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语》by余酲,原创小说解语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沈培风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即使十分有难度,但沈培风开还是想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但他爱的人实在是过于有魅力了,让他也十分害怕。热门评价:为什么会这么有魅力。
来源:长佩 分类:现代 作者:余酲 主角:沈培风 沈培风
他又来了,穿着大大前天穿过的纯白T和墨绿色工装裤。
倒不是我想在意他。大大前天店里来了批货,小刘不在,我一个人卸货,箱子摞太高倒退的时候踩到一只脚,低头看见他穿的白色跑鞋,目测45码,比我大三码。
人也比我大一个号不止,仰头才能看清他全脸,高鼻深目,线条流利,是附近A大女孩们都喜欢的一张面孔。
这会儿太阳很大,隔着昨天刚擦过的窗户就能看到他。他很高,站直了几乎顶到奶茶店门框,所以他进门的时候弓了下腰,抬头正好往柜台方向看,我的视线跟他撞个正着。
他的唇色偏淡,右边唇角微勾了一下,我不确定他是在跟我打招呼,还是在跟我旁边的小美。
我猜后者的可能性大些,因为除了上次踩脚的“对不起”和“没关系”,我和他还没说过别的话。
今天周日,A大的学生们大多去市区玩了,偌大的店里只坐了两桌小情侣。其中一对是来学习的,捧着画板画对方,收拾桌子的时候我瞄了一眼女孩子的画板,只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诚不欺我。
他不着急点单,在靠窗视野最好的位置坐下,却不看风景,盯着门口牌子上的本季推荐饮品发呆。
若不是他突然扭头往柜台方向看,我也不会知道自己看得入了神。
我视力不太好,今天忘了戴眼镜,这个距离下不确定他是不是又冲我笑了。
不多久,他站起来,走向柜台,说:“一杯奶绿,五分糖加布丁。”
小美转身去冲调,可我知道她的心思还在这个男生身上,舀个珍珠转过身来三五次,布丁忘了加就封口了。
只好重新做一杯,做错的那杯我来解决。
吸管刚插进去,一只骨骼分明的手伸了过来,拇指和食指捏着边沿把奶茶杯拿开,新做好的那杯推到我面前。
“这杯才是你的。”他说。
我抬起头,对上他那双微弯的眸,总算可以确定,他是在对我笑。
他的瞳仁是深棕色的,带点浓度不高的红,用附近美院学生形容颜色的专业词汇,应该是“赭”这个字。
因而他笑起来如水温和,没有表情的时候则质地冰冷,好比某种没有温度的金属。
比如现在,他坐在离柜台远的座位,可我低着头都能感觉到投来的视线,像在观察或者审视,令我背脊发凉,如坐针毡。
今天他又点了奶绿,跟昨天同样的配方,我最喜欢的口味。
生怕小美恍惚之下再漏放材料,这回我亲自上手。
天气热,冰饮供不应求,要常温的很少见。封口的时候,我鼻子发痒,捂着盖在脸上的口罩别过身去打了个喷嚏。
换了副一次性手套,拿着奶茶转过去问他打开还是带走,他说:“打开。”
此处毗邻A大西校区,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都在这里,捧着奶茶行走在校园里的女孩随处可见,特地进来买奶茶喝的男生倒是罕有。
何况他身材高大,今天还穿了白衬衫,纽扣开到第二粒,比较保守的位置,我想象了下他手捧奶茶的样子,有点滑稽。
不知是不是听到了我心中所想,他没接插上吸管的奶茶。
我又往前递了递,他还是没接。
我猜他今天心情不太好,不仅脸上不见笑容,声音也没有起伏。
“给你的。”他看着我说,“感冒了,别喝冰的。”
我刚要问点什么,他就转身往店外走,步子迈得很大,似乎有点急,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
他个子很高,背影挺拔,由于走得快,不多久便消失了。
今天小美问我:“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我没回答,只在走出柜台收拾桌子的时候,假装不经意看了一眼他摆在桌面的笔电,屏幕上一堆看不懂的代码,密密麻麻如同爬行的虫。
原来是学计算机的。
实在想象不出他敲代码的样子,我鬼使神差地抬头,想再“不经意”探究点什么,孰料与他的视线碰个正着。
他又在看我,嘴角含笑,意味深长。
我这人向来嘴硬,即便被抓包的羞耻感令我无地自容,还是不愿让别人看出我的慌张。
迎着他的目光,我问:“笑什么?”
从小周围的人就说我声音软,与人争辩都像在撒娇服软,因此这话八成不具备什么威慑力。
果不其然,他非但没收起笑,唇角反而更加上扬。
他腾出放在键盘上的左手,抬起虚悬在眼周位置。
起初我以为他在秀自己修长漂亮的手,待他比划两下,又指向我,我才下意识抬手,摸到架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
“很适合你。”他双眼微眯,似在欣赏,“比昨天还好看。”
开工之前,我面向镜子,横看竖看都觉得面前的年轻男人平平无奇,除了瘦和白,几乎提炼不出其他特征。
况且他口中的“昨天”,也就是周一,我明明也戴了眼镜,连身上的衣服都是同一套,“比昨天还好看”的结论可谓莫名其妙。
今天的我有些心不在焉。
上午学生课多,店里清闲,我在柜台后整理账目,累了抬头扫一眼,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他常坐的位置上,那里没人坐,透过玻璃窗一眼能看到空荡的人行道尽头。
中午倒是来了不少客人。
音乐学院的女孩妆容靓丽,有她们在店里总是欢声笑语。
我去后厨帮忙泡了一波红豆,掀帘出来,刚才还叽叽喳喳的女孩们一反常态安静下来,正凑在一起咬耳朵讨论着什么,间或抬头瞟一眼窗口方向。
他来了,正捧着一本书在看,唇角微微压着,心无旁骛的样子。
帅哥在任何地方都受人瞩目,没有伴的帅哥尤甚。
很快,一个长发披肩的姑娘在一众小姐妹的挤眉弄眼中站了起来,向他走去。
由于离得远,我无法听清他们聊了什么,只能看见那姑娘撩了把头发别在耳后,露出透着红晕的姣好面容,而后举起手机,似在向对方讨要联系方式。
A大艺术系的女生尤其抢手,漂亮女孩主动搭讪,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人都不会当面拒绝。
谁想他竟属于那百分之十。
只见那淡色薄唇开合几下,短促地说了句什么,从头到尾视线都不曾从书本上移开。女孩露出失望的神色,不多久便扭身走开了。
说不好奇是假的,虽然好奇的理由我自己都羞于启齿。
傍晚他来收银台结账的时候,我低头搅弄杯子里没加糖的咖啡,听小美同他说闲话。
小美的手段也不怎么高明,细声细气地问他下午在看什么书,他显然没有过多介绍的意思,淡淡回答:“法律方面的。”
随后许是怕小美再借题追问,停顿片刻,他又追加一句,“业余爱好。”
他身上有一种奇妙的气质,似冰与火的碰撞,能够轻易勾起人的窥探欲。
今天他来得有些晚,正碰上下午二节课下,店里最忙的时候。收银台前自发地排成一列队伍,他没来凑这个热闹,而是帮小刘卸货。
送来的是做奶茶用的乳制品,体积大分量重,他一下能搬起两箱。
盛夏酷暑,这样来回几趟不累是不可能的。透过玻璃窗,我看见他把白T的短袖卷起到肩膀上,露出肌肉线条紧致的手臂。
我开始习惯在店里也戴眼镜,所以看到他起伏的胸膛,和额头冒出的汗珠,在阳光下反着细微闪烁的光。
奇怪的是,看到他流汗我并不觉得黏腻或者脏,反而嗅到了一种太阳味道的清爽。
今天他心情不错,搬完货把笔电放在离收银台最近的吧台上,一条长腿支撑于地面,另一只脚踩在转凳的脚轮上,一面敲键盘一面哼着不知名的歌。
当然是扫地时走近才听到的。
说来丢脸,我念书不多,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了,只隐约能分辨出他哼的是英文歌,一个单词都听不懂。
不过我怀疑他的心思也没在学习上,旋律哼得颠三倒四,没把代码敲成歌词算不错了。
我低头扫地,在过道里来回走了两遍,地砖缝里的灰尘怕是都被我扫干净了,刚经过吧台,一只脚突然伸到我眼前。
准确地说,是一只白色的鞋踩住了我的扫帚。
使劲也没拽出来,我被逼无奈抬头与他对视,他唇角微微上翘,接着向我摊开手掌。
我着实不明白他这个动作的意图,只好问:“干嘛?”
“奖励。”他努努嘴,指后厨方向,“搬得好累哦。”
我心说是你自己要帮忙的,哪有做好事转头向人索要报酬的道理?况且我又不是店长。
可是见鬼,我竟不知该如何拒绝他。
临近傍晚,学生们的晚餐时间,店内客人稀少,我为他冲了一杯奶绿。
我拿着杯子问他:“还是五分糖加布丁?”
他将双肘搁在吧台上,撑下巴:“你怎么知道?”
这话明明该我问他。
怎么想的我便怎么问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这个?”
他挑了下眉,仿佛等我这个问题等了很久。
被手掌托着的脑袋轻轻摇晃,他眯起眼睛,晚霞落在他棕色的眸底,透出的细碎光芒令人恍惚。
“因为我想知道。”而他的目光仍落在我身上,语气有种理所当然的轻松,“所以就知道咯。”
感冒有个恢复的过程,今天是第五天,已有转好趋势,上午我只打了三个喷嚏,没怎么浪费店里的一次性口罩。
倒是午后,太阳被乌云遮挡,天色转为阴沉,一场即将到来的大雨令空气中的湿气伴着浮尘蒸腾,令对气味敏感的我很不舒服,和小美调换岗位去收银,才觉得好了些。
他是在雨将落未落的时候来的,坐在靠窗位置,除了那本眼熟的书,还带了本黑色封皮的记事本,翻着书,时不时在上面记录什么。
他今天又变得很安静,可说是期末焦虑导致也不恰当,毕竟他是学计算机的,看法律相关书籍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将奶茶送到他的座位时,随着一声沉重的闷雷,豆大的雨争先恐后地落下来,砸在他身旁的窗户上,发出气势磅礴的声响。
我和他不约而同地看向玻璃窗,雨滴汇成流水蜿蜒而下,我讷讷自言:“下雨了。”
他似乎“嗯”了一声,语调太低,我没能听清。
与我不同的是,小美非常喜欢下雨天,她说雨天有一种破碎的美好。
而我觉得破碎的东西不可能是美的,比如从高处坠落的玻璃,拼凑不成一块的锋利边缘,还有摔得支离破碎的过去。
雨天学生们懒得出门,生意冷清,小美在柜台后欣赏帅哥,花痴道:“忧郁的男人好迷人啊。”
我敢说,如果坐在那儿的换成小刘,她肯定不会觉得迷人。
虽然我没读过什么书,但还是知道世界是多元的,阳光和忧郁两种特质完全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并存。
而且今天下雨,或许他和我一样,很难找到愉快的理由,所以连呼吸都悄无声息。
我在柜台后窝了一下午,见我咳嗽得厉害,来巡视的店长让我早点回家休息,我下意识往窗边看,座位空着,他已经走了。
于是我还是待到晚饭点,把地扫干净、所有的桌子都擦一遍、最后一口奶茶喝完,才离开岗位。
没想到出去就看见他站在门廊下,撑着一把黑色的伞。
听见开门声,他扭过头来,我也看向他。
雨还在下,隔着潮湿闷热的空气,我摸到包里雨伞的塑料手柄,鬼使神差的,没有将它拿出来。
他转身面向我时,我看到他解开两颗扣子的衬衫领口沾湿了一小片。
仓皇来得猝不及防,我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在店里磨蹭那么久。
我只好问他:“要喝奶茶吗?”
他摇了摇头。
今天他没向我索要奖励,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那……”
我正犹豫,他上前一步,将手中的伞推向我,用近似忧郁的黑暗将我笼罩。
“你没有伞。”他的唇角没有弧度,陈述般地说,“我送你回家。”
夏日的雨总是急匆匆,来的猝不及防,去得悄无声息。
雨后的太阳依旧火辣,上午赶到店里,小美正一边用纸巾按压额角的汗,一边埋怨店长小气,早上没客人就不让开空调。
“这会儿不怎么热,吹风扇也是一样的。”我劝道。
我独住,租了学校附近公寓的二室一厅其中背阴的一间房,生活不可谓不拮据,店长平日里挺关照我,就像昨天,见我不舒服就放我回家休息。
小美也是这里的长期工,自是知道我不会说店长的坏话,撇撇嘴道:“好吧,有得吹总比没得吹好。”
她把风扇调到最大档,强劲风声险些盖过说话声。
见她涂着鲜艳口红的嘴唇开合,我问:“什么?”
小美凑近,拔高嗓门:“昨天那个帅哥,把你送到家门口了吗?”
心知逃不过她的盘问,我坦然道:“没有。”
“不会吧?”小美表示不信,“昨天我明明看见你钻到他伞底下了!”
我摇摇头:“我们只走到学校门口。”
我开始后悔昨天脑子发热与他雨中同行。他是学生,无论如何也不该他送我。
况且我住的地方与我本人一样寒酸,偏偏又爱面子不想叫人看出窘迫。
我呼出一口气,看向摆在收银台边的黑色雨伞,不由得想,不知道他今天会不会来。
等到他来了,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很着急将伞还回去。
他又穿了工装裤和白T,与休闲装匹配的是悠闲的状态,他懒懒地歪在沙发椅上,面对窗外烈阳眯起眼睛,唇角微弯,仿佛坏心情都因为天气放晴一扫而空。
非但忧郁不再,还有心情与我开玩笑。
我习惯在店里人少的时候清扫地面,以后可能也会习惯被突然踩住扫帚。
白色的鞋面上有一块似曾相识的污渍,我抬起头时,他依旧笑着,抬了抬脚尖:“喏,你踩的,刷了两遍都没刷干净。”
原来今天是兴师问罪来了。
想起那天卸货不小心踩到他的脚,当时道歉后他分明说了没关系,如今又斤斤计较,让人很难不怀疑他的动机。
我带他到吧台,给他冲了杯奶绿,顺便把伞还给他。
他的记性似乎不太好,先是看着那把黑伞愣了几秒,然后才伸手接过去,笑着说:“差点忘了。”
都说不要钱的东西吃起来香,这一点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他手捧奶茶,坐在转凳上摇来晃去,又开始哼唱不知名的歌。
上回他唱的歌由于我听不懂歌词又记不住旋律,回家没能在网上找到,这回我竖起耳朵仔细听,依稀分辨出几个单词,心想这回应该能搜到了。
唱完副歌,他又撑着下巴支在吧台上,用类似观察的目光看我。
这种有把柄落在别人手上的感觉实在不好,若是我和他再熟一点,我甚至会让他把鞋子脱下来,我带回去刷。
被他看得不自在,又怕他发现我在偷听他哼歌,我只好问:“还要来一杯吗?”
某些时候,或者说面对某些人的时候,我的大脑转速会变慢。
比如看见他摇头,眼中露出正中下怀的狡黠时,我才意识到他或许并不是在观察我,而是在静待下一个索要奖励的时机。
“不用。”他散漫地拖长语调,“一双鞋而已,刷不干净就丢掉好了。”
我被这话弄得一噎,心想刚才不知是谁免费奶茶喝得那么开心。
怎么说也见了好几面,被人在意的感觉很难忽视,所以我对接下来的发展已经有了大致的推测。
只不过没想到他会如此直接。
“明天有空吗?”他用食指扣了下奶茶杯壁。
这周日我轮休,计划睡上半天,再宅家听听音乐看看书。
可是平静的计划被逐渐加快的心跳打乱了。
许是一个人太久,碰到点不一样的就不由自主地开始怀揣期待。
我听见自己很轻地“嗯”了一声。
空奶茶杯在修长手指的拨弄下转了个圈,我发现他的指甲盖也长得很好看,透着红润的圆弧形状。
“那看在我损失了一双鞋的份上……”他扬起脸,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冲我快速眨了下眼睛,“明天陪我一起看电影呗?”
周末是个晴天。
原想趁休息多睡一会儿,可我不习惯回笼觉,醒来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我便干脆起床,刷牙洗脸从冰箱里拿了上周买的切片面包填肚子,然后回到房间,对着镜子发起了呆。
一面穿衣镜,用强力胶粘在衣柜背面,简陋又敷衍,后退到墙根也照不到全身。
不过由于是租的房子,并且我只租了二室一厅的其中一间,所以对此并无不满。
而且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对我来说已足够,总比寄人篱下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可能是其中比较倒霉的那个,毕竟我七岁就没有家了。
我分别试了去年换季打折时在商场买的两件长袖T恤,最后因为只有一条能搭得上的裤子,选了白色那件。
好在是夏天,穿得简单点也不会太寒碜。
临出门前,我还仔细打理了头发,抄起剪刀把久未修理的刘海剪短了些。
眼睛露了出来,被镜片缩小一圈,像颗黝黑的玻璃球,不算太难看。想起他深棕色的瞳,我又忍不住开始思考,不知美院的学生会用哪个词来描绘在阳光下的他的眼眸。
我觉得没有词汇可以准确形容,毕竟它们如此特别。
见面的时候,我忍不住盯着他的眼睛瞧了又瞧,被他偏头用疑惑的目光沉默询问,才惊觉此痴汉行径实在很没礼貌。
情急之下,我胡乱道:“要喝奶茶吗?可以顺路去趟我们店。”
他点点头,在前方岔路口右转。
小美在店里,我要了两杯奶绿,奶茶做了多久,她就盯了我俩多久。
即将出门的时候,她叫住我们:“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帅哥留个名呗。”
我这才后知后觉发现,都到这一步了,我竟然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听了这话脚步顿住,似乎有些犹豫。
不过片刻,他偏过头去,回答小美的问题,视线却落在我身上。
“沈培风。”他说,“栽培的培,寒风的风。”
去电影院的路上,我又在想,这究竟算不算约会?
他今天格外沉默,接过我手中的奶茶也没有笑,只淡淡说了句“谢谢”,令我忍不住怀疑头顶的晴天是我一个人的错觉。
而且他几乎没动那杯奶茶。
明明和之前一样是免费的,这次他喝得一点都不香,进到放映厅,他就将插着吸管的杯子放在扶手的杯座上,一小时四十分钟的电影,只拿起来两次。
动作也极慢,像是渴到不行,实在没办法才喝的。
他在抗拒,抗拒奶茶,抗拒交流,抗拒与我过分亲密。
普通的爆米花电影,紧张刺激,笑点密集。可不知为什么,他不笑不说话,我便也没了开口的冲动。
一场电影结束,吵嚷人群散去,寂静卷土重来,我有些如坐针毡,正琢磨要不要说点什么,忽视我许久的他突然问:“冷吗?”
“啊?”我懵了一下,扭头看他。
他眼帘垂低,眼睫盖住了那双过分漂亮的瞳仁。到这个时候,他都不愿与我对视。
可他的手,一只温热的手……准确地说是手指的指腹,却搭在了我放在扶手末端的手背上。
“有点冷。”他用平淡的语气陈述事实,复又抬眸看向我,里头的光变得幽暗,“你很怕我?”
出门之前,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好好的周末会弄成这样。
走出电影院,我提议给他买双新鞋,他说不用,表情不辨喜怒。
我只好紧闭嘴巴,默不作声地跟在他后面。
跟了一会儿便累了。
虽然我否认了他的猜测,可实际上,他的态度很难叫人不慌。
小美说我是讨好型人格,本来我还不太信,此刻被如此冷漠对待,我竟还想问问他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对。
我恼恨自己同时又忍不住委屈,为我精心挑选的T恤,为我仔细整理的刘海,更为从昨天开始就怀抱着的期待。
所以当他停在一家奶茶店前,买了一杯新的奶茶递给我时,我没有伸手去接。
“如果不愿意,不必勉强。”我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说,“我先回去了,你自便。”
说完我扭头便走。这里离我租住的地方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
我选的路行人稀少,因而没多久便听到身后的脚步声。
还有他讲电话的声音。
也许他今天的确心情不好,接电话也只是低低“嗯”几声,挂得也很急,马上又跟了上来。
这会儿倒是不磨蹭了,我忿忿地想。
原以为他会追上来说点什么,没想到他竟真的只是送我回家。
但我不希望他知道我住在什么样的地方。
所以还有近一公里距离,我就转身说:“你还要跟到什么时候?”
他便也停下脚步,在十步开外的地方定定看着我。
然后启唇道:“对不起。”
虽然神情依旧冷峻,可短短三个字,就让我心里刚膨胀起来的气球噗呲一声,被戳瘪了。
再度深呼吸,我的声音些微颤抖:“如果不想和我一起,鞋你自己去买,回头我把钱给你,不必这样……这样……”
后面的话我说不出口。
没有人喜欢被戏弄。
“不是不想。”他说,“我只是担心你再着凉。”
难以否认,即便存在种种疑点,我的心仍然被一个“再”字戳得更软了。
“我不怕你。”我竭力无视他的话,梗着脖子道,“如果我怕你,怎么会跟你出来?”
他没承认也不否认,只重复了一遍:“对不起。”
我不想听道歉,因为看他的样子,并不觉得自己哪里有错。
可我又想听听他的解释,想着说不定另有隐情呢?
我闭了闭眼睛,一面唾弃自己毫无原则,一面又宽慰自己——这不算丢人,只是正常人际交往中的妥协和退让。
总要有人退让的,尤其是怀揣期待的那个。
等了几秒,他开口了:“我想送你回家。”他语速不快,因此显得诚恳,“上回只送到校门口,是我的疏忽。”
我想说我不需要人送,可是看到他手上握着的没送出去的奶茶,到嘴边的话换成了问句:“为什么要送我?”
又是一阵沉默,我顾不上数安静持续了多久,手心开始冒汗,我下意识摊平掌心蹭裤缝,不想让他发现我的紧张,蹭完把手背到身后。
好在这次没让我等太久。
我悄悄看过去,他个子很高,立在巷道口,无端令这条并不窄的道路变得拥挤。
他站姿笔挺,些许褶皱的衬衫并没有让他显得窘迫。
他向来都是游刃有余的。
“因为我在追你。”
心重重跳了一下。
“想和你交往。”
第二下。
“今天是我第一次约会,你……别生我的气。”
三下。
他真是太坏了,分毫不差地捏住了我的软肋,每句话都这么理直气壮,让人无法回避。
我在角落里摸了摸手背上被他碰过的那块皮肤,感受着自心脏传递到指尖的战栗。
还能说什么呢?我只好轻叹一口气,告诉他:“我没生气。”
何况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要回避。
今天他来得很早,前脚店门刚开,后脚他就跟了进来。
小美问他怎么不上课,他半真半假地说:“翘课了。”
提醒他小心挂科,他也浑不在意:“挂科算什么。”
我正在擦桌子,闻言抬头往吧台处看了一眼,正巧他也看向这边。
“再说……”他嘴角噙着笑,眉梢微挑,“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我呢。”
我不知道他口中“重要的事”指什么,也不想让他看出我有多在乎。
昨天那场算是不欢而散的约会历历在目,我怕他提起,一上午都没往他跟前去。
倒是小美哪壶不开提哪壶,吃午饭的时候问:“昨天你们看的哪部电影?”
我埋头吃便当,不想回答,小美只好将目光投向吧台。
他也点了份外卖,正坐在吧台拆筷子:“不记得了。”
“不会吧,电影名字都不记得?”
我默不作声地咬着筷子,想起他昨天冷淡的态度,心里很不是滋味。
没想他下一句就把滋味给补上了。
“是啊,他坐在我旁边,”他抬下巴指我,“谁还有心思看电影?”
曾经我以为自己不吃花言巧语,现在才发现未必。
他翘课翘得彻底,书都没带一本,整个下午尽围着我转了。
“累吗,休息会儿吧。”
“渴不渴,我给你冲杯奶茶?”
“别扫了,地面都反光了。”
“欸,我要是真挂科了,你还喜欢我么?”
“喜欢”两个字想一根钝针,不轻不重地扎了一下心口。
没办法,我只好换个地方扫。
刚扭身,就被他张开手臂挡住了去路,左闪右晃都逃不出包围。
“别走嘛。”像是知道我心里憋着气,他稍稍凑近,小声说,“我知道错了。”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他说着道歉的话,语气却全然没有道歉的意思。
倒是有几分撒娇在里头,刻意拉长的尾音成功让那根针啪地折成两段,过电般的酥麻后唯余嗡嗡震颤。
我有些不自在地抬头,想让他别这样,视线滑过棱角分明的下颚,无意中瞥见他T恤领口露出的一截黑色棉线。
印象中他穿衬衫的时候从不戴配饰。果然是爱美的小孩啊,出门前还要搭配着装。
许是我走神太久,他等不及地直起腰,让那截棉线消失在衣领边缘,掏出插在裤兜里的手,手背朝上伸向我。
“说好了,”他眯起眼睛,嘴角扬起,“拉个手,就不准生气了。”
我愣了下,回过神来便觉羞恼。
这人未免太霸道。
对于我的无声抵抗,他总有办法强词夺理:“再说,惹你生气的是昨天的我……今天的我,表现得不好吗?”
哪有什么好不好,我本来也没想为难他,只是不习惯在人前与他太亲密罢了。
既然他不怕,那我也没什么好怕的。
我索性丢开扫帚,抬起右手,将将要触到他手背,他手肘一抬,收了回去。
就在我差点以为自己被耍了的时候,他露出有些苦恼的神色,问我:“昨天我碰了你哪只手?”
我眨眨眼睛,茫然地回想了下,然后不甚确定地回答:“右手?”
他又把手伸回来:“那我要拉你左手。”
说实话,我并不太懂他纠结哪只手的原因,想来与他将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区别开有关系。
幼稚得有点可爱。
伸出左手去碰他的时候,我抿唇也能没压住笑,被他逮了个正着。
他确认般地说:“你笑了。”
事实上他笑得比我还要明显,眼底细碎的光漏了出来。
他弯腰凑近,这回比刚才近得多,近到我来不及躲。
他在我耳畔吐息,嗓音突然变得低沉:“那你要记得,是我让你笑的。”
作者:余酲类型: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