于回来了。
他用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口吻沉声道:“这一次你休想再从我身边逃开。”
时间好像是静止了。
我陷于那个跨越两个世界的拥抱中,不受控制地又哭又笑。
奚容,不该执着的事就该放下,已经死去的人就该彻底忘记。
我瞻前顾后,东躲西藏,这话我在心里默念了无数次,与其说是劝说他,不如说是告诫自己。
可到头来,他放不下,我也是。
奚容的手牢牢地锁着我,我根本挣脱不开。
我怎么也没想到,我就这么硬生生被他原路拖回了家。
奚容的样子真的相当可怕,我甚至怀疑他根本还不清醒,我只要稍一挣扎,他就会不由分说地加倍用力。
我这具半散架的身体可经不起这么折腾,何况就算在世的时候,论体力,我也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他要发疯,我拿他没辙,只能暂且奉陪。
他半拖半拽地把我扛了回去。
我俩跌跌撞撞地进了门,狼狈极了,浑身的水滴滴答答地落在家门口的地毯上。
“哐”的一声巨响,奚容在我身后重重地把门合上,随后动作干脆利落地立即大门反锁,拉上插销。
我心里跟着抖了一下,不夸张。
我思考了一下现在翻窗的可能性,然后悲伤地发现在被奚容逮住之前,我几乎一定,百分之两百,会直接当着他的面摔成一滩惊悚的肉泥。
虽然我已经死了,但这个“死法”也实在不属我愿。
然后进门第一件事,猝不及防地,他突然拎起我的领子,开始扒我衣服。
……?!
我立刻像只尖叫鸡一样死死捂住衣领,瑟瑟发抖:“你干嘛?!!”
奚容垂眼看着我,冷冷吐出两个字:“洗澡。”
我脑门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
大白天的,你至于这么……这么……嗯……着急嘛?
我确信因为他这句话,我的脸颊立刻开始不由自主地发烫。
干,莫名其妙,我在激动个啥啊?
阮梨,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我在努力控制自己自然生理反应的当口,相当立场不坚定地说了个“不”字。
奚容静静地打量着我的表情,眼神好像在看一个弱智。
?咋,啥意思,又咋地了?
只听奚容缓声说:“衣服都被雨淋湿了,不洗澡,你想干嘛?不怕感冒?”
“哦…………”
好像是哦。
原来是这样啊。
所以我刚才在胡思乱想些什么黄色废料……我有罪……
自从奚容骤然出现,我整个人脑子就像一团烧沸的浆糊,咕嘟咕嘟的。
等等,为什么他看起来好像比我还要清醒?
我心里突然浮出一个恐怖的猜测。
他不会……早就发现了我……然后处心积虑地在这儿逮我吧??
这么一想,最早那天我混在医院的人堆里的时候,他很有可能就看见我了。
否则那么多日子,整个医院的安保怎么好像突然就松懈了呢,我又怎么能一次次这么顺利地混进去?
先前我还在暗自窃喜,心想怎么每次都这么幸运,然后胆子越来越大。
现在再仔细回想,我又不是什么专业的私家侦探,擅长搞尾随跟踪这一套,这些天这么到处的瞎晃,肯定是破绽百出。
奚容这根本就是守株待兔,瓮中捉鳖。
我靠。
说实话,我真的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奚容,不至于,咱真不至于……
我死都死了这么久了,你何必呢。
你真想被别人当成精神病吗?
我严肃地拒绝了奚容帮我换衣服的意图,一头钻进了浴室。
我现在很乱,得静静。
热水的冲刷下,我感觉自己好像终于慢慢恢复了理智。
我身上的伤口好了一大半,几乎看不出痕迹了,只是刚才奚容在马路上用力拽了我一下,在左手的手腕皮肤留下了一圈深色的淤青。
我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刚才拿了一件长袖的换洗衣服进来,好歹可以遮一遮。
我愁眉苦脸地开始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奚容是怎么想的,但大概率,根据我的推测,他可能早已发现了一切,包括我这具“尸体”突然失踪,他以为的错觉和梦也其实都不是梦。
那么在他眼里最可能的解释就是——我“复活”了,一切皆大欢喜。
我当然不认为自己是真的活过来了,这身上的怪病就是最好的证据。
我现在的状态,并不是一个“正常”的人。
我也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事实上,每一次发病都毫无预兆,每一次我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就好像意志与躯壳的连接彻底断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都以为那一次就会是彻底终结了。
在某个节点,我的身体将会彻底腐烂,而我的灵魂将会永远离去。
我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哪里出了错,也许按照老人家的说法,是黑白无常勾魂的时候开了小差,意外让我跑了,所以我又游荡了回来。
我就像一个躲在这个世界暗处的小偷,偷来的不是金钱财帛,而是这留在人间的时间。
可奚容不知道,我也不欲让他知道。
我实在不愿他再一次因我离去而伤心。
他已经经历了一次,不应该、也不能因为我,再去经受第二次了。
原本我与奚容早就应当永别,我只不过是一个过客,他终究还会拥有更好的人生。
可惜造化弄人,我居然半死不活的回来了,给了他新的、却不存在的希望。
一切其实都是假的,但奚容却像是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的那根稻草,决不肯放手。
原来死亡真的一点也不可怕,一个人即使死了,只要没喝下那碗孟婆汤,害怕的事情还是有那么多。
我恐他偏执,怕他难过,忧他身体。
既然他放不下,那就由我来动手。
这段不合时宜的感情就像是长在身上烂掉的疮,只有狠狠心忍痛把它割除,最终才会痊愈。
这件事做起来绝不简单,其中最难的,是我自己必须要放手,因为在将来有一天,他注定会和别人在一起。
每走一步,或进或退,都是错。
作者:因之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