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8 来源:长佩 分类:穿越 作者:恭西柚 主角:于清白 于清白
“嚯——嚯——”
剔骨尖刀被一下一下平推在磨刀石上,侧刃已经从发乌的颜色磨到雪亮。年轻厨子侧手指抵在刀刃上试了试,利度正好。
手中刀面一翻,映出了这人一双澄澈的眼,在昏暗的烛火里似乎能透出星光。
后厨杂物间里血腥四溢,将原有的木头霉味儿和泔水的馊臭味道遮盖。
长凳上放一个盛水的黄铜盆,还有一排菜刀,长刃短刃、宽刃窄刃各样式的都有,无不被主人擦的锃明,排列在一卷铺开的牛皮帘布里,刀尖位置卡齐,似被尺规量过一般整齐。
卸肉的案板上,一具赤裸的男性躯体躺在血水中,四肢扭曲、肚腹破裂,伤处像一朵朵怒放的红罂粟,一呼一吸间都在渗血。
如果不是胸膛微微的起伏,他看起来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厨子按在男人胸口,挥刀而下。
人为刀俎,尔为鱼肉。
案板上这条“大鱼”名叫于长白,二十一世纪普通标准富二代。
家里也就普通的有钱,京三环内住独栋别墅,没参加过高考,直接出国上大学。本硕加起来一共没念几年,毕业回国,在所谓的家族企业挂个职位。
自此,于长白成了“朝十、午两点半”准时上下班的“打工人”。第一天上班的时候,他因为骑电动车,被两个哥哥叫到办公室轮番谈话。
于长白说:“哥,市内骑小电驴方便。”
于二少说:“给你买一辆Portofino吧。”
于大少给了二少一击肘击:“还破特废诺?!谁开法拉利啊,那小车,娘们叽叽的!小白,听大哥的,咱就得开越野的,等哥给你提一辆阿斯顿·马丁DB叉。”
于是,三少爷于长白拥有了一辆法拉利Portofino和一辆阿斯顿·马丁DBX。
但于长白并不开心。
有钱人的生活在他眼里就是这样枯燥乏味——大哥爱车,旦凡是四个轮子、能跑的东西,他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二哥爱女人,他形象好、气质佳,多少有点斯文败类的霸总风范,和圈里的名媛贵妇相处甚欢,涉猎年龄分布颇为广泛,有些人甚至可以当他妈了。
于长白在聚会上见过二哥泡在脂粉堆里的样子,他克制,别人以为他禁|欲,他热情,那场面瞬间就收不住了。
于长白觉得贾宝玉在大观园里大概就是这样的待遇,可巧,那也是个二哥哥。
什么争家产、争继承权的狗血戏码在于家是不可能存在的。于长白倒是想争一争,想体验一把站在自己亲手抢来的商业帝国顶端是什么滋味。
奈何两个哥哥都是顶好的人,一个妈生的,自然兄友弟恭。他没道理对亲人下手。
于是,于长白觉得更加没趣了。
玩车、玩人、玩票子,他一样不沾,活了二十七八年,唯一让他有过兴致的事情只有两样——
其一,在一晚五六千的金沙酒店顶层的豪华露天泳池边上,面对灿若星海的摩登都市夜景,一边泡脚,一边抱着把破吉他弹《平凡之路》: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
转眼都飘散如烟;
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见平凡,
才是唯一的答案……”
这歌还是他高中同学教给他的。
那个同学还送过他一把吉他,用旧了跟烧火棍似的,早丢了。
第二样能让于长白提起兴趣的事就是玩自己——运动,极限运动,什么刺激玩什么——
第一次是华山天险的木栈道上,栓一根小绳悬在万仞悬崖之上,做了一个漂亮的“鹞子翻身”,从此,于长白“以身试险”的精神便被从灵魂深处激发出来。
之后,阿尔卑斯冬天高山滑雪,夏天山崖跳伞;北美科罗拉多的埃尔多拉多大峡谷攀岩;开团穿越撒哈拉沙漠;挑战极限潜水,到过水下121米,设备故障,眼球差点爆掉……
总之,怎么作死怎么玩儿。
这些都是背着家里人不知道,家里更不知道于三少为爱好进过三次ICU。
为了歌里那一句“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于长白都快和死神拜把子了。
算上这次,他是第四次进ICU。
“都说事不过三,一旦过三,事情就变味了……”于长白想。
他知道自己现在一定躺在什么地方,仰面朝天。
浑身疼到他想死,但死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清楚感觉到生命的热度正在从自己身体里泄出去,速度快的像一只撒气的气球。
然而,这一次的重伤不是因为参与了某项作死的运动。
原因很单纯,他开着二哥送的Portofino风驰电掣的时候,一不小心被满载39.8吨的东风重卡碾过全身,又被卡车头拖行了五公里。
于长白觉得自己这样的还能喘气,堪称世纪奇谈。大概是转生异世界了吧……他想。
他隐约记得出事那天他着急赶一个重要的场子,雨很大……
越是回想,于长白越觉得脑子里好似被灌了浆糊一般不灵光,转速为零。
鱼临死会扑腾两下,案板上的于长白也不例外,在冰凉的尖刀近身又捅又割好几回之后,他终于叫骂出声:“不许动!举起手来!”
喊过之后,便是钻心的疼痛,“诶哟疼疼疼!别碰我……我疼!疼……”
厨子契良辛显然被这人回光返照似的反应吓了一跳,“于、于公子?”
于长白两眼一睁,正看到满脸是血的契良辛和他手里的刀,吼了一嗓子,半个白眼都没翻完,又哼唧着疼晕过去。
契良辛在铜盆里净手、洗刀,俯身审视这具躯体,从脚趾尖到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一路看过来,那严谨认真的样子,像极了考场上检查答案的优等生……
至少在于长白半眯缝的眼里看到是这样。
这小白脸……该不是把我当成医学院福尔马林尸池里钩出来的大体老师了吧?于长白想。
随后他才因为自己的全|裸感到一丝羞耻,但也只有一丝而已。
他在这厨子凑近胸部的时候合上那一道眼缝,拿出极限深潜时练出来的闭气神功,装死。
“于公子醒了的话,请不要再装了,”年轻厨子道,他口鼻前罩了几层棉布当口罩,说话瓮声瓮气的。
于长白没睁眼。
但闻那厨子起身,喊了一声:“王伯!于公子没醒,劳烦您再烧些烫刀的酒来,我这边还要给他补三刀!”
“好嘞!”
随着屋外一老者应声,于长白登时睁眼,他甚至想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但很显然他现在做不到。
眼前这长相颇为俊逸的厨子“哦”了一声,拍了拍木头墙板,告诉外面那老人家不必麻烦了。
“公子怎么忽然又醒了,”契良辛目光垂着,自顾自擦刀上血迹。
“……”于长白无语,心想:还不是被你给吓的!什么叫“再来三刀”?买一刀赠两刀吗?
他乜斜着眼向厨子那边看去,铜盆血水了似乎沉了好几把菜刀,于长白禁不住皱眉,方才就是它们在自己身体里进进出出一通乱捅?
这是要杀我?活剐?还是手术啊……
“你叫什么名儿啊?上一次我快死的时候,来勾魂的小鬼可不长你这样。你是新来的?”于长白问。
契良辛擦刀的手一顿,“于公子,我是人,不是鬼。”
“那你这……”于长白眯眼打量起眼前这小哥儿,在迷迷糊糊的意识中勉强辨识出这厨子额前勒的包头布条,身上穿的粗缯短袍,腰里杀的板带巾子,再看看这棚顶、这梁柱……显然不是现代社会。
于长白开始怀疑那辆东风重卡是不是将自己直接撞进横店摄影棚了……
“我姓契,名良辛。”
“啊?”于长白收回飘忽的目光。
“公子刚才问我叫什么,我叫契良辛。”
于长白压根不在乎这人叫什么,随口一问便忘了。“弃……良心?”
“对。契良辛,”厨子回答。
他眼中炯炯如炬,盯得于长白身上不自在:“咱们不认识吧?你怎么知道我姓什么?”
“这天下……谁人不知于公子?”契良辛疑惑。
*
多年之后,每当于长白回想起那白脸厨子坦诚的目光,都会想起自己穿过的那本名叫《大夏通天戮》的书。
书中开篇有首定场的词,于长白背的很熟,这词救过他的命,词中人是他,又不是他。
词曰:
“二十二三好儿郎,提剑行四方。
气斗刚,志满堂,素笔著平章。
何惧三千俗尘压吾身,坚冰丈,自履霜。
横钩盗日月,回首望,再叹人世荒唐!”
而从看到这定场词的第一眼开始,于长白便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像诗文中说的一样“回首望”,重新将书翻到开篇,那一场江湖梦开始的地方——
“你怎么知道我姓什么?”
“天下谁人不知于公子?”契良辛疑惑。
他从身后的橱柜的一摞碗碟下面抽出一张纸,手速很快,一摞碗碟居然没有发出丝毫磕碰的声响,好似落在羽毛上。
他把纸展开,举到于长白脸前,“您看。”
于长白拢目光一瞧,这张被碗碟印出了无数圆圈水渍的纸上居然有自己的照片,呃不,画像。
画像右侧清清楚楚写着“于清白”,而在画像上方则印着“通缉令”三个大字。
“画的还挺像……”于长白咂嘴,欣赏自己的旷世美颜,“等等!通缉令?!”
昏沉的头脑犹如惊雷力劈,前所未有的清醒!
那布告上写他一颗头价值黄金万两,“缉拿此人,生死不论……”
合着自己穿越了,还穿成了逃犯,罪行很重的那种?!
很抱歉以这种形式闻名天下……
于长白再看契良辛,眼神都变味了,一看这姓名古怪的小白脸儿便知道他生活不宽裕,一定很差钱!
自己脖子上顶的可是万两黄金!旦凡是个人,无论贫富,都会差这笔钱……
“公子,”契良辛声音没有丝毫波澜,指在通缉令的一行字上,“布告是四年前的。大可放心。”
早都作废的破纸而已,王伯看这纸质量不赖,捡回家折起来,拿画像上于清白的俊脸垫桌腿、垫床脚、垫碗碟,还有多余的拿去给孙女王小二撕着玩、剪着玩、烧着玩。
四年前,这道通缉令贴遍了大夏九州,无论地方官府、还是各类江湖豪强都擦亮眼睛、挖空心思,寻找这座长腿的活金矿。
至于为什么抓他,通缉令上语焉不详,总结下来便是:“皇家的事,尔等凡夫俗子,岂能告之?”
然而,市井流传的版本颇多,有人说:“于清白,于家三公子,其人奸猾邪|淫,与绿林人厮混,仗势欺人,败坏风气!这是杀一儆百,威慑江湖武人。”
有人拿着现成的流言借题发挥,越编越详细,越详细,越像是真事,说什么:“当今天子以文治天下,最不喜江湖武夫争强好斗。
“于家祖上三代为官,皆是清流,堪称股肱之臣,而这位小于公子却不知检点、挥霍无度,砸重金、开武林大会,比武招亲,专门招的是样貌风流俊俏、肯替人顶|屁|股的男人!
“那于公子一次留五人、一连留人几夜,亲自验过,再造入选名册,丝毫不逊色于皇宫选秀女。
“其中应试者,名器尺寸、所用狎具道具样式、所用手法口技、体态姿势、持久程度、遗泄次数等等,皆详尽记载在册,如此这般,一夜一录,轮轮筛选,竟然颇为严谨!
“这消息从下京传到上京,又传出大夏,北狄十六州、西凉、南百越、东海东瀛都知道此人此事,滑天下之大稽,丢人都丢出国门了!
“于家为保自家门楣不受辱,将其逐出族谱,划清界限,将人绑了送往上京城大狱,可于三公子却在押送的途中逃跑,再无踪迹。”
还有私密版本,更加花哨离谱,说:“于公子只是表面风流,实际上暗中为誉王办事,以‘比武招攻’种种大张旗鼓的荒唐行径,掩盖皇家操作的秘事。
“无论国别、广结天下豪杰,何尝不是暗布谍网、打探谍报军情,云云。
“毕竟当今皇上无子、东宫之位久悬,皇上的十二弟誉王爷可公认的最佳人选……”
更有甚者传言说:“那于公子本就是皇帝早些年下江南游玩时的私生子,是江湖出名的轻功圣女玉竹烟之子,后来玉竹烟遭宫人暗杀,独子托付给了于家。
“于清白所作所为根本不是替誉王做事,而是为他自己!”
如此言论流传甚广,传到朝廷大臣耳中,不少人上奏,希望皇上能够彻查谣言源头,慷慨陈词道:“此等荒谬言论对大夏不利!”
皇帝只是笑笑不说话,笑到那上奏的直肠子脚抽筋、腿发软,“扑通”一声跪在台阶下,低头不敢再看皇上那落不下来的嘴角,感觉自己礼部右侍郎的位置估计坐不久了。
上奏这人叫武琨,直到他背着一身冷汗回到家,夜深人静坐在院中井栏边望月亮的时候,他才逐渐想清楚早朝时皇上笑容中的深意——
皇上又不傻,用得着他来提醒谣言不利?刑部的、吏部的都没人发话,本部的尚书也没说话,怎么偏偏自己头脑发热,口无遮拦?
更何况如果只是谣言,怎么能传到这么详尽的地步?其中不但无人阻拦,甚至有人推波助澜!
皇上都知道,而且,这是他默许的。
然而,四年前的流言风波在一封战报抵达上京城的那一天,立即在民间丧失了热度。
那一天,全京城的百姓都知道了戍守北境三十年的大将军宇文冀病逝,同一天,其长子宇文曙率军倒戈,从漠北边境线自退八百里!
那可是相当于从上京城(北京)到晋阳(太原)的距离,是他爹肝胆沥血守了一辈子的忠心……
宇文曙还扬言要南下攻城,一路攻入上京除掉昏君!
不过他率领的曙字营还没出漠北的古牢关,便被皇家直派的银甲龙乘飞骑砍断了“曙”字大旗。在瀚海黄沙里战了不到十天,曙字营叛军全部歼灭。
民间传说那片沙子会吃人,多半是宇文家家兵尸骨未寒,夜鬼哭,啖生人。
平叛一役之后,被人指着鼻子骂“昏君”的皇帝居然没有下旨诛反臣宇文全族,甚至还念老将军宇文冀一生戎马、为国肝脑涂地的旧情,下旨发国丧。
宇文曙一党重犯的头颅按旨悬挂在古牢关的城墙上,逼他们目送灵柩车队从这片黄沙中穿过,目送老将军英灵返乡。
然而在老将军灵车走陆路官道抵达下京城的同一天,一艘小船悄然驶入下京的太平内港。
那天清早,晨雾中舢板小船随着水波一下一下撞在码头的石垛上,木头沉闷的声音犹如哑钟,在牛乳般的浓雾中有几分瘆人。
跑码头运货的脚夫听着声音钻进雾里,发现这船上无人撑船,似乎是顺水流从上游漂下来的,等几人仗着胆子上船之后,惨叫声响彻太平内港。
这船上并非无人,只是没有活人,经仵作查验,船夫三人均死于割喉,血流了一船舱,尚未干透,舱内只有一样货物——一口金属棺材。
坊间传闻:发现棺材的那几个脚夫在报官之前曾趁雾正浓、天色暗,私自开过棺材。
他们定是觉得这大棺材质不俗、雕刻气派,想从棺中捞些值钱的陪葬品,哪知开棺瞬间,棺内寒气四溢!
而剔透的冰壳下映出一张风华绝世的面容,虽是尸体,却犹如水中睡莲……
这张脸天下谁人不识?
告示栏里通缉令上的便是这张脸!绝对不会认错!
后来这案子直接转交大理寺查办,那口具体材质不明的金属棺材,连同棺中“睡美人”一同押入大狱。
消息也在第一时间送达上京皇城,自此,通缉令作废,天下再无于清白。
四年后的今天,于长白躺在荆楚郡河安镇这家名叫“六味斋”的菜馆后厨,并不知道这张通缉令背后的来龙去脉。
这个世界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写在一部书里,《大夏通天戮》,如果于长白看过这本书,他便会觉得书中情节似曾相识……
契良辛收起那张破纸,“看来于公子记忆有损,之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
“那个小契,呃,小辛,嘶……”于长白皱眉,怎么叫都不太对劲,这名儿太奇怪了,“那个良辛,我问你点事,我——”
不等他说完,一根手指按在他唇上,让他噤声。
不,不是手指,是刀柄。
“公子还是不要开口了,”契良辛指尖点在他胸口上,“这里又出血了。”
“不是,”于长白咬到了舌头,口齿越发不清晰了,“我只是想问问……怎么不疼了……我感觉不到……”
疼痛使人清醒,于长白心里发慌,他强迫自己不要失去意识,一旦昏迷,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还不到你疼的时候,我给你用了麻沸散。”
契良辛摘去遮住口鼻的棉布,血腥味扑面,他忍不住又将布堵回口鼻上,“公子您放心,药劲过了,一定会很疼。”
说罢,他便捂着鼻子挑帘出去了。
这算哪门子放心?于长白无力。混沌中,他模糊想着:真的有那么重的血腥味么……他怕血腥味?
一个厨子怕血腥?这合理么……
一个厨子给人动外科手术……这合理么……
他隐约听到屋外契良辛与那个王伯说话,老者问情况如何,厨子却回答:“于公子浑身滚烫,淋雨后始终高烧不退,满口胡话。”
这回答并不属实,于长白不解他为何这样说。
但听那王伯半晌沉默后道:“这么说,手术很成功啊!现在他已经是……”
后面的话于长白没听清。
不多时契良辛回到后厨,提来两桶新烧开的水烫洗棉布,凉一些的时候拿来给于长白擦洗身体。案板上的人已然昏睡过去,这一回不是装的。
待一切都包扎好,他和王伯将于长白抬进入一间窄小隐蔽的隔间安顿下。
契良辛没有着急离开。房屋简陋透风,他手执烛台,观察火苗摇动的方向,一一寻去,将漏风的屋板墙缝都堵死。
直到烛火稳定,他才搬了一把矮凳在于长白的卧榻旁边坐定。
窄榻边的矮柜上端正摆放着他从于公子身上剥下来的衣物,已经浆洗熨烫,整洁叠好。
契良辛看不懂那衣服上的花纹是何寓意,只能摸出那布料质地绝非凡品,其上绣工怕也是大夏最上乘的。
衣物上还放着一本书,那也是于公子贴身之物……
王伯挺着浑圆肚腹在窄门勉强回身,见这面嫩的厨子双手捧那一盏烛台,一身的精气神都垂在于公子身躺的床榻上,虔诚得好似叩问神明。
老头咳了一声,叹道:“人如山中草,越惹眼的越毒,孩子,千万别陷进去。”
“知道了,”契良辛恭顺回道,可目光却未曾移开,舌尖在旁人看不到角度微微舔过唇角。
他唇上有血,是于公子说话时喷出的血沫,契良辛小心的品尝了,味道很……
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