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爱小说《笨雪人》的主角是罗羽钦念筝,是作者77888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罗羽钦不能说忘记,他还记得和念筝在一起的所有是,但现在却不敢和念筝在一起。热门评价:明明说好爱一辈子的。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77888 主角:罗羽钦 念筝
从县到村的公交车半小时一趟,最晚到晚上六点。
念筝在医院走廊枯坐了一整天,看太阳东升西落,惦记着冬至有没有平安到达,是否已经得到了治疗。
到晚上拎着个破布包去赶车,里面装着给冬至住院用的东西,现在用不上了。
他赶到的时候车已经启动,轰隆轰隆响,司机催促他快点。
车上人不多,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好,车马上就开了。
窗外天色已暗,县医院作为县里为数不多的四层楼,遥遥矗立。
不对,他醒了之后就不叫冬至了,世界上没有冬至了。念筝疲惫地靠着椅子,脑海中不断回想刚刚经过的混乱的夜晚。
“醒了不会忘了我吧。”他哽咽出声,叹了口气,又劝自己:“冬至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了,挺好的。”
他爸爸看起来很有钱,比念筝有钱太多了,念筝能给冬至的只有不好看的棉袄,会烤焦皮的红薯,春天的无名湖,冬天的烧火炕。
等车离开县城,奔向土路,念筝才向外看,看夜色下犹如鬼魅的枯树,看一望无际的麦田。
他很累,路上很颠簸,尤其坐在车的后半截,晃得像坐船一样。这样他都能睡着,虔诚地攥着身前的玉佛,希望醒来的时候都是一场梦。
吱嘎一声,车停在他的村子口,老师傅粗声吆喝着,念筝肿着眼下车,睡得没力气,腿脚都是软的。
今夜没有星星,念筝一人走在路上,像游魂。
老远望到家里一片漆黑,还真是陌生,原来有奶奶,不管多晚都亮着灯等他回家,后来有冬至,不仅亮着灯,还会在大门口打着手电等。
再后来,冬至在大门口装了一盏门灯,照亮门前的一大片路。推开门,就能吃上热乎饭。
门灯可能是坏了,念筝拉了几下都没亮。他先进屋洗了把脸,发现小熊不在屋里也不在院子里,连忙去陈春江家找。
“婶子!小熊在你家吗?”他一进院子就焦急地喊。孟晓红一晚上没见着小熊,“我还纳闷,怎么不来吃食了。”
她问念筝:“冬至好了吗?”
念筝点点头,“好了,好了。”
“好了就行,婶子跟你一块出去找找。”孟晓红回屋披了件棉袄,塞给念筝一条厚围巾,“念念晚上吃了不少,你叔哄着睡觉呢!”
“嗯,谢谢婶子!”念筝笑笑。
两人打着手电在外面喊小熊的名字,往常只要喊上两声,小熊就会像炮弹一样往回跑,耳朵飞向脑后,傻得不得了。
今天却没动静,念筝心中不安,抓住孟晓红的手,“婶子,会不会……会不会叫人抓走了?”
孟晓红想起最近村子里老有丢狗的,说是来了一伙人,开着三码车到处转悠,就逮小狗,有时候狗在人院子里,他们都要打了麻醉针偷出来。
“挨千刀的!”孟晓红声音发抖,安慰念筝,“不会的,不会的,也许它已经回家了,咱们再回家找找。”
念筝摇摇头,“婶子,你先回去吧,明天等天亮了,我再出去找找。”
他有些不好意思,“念念就先在你家睡一晚,明天我再抱回家,行不,婶子。”
孟晓红答应下来,担忧地看着他,“你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有事给你婶子说,还有你叔,他这村长白当的?你有啥事就找他,听见没有?”
念筝用力点点头,“我知道!”
回家之后,念筝不死心地翻院子里的杂物,小熊会不会在和他捉迷藏,故意不出声不出现,为了吓他一跳,再蹦出来冲他摇尾巴讨好吃的。
翻开堆积着的木板和瓦片,在一个无意搭建起的空隙下,果真看到一抹白色的影子。
他喊:“小熊?”
它一动不动。
念筝的动作变轻,小心翼翼地拿起它周围的碎砖,苍白地笑了笑:“原来你在这里啊。”
它的前爪直直向前伸,脑袋埋在其中,脖子上有断掉的针头。念筝帮它拔掉,慢慢抚摸着它的头,“睡着了啊我们小熊。”
“辛苦了啊,在我们家也没什么好吃的,都没给你搭个窝,人家大城市的狗都是吃狗粮,你倒爱吃馒头剩菜。”
“冬至前几天还说,你要是实在喜欢那个流浪的小花狗,就一块儿养了,也有小狗给你作伴。”
他飞快地抹了一把眼泪,明明没有人在看他,却还强打精神露出笑来。
“明天它要再来找你玩,我怎么跟它说呢?”
“要是婶子问我,怎么冬至和小熊都不回来了,我怎么说呢?”
他温柔地抚摸着小熊僵硬的身体,“从那么一小点长到这么大了啊。”
都说狗死的时候也会死在离大门近的地方,找一个角落,头正对着向外,这样它的灵魂依旧可以守护主人安全。
小熊就死在大门边的角落,爪子冲着门外。在冬至离开念筝的这一天,它也离开了。
有空的时候,念筝就走两个小时去镇上,到未来电子守电话,有时候来了就要走,匆匆忙忙待个十几分钟,有时候在这里等一整天。
肖雨的乐队被人看中,带他们去各地巡演,苏白则带着王阳阳回到杭州。好像和肖雨分开了,念筝不太清楚。本来也是冬至和他们关系比较好。
苏白临走前把未来电子的钥匙留给他,说如果冬至有消息了告诉他一声。念筝兢兢业业地打扫卫生,修整坏掉的线路,更换老旧的门窗,堪堪为继着未来电子的存活。
平日里就住在冬至的那间小屋,把电话抱到床头,改电话线的时候还被挫伤手指,来不及包扎就急急忙忙复原电话,生怕会在这耽误掉的几分钟内错过来电。
念念才八个月大,对冬至没什么印象,每天咿咿呀呀,仰着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粘着念筝,偶尔福灵心至会喊一声爸爸。
等待一点都不难熬,因为相信冬至如果醒了,一定会想办法联系他。他们住的村庄和镇子的名字,冬至全知道,他一定会来的。念筝在这里,念念在这里。
2004年1月10号的时候,下了第一场雪,念筝抱着儿子在楼下玩了一会儿,堆了一个歪七扭八的小雪人。
玩也玩不痛快,就站在窗台下一心二用,耳朵始终竖着,二楼的电话要是响了能立马跑上去。
除夕夜,念念在床上睡得像小猪,念筝坐在床头看红色的漆皮电话机,翻来覆去看了又看,眉毛皱着,“是不是坏了啊?”
砰!天空中燃起烟花,念念被吵醒,闭着眼睛爬到爸爸怀里又合上眼皮。
就这样等来第一场雪,等来除夕,等来新春,没等来一通电话。
2004年夏,罗家那个失踪了的私生子突然现身,入职于罗逸轩名下公司,看起来颇受重用也颇劳累,总是深夜才下班。
狗仔为了拍到他的现照蹲守在他目前居住的地方,他母亲和罗逸轩甜蜜两月的别墅——玫瑰园。
巨大铁门上缠绕着的红玫瑰花纹在月色下摇曳,别墅整体是仿照欧洲古堡建造,古旧神秘。
周遭没有其余邻居,地处郊区,环境清幽安宁。
罗羽钦每日都是在凌晨时才驱车回家,狗仔蹲在别墅周围的灌木丛中,等待这个上位成功的私生子的到来。
一辆黑色汽车自远处驶来,停在大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很高的男人,黑发黑衣,依稀看到面色有些苍白,以及相机虚焦都抵挡不住的英俊。
狗仔有些失望,这位二十四岁的私生子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从没带过别人回家过夜,不聚会不酗酒,甚至安静到普通的地步。
夏夜里,明月高悬,院中粉白玫瑰摇曳,空气中花香隐隐,男人插着口袋拾阶而上,清瘦的背影无端落寞,一步步回到无人等候的住所。
“起来了,念念。”念筝贴贴儿子的小脸,“我们今天吃包子!”
本来闭着眼装睡的小孩马上睁开眼睛,一骨碌爬起来两手拍拍:“包子!吃包子!”
“嗯。”念筝给儿子套上小袄,正面有一个米老鼠,穿上那么短的小裤子,再套上袖珍鞋,衣服虽然简朴,但是架不住娃娃可爱。
他们动身离开这个连转身都费劲的出租屋,打开门是别人租用的房间,穿过地上的垃圾和酒瓶,再上半截楼梯才能到达地面。
这是一个常见的群租地下室。如今是2005年春,他们已经来到北京六个月有余。
步行四十分钟到公共汽车站,在车上晃悠将近一个半小时,再倒两次车,就到他上班的地方。因为路太远,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念念虽小,却从不抱怨。
他工作的地方在一家酒店,兼顾豪华餐厅和会客,他是门口的一名保安。
到了酒店,先推开附近的一家咖啡店,老板是个热心的年轻姑娘,允许念念在这里待着,等爸爸下班就接回去。
“宝宝乖,你在这里玩,不要打扰别人好不好,爸爸下了班就来接你。”把路边买的菜包子塞进念念身前的小兜,抱到店里的东南角,那里有一小块空白区域,铺着一角软和的毛地毯,就是念念的栖身之地。
“好!”小孩子的注意力都在包子上,念筝在他的小书包里放了卫生纸,水壶还有些小饼干。嘱咐他垃圾要放在塑料袋里装好,不要把人家的地板弄脏。
“嗯!嗯!”不管爸爸说什么,念念都是点头答应。念筝问他:“宝宝乖不乖?”
小宝重复:“乖!”念筝才放心去上班。
保安室里有换衣服的小屋,念筝争分夺秒,几下换好保安制服,质量虽普通但平整的白衬衫,黑色的长裤扎进筒靴,皮带勒紧一把细腰,背影看上去挺直如竹,腰下起伏的曲线无端诱|人。
王附多贪婪地窥视着念筝的身影,推开门走进去,念筝刚好换完,吓了一跳。看清来人忙笑着打招呼:“队长好。”
“哎,哎。”王附多点头,挤到念筝身边,亲昵地推着他的背出去,“今天要忙起来了,好几个大酒局,不能懈怠,去吧。”
念筝答应一声,小跑着去巡逻,走远点才放松僵硬的肩背。
到了下午五点多,念筝换岗去门口守卫,一辆黑色的车驶入,念筝连忙上去开车门,这不是他的活,但门童也换岗,一时没人。
他小心地拉开车门,躬着身子等待来人下车。低头只能看见一双运动鞋和黑色的休闲裤,能看出男人的腿长而直。
“谢谢。”男人不像别人那样趾高气昂,声音平静。念筝觉得他的声音有点像冬至,悄悄抬头打量了一眼,一句冬至脱口而出。
罗羽钦转头看了他一眼,脚下没停,“你认错人了。”
“怎么会?”念筝还记得职业守则,不敢直接碰客人的手臂,无措地伸着胳膊,他很着急:“你……您不记得我吗?我是念筝,想念的念,风筝的筝!”
扫过他的脸,罗羽钦对这个名字和这个人都没有印象,无意纠缠,对他抬抬手,示意不要再跟上来了。
念筝呆立在原地,看他走进金色的旋转门进入酒店,身后车喇叭响,他还要继续躬着身为他们开门。
过了会儿,巡逻的小韩回来,没那么忙了,就和念筝聊天,“今天人好多啊。”
念筝没听他在说什么,整个人都是愣的,他问小韩:“你说,会有两个人长得一样吗?”
“哈!不会的,就像那句话怎么说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小韩笑嘻嘻,卖弄了两句文化。
“是啊,我不会认错的吧。”念筝叹口气。
下班了,他却没走,去接了念念又回到酒店门口。“爸爸,我们不回家吗?”念念拉着他的手指头,仰着脸,“大车车要开走了。”
“我们再等一会儿,爸爸看到一个熟人。”念筝把孩子抱起来,和他商量,“说几句话就走。”
“好吧。”念念打了个哈欠,趴在爸爸肩膀上玩他的头发。
他们等了两个多小时,快十点钟的时候,终于看见那个男人从里面出来,身边是一个女生,留着到下巴的齐短发,黑色的皮衣和皮裙,样貌和身边的男人很是般配。
念筝犹豫了,眼看着他们上了车就要走。脑子很想走过去,身体却被钉在原地不能动弹。车启动,念筝抱着孩子转身走了。
“爸爸,我们不等了吗?”念念困顿地嘟嘟囔囔。念筝亲亲儿子的额头,温声回答:“是爸爸认错人了。”
不要问了,如果真的是冬至,怎么会认不出来自己,除非是他不想认。他不想认我。
“怎么了,罗sir,看到你的小情人了吗?”罗映雪顺着他的视线向外看,只能看见一个抱着孩子的男人。
“看起来身材不错。”她吹了声口哨,饶有兴趣地看着罗羽钦,“第一次见你对一个人感兴趣哦。”
“再废话就下车,让你姐姐带你。”罗羽钦平静地收回目光,启动车子。
啪嗒,一滴水滴落在衣襟,他下意识抬手擦眼睛,惊觉竟然是泪水。他不动声色地转过头,车窗里映出他的脸,为什么自己会露出这种伤心的表情,他不解。
那边罗映雪还在喋喋不休,“你就说大姐,我和她都上过床了,今天见了我竟然不理我,女人,就是善变……”
今天是罗家聚会,一群私生子私生女争奇斗艳,桌上一大半的脸都是生的,罗羽钦只和罗映雪熟悉一点,高中的时候没钱,两个人经常打工,他在麦当劳当服务员,她在台球厅看台。
罗映雪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人家正宫生的孩子——一个不苟言笑的女人,饱尝爱情苦果,却依旧乐此不疲。
对她的感情生活不予评价,罗羽钦不发一言,心中总有怪异的感觉,是从今天遇到那个人开始的。
回到地下室,念筝收拾小宝睡觉,灯早就熄灭了,他坐在黑暗里摸着胸前的玉佛,这里没有窗户,网上看只有光秃秃的天花板,他回想今天见到的那个人,和他身边的漂亮女孩。
北京的夜景他见过,有时候上夜班,能看到一整条街流光溢彩,像天上的银河。不像家里,到了晚上就一片黑,安静无趣。
“他的确不该认我,我好像蚂蚁啊。”他笑笑,睁着眼到天亮,脸下的枕巾湿透大半。把脖子上的玉佛摘下来收好,压进行李底部。
平淡拮据的生活照旧,但他不太想继续留在这里了。原来觉得北京的天都比家里蓝,房子漂亮,人也漂亮,什么都是好的,是因为心里有根绳吊着。
现在绳子断了,想念起家里的黄土青树,觉得没什么比脚踩在土地上更踏实的。
其实坚持到现在都是执念,一开始想要找回冬至,后来想看看冬至,再后来看一眼冬至所在的城市都是好的。
在见到那个人第一眼,他就无比确定找到了。设想过很多种重逢的场面,没想过会“被遗忘”。
那天如此普通,干燥的春风里,他只是对方眼中的一个陌生人。没有惊心动魄的相认,他也没有想象中的热泪盈眶。
也许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中,那个答案早就呼之欲出,所以没有感到太多意外。
冬至的生活回归正轨,实在无需和他再做纠缠。
今天下班早,念筝在咖啡店买了一块蛋糕。念念每次来都要看好久,但从来不开口要。
第一次坐在窗明几净的店里吃东西,念念不舍得大口吃掉,用小叉子划了又划,吃了几口就不再动了。
“念念怎么不全吃光?”擦掉儿子嘴边的奶油,想哄着他多吃点。
小宝把叉子放在托盘边上,把剩下的大半推给他,“留给爸爸吃的。”
这是店里最小的奶油蛋糕,所谓的一大半也只不过是成年人两口的量。念筝看着被儿子剩下的蛋糕,第一次觉得委屈。
他低着头,眼泪一颗一颗掉在实木桌子上,连哭都是没有声音的。
“爸爸?”念念从座位上爬下来,走到他面前,钻进他两腿间,用短短的手指擦他的眼泪,“爸爸,是不是我吃的太多了,给你留的太少了,那我下一次再少吃一点。”
他的十根手指都沾满了眼泪,却还是擦不干爸爸的眼睛,“我很小,我的肚子也很小,以后都留给爸爸吃。”他也要哭了,圆圆的小脸皱皱巴巴,“不要哭了,爸爸,不要哭了。”
念筝把孩子抱起来放在膝头,用叉子叉起一块喂他,“啊,张嘴。”
小手推开他的手,转到他嘴边,“爸爸吃。”
念筝哭着吃掉,又叉起一块给念念,看着儿子的脸终于笑了,“一起吃,一人一口。”
“哦。”念念抹掉自己脸上的眼泪,乖乖吞掉蛋糕,把头埋进念筝肩膀,“爸爸,我以后不吃蛋糕了。”
作者:77888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