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悲催的爱情结束了》作者七月清风所著的正倾情推荐中,小说悲催的爱情结束了围绕主人公路琛纪莳钦开展故事,小说内容是:路琛的眼里从来都没有纪莳钦,他不觉得纪莳钦重要,也不觉得纪莳钦离开对他来说有什么。热议:真不重要。
来源:书耽 分类:现代 作者:七月清风 主角:路琛 纪莳钦
高考录取通知书送来的这天恰巧是纪莳钦十八岁生日。
S市的双一流大学,对于这个几年前才摘掉贫困县帽子的小地方来说也算是鸡窝里蹦出了个小凤凰,若是换作其他家庭那必定是需要好好庆祝一番的,但纪莳钦就是那个例外。
盛夏时节,蝉鸣不绝。
太阳虽已西落,青石板路经过一天的暴晒,此时还滚烫着。
还没到下班时间,小商小贩躲在树荫下小憩,店铺老板喊上三五好友一边说笑一边搓着麻将。
清瘦的少年在太阳下走了没多久便汗湿了衣裳,他脚步犹豫地掀开店门口的珠帘。
麻将馆里,烟雾缭绕,纪莳钦忍着味儿,走到其中一张桌子前轻声喊道:“二娘,妹妹让我来叫您回去。”
女人转过头来斜瞥了他一眼,无视纪莳钦,继续同牌友打着。
纪莳钦被烟味熏的嗓子不舒服,却连咳嗽都不敢,他又等着女人打完一局后,用更加微弱的声音道:“妹妹跟弟弟他们在家里闹......”
“吵死了,没点眼力劲吗?看不见我正在忙?!”女人的声音尖锐,这一嗓子倒是让其他几桌的牌客纷纷侧目。
坐在她对面的中年妇女正要赢了钱,抓着机会假模假样道:“既然家里娃有事,咱们今天就早点散吧,我也正好要去菜市场了。”
就这样,牌桌散了,回去的路上纪莳钦被骂了一路,女人将输钱的怨气发泄在他的身上。
“要不是你个小混账,我肯定能翻本,我最后两把牌刚手气好起来就被你搅了,你说你怎么那么死脑筋,读书读傻了是吗?!”
纪莳钦微微低着头,看不清眼里的情绪,只是道歉,“对不起......”
他们家是在小县城里的老城区里,这里大多数房子都是自家修建的民房,歪歪扭扭毫无章法挤在一起,家家户户都拼了命多占一点地势,就为了以后政府拆迁而多分一点钱。
房子间留出的道路非常窄,窄到甚至不能两辆车同时并排经过。
女人一路骂着他,街坊邻居都听见了,背着当事人嘀咕:
“那不是老纪家的侄子吗?啧啧啧,又被他叔娘骂了。”
“哎,白吃白住养他那么大了,挨几句骂怎么了?能给口饭吃都仁至义尽了,还供他上学到现在。”
不是纪莳钦大小伙没脾气没血性,实在是寄人篱下多年,早就被迫成了这样懦弱而自卑的性子。
他的父母在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因为工作事故而去世,留下的纪莳钦被他父亲的弟弟所收养。
纪莳钦的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非常极端,他们总是夸赞有稳定工作的大儿子,企图用打压的方式来让小儿子成材。
可惜事与愿违,非但没让小儿子越来越好,反倒激起了小儿子的逆反心,亲情彻底瓦解,老两口先后离世的前几年,他们只有过年的时候会见面。
人骨子里的性子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更不会轻而易举发生改变,老两口捧一踩一的性子持续到了晚年,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纪莳钦二叔娘生了头胎女儿后,也被纪莳钦的奶奶阴阳怪气。
纪莳钦父母离世后,唯一的亲人便是他那没什么亲情的二伯纪中石,以及从小就看自己不顺眼的二伯娘王静芬。
纪莳钦父母的单位赔了一笔钱,年仅十岁的纪莳钦当然不可能支配,二叔跟二叔娘收了那笔钱,同时也收下了孤苦无依的纪莳钦。
纪中石跟王静芬倒是没有像电视剧里的恶毒亲戚般对他拳脚相加。
王静芬脾气很爆,像个炸药桶一般,却也只会用难听的语言来指着纪莳钦谩骂。
动手这类的事从未有过,但纪莳钦的每一天都过得无比煎熬。
他是没有家的,纪中石跟王静芬与他们的一双儿女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从十岁开始,在吃穿用度上,纪莳钦跟他们都是不同的。
那两个孩子有零花钱,纪莳钦却从来不会有。
那两个孩子可以在换季的时候拥有新衣服,纪莳钦依旧只能穿被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与T恤。
如此炎热的夏季,他们每个人的房间里都有吹着空调,只有纪莳钦那密不透风的小房间里摆着一台老旧的风扇。
今天是周末,他们小儿子前两天就闹着要出去吃饭。
夫妻俩自然同意,这种场合,向来没有纪莳钦能参加的份。
S大的录取通知书就在他房间的抽屉里,纪莳钦还没来得及说这件事,他们一家人已经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了。
纪莳钦在厨房里,手里拿着个水杯,不断做心理建设,想要把录取通知书的事情告诉他们,因为紧张,额前的头发都被汗水给浸湿,贴在白皙的皮肤上。
王静芬看他一直站在厨房,露出半个身子不知在干嘛,她默默翻了个白眼,然后道:“中午吃完的碗还没洗,你等会儿顺道一起洗了吧。”
说罢,一家四口欢欢喜喜出门,只留下纪莳钦一个人。
他被排挤在外,在他们眼中,纪莳钦或许就是个麻烦,是个厚脸皮的寄宿者,像苍蝇,赶不走,还恶心人。
他堂弟走时还朝他吐舌头,得意洋洋的模样,暗暗嘲讽着孤身在家的纪莳钦。
天色渐暗,纪莳钦煮了一碗面条给自己当长寿面,本来想打个鸡蛋,又怕事后被说,想了想还是放了回去。
他不但把厨房里的碗洗了,还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紧接着回到自己那间只能放下一张床一个书桌的小房间里,在风扇的吱呀声中,抚摸着那张录取通知书。
他小心翼翼的碰着,眼里是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要去外地上大学,要努力学习,要赚很多钱,要找个相爱的人,一起工作一起生活,要有个属于自己的家。
他幻想着,等待着,直到晚上十点,二叔一家四口才回来。
两个孩子都困了,也没心思搭理他。
纪莳钦鼓起勇气,最后还是将那张录取通知书拿了出来。
他们没有为纪莳钦考上名校而感到开心,王静芬的脸上甚至露出了一点烦躁,“那么远,你是以后不打算回来了?那家里的事情谁帮我?你弟弟妹妹还那么小,我养你这么大,你就当白眼狼报答我?”
女人骂骂咧咧,纪中石却点着烟皱着眉头不说话。
“要么选个近点的,以后周末回来帮忙,要么就别上大学了。”王静芬是这样说的。
纪莳钦唯唯诺诺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爆发他的真实情绪,终于迎来了他的反骨,“我要上这所学校。”
“学费那么高,供不起你。”
对方回答的很快,纪莳钦微微握了握拳,看着他们,眼神不再躲闪胆怯,而是坚定无比道:“我爸妈去世的时候单位赔了四十万。”
他这一说,两人脸色骤变。
确实赔了四十万,但这些年家里花销比从前大了太多,王静芬跟纪中石两个人都爱打麻将,每年数点每年数点,到现在也没剩多少了。
他们万万没想到纪莳钦会知道赔了多少钱,万万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提这件事。
王静芬最先反应过来,她泼辣道:“养你不花钱啊?说这话什么意思?还想要我们还给你吗?”
纪莳钦反驳道:“我没那个意思......”
他看着坐在沙发上抽烟的男人,低声开口,“我就是想上学......”
“我没想要那笔钱,我只希望你们能给我出第一学期的学费跟前两个月的生活费,之后的学费我会自己想办法。”
“二叔,我就是想上学。”
纪中石连续抽了两根烟,最后妥协答应了。
纪莳钦晚上兴奋的睡不着,他躺在破旧的小床上,将那张录取通知书抱在怀里,他憧憬着大学生活。
此时的他万万没想到,一年多后的自己为了逃离路琛,而选择放弃心心念念的大学。
S市不愧是国内名列前茅的名校,环境、设备、师资、方方面面都在刷新纪莳钦的认知。
住宿条件当然也非常好,宽敞的四人间带朝阳的露台,洗手间,淋浴室,空调饮水机,独立衣柜在宿舍就都有。
纪莳钦在家睡的小床是年龄巨大的老旧木板床,书桌坑坑洼洼不平,还散发着一股常年不见阳光的霉味。
而新学校的床跟书桌,可以说是纪莳钦这么多年来睡过用过最好的了。
喜悦是藏不住的,全展示在他弯起的嘴角处。
宿舍的其他三人跟纪莳钦不是同专业的,但都是大一新生,有个共同点便是比纪莳钦还要厉害的大学霸。
一个人有天赋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仅有天赋,而且还努力。
纪莳钦本以为到了大学后能够轻松些,却不想要花费更多精力,才不会在学业上掉队。
几人之中就纪莳钦年龄最小,因为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纪莳钦跳了一级,所以其他三人都称呼他为四弟或者莳钦。
纪莳钦学的专业是建筑工程,妥妥的理科和尚班,班里一个女生都没有,军训过后大家都晒得黑黢黢的,只有纪莳钦一个人依旧很白。
他身高中等,只一米七四,人不仅白还瘦,坐在一群个子高的糙老爷们间,活像只落入狼群的大白猫。
纪莳钦是从小县城里考出来的,班里人倒是也没有看不起他,反倒是被他这样的刻苦跟努力精神所折服,因此不少人还挺照顾他。
纪莳钦军训不久后的兼职就是班长老高给他介绍的,纪莳钦非常感激,他一边上学,一边努力学习,每天都过得辛苦而充实。
他不觉得日子苦,看着一点点攒下来省下来的学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事情的转折来到年末的十二月,学校的100年校庆会上。
不少从本校毕业的名流权贵行业精英都纷纷赶来为母校庆生。
班里早很多天就有小道消息传出来参加的人物了,其中被讨论的最多的人便是路琛。
“路琛是谁呀?”
晚上熄灯后,纪莳钦听另外三人提起这个人来眉飞色舞,行字间处处透着钦佩。
“莳钦你不知道也正常,我是S市本地的,这个学长可了不得。”
“就是咱们江浙沪的世家,他祖上可不得了,清末时期就是富庶之家。”
纪莳钦听了也不免发出惊叹,“这么厉害?!”
“可不是!!”说话的人是纪莳钦寝室的室长,直接坐了起来,在关了灯的宿舍里激情介绍道:“我听说民国时期他们家主营的丝绸、矿产、酒楼都是行业之首,后来国难,家里受大环境影响,也亏损不少,但也没就此衰败。”
“到了现在,涉猎的领域越来越广,听说房地产,互联网,旅游业,煤矿跟娱乐公司都有他们家的身影。”
这已经不是厉害了,这已经只能用太厉害来形容了,纪莳钦一个小县城出来的,曾经听过的最有钱的人,便是隔壁邻居他某个住在城东的亲戚拆迁了,赔十几套房子,去菜市场买菜都是开的宝马车。
不仅纪莳钦惊讶,其他二人听后也纷纷道:“这家庭背景也太牛逼了,我听说他还有双博士学位,这次回来参加校庆还是校长主任他们求来的,对方也是百忙之中才勉强来参加一下。”
这天晚上,纪莳钦睡着前便是在左一个“路琛”右一个“路琛”的伴奏中入睡的。
校庆本来每个班都要出个节目,纪莳钦骨子里是有点怯弱跟自卑的,更是没什么才艺。
他们这个和尚班里,有个弹钢琴跟弹吉他的,光荣承担了表演的重责,纪莳钦跟其他人便坐在下面,像只海豹似的鼓掌。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纪莳钦都想不明白,路琛那天究竟是怎么在人群中注意到自己的。
只知道校庆结束后要外出做兼职时,一辆豪车在自己面前踩了急刹,纪莳钦被吓的后退两步,惊魂未定时,车主已经先探出头了。
“同学,我迷路了,请问怎么出校门?”
说话的人,正是前两个小时还在校庆开幕式上致辞的路琛。
不光是在台上,台下的他依旧耀眼夺目,说话间大抵是心情很好,嘴角也微微上挑,俊朗的长相倒是更添一分亲和力。
纪莳钦平时胆子是有一点小的,这跟他的生长环境有关系,来到S大几个月了,也依旧有点自卑怯弱。
因此听完以后只是木讷的指了一个方向,他正要抬脚离开,车上的路琛又道:“上车,我送你出去,顺带给我指个路。”
大概是从出生起路琛就是高高在上的天子骄子,一句话里上位者的姿态十成十。
架不住对方强势的眼神跟气势,又想着室长说的,对方是校长跟主任请来的大佛,纪莳钦最后像只被猛兽盯着的小羊羔,硬着头皮走向他的后排,结果开门的时候闹了个大红脸,纪莳钦从没见过这样的车,连门把手都找不到。
最后还是路琛下车来帮他打开的,纪莳钦看着眼前的男人,默默想“这也太高了吧?这得有一米九了吧?”
路琛感受到对方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纪莳钦心中更加窘迫,为自己的没见识羞红了耳朵。
他坐在后排,鲜少主动开车的路琛第一次给人充当司机,他从后视镜里看见像鹌鹑一样的纪莳钦,沉声开口,“怎么走?”
“前......前面左转......”
“你是哪个系的新生?”
“建......建筑工程......”
路琛看着白白瘦瘦的青年,轻轻一笑,语气充满玩味,“你是结巴?”
“我不......不是......”纪莳钦脸皮好似在烧,他太紧张了,以至于忽视了路琛话里的问题。
对方为什么会知道自己是新生?路琛一个多年没回学校的人,如果不是有人提前告诉他,他又怎么会知道自己是新生。
S大的校区确实很大,十分钟后,路琛的车在纪莳钦的指路下成功开了出来。
纪莳钦下车以后,脸颊依旧红扑扑的,礼貌道:“路、路先生再见。”
路琛“嗯”了一声,看着他匆忙离去的背影,心中已经对纪莳钦做出了评价。
胆小、柔弱、家世不太好、连普通话都带了一点家乡那边的口音。
呵,一个无权无势的外地小孩儿。
路琛回到家中时,纪莳钦的资料完完整整传到了他的手机里,与他预想的差不多。
但没想到的是纪莳钦的父母居然都去世了,小地方出来的人,家庭又不好,还一边上学一边兼职赚学费,这样的孩子缺钱,也就更好拿捏了。
路琛看上纪莳钦了,并且对他势在必得。
两天以后——
纪莳钦又在课后出校兼职的路上碰到路琛了,依旧是在校园里,对方依旧将车停在他面前。
“要出去?上车。”
纪莳钦看着他,懵了几秒才出声问:“您又找不到路出去了吗?”
他心想这S大的路也没复杂到那么夸张吧。
路琛听后莞尔,“嗯。”
他今天换了一辆有把手的车,纪莳钦依旧坐在后排,大气不敢出一个,端坐着,路琛有一搭没一搭跟他说话,他就像个被老师点名的乖宝宝,有问有答,但绝不多嘴。
路琛对他越发满意,他喜欢乖的,听话的。
两次见面后,纪莳钦的班导找到他。
“我知道你家里的情况,最近我们学校跟一个公司合作,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当做兼职帮帮忙,给的报酬还可以,而且对你以后出社会还能积累一定的经验。”
纪莳钦就像是被天上的馅饼砸中了,他局促开口,“我才刚刚大一,很多东西都不明白,去了会不会是添麻烦。”
老师笑了笑,“不是很难的工作,你就当是去开开眼界。”
纪莳钦听见一个月有5000块钱时,浑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脸颊泣血,出办公室时还刻意给老师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诚恳道:“谢谢您。”
纪莳钦毫无心眼,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班里的同学,却不知道这样只会遭到了一些人背地里妒忌。
是啊,他才是个大一的新生,哪里会有资格被老师选中参加项目。
第二天,他跟随几个读研的以及大四的学长学姐们去到了坐落在商业区的一栋豪华大楼里,纪莳钦又见到路琛了。
原来是他旗下的一家房产开发新项目,准备在母校里广纳人才,会议上纪莳钦听着他们的交谈,目光呆滞,生出自我怀疑。
——难道我学的专业跟他们学的专业都不一样吗?为什么我都听不太懂?
会议结束后,纪莳钦被留了下来,带着眼镜的干练女性对着他道:“路总找你。”
于是纪莳钦没有跟学长学姐们一起离开,而是跟着负责人去到了路琛的办公室里。
“留个电话给我吧,之后项目上的事情好联系。”
好歹对方现在是甲方,纪莳钦没敢多言,拿出自己碎了屏的手机跟路琛互换电话。
回学校是路琛让司机送他回去的,路琛坐在纪莳钦旁边,两人交流很少,路琛不开口,纪莳钦绝不敢多话。
晚上他在宿舍里分享这个消息,三个室友倒是为他的好运气而感到高兴,当被问到路琛如何时,纪莳钦老老实实竟将他在校园里迷路出不去的事情也一并说了。
“路先生说学校重新修缮了,他有些日子没回来,记不清校门怎么出了。”
室长听后皱起了眉头,疑惑道:“不对呀,我听学生会的学长说,学校前两年因为新建实验楼而改了路,但是西门,不是你们出去的东门方向啊......”
路家虽然有钱,但在子嗣人丁上真是单薄的有些可怜,路琛太爷爷时期还专门请了风水大师来看风水,改了改主宅的装饰,但都效果甚微。
到了路琛这一辈,除了他以外,就剩下一个堂弟,还定居在国外只有新年的时候才会回来。
路琛的爷爷奶奶以及他爸妈都住在上世纪便存在的老宅院里,路琛因为工作,并未与他们一起。
江边豪华住宅区里,路琛住在顶楼的大平层里,这儿视线极好,夜幕来临时俯瞰江景美不胜收。
家里没有安排住家的佣人,路琛喜欢清净,但过于安静空旷后便会更显落寞。
他在阳台便喝着香槟,看向远方的眼神看不清为何孤寂。
私人电话响起,这个时间点打来的,大半是邀他去赴局的。
“我家今天开party,你人呢?怎么还不过来?”
来电人是章嘉树,是路琛从小就相识的好友,两人不仅上同一所高中,连带大学也是同校。
“不去。”路琛幽幽回答。
“真不来?我还想跟你说陈衍的事儿......”
路琛眼皮跳了跳,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沉声道:“我来。”
陈衍是路琛的大学同学,路琛这人从小就长得好,高中的时候就长到了一米九,在一水儿的男同胞中格外出众,又因为家世地位摆在那,喜欢他的人别提有多少了。
可偏偏,路琛不上心,没兴趣。
直到大学时,他遇见了陈衍。
对方家中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家庭,陈衍的长相并不算绝美,但那双眼睛生的特别好,至少路琛认为那是自己活了十八年看过最漂亮的双眸,像是有一片明亮的星河,夺目绚烂。
陈衍不仅成绩优秀,性格还非常好,跟谁都吃得开,路琛的性子是有些孤傲的,没几个真心看得起的人,但陈衍就是独一份。
他不仅欣赏陈衍,还为对方弯了。
路琛开始追求他,可陈衍自始至终都当他是好兄弟,完全没想到路琛是在追求自己。
在真心喜欢的人的面前,再强势的心也会变得柔软,陈衍要出国深造的前一夜,路琛跟他告白了,并且表示距离不是问题,只要陈衍喜欢,他也可以定居国外。
陈衍听后笑着摇了摇头,拒绝了他,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是朋友,我对你没那份意思。”
就这样,陈衍出国后,因为专业问题常年奔赴各个国家,电话换来换去,最后路琛彻底跟他断了联系。
少年的第一次心动,哪怕在岁月的长河里都是不易被遗忘的。
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惯了的天之骄子,人生中第一次碰壁,陈衍几乎成了他的一种执念。
就像天上求而不得的白月亮,而后的几年时光里,路琛的每个床伴或多或少都有他的影子。
十八岁到如今的二十八岁,十年漫漫岁月,依旧如此。
到达章嘉树家里时,对方已经喝的有些上头了,他咋咋呼呼道:“我就知道只有提他你才会来。”
“废话别太多,他最近怎么了?”
“前些日子陈衍不是在非洲拍狮子吗?我听他们杂志社的说,他最近回到英国本部了,你绝对猜不到,他要结婚了。”
路琛:“......”
他握着酒杯的手不自觉抖了抖,说服着自己,“我们这个年龄段,成家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是吗?”路琛故作镇定,轻飘飘说到。
章嘉树看不明他脸上的情绪,便又借此转移话题,“我听说,你最近看上了个新人,是咱们母校的学弟?”
路琛瞥了他一眼,“你是江湖百晓生?什么都知道?”
“我呸,咱们群里都传开了,你这样的风云人物,回趟学校那得多少双眼睛看着你。”
路琛心里听到陈衍要结婚的消息正烦着,便喝着酒不理他。
章嘉树又道:“拿下了没?”
意思是问路琛跟纪莳钦的事。
路琛淡淡回答,“不急,像他那样出身的人,给点钱就从了,不从就加钱。”
“是是是,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来来来,喝酒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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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放假,纪莳钦叼着学校食堂买的白馒头去到了路琛家旗下的建筑公司里,没想到的是这天路琛也来了,走的时候还跟纪莳钦互相留了电话,加了微信。
路琛的头像是空白的,没有朋友圈。
猝不及防加了目前老板的微信,纪莳钦心中特别忐忑。
两人的第一次聊天还是路琛给他发的消息,只问他吃饭没,纪莳钦依旧很乖,有问有答绝不多话。
快放寒假的时候,跟路琛认识快一个月的纪莳钦面对他时已经没那么紧张了。
年底这段日子路琛挺忙的,纪莳钦没见到他人,但两人每天都会在微信上聊几句。
都说路琛脾气很差又强势,纪莳钦跟他相处的这段日子也感受到了,但他并没感到不适。
纪莳钦脾气软,向来就不爱跟人发生争执,路琛脾气不好,他脾气好,反倒是形成了一个很和谐的相处模式。
路琛问他,“过年回去吗?”
纪莳钦得了这份兼职,寒假也要做事,他又不太想回那个根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家,于是索性就留在宿舍过年。
S市的冬天不会下雪,但也特别冷,纪莳钦就穿着一件旧了的黑色棉服,风一吹过来,他就会冷的缩脖子。
路琛看了他一眼,走的时候将自己的围巾留给他,“带着吧,别感冒了,我助理请了假,过几天你陪我去参加一场年会。”
“啊?哦......”纪莳钦拿着他的围巾,上面还留有路琛的体温,淡淡的香水味清新的像是海洋的味道。
“您不冷吗?”
路琛不喜欢听他称呼自己为您,他会注意到纪莳钦,是因为他有些像陈衍,而陈衍从来不会对自己说“您”这个字。
路琛微微皱了皱眉头,纪莳钦咬了咬下唇立马闭嘴。
路琛回答道:“时间我发到你手机上。”
纪莳钦围着路琛的围巾回到宿舍,忍不住想“路先生真是个好人,我跟他这样算是朋友吗?”“朋友间会彼此关系吧?”“我居然能跟路先生这样的人成为朋友。”
从上大学开始,纪莳钦觉得自己就像是锦鲤附体,遇见的人跟事都如此美好。
将路琛划到朋友这个区域后,纪莳钦没那么怕他了,话也随之多了些。
他问出了困扰了自己大半个月的问题,“路先生,我室友跟我说,学校前两年新建实验楼而改了路是西门,不是我们那天出去的东门,你怎么会不记得路呢?”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路琛直接回了电话过来,他低哑的声线在电话里更加低沉,“我骗了你,其实我记得路,但你当时的反应太有趣了。”
纪莳钦莫名心跳加速,不知该如何回答时,路琛又道:“第一次我就记得,至于第二次......”
路琛轻轻一笑,那短促的笑声仿佛化作一片羽毛,扫在纪莳钦的心上。
“第二次我是故意在那等你的。”
脑袋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崩坏了,纪莳钦一紧张,手指不小心点到,直接挂断了路琛的电话。
之后几天,路琛不知道是真忙,还是刻意疏远纪莳钦。
总之那几天纪莳钦心里七上八下,仿佛一会儿放在火上烤,一会儿又放在冷水里泡。
他一直反复想着那通电话,甚至担心是不是因为自己不礼貌挂断电话,从而导致路琛生气了。
好在约定好他陪路琛去参加年会的这天,几天没碰面的路琛并未表现出任何不好的情绪。
纪莳钦煎熬多天的心这才彻底放下。
能让路琛参加的年会,那自然是规模很大的,纪莳钦很害怕,他身上穿着的是路琛让人送来的衣服,特别正式,但他不太喜欢,总觉得别扭。
路琛倒是格外仗义,没抛下他,一直让纪莳钦待在他身边。
有人过来跟路琛敬酒,纪莳钦也端着酒杯,他长这么大都没喝过酒。
路琛猛然靠近他身边,嘴唇几乎要碰到纪莳钦的耳朵了,气音道:“没喝过酒?”
纪莳钦僵硬着身子应了一声,他以为路琛会像偶像小说里的大总裁,豪言霸道地让他喝不了就别喝。
结果路琛只是勾了勾唇,心情颇好道:“那今天试一试。”
试一试的结果便是纪莳钦彻底喝醉了,更让他三观炸裂的是,第二天醒来时,他居然跟路琛睡在同一张床上。
两人都赤裸着,路琛的手还搭在纪莳钦的腰上,他还在入睡,猛然坐起身的纪莳钦疼的龇牙咧嘴,
酸疼胀痛的下半身,身上的吻痕跟指痕,都在无声诉说着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作者:七月清风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