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苏承远桓风的小说《怛罗斯落日》已完结正火热推荐中,小说怛罗斯落日是一本好看的纯爱小说,由作者孤山拾荒客所著,内容是:苏承远是个小少爷,他的身份和桓风不同, 因为桓风是只属于他的小奴隶。热议:只是他的。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孤山拾荒客 主角:苏承远 桓风
“这是从波斯带来的上好绒毯,公子不再看看?这可是好货啊!”
大唐天宝九年,碎叶城西北的集市上,一位粟特商人正操着口流利的西北官话在摊位前向路过的行人卖力推销。
大街上建筑多为黄土堆砌而成,建筑的边沿部分延伸出的简陋摊位,也都是用布料加上木杆临时绑定的。微风轻抚,街上淡黄沙尘便抚上人面庞,在粟特人的摊位旁,几只运货的骆驼在尘土飞扬中就地拉出夹杂着干草的球形粪便,淡淡的酸臭在这座西域小城中随风飘荡。
碎叶城的集市虽然简陋,但却热闹,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常能见到深目高鼻的大胡子商人牵着骆驼成群结队的从人群中穿过,也能瞧见操着不知是哪一国口音的游牧民在摊位前讨价还价,与摊贩争得不亦乐乎,偶尔有东方面孔在人丛中闪过,反而成了人群中的少数。
但在这里,无人会因为对方长相衣着的不同而发出异议。这里是碎叶城,这座仿造长安城建立起的西域小城,仿佛也有着与长安一般能够包罗万象的气度。
碎叶城,是位于天山北麓,巴尔喀什湖以东,大唐最西端的领土。此城早年间曾在唐与突厥之间几经易收,如今虽然已归大唐所有,但这座西域重镇仍不时遭受突厥骑兵袭扰,不得安生。
不过即便如此,这里的集市仍然保持着活力,城中的居民也如往常般到集市选购来自于世界各地的货物。而在人群之中,有一位身着白色袍衫的年轻男子格外引人注目。
穿袍衫的男子一看就是个从小接受过正统汉制教育的读书人,虽还未加冠,但其高高束起的发鬓以及脑后用于固定长发的玉簪,都透着种汉家公子特有的雅致,而这种气质在碎叶城的集市可是极为少见的。
可与他这一身书卷气不相符的,是他带有明显西域特征的面孔。
白衣公子深目高鼻,深邃眉弓下一双灰褐色的眼睛在阳光下闪着淡淡银光,高挺的鼻梁在他面孔最恰如其分的位置上装点出一丝硬朗,正好中和了他眉眼中过分妩媚的那部分因素。他的唇瓣饱满却并不会过分突出,下巴与颚骨间形成的优美曲线,也令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起来都像极了犍陀罗雕塑里的神话人物。
白皙若玉般的肌肤叫他与大街上绝大多数行人显出明显区分。
显然,他是个没有经受过风霜摧残的官家公子,虽不知是何出身,但街面上的商人都使足了劲儿向他推销商品,偶尔路过的女性也会被那张巧夺天工的脸孔吸引住视线,久久不能从中脱出。
“这玻璃器物可是打从沙泽远道而来的,公子真不看看吗?”
售卖玻璃制品的粟特商人冲着那白衣公子大声招呼,但奇怪的是,无论商人们如何叫卖,这位白衣公子也只是对着他们浅浅的微笑,随即摇头,继续向前走。最终,白衣公子停在了集市末尾的首饰摊位前,拿起了摊位上一支淡蓝琉璃珠装饰的铜制发钗,细细观赏了起来。
“这位公子,这是康国(撒马尔罕)的顶级工匠打造的,您要是看上了,价格什么的,都好商量!”
摊位后的商人立即上前热情推销。
诚然,以青金石为原料磨制出的蓝色颜料无论装点在什么器物上,都是西域的顶级货物,然而白衣公子手中所拿的这支铜钗上的蓝,却掺杂着模糊不清的灰色点状物,蓝倒是蓝的,做工也算精巧,但若说这是康国的顶级工匠打造的,未免要叫撒马尔罕的匠人们恼怒。
白衣公子仍未言一语,他只是拿着那铜钗,面上微微带笑望着眼前正在极力向自己推销的商人。
商人被他这么一看,倒有些愣了。
片刻后商人仿佛突然理解了什么,哪怕白衣公子片语未支,他也笑眯眯的搓着手,对这官家公子道,“您要是看上了这个,我看……就算您一千枚铜钱,如何?您看这琉璃珠上的蓝色,这是用了质地最上乘的青金石研磨烤制的,哪怕是唐国的公主,都会为这一抹天蓝钦慕,更何况您一表人才,若是买来送给心仪的姑娘,那姑娘必然要拜倒在您脚下的。”
商人口齿伶俐,一番推销更是热情非凡。他自以为自己这一番说辞巧妙至极,定然会讨得客人的欢心,叫他心甘情愿付钱买账,怎知商人卖力介绍过了一通之后,这白衣公子仍然面带微笑的站在摊位前,一言不发的看着他。
商人着实有些愣了。
这公子哥,怎么一句话也不说?
“那……您……我帮您把东西包上?”
商人伸手就要将白衣公子手中的铜钗拿去打包,未想他手刚碰到铜钗一角,那白衣公子便缩回手,叫商人抓了个空。
而后只见白衣人用另一只空着的手冲着商人比了个“三”的手势,商人错愣片刻,随即睁大了眼睛,脸上也抑制不住的显出贪婪的笑容。
“三……三千枚铜钱?您不必如此啊哈哈哈哈您竟如此慷慨吗?”
商人笑得合不拢嘴,而那白衣公子仍带着浅浅的微笑,冲商人摇了摇手。
只是摇手之后,他手上的手势仍然是“三”。
商人这才反应过来,他面上笑意立即抿去,转而在面上闪过一丝恼怒。
“三百枚铜钱?你当我这儿是什么地方?你要是只给三百,抱歉,这东西我卖不了!”
商人说着,一把从白衣公子手中拿回铜钗,重新摆到摊位上。
“要是想卖的话,就一千枚铜钱,一分不能少!”
听他此言,白衣公子面上的笑容显然越来越淡了,他微微眯眼,似是为了商人的态度感到恼怒,但这情绪也只是一闪即逝,他很快掩住神情,轻叹过一口气,转过身走向了集市末端最后的几家店铺。
看着那白衣公子的背影,身着波斯长袍的粟特商人用粟特语低声叫骂。
“啧……还以为真是哪家的公子哥,没想到是个穷光蛋,怕该不是哪家老爷养的小白脸吧?竟然还敢在这里装模作样的装什么公子哥!”
商人的叫骂显然传到了某些有心人耳中。
人群中,一位腰戴弯刀的黑衣大汉双手抱臂走到了首饰摊摊主面前。
“你刚才说什么?那小子是个穷光蛋?”
这汉子用粟特语对摊主直接发问,显也是同族。
商人一听乡音,不住眼波闪动。
“哼……你这厮,盯上那小白脸了?”
“呵呵,谁叫长安的那些贵族老爷都喜欢肤白貌美的小伙子呢!这年头儿,想找个长得还过得去的都不容易了,那小子要真没有官家背景,倒能叫兄弟大赚一笔啊。”
显然,这黑衣汉子就是西域商道上的又一大商人群体中的一员——奴隶商人。
大唐虽不提倡蓄奴,但帝国官员们私底下的享乐却为西域商道上的奴隶贸易打下了一针强心剂,多年来,自中亚乃至世界各地掠夺而来的奴隶始终是支撑着西域商路的重要货品,而带有异域特色的脸孔也是奴隶商人们关注的重点,毕竟在大唐境内掠夺唐国居民,可是会遭受严厉惩治的。
“这……我可不知道那人的底细,我劝你调查清楚再动手。”
贩卖首饰的商人不愿沾染麻烦,冲着那黑衣大汉摊了摊手,便不再言语。黑衣汉子见状,也只是轻啧一声,转过身便寻着那白衣公子离开的方向快步追去。
在集市的末端,摊位稀疏,逛街的人显然也照比前面少了许多。
随后追来的黑衣汉子一眼便看到了正徘徊在一家首饰铺前的白衣公子,他随即显出一抹坏笑,快步走上前去。
然而,就在汉子走到距离那白衣公子两三米远的距离上时,不知从何处飞出一柄短刀,竟直直刺在了汉子正欲抬手的左肩上——
“——谁!”
汉子只觉肩上吃痛,回手一摸,左肩上已经有血溢出。那短刀嵌入汉子皮肉约摸一寸来深,正扎在他肩胛骨的骨缝里,稍微一动便是剧痛。
片刻功夫,黑衣汉子已经疼得眼泪直流,他狠劲拔下肩上短刀丢到一旁,回过头朝着短刀飞来的方向望去,只见稀疏人丛中,一位作武人打扮的黑衣男子正恶狠狠的盯着他所在的方向。
那黑衣人左脸上有一块拳头大小的疤,西域商道上但凡是接触过奴隶贸易的,都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那么大的一块疤绝不可能是在争斗中留下的伤,那是为了掩盖皮肤下真正的烙印而特地加上的伤!
而在这里,只有一种人的脸上,会有不愿示人的标记,那就是奴隶。
道上大商人,会在自家奴隶的脸上刺上刺青作为标记,那印记盖不住也洗不掉,只有用烙铁又或是刀刃直接毁了那片皮肤,才能彻底盖住印记。
显然,眼下那个站在人丛中的黑衣武人,就是奴隶。
而他挥刀刺中的汉子,是个奴隶商人。
在这二人目光相交的瞬间,空中仿佛闪过一道烈光。无人宣告纷争将止,但作为奴隶的高大武人,没有分毫退让。他向前迈出一步,神色仿若尖刀。
可奴隶商人怎么会被恶奴吓倒,粟特大汉的右手已经搭上腰间弯刀的刀柄,那是草原上的突厥骑兵爱用的弯刀,刀身的弯曲角度与骑兵冲锋时的作用力完美交融,大力挥砍之下,哪怕对手身上穿着厚重的盔甲,也能视作无物,连人带盔甲一同削下,更别提要直接对着未着甲胄的人挥砍。
况且道上的奴隶贩子没有哪个是好相与的,这粟特大汉虽然肩膀上被人刺中一刀,但丝毫没有被肩上的刀伤影响,他反而面露凶光,握着刀柄的右手缓缓向前挪移,弯刀已然出鞘。
然而与他对峙的黑衣武人却不急躁,反而是在被回瞪了之后,他眼中的怒意逐渐被理智占据。
黑衣武人将手搭到了腰间佩刀上,他腰间挂着的刀,并非弯刀,而是横刀。
横刀刀身狭直,刀镡也狭小到了要与刀身融为一体的程度,而刀镡之上,由密集手绳捆绑护持细长刀柄,暗示着这是一把能供双手使用的刀。这意味着持刀者在战斗中无需腾出手驾驭马匹,意味着这是一把专门为了步战而打造的刀。
而在西域,也只有一种人会用这种刀——
唐军。
横刀是唐军步兵的佩刀,不要说寻常百姓,哪怕是纵横西域的豪商麾下,也轻易弄不到这种刀。
那粟特大汉的目光聚焦在黑衣武人的手上,他看着那只手,等待着那只手与他同样握上刀柄。然而当他看到那刀柄,以及刀柄之下的狭长刀身时,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震动。
到这儿,那黑衣武人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是。
哪怕他是奴隶,但他也必然是与唐军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奴隶,而这样的一个奴隶在这个时刻,站出来回护那白衣公子,白衣人的身份,也不消多说了。
“啧……还真碰着个硬茬!”
粟特大汉低声骂了句,转身便冲进街边无人的小巷,片刻功夫,便跑得连影儿都寻不到了。毕竟,在西域,行商的都知道,你去惹谁都好,但就是不要惹到唐军头上。自打太宗李世民出兵灭了西突厥之后,大唐在西域便未曾有过一次败仗,而这不败神话本身,就是对西域诸国的震慑,况且碎叶城如今已是大唐的领土,又怎容游商在此惹是生非,上蹿下跳。
这场无言的对峙以黑衣武人的胜利宣告终结。
见到那奴隶贩子转身跑路,黑衣武人轻呼出一口气,他目光再度回到首饰摊前正挑选饰品的白衣人身上,那神情不可为不复杂,但哪怕到了这个时候,他仍在犹豫自己是否应该上前与之对话。
在稀疏的人群中,黑衣武人的身影格外明显。
他身长六尺①有余,站在人群中整整高出了一个头,外加这人身材健硕,双手抱臂站在那里的模样,已然好似一只居高临下俯瞰众生的雄鹰,又像是荒漠上的狼王。
这总归是个威风凛凛的俊郎男子,但他左脸上大片的疤痕愣是在他俊朗的脸上填去三分苍凉,五分狠辣,剩下的两分,便是在黄沙席卷过后,在他胡茬与额前碎发上留下的糟蹋。
整整犹豫了十几秒钟,最终,黑衣武人还是向着摊位前的白衣公子迈开脚步,他快步走到人身旁,抬手轻轻拍了下白衣公子的肩膀,面上神情稍显窘迫。
感到肩上触碰,白衣人转头朝一旁望去。对上那黑衣武人的目光,白衣人不住皱起眉头。他似乎是想问什么,然而还没等白衣人开口,这高大的黑衣武者已经在他面前单膝跪下,冲人行了个叉手礼,接着又一面挥手比划,一面开口。
显然,这大漠苍狼,到了白衣公子面前,瞬间就成了温顺的犬,直看得一旁店主人啧啧称奇。
“公子,小人刚刚赶走一个暗中跟随你的奴隶贩子,怕他还有同伙儿在此,请公子……尽快回府。”
白衣公子看到那武人的手势,已经皱起的眉头反而是皱得越来越紧了,他随即冲着那武人又做出手势回应,似乎是在质问着什么,可他没出声,只是在人面前做着接连不断的手势与动作。
而随着白衣公子手势的不断递进,武人脸上的表情显然越来越窘迫了,他低下头以手势回应,直到白衣公子点头,他才站起身退到了人身后几步远的位置上静静等候。
一旁的店家被这二人的手势交流看得一愣一愣的,直到一旁摊位的店主过来帮忙介绍商品,这店家才了然。
原来那白衣公子是聋哑人,他们二人刚刚那番是在用手语沟通,而后来的这位黑衣武人,不必说都看得出,这是那公子家养的奴隶。只是生得如此高大精壮的奴隶,无论放到哪里的奴隶市场上,都是上等尖货,叫两位店家好生羡慕。
“不过……这奴隶居然还有佩刀!这倒是稀奇,你说什么样的主人,会给奴隶武器用?”
首饰铺的店家仗着白衣公子聋哑,便跟隔壁来帮忙的商人随口*谈着。
“呵呵……这咱就不敢说了,不过若是我家养的奴,定是不敢给武器的。那些东西都鬼得很,你对他们稍微一放松,就要给你惹是生非。说到底,奴隶这种东西,就得时时刻刻用绳子拴着,这样才牢靠了。”
“说得对,说得对!”
两个商人在黑衣武人面前肆意交谈着,就像在谈论邻居家的狗。而在边上直直听着那二人交谈的黑衣武人,对这番言论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他只是站在原地等候白衣公子,就好像他没有耳朵,是个只知道回应主人意愿的工具。
最终,白衣公子在摊位前买下了一支飞鸟造型的铜钗,心满意足的踏上归途。而黑衣武人仍然跟在他身后三四步远的位置上,严苛恪守着作为奴隶以及随从应有的分寸与顺从。
就这样,一黑一白一高一矮的两个身影在集市中穿行而过,而独行时的大漠苍狼已经变成了跟在白兔身后的忠犬,他目光始终跟随在主人身上,那不像是被支配后显露的屈从,而是发自内心的从属。
作者:孤山拾荒客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