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假婚

精彩段落

从隆湖公寓到闻初现在的住处,大概八公里左右,闻初没有打车,一路溜溜达达,走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地方。

从落日西垂到夜幕降临,城市同寻常一般热闹,高楼鳞次栉比,绚丽的灯牌,明亮的彩灯将黑夜照的如同白昼,他一个人穿过商业街,走过林荫路,路过商场大楼,医院,街心公园,路边有小孩把一个个的手抛飞机扔向天空,玩具汽车遍地跑撞上台阶,泡泡机喷出彩色的泡泡飘到闻初的肩上又碎裂……

他像一个旅人风尘仆仆,又像个看客冷眼旁观,他似有归途,却看不见前路……

闻初记得街心公园最北面有个很大的圆形音乐喷泉,以前跟宋济川谈恋爱的时候曾去那里压过马路,鬼使神差的突然很想去看看,可到了之后,才发现喷泉早已失修干涸,倒是有很多摆地摊的,炒酸奶,爆米花,烤串,酸辣粉香气扑鼻,每个摊点都冒着腾腾的热气,浓重的烟火气息充斥着这里,让人心安。

闻初离开时买了一串棉花糖,大朵像云彩一样,他记得宋济川第一次吃棉花糖的样子,闻初扯下来一片儿塞进宋济川嘴里,棉花糖一入口立马化掉,随即丝丝缕缕的甜就钻进口腔每个角落,宋济川瞪大了眼睛像是经历了什么神奇的事情,惊奇的像只土拨鼠。

意识到自己又想起宋济川,闻初突然慌了起来,赶忙压下唇角,匆忙离开。

回到住处,一串棉花糖才堪堪吃完,一路上受到不少侧目,还甜的嗓子发齁,他将剩下的竹签扔进门口垃圾桶,拿纸巾擦了擦手,才打开门。

客厅灯居然还亮着,细听,还传来“刺啦刺啦”的声音,进贼了??闻初往后退了两步,将手中的钥匙轻轻塞进裤兜,取了玄关处一把雨伞,紧紧握在手中……

这贼可真没什么运气,也不提前踩点,这房子空空荡荡的除了顶上的灯,地上的地板,都没什么可偷的。

“刺啦~”这是……在做菜??

闻初的手心沁出汗来,有什么贼会跑到别人家里来做饭?

心里带着疑惑,他再次放轻脚步,缓缓挪步过去。

“闻初?回来了?”——熟悉的声音?

闻初惊异抬头,差点一个趔趄栽地上去,然后就看见从厨房门口探出一张帅气阳光的脸,正是这房子的主人——孟凡!

呼~白紧张一场!

红烧排骨,辣子鸡丁,丝瓜炒蛋,凉拌苦瓜,再加一道蔬菜羹,色香味俱全。

无论何时,食物总能令人心情愉悦,再加上好久没吃到热乎乎的家常菜,闻初不由得食指大动,不一会儿就把四菜一汤解决了大半:“怎么样?出差顺利么?”

“还行,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闻初手指磕了磕桌子:“下次是不是该升技术总监了呀?”

“公司的意思是要开发新项目,由我负责。”孟凡说完拿纸巾擦了擦嘴,眼里噙不住的得意。

“有你啊,孟儿!”说着闻初使劲拍拍孟凡肩膀,为他高兴。

“你呢,有什么打算?”

“我?我打算回去看看我爸妈,好久没见他们二老了。”

孟凡抬头看着他:“我说的不是这个。”

闻初夹起一块排骨喂进自己嘴里,没有回答。

孟凡盛了一碗汤放到闻初面前,静静看了他一会儿,说:“有了新生活,总是好的,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我。”见对方没看自己,孟凡默默叹了口气,接着道:“工作的事情也不要着急,慢慢来,总有合适的。”

“嗯,我知道。”

闻初不由自主又开始搓弄无名指的婚戒,可那里已经没有戒指,大拇指落了空,又悻悻的抓起筷子继续吃菜。

孟凡有些后悔说那些破坏气氛的话,起身从沙发侧面搬出一个箱子,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一个个放进橱柜。

“这些是我这次带回来的一些特产,你留着吃,别忘了。”

闻初侧头瞄了眼,看都是些海鲜之类的,都是自己的最爱,说道:“我吃不完,你带点回去吧!”

“我留的有,你不用管,这些也没多少,还有几个罐头,能放几天,我明天买个冰箱回来,好放东西。”

“啊?别呀,我平常不太做饭的,你不用买!”自己本来也是借住在这里,还让对方买电器回来,闻初很是过意不去,赶紧推拒道。

孟凡轻笑一声,拍了拍闻初的胳膊:“这么紧张做什么,家具之类的我本来也要买了,只是一直没什么时间,才拖着。不如周末,陪我一起去看看吧,我对这些还真没什么经验。”

“哦,好啊!”闻初如释重负。

两人一起收拾了厨房,在沙发一左一右拿出手机打游戏,大战三百回合,终于迎来一次“大吉大利,今晚吃鸡”。孟凡要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闻初本来想留孟凡住下来,明天再走,毕竟他才是这房子的主人,又看看房子里唯一的那一张床,想想还是作罢。

送孟凡来到电梯,两人抬头等着电梯慢慢落下来,孟凡安安静静叫了声:“闻初。”

“嗯?”

闻初侧头看见孟凡嘴角挂笑看着自己,正想说话,下一秒却被人紧紧搂住,他说:“其实我还挺开心你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以前的闻初无论遇见什么事情都不会认输,他可是个小太阳,更何况还有我……还有我和唐玉他们在,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工作上的事情我们一起想办法,不要担心。”说完拍了拍闻初的背,这才转身走进电梯,电梯合上之前再次朝闻初笑着挥了挥手。

倒是闻初一时有些错愣,自己这两天的焦虑有这么明显么?怎么一个两个都在操心自己找工作的事情,搞得自己像个懵懂的愣头青?他摇头苦笑一声,也幸好自己身边有这么一群朋友,时时惦记着自己,不然还真的会像只没头苍蝇四处乱窜。

闻初说想回去看看父母也不是说说而已,这几年为了迁就宋家父母,自己过年都是陪在宋宅的,虽然也没得到过什么好脸色,却每年坚持,再加上这几年宋父因为身体原因慢慢退出宋氏管理层,宋济川的工作越来越忙碌,闻初只能在生活上更加无微不至的照顾宋济川极其父母,只希望能帮爱人分担一些压力,但最终忽略的却是自己的父母,仔细算来,自己这几年陪伴自己父母的日子加起来也不超过一个月,身为人子,的确太过分了。

临走之前闻初又将昨天孟凡带来的海鲜特产一并装进包里。

这次回去闻初没买飞机票,他现在兜里钞票有限,不舍的花那个钱,选择坐火车回家。

火车硬座前后距离太近,闻初勉强两条长腿收进座位里,车厢里充斥各种泡面,火腿肠的味道,闻初频频用手蹭鼻子,十多个个小时的火车愣是一分钟都没睡着,生生睁着眼睛熬到了目的地。途中他们寝室四人小群里不停蹦出消息,闻初下了火车才回消息告诉他们自己回家了,唐玉顿时一蹦三尺高,控诉他不够意思,没带着自己一起去山清水秀的南方小镇度个假。闻初乐呵呵的承诺,下次一定带他们来看看,这才平了众怒,原谅自己不告而别。

好久没回来,镇上那条坑坑洼洼的水泥路,现在已经变成宽阔的柏油马路,尽管已是夜深,路边仍布满了夜市摊,比起以前热闹了百倍。

闻初父母长时间没见着儿子,拉着闻初问东问西,闻初一一应了,他暂时不想告诉父母自己离婚的事情,面对妈妈追问怎么会突然回家,只说想回来看看,把包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到厨房,就去了楼上补觉。

第二天中午是被自家小侄子小胖墩掐着鼻子捏醒的,小胖墩是闻初哥哥的儿子,今年六岁,名字叫闻鑫,长着一张圆圆的脸蛋儿,小小的身子又胖乎乎的一身肉,特别可爱,所以都叫他小胖墩。

闻初抱着小胖墩下楼,客厅里已经坐满了人,都是自己不太相熟的几个亲戚,客厅的大茶几上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的菜,闻初母亲跟嫂子像是要把自己冰箱掏空了一般,还在往桌上加菜。

在县里上班的哥哥也在开饭前赶了回来。酒桌上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一桌子的表叔表舅一句句年少有为,有出息,轰炸得闻初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把自己面前的酒一杯一杯往肚里灌,最后还是在大哥的劝导下,再加上自己酒量好才没喝个烂醉。

一顿饭吃了好几个小时,从中午到日头落山,才把家里客人都送走,宋母在院子里铺了凉席,一家人坐一起乘凉。

闻初盯着父亲头顶的白发看了会儿:“爸,您怎么都长白头发了?”

“早两年就有了,你妈也有,她染了,我没染,留着快过年再染吧。”

“我妈爱美,女孩子都爱美。明天我陪您去染染吧,省的我妈嫌弃您。”

闻母听了,握拳在闻初肩上锤了两下,笑道:“净学的一天油嘴滑舌,不正经。”

闻初笑着揽过闻母的肩摇了摇,说:“,咱镇上现在变化可真大,我昨天回来差点迷了路,那路修的又宽又阔。”

闻初嫂子这时说道:“你是这两年不太回来,我们这里现在发展可好了,果园里生意还好,书上的桃子还没下果,就已经被订空了,交通也好,你哥现在去县里上班都不用住宿舍了。坐车不到半小时就回家来了,可方便了。”

闻言,闻初撞撞自己大哥的肩膀:“那还挺好,每天都能回来,也不用一个人那么累了。”

“嗯,是挺好!你现在是在城里落了根,不然要是回来咱们这里,以你的文凭,也能找个好工作,离家还近。”

一句话又说的闻初尴尬不已,伸手揉了揉小胖墩的头,又曲起拇指去搓无名指的戒痕。心里竟隐隐还有些动心,要是回来了,工作好找,父母也近,倒是个不错选择,只是……甘心吗?

肯定不甘心,几年苦读,考上名校,为的就是能走出农村,去到大城市发展,可如今,婚也离了,前途也没个着落,难不成又要灰溜溜的躲回父母身边,恐怕任谁也接受不了这个落差。

看闻初没接话,大哥又跟父母随意聊了几句就带着老婆儿子去果园遛弯去了。闻父也在家里待不住,拎着自己的钓鱼包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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