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3 来源:漫播 分类:现代 作者:一只江岚 主角:玫瑰 大学生
12.21 晴
我的知己,到底还真是我的知己。
人们都说两个人的小家过得久了,最愁的往往不是不同的观念,而是每日三餐的选材:因为两个人的口味总是不尽相同。
可我和他完全没有这种烦恼。
他爱吃火锅,我也爱吃火锅。他喜欢点那层厚厚的奶盖,我偏好于甜腻的珍珠。
连口味都几乎一模一样,我们怕真的是天真一对吧?
今天我和他躺在床上看新上映的碟片。我枕在他的肩头,手指有意无意地戳了戳他的肚子,说:“怎么就吃不胖呢。”
我和他也是一样,属于吃不胖的类型。就算我每天逼迫似的给他塞上两块腻得不行的巧克力,就算我缠着他的腰不让他去跑步,他还是一两肉都没有长,反而肩头更加薄得像一张纸。
怎么回事呢。我有些犯了嘀咕,缠着他问道是不是偷偷健身了。
他笑了笑,捏了捏我圆润了两周的脸蛋,说道:“是呀,为了让你抱着更舒服嘛。”
我笑着抬手轻轻打了他一下。晚上做了一大份他最爱吃的麻辣米粉,势必要把他在21岁的生日前养胖。
12.30 雪
冬天是悄无声息地来了,白雪纷纷扬扬地落下,铺满了道路。我于是提早给书屋打了烊,督促书店看书的学生、老师、还有流浪汉们早早回家,注意安全。
他陆陆续续地熟悉了这个城市,于是便总带着我去周边的城市来个半日游或是一日游我们走过许多地方,我将他的模样在各不相同的天空下铭记。
这两个月,课业逐渐减少,他却又开始忙碌实习的事情。——总是要为未来考虑的。
昨天他联系到了两年前的那次同学聚会上邀请来的公子哥,对方很快同意,请他下午去面试。
雪小了,他骑车带着我,来到一家服装店。犹豫再三,他买下了一套四位数中最便宜的黑色西装。
黑色的正装服帖地穿在他身上,越发衬得他身材的修长。
我还记得初见时那个着了深蓝色风衣,裹着一股橘子味的大男孩。
时光真的好快,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便已经从懵懵懂懂的大男孩,长成了玉树临风、能独当一面的男人了。
他朝我摆了个耍帅的姿势,问我:“帅不帅?”
我也笑了:“帅。”
“超级帅。”
到了饭点,他带我来到了服装店边的一家火锅店。待我吃饱喝足,他把我送回了家,自己前去面试。
我提议陪他一起去,他挥挥手拒绝了,说被我看着会紧张,指不定自我介绍的时候报成了我的名字。
我笑起来,对他说:“那挺好的,以后就可以天天看你穿西装办公的样子了。”
我又补充道:“真的超级帅。”
他脸有些红,像刚喝过清酒一般。我很想上去捏一把他白白嫩嫩的脸颊。
到底还是小孩子。连脸红都和两年前一样。
时光带走了一些东西,有一些东西,却是永远也带不走的。
比如说我身边的他。
2015年
1.16 晴
一连好几天都是晴天,他的朋友里有一位天文爱好者,也认识我,说要趁着晴天拉着我们两个去隔壁市的高原上露营,顺带拍星星。
我问他为什么只邀请我们两个。
他说,现在世上行事单纯的人不多了,我是一个,他是一个。看星星就要和这样的人去。
我对他印象很深。
我没爬过高原,确实很累,傍晚顶着落日余晖从山脚开始,没到半山腰我就已经有些累了。
他停下来,拿走我背上背着的背包背到自己身上,问我要不要背一下。
“呦呦呦,我什么都没听见。”他的同学笑了笑,“哪有爬山背人的,很危险的,秀恩爱可以在星空底下秀,我绝对不拦着你们。”
我们笑笑,我轻轻在他脸上吻了一下,我们找了个地方休息了十分钟,然后继续前进。
虽然过程很累,但是最后的收获确实是值得的——
晚上十点整,我们站在高原顶。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是我从没见过的耀眼星空——与城市似乎是被限制住的星空完全不同,高原上看到的星空是带着一种野性的、富有震慑力的原始之美。
我们离城市很远,我们在几乎无人的野外。
有一瞬间,我有一种抛弃人类世界规则的冲动。在这样一个充满野性的天空下,我们仿佛可以不受一切世俗的牵绊,不受一切规则的限制。
我们可以被祝福。我们可以互相爱对方。
我和他躺在一片星空下。我忽然转身,低下头深深吻住了他,直到将他口中的空气掠夺殆尽。
我稍稍放开他,看着他粉扑扑的脸颊。
我还是没有忍住,再次深深地吻住他——今天我们不需要忍耐,我们只需要爱。
1.22 大雪
我和他养了一只橘猫,取名很草率,就叫火锅——因为我们都喜欢火锅。
今天下了一场好几年都难得一见的大雪。我一大早便起床,走上二楼的阳台清理露天台子上厚厚的积雪。
他的应聘很顺利,成功通过笔试和面试成为了他那位同学公司的实习生,开春便去上班了。
学校的课程也日渐变少,他于是宅在了书屋的二楼。像是只冬眠的大熊猫,每天甚至到十点才睁开双眼,练练笔、翻翻书,我就这么陪着他,有时笑着开门迎接为数不多的几位书虫。
待到夜晚放下了门帘,将冰天雪地隔绝在外面后,我是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伴侣。
“岁月静好”。我再次想到这个词。
我们应该会一起白头吧?
应该吧?
我开始提笔写诗,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我对他的满腔爱意——我从没尝到过甜头,而今第一次品,就碰到了他这个甜的发齁的花生巧克力。
他为我改诗,也自己写诗。我和他一唱一和,分明一个床头一个床尾,却还要用情诗这种古老的方式交流。
这是只属于他和我的情调。
余光中的《蓝色的羽毛》,我和他翻了无数遍。我们因这本纸页都有些泛黄了的诗集相遇,它自然成了我们的纪念物,值得好好珍藏。
到了下午,他忽然拉着我出了门。
我一头雾水地对书屋中还在读书的几位读者解释了一番,放下书屋的蓝色卷帘门就和他走了出去。
他带我踏过皑皑积雪,来到了一家珠宝店。我看着柜台里一个个的钻戒,明白了他要做什么。
我少有地脸红了。他笑着告诉店员:“一对男戒”。
就这么稀里糊涂,我戴上了他给我买的戒指。
没有煽情的话,因为我们的情意自在生活的角角落落;没有求婚,因为婚姻对我和他来说,只能是一笑而过的辛酸。
我戴上了一枚戒指,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听说那里有根血管连着心脏。
我的心从此以后都是他的了。
2.19 晴转阴
今天是他上班实习的第二个星期一。我在书屋打扫卫生,接新书和报刊。火锅却在二楼一直焦躁地窜来窜去,不时还叫上两嗓子。
我很是奇怪,因为火锅平常真的不喜欢闹腾。
我走上阁楼,看着撕咬着新换上床单的火锅,心底却猛地一跳。
似乎是为了迎合我这个忽然地一跳,他的电话打来了。
我接起来电话,对面不是他的声音,是他那位公子哥同学。
他言简意赅地对我说:他和公司管理高层起了冲突,被停职了。
我直到现在脑袋还是懵懵的,甚至不知道白天自己是怎么从公司接他回来的。
他的头上肿了很大的一个包,我给他处理伤口时手都有些发抖。我问他:“为什么要冲动呢?”
他没有告诉我原委,只是重复地说着“抱歉”。
可我是知道的,他从不是那种爱发脾气的人。何况是在自己刚刚任职的公司里。
我对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催促他早些休息。待他睡下后,我给他的那位同学通了电话。
我从他口中得知了事情的起因。
是因为我。
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沉默地挂了电话,轻声又走上了阁楼。
我坐在床边,看着他安稳的睡颜。
他的嘴角破了口子,结着血痂。额角紧锁,不知道为什么所困惑。
我抬手轻轻拂过他的短发,俯下.身去,在他唇角的那个伤口上落了一吻。
我在想:如果他在十七岁那年,遇到的不是我呢?
如果他遇到的是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和我一样,爱诗、爱吃火锅、爱喝珍珠奶茶。他和那个女孩子也养了一只猫,名字也叫火锅。
那他应当现在已经准备把她娶回家,自豪而又自信地把她介绍给自己的家人、朋友。
但事实是,我不是女孩子。
但…......虽然事实是这样,他却从不忌讳向他人提起我和他的关系。即便是有数不尽的污言秽语,我不在乎,他也就不在乎。
可一遇到和我有关的事情,他也总是第一个冲上去。
我垂眸看着他的伤疤。
傻小子。
所以…我更应该坚定信心。坚定信心和他在一起,和他一起期盼阳光撒下来的一瞬间。
冰块会在阳光下融化,可它本身还是存在的,不是吗?
只要存在,我便会努力爱他。
只要他还在爱,我便也爱。
2.24 微风
他最近真的越发坏了。
没有课、没有实习,他就天天窝在二楼,仗着自己白天没事、不用早起,晚上就使劲变着法子折腾我,绝对不会让我在十二点之前睡觉。
我总是表现出不满,但心里其实是开心的——这样的他、这样依赖我的他,只有我一个人见过,是独属于我自己的。
这种独特感给我带来了莫大的满足,我几乎什么事都会答应他。包括一些奇奇怪怪的、不合理的请求。
嗯......我是不是太惯着他了?
但是我也知道,被停职这事,多少是有些让他不开心的。他最近有些焦虑,不管是日常生活,还是亲吻、拥抱、和性,他似乎都很急,像一头发狂的小狮子,在向我倾诉苦闷、发泄怒火。
所以我更要惯着他了——把我所有的温柔都给他。
我只希望我爱的人可以开心、幸福、健康、平安。
2.28
二月的最后一天,他毫无征兆地接到通知:试用期提前结束了,没有被录取。
他一个人在楼上待了一下午。房间的影碟没在播放,按开的CD像是卡了带子,撕心裂肺地唱着老歌。
火锅平常最喜欢和他待在一起——因为他的身上的那股橘子甜味。可今天火锅跑下了楼,钻到了我的怀里。
我再一次提前关了店门,在落日中抱着肥肥的小橘猫推开了二楼房间的门。
他朝我扯出来一个笑脸。
我很难受。
我问他:“有什么进展吗?”
他应当是一晌没有喝水了,开口嗓子便哑得不成样子,只得无声地对我做口型道:“没事。”
他就知道逞强。
他才大三,本不应该为就业的问题所困。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他对我说:因为父母。
因为父母的期盼。
他是平凡人,父母一代学历不高,一生吃尽苦头,于是便拼命地想让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站在制高点上。
这次错失实习的机会,我想,他最大的烦恼,应当不是“当初不应该出手打人”,而是“父母又要失望了”。
我不知道应该对他说什么,毕竟我从来没有过梦想和压力。家庭很小,父母早亡,我初中毕业后接过了过世父亲手中的一处房产,改装成了两层书屋。我只求平淡。
他不一样。他有梦想,有家庭给予他的责任与压力。
他被迫有了“担当”。
追逐艺术的人,都是向往自由的。他不会是个例外,却被“担当”一时绊住了脚。
我抬手,轻轻搂住了他的肩膀。
他像个孩子一样,埋在我的肩头,无声地落泪。
我知道的,他不会想要这种被迫背上的“担当”。
我趴在他的耳边,念了小说《剑来》里的一段话:
“什么家国仇恨,浩然正气的,都不要急。先挑起清风明月、杨柳依依和草长莺飞。”
“少年郎的肩膀,本就应当满是美好的事物啊。”
他就是美好本身,本就应当拥有世间一切美好。
不要急,慢慢来。责任和担当会有,草清和花香才是他现在应当追求的。
我还算是,买得起花。
我还算是,有精力能为他种出来一片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