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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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在家里待了三天,连我哥的影子都没见到。知道他忙,也知道他订了婚,但没想到他现在连家都不怎么回了。

我不回家就是大逆不道、离家出走,他不回家就是敬业奉献、追逐爱情,人跟人真是不一样,我哥做什么好像都比我高贵一点。

眼巴巴地等到十一点,我麻利地掀开被子,悄悄摸到楼下厨房偷吃。自从我哥当家做主后,他就免了家里得有人值夜的规矩,此时整座宅子的灯都灭了,只留大门外两盏,客厅空无一人,我也自在了许多。白天时,佣人们看我的眼神大多躲闪,搞得我回自己家也像做贼,不愿意和他们打照面。

我像是寄居在这座宅子里的老鼠,只有到了深夜才敢跑出来偷吃几口米粮。

刚捧着面包咬了一口,身上的各种伤口就被松松紧紧地牵起来,疼得我倒吸冷气。离开家这些年,我没怎么生过病,小感冒都很少,忽然经这么一遭,心里忽然生起一种很矫情的委屈。

但我很快就把这种自怜压了下去。我跟我哥不一样,他是衣着光鲜的大少爷,我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我的经验是,人活得贱,就不能太可怜自己,生活处处是困难,我要是每天都以泪洗面,稍不小心就瘫成一团湿泥了,再不可能爬起来。

况且,我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二十四岁,为人师表,也算是有了点人生追求,顺带挣到了一份可以糊口的工资,学校门口的生煎店也很合我的口味,活到这份上,没理由娇气。

我在心里鼓励自己和伤口对抗,张大嘴巴,机械又迅速地咬了几口冷面包,把自己的嘴巴填得满满当当。

我光着脚蹲在地板上,背靠冰箱,一边艰难咀嚼,一边百思不得其解:

我哥住这么大的房子,穿那么贵的衣裳,给我未来嫂子买的钻戒就像灯球一样,在网上电视上闪着光地连轴播放,看起来日子过得已经是一顶一地好了,怎么冰箱里的东西这么难吃。

我太饿,一时忘形,忘记我那谨小慎微的妈传授给我的十五字真言:吃人家的东西,就不能说人家的坏话。我妈吃了不少苦,也流了许多眼泪,她那双大眼睛到老了也跟孩子一样,稍一伤心就往外下雨。

我不敢惹她,只好嘴上答应。

不说,我不说就是了,我不骂我那二十一世纪三妻四妾的爸,也不骂我那明知道丈夫是什么货色也还是不肯离婚的阿姨,更不骂我那天天板着扑克脸的大哥。

我只在心里骂他们。

在心里骂人能叫骂人吗,既没有伤害别人,又不会让自己积怨成疾,这是功德一件,老天爷应该重重嘉奖我。

干吃面包太噎,我给自己倒水。家里的杯子都是我哥亲自买的,比起钻石,他好像更喜欢收集这种东西。

我十九岁生日的时候,他心血来潮送了我一套瓷器餐具,上面画了几只活灵活现的小猫,很有大家风韵。

在吃喝住行这些方面,我都不讲究,也没钱讲究。当初想到自己出去打拼一定会颠沛流离,瓷器易碎,我没有闲心照顾,所以离家出走的时候没有带走它们。

按道理讲,它们应该安静地站在橱柜某个角落里。

可我打着手电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雪白的餐盘斜立着,像是我哥批发买来的月亮。

月亮他都买得到,怎么就容不下我的那几只小猫。

我又想骂我哥了。

但老天爷显然是站在我妈那边的,这么多年它都不声不响,我妈一死,它就显灵,送来报应教育我。

吃人家的饭,就不能说人家坏话。

背着人说也不行。

不然就会像我一样,烦躁地走回客厅,想随便找个给客人用的茶杯倒水,刚小声骂出去一句“我操”,就听见了不远处开门的声音。

我吓得浑身一激灵,回头看过去,正好撞上我哥平静的眼神。

客厅留了一盏最暗的灯,刚好够我们俩互相看清。

我哥大我六岁,今年正式迈入三十岁的关卡。长得英俊倒是其次,关键是周身的气派,既深沉,又威严。深秋降温,明明大衣西装一件又一件地套在他身上,可打眼一望,那些衣服统统薄得像纸。身材好,个子高,穿什么都合身。

我心里嫉妒,羡慕,又没办法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没出息是我这辈子的关键词,我认了。

但我哥跟我完全不一样。

这么久没见,他忽然发现我在家,竟然完全没有惊讶。他只浅浅打量了我几下,完全没有要打招呼的意思。他转过身,一件件地摘去身上的外套。

我最讨厌他这个样子,好像对什么都早有预料,搞得我像是乱跳的小丑。

但是,和老天斗尚有一线生机,和我哥斗那就是必死无疑。且从我爸遗产我一分便宜都没多占到就能看出来了,我哥的手腕,比金刚石还硬。

我放下水杯,摆出一副笑脸,殷勤地迎上去:“这么晚回来,累坏了吧。”

他听见我说话,掀起眼皮看了我一眼,目光不带什么情绪,顺带忽略了我捧上去接他外套的双手,自己亲自把大衣挂了起来。

好像谁愿意伺候他一样。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脸上却依旧微笑,甚至装出一副腼腆的样子,局促地拧着手指。

“肚子饿了怎么不叫人起来帮你做饭,”他走到桌边,倒了一杯水。

他怎么知道我肚子饿了。我心里一惊,连忙地跟了过去,脸上依旧堆笑,到了桌边,忽然发现他用的是我刚刚挪动了的杯子。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告诉他的时候,他把那杯水推了过来。

他说:“遇到事情知道回家,很好,但回了家,却不愿意吃热饭,我实在不明白你。”

看来我每天偷吃的行径早就被发现并上报了。

可恶,怎么做老鼠也不行,

我虚伪地赔笑,捧起水杯,小小地喝了一口。

“为什么打架?”他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像老师审学生一般开始审我。

我哥一向是个思虑周全的人,既然他已经知道了我跟人打架的事,就一定知道了我殴打的对象是谁。所以他不问名字,只问原因。

“他先动手的,”我低下头,说得可怜巴巴。

我哥:“他是家里的独生子,一向在家做皇帝,你用酒瓶砸他脑袋,想过后果吗?”

“他还找人揍我呢,你看,”我捋起袖子,给他看我胳膊上的淤青,“哥,我快被他打死了。”

我离开家已经很多年了,这声哥更是很久没叫我。

但我哥依旧面不改色,丝毫不为我临时喊哥抱大腿的行为动容。

他端起茶杯,问:“是不是只有遇到要丢命的危险,才想起回这个家,叫我一声哥。”

他真的把自己当我哥,把这里当我的家。

我心里觉得好笑。

我讲:“其实我是觉得自己要死了,所以回来再见你一面。”

很肉麻,但我知道,我哥吃这一套。

他一向很有家庭责任感。

“都哪里受伤了,严不严重,”他问,

他的关心是一种许可,允许我知趣坐过去,坐在他身边,开始慢慢地解身上的扣子。

他毫不避忌地看着我渐渐裸露的皮肤。

好哥哥,真是好哥哥。

我身上很多伤,大多都是张奕华那个王八蛋找的人留下的,他们把我套在麻袋里打,木棍上还打了钉子。

我哥伸出手,又轻轻往下扒了几寸挂在我肩膀的衬衫领,指腹抚过那里的一片淤青。

我微微发着抖。

因为痛,因为他的靠近,因为他的手。

他在很认真地观察我的伤口,时不时用手按压,问我痛感如何。我看到他低垂的睫毛,浓密,修长。

我依旧一动不动地僵坐着,接受他的检查,心无旁骛的检查。

他的手指只在我的胳膊与肩膀徘徊,迟迟没有落在我的胸口。那枚订婚戒指就戴在他的手上,银色的一环,设计十分低调,反而使我心里有更深的刺痛感。

他缓缓开口:“小杰,你还是没告诉我原因,你不想让我知道吗?”

这句话的温热吐息打在我身上,使我觉得折磨。

我哥不在乎我的感受,他只会穷追不舍:“你保护的人是谁。”

我垂下头,嗫嚅着:“他……”

我哥沉默着,继续摩挲我的皮肤。

他在等。

我偷望着那双眼睛,那双使我屡屡落败的眼睛,那里面明明映着我的身体,却如同没有我一般。忽然间,我心中涌上一股恶毒的冲动。

我讨厌他这个样子。

我恨不得把他这张面孔撕开。

但我打不过他,肉体和精神都是。

我只能做一些言语上的反抗和挑衅。

我张了张嘴唇,轻声讲:“他是我喜欢的人。”

他抬起头来,目光沉静。

每当我发疯的时候,他都会这么看我,像是冷酷的医生旁观情况恶劣的病人,他甚至不如医生。医生也会在乎病人的痛苦,而他只会默默评估,想着要不要为我加大药的剂量。

我朝他笑,潇洒地讲:“我已经爱上别人,你高不高兴?”

他:“他是男人。”

我更加乐开了花。

看,他明明什么都知道,却偏偏还要听我自己说。

“我知道,”我挑了下眉毛,展示我毫无教养的吊儿郎当姿态。

“洪天杰,”他喊了我的大名,声调不高。

熟悉的语气。

这是兄长的特权,能像父母一般,威严地喊我的全名。

可惜,为了逃出这种他特有的管束,我已经改了姓名。

我笑了一下,低头慢整理衣服,将扣子又一颗颗系好,“我已经不姓洪了,更不叫洪天杰。”

我哥终于动怒了,虽然那怒火很微小。

情绪和感情是无法控制的东西,我哥一向将它们锁得很牢,不愿意冒险,更不想浪费。所以,即使他和未婚妻的爱情故事广为流传,被各路媒体刻意修缮成了都市童话,我也依旧看得出,这段关系里,没有超出他掌控的东西,以至于他所有流露在外的情绪都那么完美,那么虚假。

哪像现在,他看我的眼神,像一颗冻了许多年的长钉。

在他眼里,我早已沦落,出卖自己,出卖名声,只为了换取廉价的情欲。

但我不在乎自己过着什么生活,天底下没有谁不需要出卖自己的,至少我选了自己想换的。

我系好最后一颗扣子,讲:“我现在姓连,我叫连小河。”

我哥是真的生气了,他还是没说话。

我知道他这些年一直在找我,明明都不是一个妈生的,又差了那么多岁,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偷了家里的古董。

但他一直没找到我。

因为我改了姓,也改了名。

我妈去世以后,我身上和洪家相关的就只剩下那没什么用处的血缘,它在外没有太多烙印。

“哥没找到我,我倒是天天在报纸上看到哥的名字,”在他的目光里,我又堆出那个让我自己都恶心的笑脸。

我哥叫洪怀啸。

洪怀啸,多好听的名字,既呼应了姓,又壮阔到野心勃勃。我爸生前有好几房小老婆,却只为我哥精心取了名字,只因为他是我爸的第一个孩子。

我哥一表人才,被寄予厚望,而他确实也没有让大家失望。

他不仅成功继承了家业,把洪家的产业打理得欣欣向荣,还把我从遗产名单中踢了出来,顺便让我爸在临死前和我断绝了一下关系。

这手腕,一般人怎么对付得了。

反正我早已甘拜下风,也从心里觉得,我哥现在得到的一切,都是老天爷早就定好要给他的嘉奖。

毕竟我哥从没想过要把我赶尽杀绝。

他虽然觉得我堕落、颓废、坏了洪家的名声,却还是会对我说,只要他在,洪家的大门永远为我敞开。

他这人,真是心善。

他就活该过如今的日子,获得如今的幸福。

想到这儿,我诚恳地望住我哥的眼睛,对他讲:“订婚快乐,洪怀啸先生。”

不知道大哥究竟是被哪一句话惹怒,他拽住我的衣领,像拖一条死狗一样,头也不回地地往楼上走。我被拖拽得一路踉跄,险些摔倒,还要伸手去掰他的手指。

这个过程是极安静的,除了脚步声和碰撞声,谁也没有说话。

大哥说张奕华是家里的皇帝,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而我就比较倒霉,变成了他朝堂上唯一一位大臣。说大臣都算抬举我,我应该是没有被阉掉的太监。他不会在乎我是否走得稳步子、看得清前面的路,所以我也不会向他求饶。

他打开卧室的门,用力一拽,将我重重推了进去。我光着脚,在光滑的地板上打了一滑,好不容易站稳。我摆出一张无所谓的臭脸,捂着脖子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把我领子都拽皱了,真不知道心疼钱。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很小的床头灯。我小时候怕黑,总要房间彻夜开着灯才能睡着。长大了又莫名其妙很讨厌光亮,恨不得拿冬天的棉被当窗帘,把窗户捂得严严实实才好。床头灯作为过渡,让我可以慢慢接受更亮的灯光。

我走到床边,直接关掉了它,又往床上一倒,埋在被子里,打了个哈欠,然后瓮声瓮气地讲:“我要睡觉,您可以出去了。”

我哥当然不会听我的。

他毫不示弱,啪一声打开了我卧室的顶灯。

那灯实在太亮了,亮到它打开的一瞬间,我的眼眶和太阳穴都像被什么东西撑大一般,穿插着隐隐的刺痛。

我闭上眼睛,把自己埋进床褥里。开着灯,连闭上眼睛看到的黑暗都是那么的虚浮,无法使我安心。

大哥打开了衣柜门,他拨动着衣架,挂钩在横杆上来会摩擦。我看过,衣柜里面全是新衣裳,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买来的。我哥知道我的尺码,因为我从十九岁以后就没再长高了,更没有变胖。

我妈为此还抱有小小的遗憾,按我小时候的生长速度,她总期盼着我能长到两米一,从此变成顶天立地巨人,这样的话,不管我去到什么地方,她都可以一眼看到我。但与此同时,我妈又是一个很善于安慰自己的人,她总说,现在也很好,你已经很高了,总不好比你大哥更高,你是弟弟嘛。

我趴在床上,偏过头去,用一只眼睛偷看我哥。

他确实很高了,也很有力气。

看来繁忙的工作并没有压垮他,万贯家财也没有腐蚀他。

我每天都会在小学操场上散步,成功拦下不下十次横空飞来的足球,都这么自律了,也还是掰不开他抓我衣领的手。

他从柜子选出了几件衣服,拿在手里又浅浅看了两眼。

我赶忙闭上眼睛,继续鸵鸟一般埋进被子里。

没过两秒,那些衣服就从空中飞过,径直落到了我的身上。

控制狂,我穿什么衣服也要管。

衬衫和牛仔裤有什么不好,虽然便宜,样式也不算精良,但这是我用自己的工资买的,我穿在身上很有成就感。他买的衣服是贵,难道贵就一定意味着好吗?我咬着牙,披着那几件衣服慢吞吞地爬起来。回头我转手就把它们挂到网上卖了,替自己赚个差价,然后买更多的便宜衣服。

“张奕华的事,我会去帮你处理,我找人问过了,他伤得不重,”洪怀啸站在门口,衣衫整齐到我想往他身上泼墨。

“也没把他往死里打啊,”我三下两下脱掉身上的衣服,裸露着脊背,懒洋洋地拽过一件貌似是睡衣的上衣,“当然不重了。”

“你现在竟然学会打架了,小杰,假如阿姨知道,她一定很伤心,”他搬出我妈来,听得我想笑。

“我妈要是投胎成功了的话,现在正好也是爱哭的年纪,”我往自己身上套那件衣服,头闷在衣服下摆里,看到一片鹅黄色的光,好像我被装在一个有点扁的灯笼里,“估计她没有心情管我。”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他忽略我的挑衅,继续他冠冕堂皇的教育。

“哥。”

我忽然叫他一声,让他愣了一下。

“怎么了?”

“你会跟张奕华说我是你的弟弟吗?”我看着他的眼睛,面无表情。

洪怀啸沉默了。

我问他:“如果你不愿意在外面承认,为什么要叫我小杰。”

他还是没有回答。

这个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我耸了耸肩,抓过他刚刚扔过来的衣服,一件件查看,最后只选了一件卫衣,把其他的通通扔到了地上:“谢谢哥送我礼物。”

他扫了一眼地板,没有多大反应,淡淡地:“不喜欢这些,就再买新的,明天我让胡笑陪你去。”

“我买的,你不喜欢,你买的,我不喜欢,”我慢悠悠地阐述。

“慢慢挑,总有能让我满意的,”他抬手关灯,房间顿时漆黑一片。

我依旧坐着,望着他站的方向,眼睛习惯了一会儿,就又看得见他了。

他也没有要走开的意思。

我知道,他也还在看我。

洪怀啸视力很好,曾经在人潮汹涌的游乐场,他一眼就可以找到我。我的手腕上甚至没有系气球。

他再次开口了,声音很低,像叹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跟他一样。”

说完这句,他转身离开了,还帮我关上了门。

真贴心。

我咬破了腮里的肉,血流出来,满嘴淡淡的咸腥。

门刚一关上,我就被抽走了所有力气一般,一头进在枕头。

手伸进枕头下面,被沉沉的压裹着。这是我安慰自己的方式。

我睁着眼睛放空了一会儿,从枕边抽出了手机。

满屏的未接电话和短信。

我叹口气,想也不用想,一定是燕林哲。我随便点开一条未接,回拨回去。

那边很快就接通了,传来青年人着急的声音:“小河?小河,你现在在哪儿啊,有没有事。”

听见他的声音,我忽然觉得很委屈,我捂着眼睛,疲惫地讲:“我没事,我只是回家了,回家躲几天。”

“......回家?”燕林哲丝毫没有因我这句话放下心,反而更着急了,“是回你那个哥哥那里吗?”

燕林哲是我的邻居,说是邻居,就只是住在同一个小区而已。且我是租户,人家是业主。

燕林哲养了只萨摩耶,名叫丢丢。第一次见面时,他在遛狗,而我刚买了早餐,睡眼惺忪地往学校赶。

丢丢那时候还小,不知道怎么了,一见到我就追我,吓得我拔腿就跑。牵着狗的燕林哲也跟着一起跑。

我本来就懒,不爱动,没跑几步就累了,心想,算了,就让这小狗咬我一口吧,不就是打几针的事儿嘛,我不怕疼。我都做好心理准备了,站在原地等待血盆狗口,结果,丢丢并没有咬我,他只是咬了我的裤腿,不停地拽。

燕林哲的皮肤很白,他跑得脸都红了,满头的汗,一边喘气,一边结结巴巴地向我道歉:“......不,不好意思,它刚来我家,我还没有和它相处好。”

我经历此等大起大落,已经十分感恩上天了,看他这副文弱书生的样子,也没想计较,只说了一句:“没关系,我还没被吓死。”

燕林哲腼腆一笑:“我要吓死了。”

我不解:“你怕什么。”

他讲:“怕你被咬,会有危险,很痛,打针也很痛,怕丢丢咬人要被抓走,以后我见不到它。”

“你怎么不怕赔钱,”看他话说得好听,我故意逗他。

“赔钱最不可怕的了,是应该的,”燕林哲仍旧笑着。

有钱人,真可怕。

我顿时失去了对他的所有好感:“你要是害怕,就应该把绳牵紧,把它拽回来。”

“啊?”燕林哲一脸迷茫,继而醒悟,“啊!我忘了,我忘记我手里还有绳了。”

我无语地看着眼前这个皮肤白皙、戴着框架眼镜的年轻人,蹲身下去,捧着那小狗毛茸茸的脑袋一顿撮弄:“还好你遇到的是我,还好小狗没有咬人,对不对呀。”

不知道为什么,和小动物讲话时,我的声音总会不自觉地变得奇怪起来。

“它叫丢丢,”燕林哲凑过来,讨好地讲。

“丢丢?这名字也太不吉利了吧,”我转过头,咫尺之遥,发现燕林哲的瞳孔呈现着一种淡淡的褐色。

“因为他喜欢乱丢玩具,不是走丢的意思,”他慢吞吞地讲,笑容淡淡的,看起来十分温暖。

自那天起,我就算和燕林哲认识了。

他这人,说的好听点叫有耐心、脾气好,说的难听点就是软弱加迟钝。

我和张奕华打架就是因为他。

去酒吧本来是因为那里开业大酬宾,全场酒水打折,离开家这么久,我很少自己买酒,看见广告纸的一瞬间嘴就馋了。本着有便宜不占是傻蛋的原则,我硬拽着他走了进去。

我自己喝酒,几杯下肚,一扭头燕林哲竟然不见了。

我怕得要死,脑海里闪过无数不良少年拐带好学生的悲惨青春电影。

我就是这不良少年,燕林哲这好学生应该是被其他的不良少年拐带走了。

但我已经二十四了,不应该再厚着脸皮把自己往青春期伤痛故事里安,我只好在心中换个比喻。

燕林哲就是那唐僧,被妖怪抓走了,而我呢,是把他卷到湖底的小白龙。

想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我应该是有些醉了。

趁我还没有完全醉倒,我赶紧起身去找。

酒吧的灯光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我眼都快看瞎了,终于在最闹嚷处看到了那张明显白于其他人的脸。他被两个人按在座椅上,满脸局促。

强抢唐僧?

我心中不算多的正义感由酒精支撑着,拔地而起。我阔步走过去,大力拉开他身边的人,一把抓住了燕林哲的手腕。

“小河!”燕林哲的眼镜不知道去哪儿了,离得近了他才认出我。他见我时的激动无异于坐在汤锅里的唐僧见到徒弟,但不是大徒弟。

因为他的语气里明显还有一点担忧。

我刚要走,就听见一阵哄笑声:“诶哟,又来一个。”

“诶,你们看,这个更好看!”

“别走了吧,陪哥几个喝几杯。”

这些话听得我反胃,我不敢相信,都这年代了,智能手机都一台比一台高端了,怎么调戏的人话还没有推陈出新呢。听来听取,还不如盘丝洞的蜘蛛精有创意。

我头昏脑胀,懒得挨个教训,只对着大概的方向,淡淡道:“傻x。”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脏话此起彼伏。

能被这么一句如此朴素常见的脏话骂得这么激动,我真的要怀疑这群人的年龄。

我无心和他们搅缠,抓着燕林哲就走。

“刚才是他自己闯进来的,我们还请他喝酒,够意思了吧,”一个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他应该是这帮人的头,因为他一开口,那些喽啰都不吱声了。

我回过头,发现他们都在笑吟吟地看热闹。

说话的人就是张奕华,他的脸盘有些稚嫩,却生了一双既漂亮又凶狠的眼睛,一头红发,看起来像是有毒的水果。他应该也喝醉了,不然也不会眼角熏红。

“你这么关心他,”他笑着,“你俩是不是一对啊,同性恋?”

说完,他从口袋里抽出一沓钱,照着我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大笑着讲:“我买你们两个,怎么样,死同性恋。”

说真的,我没钱买平台会员,吃饭的时间还不够看我看个广告,只好忍痛涉猎各种烂片烂剧。看过各种脑残桥段,却从没见过像张奕华这样既长得漂亮又傻x到要死的人。

我不是第一次被钱砸。

张奕华的钱就好像毛毛雨一样。

我咽了口唾沫,润润干涩的嗓子,看着满地的粉色钞票,讲:“我是死同性恋。”

“对,”张奕华这傻x,竟然还接了一声。

“那你是什么,”我头痛,皱起了眉头,“你要睡我们两个,你不是死同性恋?”

没有人说话,他那些喽啰连大气都不敢出。

我真的要怀疑他们的年龄。

我拾起地上的钱,一张一张拍在张奕华那张漂亮的脸蛋上,手按着,慢慢滑下,一字一顿地讲:“你长这么好看,应该会比我卖更高价。”

张奕华立马就给了我一拳,我当时就跟他扭打了起来。

我没骗我哥,我真的没把他往死里打。

反而是他,一点都不知道感恩。

接下来的三天,他找人打了我两次,每次都是往死里打。

燕林哲帮我擦药,咬着嘴唇,泪水在眼里打转,看得我心烦。

他那条狗倒是没心没肺,正往客厅地板上撒尿。

看着智商明显不算高的丢丢,我当下决定,我不能待在燕林哲这里了。

但我也不能回我的出租屋。

等我酒醒了,我才在第二次挨打时知道了那个红头发漂亮傻x的名字。

张奕华,奕辉珠宝集团董事的小儿子。

养成这样,真是养废了,比我还废。

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他能仗势欺人,那我回家躲一躲,也没什么吧。

就这样,我落魄地回到了洪家做老鼠,想借我哥的大伞,躲一躲张奕华丢来的石头雨。

燕林哲不知道我的身份,更不知道洪家的事,他只知道,我有个对我不好的哥哥,还被父亲赶出了家门。

“不然,不然你还是来我这里吧,我可以把房子卖掉,我们去别的地方住,”燕林哲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我闭上眼睛:“他没找你麻烦吧。”

燕林哲是做设计的,具体设计什么我倒没问过,看他那副文弱白净的样子,肯定家里从小宠爱,好声好气哄出来的我。不像我,挨打多了,皮也厚。他要是挨和我一样的打,估计早就进医院了。

“没有。”

“那就好,你不用担心我,我在这边挺好的,也跟学校请假了,过段就回去,”我嗓子已经有些哑了。

“好,”燕林哲还是很听话的,我说什么他信什么,“那我等你回来。”

通话挂断,我反手将手机扣在床上。

我的耳边回荡的,不是燕林哲刚才温柔的告别。

而是我哥的那句话。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跟他一样。”

他还是觉得我在模仿那个人。

我翻身,将自己蜷缩了起来。

我梦见从前真实发生过的事。

梦中的场景,类似于我十七岁的许多个黄昏,那时候我上高中,我妈的房子离学校远,为了节省时间,就一直住在大哥的房子里。

我哥对我不错,他总身负强烈的责任感,不仅送我上学,有空还会为我做早餐。放假就带我出去玩,把我当小孩,甚至还带我去了游乐场。有一段时间,我们几乎如影随形。

这种快乐日子在秋天来临时结束。

孟梵玉回国,经常来做客。说是做客,还不如说,他想来当另一个主人。

他是我哥的前男友。

两个人在学生时代就认识了,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后来一起搭伴出国读书,自然而然地从朋友地变成了恋人,在一起大概一年,迎来了和平分手,又做回了朋友。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孟梵玉学国画,在界内小有名气,爱把自己捯饬得像一尊玉观音,单眼皮线条简单,倒也很符合工笔画的勾勒。

他皮肤白,眉浓又黑,还有一双亮眼睛,穿着打扮宽松朴素,说话轻声细语,胸前垂着把金澄澄的长命锁。

梦里的我低着头,肩也塌着,站在他跟前,不知不觉冷汗已经沾湿了后背。

我哥出门办事,二十分钟后回来,孟梵玉坐在沙发上剥葡萄,吃了三颗,漫不经心地问:“为什么偷拿你哥的领带。”

我只觉双腿一软,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寄人篱下久了,舌头和牙齿都会退化。

我妈吩咐过,你哥哥很有出息,但你不要以为他对你好是因为他对你有感情,在别人家里要少说话,做什么饭就吃什么饭,不准挑剔。

我都记在心里。

孟梵玉见我半天不说话,抬起眼来打量。

他心细,说话声音轻,像针,扎一下只有小小的刺痛,可过一会儿,皮肤上的洞就会开始慢慢流出鲜红的血。

“我知道你拿去干什么了,我看到了。”

一条雪亮的闪电劈下,我无处可逃,恨不得钻进地缝。

又来了,再一次。

孟梵玉的声音上调,像是举起的鞭子。

“你在想什么啊?”

我很想告诉他,我没做什么,我只是想闻我哥身上的香水味而已。但话到嘴边,我才觉察出来这行径有多暧昧。

“很恶心,真的,”孟梵玉说:“我不会帮你瞒着。”

我仿佛听见唰唰的风声,鞭子落下来,抽得我一阵恍惚,渐渐麻木。我咬破了嘴唇,想让自己清醒一点,可我发现伤口处流出来的血是冷的,水一般涌满口腔。

孟梵玉说得对,我也觉得自己恶心,究竟什么人会偷自己亲哥的领带。

大哥不计较我们不是同一个母亲,又肯处处帮我。本该淡薄的亲情在我哥手里变得格外得稳固,这说明,他实在是个好人,既能应对好长辈错综复杂的感情关系,又能抽出空闲,伸手拉我一把。

他说过,小杰,大人的事不要管,你只要好好学习,你有梦想吗,去完成它。

我都记住了,我埋头苦读。

但我没有梦想。

十七岁的我整日都陷在一片温热的沼泽中,被一种莫名的吸引牵引着,常常浑浑噩噩。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情不自禁,为什么想靠近他。

我们明明是亲兄弟。

孟梵玉的话不错。

我是阴沟里的老鼠,我哥对我好,我却恩将仇报。

梦里的一切都像排练很久的木偶戏,我哥忽然回家,像是在门口站了很久似的。

孟梵玉走过去,把我哥拦在玄幻,声音低低的讲了一大串话,还偏过头漫不经心地瞟了我一眼。

那一眼让我倍受熬煎。

当时的我只担心孟梵玉会把我偷领带的事告诉我哥,没想到他会添油加醋,把那点假话同真话一起,像针扎进木酒塞一般,深深地别进了我哥对我的印象里。

我哥也看向我,凝视了几秒,说:“小杰,你来我房间一下。”

天要塌了。

我猛然惊醒,从床上坐了起来。

梦里急促的心跳仍在,我深呼吸几下,慢慢平复。

刚松口气,一抬头,发现洪怀啸站在床尾。

我惊叫一声。

“醒了?”

我哥头也没抬,他在整理袖扣。

我浑浑噩噩地点头,往四周望了望,发现这里不是我的卧室。

完蛋了。

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以手掩面。

“睡醒了就去洗漱,然后下楼吃饭,”洪怀啸言行如常,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他早就习惯。

习惯我的梦游。

这是我小时候就有的毛病,断断续续。

也看过医生,没什么结果。

我哥和我妈一商量,干脆在他们的房子里装了很多儿童用的保护措施,锐利的地方会包上软贴,窗户都死死封好,入夜楼梯处会关上围栏,防止我一失足就摔下去。

我哥睡眠轻,一旦听见声音,就知道我老毛病又犯了。他会在后面默默地跟着我,等我梦游结束,就把我抱到他的房间。

所以每当睁开眼发现自己睡在我哥的房间,我就知道,昨天晚上我梦游了。

可是自从我离开家,和我哥断了联系,我就没再梦游过。

我妈说,人长大了就会不治而愈。我还相信了。

看来我不能老相信我妈,她这人平时讲话爱剽窃鸡汤杂志,杂志一换,她的口头禅也跟着换风格。

我崩溃地爬起来去浴室刷牙,刷着刷着,下嘴唇一阵刺痛,我低头一吐,水池里一团粉红色的沫。

不会吧,我还真把自己的嘴咬破了。

那我要是梦见自己上吊,后面跟着的我哥还不得跟死神作斗争啊。昨天我还在我哥面前耍横装大人,一到晚上就又退行回犯病的十六七岁了。

我宁愿自己昨晚是在梦中上吊了。

心里憋闷,我把牙刷牙杯收拾地哐哐作响,不情愿地拖着脚往楼下走。

餐桌旁,我哥正在喝茶看报。

都什么年代了,我哥还来这老一套。我妈在我小的时候就说,你哥哥特别喜欢看报纸,他来做客,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就一直盯着我妈买的家政专版。

再上门时,给我妈买了一整盒毛线。

谁都有丢人现眼的童年,我哥也不例外。

想到这里,我心里好受了一点。

绕着餐桌走了半圈,最后我选了一个离他比较远的座位。

跟洪怀啸面对面吃饭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酷刑。他不允许我挑食,也不许我吃一半就撂下,我所有饮食中的坏习惯都是被他矫正的。但我现在已经二十四了,用不着再受这种管教。

我拉开椅子坐下。

大约过了三十秒,我哥的审问开始了。

他问:“这些年你梦游的次数多吗?”

“没,”我立马回答,“一次都没有。”

“你住几楼?”

“五楼。”

“家里的窗户都封好了吗?”

“封了。”

我养自己像养猫似的。

“回头我带你去看医生,”他折起报纸,应该是要出门了。

这是专门等我下楼问话呢。

我抿了一口豆浆,没放糖,温度正好。

“听到了吗?”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我胡乱点着头。

“张奕华的事我会帮你解决,”他穿上了外套,“你这几天不要出门乱跑。”

一阵敲门声传来,胡笑在门口等他。

但我哥似乎还有话要说。

他撑着桌子俯下身,盯住我的眼睛:“连小河,你听到我说话了吗?”

他改口叫我连小河了,很给我面子。

我只好也给他面子,倦倦地拉长音调:“听—见—了——”

他终于放下心来,拿起桌上的报纸和打火机,转身就要离开。

我看着被我搅出旋涡的豆浆,打了个哈欠,含糊地讲:“需要我出面道歉吗?”

家里的早餐还是不错的,至少豆浆没有塑料味。

我哥没回答我的话。没有脚步声,也没有说话声。他像是忽然消失了一样。

我清醒了一些,支起脑袋去望,发现我哥还没走,他站在原地,正像看陌生人一样打量着我。

不知道最后打量出了什么,他微微皱了下眉心:“当然不用。”

说完就走了,头也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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