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神将军的双面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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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七月流火,边塞的夜晚也逐渐寒凉起来。

只是驻边大将军华晓胥的的营帐里还被翻红浪,让外边守卫的士兵都忍不住面红耳赤。

“这都三个时辰了,里头那小美人怕是快经不起折腾了哈哈。”

最近新皇上位,天下太平。战事平息,边境安定,士兵们的神经也不如前些日子紧绷,都有胆子调侃将领了。

“小心你的狗嘴,小美人是你能喊的?”另一位压低声音斥责道,“咱们将军一向洁身自好,如今占了这位的身子,日后定是要抬回府中做太太的。你不想要你的狗命,我还想回家娶媳妇儿呢。”

“也是也是。只不过也不知道余副将找来的这位哥儿是何方神圣,竟是能解将军所中的奇毒。”

“嘘!”士兵狠狠给了同僚脑袋一下,“将军此时此刻奈何不了你我,余副将可是在帐中冷眼候着的,你不要命了编排他?”

挨打的人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出声的当鹌鹑去了。

要知道余副将看着文弱书生,那是当真能手起刀落除人子孙的呀。

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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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待大军班师回朝,你便与我共结秦晋之好。”

侯府家的世子爷,也是如今的抚军大将军华晓胥搂着怀里人许诺道。

可刚刚还与他耳鬓厮磨的人默不作声,只是在他怀里伸出手来轻抚他用药巾蒙住的双眼,像是心疼,又像是依恋。

怀中人不作声,华晓胥倒像是无比习惯一般,拉着人的指尖依次亲了亲。

“我晓得你心中有我,我亦然。”

听闻这话,对方的指尖便是一颤,他依旧是不言语,但却默默送吻,仿佛无比珍重似的。

男人床上的话,如何信得呢。

他只是被哄得开心罢了。

华晓胥自从十五岁起便领兵驻边,这么多年来征战不休,总算是打下了一片安定边疆。

如今新皇登基,也轮到他班师回朝,享受封赏了。

他本就出身勋贵之家,贵为侯府世子,又与新帝有儿时伴读之情,现下回了皇都,还不知道是何等金尊玉贵呢。

只是这么一位无上荣光的大将军,一觉醒来,枕边人又不见踪影了。

华晓胥刚刚被人除去眼上的药膏敷贴,上身还留着齿印爪痕,缠绵彻夜的对象却又凭空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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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鱼!”

“卑职在。”被叫做傻鱼的余副将手中收拾药膏绷带的动作不停,面上却一丝表情也无,“将军有何吩咐?”

“我中毒至今已有多少时日了?”

前些日子华晓胥在决战中一时不察中了敌人的“游欢散”,虽是取了对方大将的项上人头,也差点失了性命。

这玩意儿中招后浑身血脉逆行,血如沸鼎,双眼欲裂,七窍流血,非至寒之物不可解。

好在余副将除了协助排兵布阵有两把刷子,还精通医理,竟是把人从鬼门关一把救了回来。

只是这毒物当真淫邪,哪怕用了药也无法彻底治疗那股邪劲,非得与人交合。可怜我们堂堂的大将军,只能硬生生将自己黄花大闺男的身子给了个看不清面目的哑巴。

“回将军,已有三月余了。”

“三月余,三月余,都还是不愿面对本将吗?”

华晓胥大为恼火。

他每三日便会毒发一次,这些日子都是昨夜佳人相伴。甚至于他一开始毒性危重的时候,还伤过对方。

若是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如今也算恩情似海,怎么还是蒙着一层墙纸。

无论夜里如何春宵帐暖,第二日醒来只有余副将如临大敌,侍奉左右。

“将军息怒。”

——————

余副将单名一个煜字,乃是尚书家的二公子,更是当今圣上的幼时伴读,和华晓胥自然也是一同长大。

他虽看着斯文俊秀,说出的话在华晓胥心中也是有七分重量的。

“哥儿卑贱,能为将军分忧已是福气,不敢妄想被您纳入房中。”

华晓胥气得胸膛起伏不定,更是威武英俊:“我都说了班师回朝便抬人入府,也是不信?”

余副将不敢回话,只能将头垂得更低。

华晓胥盯着眼前人的发髻,气得直磨牙。

“罢了罢了!”

将军生气。

“余副将,咱们的粮草都带上了。”

“甚好。”

“余副将,咱们自家种的白菜全割了捆车上了。”

“甚好。”

“余副将,锅碗瓢盆都装上了!”

“甚好。”

……

余煜才应付完暴脾气的主,一出大帐就是接连不断的将士复命。

谁让他长得好看又平易近人,不像华晓胥那般高不可攀。这军营里的大事小事,大伙都盼着他点头,拿个主意。

如今拔寨回朝,自然也是交代不完的细碎杂务。

他在外应付了老半天,才总算回了自己的副将帐中。

“嘶!”

余煜把自己摔进兽皮铺着的床铺,难免痛呼。

这个属猪狗的畜生,每次都把他折腾得快要散架。

要不是他生性坚强,怕不是连床都爬不起来。

余煜心中叫骂,骂着骂着又突然苦笑一声。

还结什么秦晋之好,他连哥儿身份都不能昭告天下,还谈什么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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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来好命,投身尚书府上,家中父母和美。

只可惜他娘当年痛失了长子,为了安抚母亲,从一出生他父亲就隐瞒了他这个二公子的哥儿身份,只当小子来养,日久天长知道此事的人少之又少。

他是尚书府的独子,又是天子手下的近臣,唯独不会是华晓胥的将军夫人。

余煜闭了闭眼,他从小师从名医,医术也算够用。这“游欢散”虽惹人交合,但其实也不是别无他法。

若不是他死过一遭,怕是断然不敢做出此等出格之事的。

前一世他死于地动。

土石倾塌几乎是一瞬之事。

千钧一发之际,他只来得及将某人狠狠推开,便再无意识。

等他回过神来,竟是斗转星回,重生在了华晓胥中毒之际。

他当时心神大恸,只恨自己上一世未曾表露心意,就这么平白无故失去了性命。

他家中还有弟妹两人,父母有依。

当今圣上也不缺他这么一个小小副将。

唯一的遗憾就是到死也没有与心上人相好过一时片刻。

于是乎他脑袋一热,就将原有的几味祛阳热的药免了,以身饲虎去了。

只是这一晌贪欢,贪着贪着就成了两晌三晌午,四晌五晌,数之不清了。

这华晓胥,无章无法的,食髓知味到快把他骨头都拆了。

若不是他每次都用银针暂封了哑穴,怕不是早露了馅。

——————

余煜叹了口气,忧愁的往浴桶里钻了钻。

“说得好听,若是真被知道他的小情儿是我,怕不是当场就要翻脸才是。”

他心中明了得很。

他心慕华晓胥,就和华晓胥厌烦他一般样。

再无其他说法了。

谁让他顽固,古板,还冥顽不宁,成天在华大将军面前碍手碍脚。

不让他做这做那,就连晚上不洗臭脚都得看着才是。

他就是皇上派来的眼线,根本就是华晓胥恨得牙痒痒的死对头,丧门星。

他上辈子死了个痛快,还不知道人家高兴成什么样子呢。

怕不是立刻回府敲锣打鼓,放三天三夜的鞭炮,吹拉弹唱的庆祝。

庆祝总算摆脱了他这个烦人精。

余煜想到这里又觉得难免有点伤怀。

毕竟华晓胥喜欢的是那种明艳大方的性子,与他半点不相干的。

这次回了皇都,以后怕是没有别的机会,再续上着露水情缘了。

他的黄粱一梦,也终是时候醒了才是。

这一路颠簸,又是月余。

华晓胥身上的余毒尽除,也不需要再治疗一二。

也幸亏如此,不然余煜要到哪去给他把这个哑巴情人给他找来呢。

男人的话果然毫无信任可言,先前不还互许终身?

这么长时间连提也不曾提起他的“乖宝”,余煜心中有气,更无从发泄,只能更声闷气。

更何况,即便无此事挂心,华晓胥这个人也够折腾了。

骑马骑得好好的,突然又要坐马车。坐便坐吧,一会儿又要软垫,一会儿又要茶歇。

好在如今是太平盛世,他又是王侯贵胄,这些许享乐也不算得离谱。

否则怕不是到时候左脚踏进王城,右脚就得被文官参上一本。

“笨鱼。”

余煜正在一个字一个字的审华晓胥面圣时的奏书,就被人塞了个果盘。

“别把你那眼睛给看瞎了,吃两口果子,我吃不下了,不要就全丢掉。”

余煜低头,怀里就是翠绿甜香的奶枣和黄彤彤的枇杷。

吃不下要丢掉?

这可都是边疆根本见不着的好果子,华大将军真是暴殄天物。

余煜无语的撇撇嘴,一口一个吃得香喷喷。

不懂欣赏的笨武夫。

——————

越靠近王城,路上便越是繁华。

他们大军的休息也从一开始的露天席地,变成了驿站酒馆。

好在华大将军的队伍纪律严明,几人一个通铺,更是对百姓分文不取,不曾做欺男霸女之事。

沿途若是有路过自家门边的,还可以拜亲访友,自行回家。

华晓胥也以身作则,毫不骄奢,连床都是和副将挤着睡的。

“呆鱼,你还穿着你那铁衣铠甲干嘛?还不休息,明早还要启程。”

“将军先休息便是。”

余煜不太自在,虽说他先前与华晓胥行军打仗,也时常抵足而眠,可有了肌肤之亲后,总归是不一样的。

“卑职再把奉圣的奏章梳理一二……啊!”

华晓胥直接把人抱起便走。

臭眉臭眼。

装模作样,一篇烂字有什么好看的。

还不如与他睡觉去。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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