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美人不做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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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对不起啊,千山。”女人伸手,掌心拂过他的眉眼。

少年生得殊丽,将要成人的年纪,如含羞待放的花苞,因为孤僻寡言,阴柔的气质里藏着几分艺术家般的阴郁。

实际上,搞艺术也是他的强项,比如,他在绘画这方面卓有天赋。

但他的家庭很贫穷,父母经常吵架,不会给他买画板、画笔之类的专业用品,他们认为那是一种浪费。

少年从来解释不清楚,也就不解释了,默默地不作声,被迫接受父母的安排。

他望向面前的女人,他必须称对方为母亲。

薛晓蓉望着自己的儿子,双眸含泪,她年轻时也是美人,可惜嫁错了人,生了一个有些奇怪的儿子,仿佛注定了她这一生的不幸。

而现在,她要在二婚丈夫的催促下,把自己的儿子送给别人。

只因为…林千山的特殊体质——

蓄着胡渣的男人催促道:“赶紧上车!”

那是林千山的继父,继父很讨厌他,林千山也不喜欢对方。

薛晓蓉牵起儿子的手,送他上一辆其貌不扬的面包车:“他们送你过去。”

林千山毫无反抗,接受了他们的安排,在昨天晚上他就知道了今天即将发生的事。

薛晓蓉把他关在房间里,和她的二婚丈夫吵架,最后薛晓蓉不得不答应,把自己体质特殊的小儿子送进沈家。

为了他,沈家帮他继父偿还了二十万的债务。

林千山掰起指头数了一下,薛晓蓉一个月赚两千块,不吃不喝要赚一百个月,也就是八年左右。

还没她养他的时间长,她就这么不要他了。

林千山像个器物一样,被面包车里的粗鲁男人拖上去,塞进角落中。他蜷缩起来,不言不语。

紧接着,来不及回头看一眼他的母亲,看看她是否在哭,面包车发动,离弦箭般冲了出去,载着他直奔医院。

接下来是毫无尊严的体检,脱了衣服像砧板上的鱼一样,被体检医师们肆意摆弄。

等到体检报告出来,天色已经昏暗了,结果直接送到那位大老板手上,对方首肯后,林千山才被面包车送到沈家。

沈宅是一座占地很宽的园子,至少民国时期,沈家就在这里发迹,修建房屋。后来沈家祖辈远渡重洋,在国外创业。

沈氏已是主要业务在国外的知名跨国集团。

当然这些林千山都不怎么了解。他了解了也没用,和他没关系。

真令人无奈。

林千山闭上眼睛,黑暗中,整个身心都在向下沉没,犹如置身无边无际的荒凉之中,他抓不到任何可以求生的稻草。

就连他的亲生父母,都放弃他了。

他就像,被所有人抛弃,一个不应该存在的人。

他被蒙上眼睛,送进一间狭窄逼仄的屋子里,他记得一路上应该上了两层楼梯,他此刻在二楼。

有人将他按进椅子里,林千山乖乖地坐着没动,他不喜欢无济于事的反抗,比如此刻,不如安安静静待着。

很快,耳边传来脚步声,他听到那些喽啰战战兢兢又谄媚地说:“沈总,人给你送来了,是个男孩,很特别。体检结果在这里,体内有子宫,可以怀孕。”

“是啊沈总,男人怀孩子少之又少!给您送的这个,可是独一份的,长得也不错!”

林千山闭上眼睛,轻轻咬住下唇。

在目不能视的黑暗中,感官被清晰地放大。

他清楚地听到了对方的声音,一个成熟的中年男性,嗓音低沉,自带某种性感的沙哑,语气是优雅的,言词是粗俗的:“你们送了个什么玩意儿?”

林千山:“…………”

此人有病。

沈霁岳连正眼都懒得瞧林千山,指头往体检单上拍:“未成年?!这才多少岁??你们疯了吧,我家有钱不代表我要犯法啊!”

喽啰急了:“沈总,他就是长得嫩!已经成年了!下个月就19了!就差两周!”

沈霁岳:“感情你们还帮我提前预备了是吧。”

喽啰表忠心道:“都是为了沈总的第一次有美好体验。”

沈霁岳:“???你不是处吗?”

喽啰惊恐:“我不是啊!”

沈霁岳自豪:“我是。”

喽啰快哭了:“咱们都知道您为了那位守身如玉,但沈老爷交代了,您这都快三十了,再没有继承人,就别回沈家了!我的好沈总欸,为了您沈家的皇位继承,就从了吧!”

沈霁岳:“………………”

林千山:“…………”这群人都有病。

沈霁岳有病,沈霁岳也不是什么好人,回头瞥了眼蒙着眼睛的林千山,不耐烦道:“先在这儿待着吧,他生日什么时候?”

喽啰说了个日期,两周不到。

沈霁岳想起沈家二老,眼神稍暗,低沉道:“那就这么办吧,他事儿多吗?事儿逼不要。”

喽啰把他家庭情况一说,沈霁岳随口嘲哂:“哦,爹娘都不要的野种。”

无心之说,落在林千山耳朵里,却刺痛了心脏。

从小到大,父母吵架时,战火总会烧到他身上,骂他是野种,让他去死,嫌弃他是怪胎,来自亲生父亲的嫌恶眼神,成为他挥之不去的梦魇。

他垂下脑袋,瞪大眼睛,凝视黑暗。

那之后,这群人嘴里的沈总没再出现过。

林千山只在这间狭窄的屋子里活动,每天都有仆人来给他送饭,等他吃完后又把餐盘拿走。他们对他还算客气。

连一间窗户都没有的地方。林千山开着灯,百无聊赖地欣赏墙壁上悬挂的油画。

他生日,他自己都不过的,没什么意思,除了他自己,谁也不记得。

然而这一次的生日,却非同寻常。

十九岁当天,沈霁岳终于再次出现。仆人带着林千山去了隔壁房间,这时他才发现两座屋子是挨着的。

沈霁岳住在欧风装潢的卧室里,正在壁炉边翻阅公司文件。

而靠窗的玻璃茶几上,是水果什锦巧克力奶油蛋糕,蛋糕旁边甚至放着蜡烛和银质打火机。

仆人恭敬道:“沈总,人带来了。”

沈霁岳随口应道:“嗯,放那儿吧。”淡漠的语气,就像在代指一件器物,放在那里吧。

但我是人,不是东西。林千山默默地想。他站在门边,有转身逃跑的冲动。

男人长得很帅,看不出年龄留下的痕迹,只有愈发成熟的气质,他的五官很立体,属于那种带着野性的、邪魅狂狷似的帅气。

虎背蜂腰大长腿,gay圈天菜。但林千山不是gay,他缓慢地、不动声色地后退。

沈霁岳看也没看他,话确是对他说的:“先吃蛋糕还是先洗澡。”

林千山张了张嘴,他有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不太适应使用嗓子。

沈霁岳等了大约三秒左右,没有回声,他忽然回头望向他,不耐烦地问:“哑巴?”

“不、不是。”林千山紧张地重复:“不是哑巴。”

“哼。”沈霁岳嗤笑:“那就先吃蛋糕。过来。”

林千山很想拒绝,然而面前的男人,显然是那种说一不二的人,林千山没来由地察觉到,如果拒绝他,下场不会太妙。

他走过去,小心翼翼在茶几前坐下。

沈霁岳纡尊降贵,帮他切了蛋糕,分在小瓷碟里,连着精致的小银勺一起递给他:“吃吧。”

林千山双手接过来,抬头望向沈霁岳。沈霁岳正在看他的体检报告,看来对蛋糕没兴趣,这是专门买给他的。

这个认知让林千山有些错愕,心情变得微妙起来。从小到大,他也就在梦里,吃到过别人给他买的生日蛋糕。

贫穷的孩子,最容易被打动。

“谢谢。”林千山没有忘记礼貌,他小口小口地咀嚼,然后咽进肚子里。

沈霁岳看着他像仓鼠啮食般吃蛋糕,有些好笑:“吃快点,我没多少时间陪你磨蹭,最好今晚一次成功。报酬会给够。”

“……”林千山胃口全无,他把蛋糕放下,低着头小声说:“我能不做这个事吗?”

沈霁岳随口说:“沈家不做慈善,你不做的话,二十万退回来就行。”

薛晓蓉不吃不喝要挣八年的二十万,对于沈家这样的有钱人来说,不过是洒洒水而已。但越是有钱人,越吝啬于让别人占便宜。

林千山两只手不安地揉搓身前的衣摆。

“想好了?”沈霁岳抬头。

小美人眼圈通红,点了点头,畏惧而瑟缩地看着他,就像在看一只不怀好心的大豺狼。

沈霁岳:“……装弱也没用,别这么看我,怀孩子而已。”

“为什么,不找女人?”林千山问。

沈霁岳指了指自己,自嘲道:“叔叔我啊,是男同。”

林千山:“…………你没比我大多少。”

“大你九岁好吗。”沈霁岳哭笑不得:“去洗澡。”

林千山进了浴室,他出来后,沈霁岳又进去了。

林千山抱着茶几上的蛋糕狂吃,沈霁岳出来时就看到他满脸蛋糕屑,他高大的身形步过去,按住了林千山的肩膀:“做什么?”

林千山恐惧道:“我怕中途会饿。”

“饿了会喂你。”沈霁岳拎起他的衣领。

林千山爬到床上去,沈霁岳拉开他的腰带,睡衣散落,少年人美好的身体干净白皙,还带着淡淡的奶香,在冰凉的空气中,不安地颤栗。

沈霁岳有些惊讶:“你是兔子变的吧?”

林千山害怕地揪住床单:“不是。”

十九岁生日的晚上,林千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正式进了沈家,结束后沈霁岳就走了,把信.用卡扔到枕头边上,示意那是他的零花钱。

强烈的耻辱漫上心头,林千山扭头,没看那张卡片,他瞪大眼睛凝视虚空,感官上的疼痛在黑夜中放大。

他想起了薛晓蓉,还有他爸林孟生,甚至还有他的继父王营东,王营东自己有个儿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很不学好。

那些事,遥远得像在一个世纪前,却又近得如在眼前。

为了尽快怀上,沈家的仆佣没有伺候他去洗澡,让他躺在那里,合拢两腿,羞耻地承受着残留。

躺到天际泛起鱼肚白,仆人才来催促他回到隔壁,他应该在那阴暗的角落起居,而非这间富丽堂皇的欧风大卧室。

林千山被他们送进隔壁的小房间,门合上的刹那,他捂住腹部干呕,然后跌坐在地。

仅仅呆坐了三秒钟,连滚带爬起身,冲进小房间自带的浴室里洗澡,碍于羞耻,没能用手,但是在浴室里不停地冲洗自己,闭上眼睛就是沈霁岳滴下汗水的脸。

他浑身颤抖,揪住毛巾,背靠墙壁,不停地喘息。

洗完澡,林千山穿上衣服,打开房间门,讷讷地说:“我想回家。”

他声音太小,路过的仆佣都没听见。于是林千山鼓起勇气,到走廊上说:“我想回家!”

终于有人听见了,年轻的女佣端着芒果布丁走过来,递进他手里,温柔地询问:“小林少爷,住不惯这里?”

“嗯。”林千山怯怯地重复:“我想回家。”

就像小蝌蚪找妈妈那样固执。

女佣有些为难,但依旧温和地告诉他:“没有沈先生允许,您不能离开水云山庄。”

这里是沈霁岳自己修的宅子,占地广阔,花园泳池应有尽有,这里很大很漂亮,但不是林千山的家。

他把布丁还给女佣,撒丫子朝楼下跑去。

女佣惊呼:“林少爷跑了!”

于是所有的仆役一哄而上,围追堵截林千山。林千山像只灵活的兔子,左窜右跳地躲避他们。

但最终,他还是被抓住了。因为脑子里突然冒出一阵晕眩,让他很难受,一不留神就被男仆抓住。

女佣给沈霁岳打电话,两人说了什么,林千山不知道。

他蜷缩起来,被男仆揪住,跑也跑不掉。

女佣挂断电话,望向那男仆:“赵哥,放了吧,沈先生说不禁足,他想回去就让他去。”

赵明杰迟疑:“但是他家不是……”

女佣名叫侯媛,轻轻摇头,示意他别再说了。

“小林少爷,沈先生说您可以回去,记得把手机和信用卡带上,密码是1234,信用卡直接刷也可以。”

侯媛将新手机和沈霁岳留下的卡片装进小挎包,然后让林千山背上小挎包,就这样出了沈家。

林千山离开沈家时,沈霁岳正在公司里,他收到了一张照片,来自于私家侦探,照片上的男人和林千山长得很像,但比那小孩要成熟许多。

“顾先生快要结婚了。”私家侦探在电话里告诉他:“和他的女朋友。两人的婚礼将在维也纳举行。”

沈霁岳说:“知道了。”他挂断电话。

他的白月光始终是直男,现在也要去结婚了。

沈霁岳握拳,砸中办公桌。

在宽敞的办公室里,他再一次想到林千山,也不知是天意还是怎的,老天爷带走了顾尧,却送了个顾尧缩小版的林千山。

若非二人相貌相似,那天晚上,也不会那么轻易就容许林千山爬上他的床。

沈霁岳陷入皮椅里,打开手机定位软件,一个红点正在移动,看那方向,大概是往他自己家。

林千山站在公交车上,死死抱住扶手,随着拥挤的乘客东倒西歪,双目灼灼望向车窗外。

不管薛晓蓉要不要他,他都想回家。

在公交车上摇摇晃晃,在记忆中的站点下车,然后循着熟悉的路线跋涉回家。

一步一踉跄,踩过了满地的泥水,碎裂的地砖坑洼不平,林千山跌倒又从地上爬起来,沾了满脸污黑的水花,他摸了把脸,闻到了污水腥臭。

苏城从来多雨,今年冬天也一样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林千山裹着厚厚的棉服,衣服浸了水,沉重得可怕,他低下头,抚住胸口喘息。

世界在他眼里化为倒悬的一幕幕,大雨的帘幕遮住了目之能及,多雨的水乡乍起水舞,自脚下蔓延而上。

细雨温柔地拂去眼泪。

林千山站在熟悉的家门前,水乡小镇中不起眼的一户,墙面经久失修,涂墙的涂料斑驳碎裂,墙脚下布满青苔。

“妈妈——”林千山站在松漆的大门前呐喊:“妈妈——”

林千山上前,犹豫三秒,攥紧拳头,使劲砸门:“我要回家!不要丢下我!妈——妈——”

记忆在时空中盘旋倒退,在下着大雨的时节,恍惚又回到那年黄梅雨季。

林孟生抬脚踹开大门,指着薛晓蓉破口大骂:“贱人,婊子!”

他已经动过手了,乡里闻讯而来的人七手八脚,齐上阵地抱住了他。

薛晓蓉紧紧护住怀中发抖的小儿子,泪如雨下,她露出衣服外的皮肤布满淤青,当林孟生被左邻右舍们联手拦出去,薛晓蓉四肢瘫软,跪倒在地。

她紧紧抱住林千山,哭着重复:“妈只有你了。”

然而最终,她还是将他丢下了。

冬雨淅淅沥沥浸在身上,如针扎般的刺痛遍布四肢百骸,林千山一刹那忘记了寒冷,他跪在门前的青石板上,仍由泪水沿着面颊落下去,像一只失魂落魄的幼崽花猫。

司机将宾利停在路边,然后下车恭敬地拉开车门。

后座中下来的男人,高大帅气,不说话的时候,自带某种难以言说的贵族优雅气质,大抵是因为从小养在国外,举手投足间很有些英伦绅士气质。

当然这一切,仅限于他不说话的时候。

沈霁岳撑开黑伞,站在路口不耐烦地喊了声:“小鬼,过来。”

林千山受惊猫崽般跳起来,拔腿朝反方向冲出去。

“……”沈霁岳咂了下舌,把黑伞丢给司机,撸起袖子,以比林千山更快的速度,风驰电掣地冲过去。

一大一小在巷子里你追我逃,林千山当然跑不赢身强体健的沈霁岳,这种体型差在第一晚林千山就感受到了。

沈霁岳每一下都能让他感觉被撑裂,然后昏死过去。这种过于明显的差距,很难不让手无寸铁的幼崽害怕。

沈霁岳一把抓住他手腕,林千山满身污泥,脏兮兮一团,漂亮的猫瞳还挂着将落未落的泪珠。

街角的女人偷偷看着他们,很快便转身离去。

林千山却像发现了什么,陡然回头望向女人疾走的方向,声嘶力竭又肝胆俱裂地叫喊:“妈——妈——”

路人纷纷侧目,那女人把身子压得更低,不肯回头。她过了马路,车辆穿行,很快她瘦弱的身形便消失不见。

林千山又急又怒又害怕,不顾一切地挣扎起来,他返身狠咬沈霁岳,赏了对方两排牙印。

沈霁岳是福窝里长大的少爷人物,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爹妈连碰他一下都舍不得,却被这买来的穷崽子狠狠咬破皮。

沈大少爷火上眉梢,不轻不重一耳光扇过去。

一声脆响。

林千山好像怔住了,沈霁岳怒火未消:“发什么疯?”

“……”林千山张了张嘴,终于意识到他无能为力般,默默地低下头,他的脸上留下了巴掌印,眼圈通红,垂在身侧的手攥成了拳头。

“回去了。”沈霁岳说。

也许是因体质的缘故,林千山实在太矮了,他是同龄人里发育最晚、长得最慢的,哪怕过了十九岁,看起来也如稚龄般。

不到一米七的身高,在摸到一米九边缘的沈霁岳面前,弱势十分明显。

沈霁岳将他拽上车,林千山刚坐进去,沈霁岳就进来了。

“沈先生,去哪里?”司机问。

沈霁岳烦躁道:“还能去哪?!回家!”

沈宅中。

侯媛把林千山领去洗澡换衣服,沈霁岳冲完澡裹着浴衣出来,厨房已经将饭菜上桌,沈霁岳重油盐,每样菜要么大红要么大紫,反正就没有看起来清淡的。

他放了手机吃饭,吃了一阵,侯媛就把换洗完毕的林千山带出来了。

一头软毛尚未吹干净,湿漉漉地搭在头顶,几缕发丝贴住面颊,五指红痕印在左边脸蛋上,两只天生炯亮的大眼睛亮澄澄地,泫然欲泣。

侯媛躬身道:“先生,洗干净了。”

沈霁岳撩了下眼皮:“嗯。”

侯媛将林千山推向餐桌:“饿了吧小少爷,去吃点东西。”

沈霁岳放了筷子,不悦地说:“谁许他吃东西了?”

侯媛微怔,想到自家这位沈总吧,从小蛮横跋扈,也就在外人面前能拿住气度,看似优雅贵公子,实则暴躁大野狗。在自己家里那脾气,人见狗嫌。

林千山这回跑了,沈霁岳不生气才怪。

“……”侯媛连忙道歉,将林千山拉回来。

林千山茫然地望向满桌饭菜,旋即垂下脑袋,他想回家,想和薛晓蓉在一起,哪怕母子俩生活清贫,也好过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住在同一屋檐下。

可是薛晓蓉把他卖了,让他像个女人一样,给别人生儿子。

林千山不是不明白这一点,但每每想到,都耻辱交加、 心如刀绞,所以刻意不去想。

不去想,就可以当做不存在。

林千山站在旁边,腹中不受控制咕噜冒响。他从昨晚到现在,还没有进过一粒米,喝过一口水。

沈霁岳放下象牙筷子,不咸不淡地问:“饿了?”

林千山不说话,侯媛提醒他:“先生问你话!”

猫崽的脑袋耷拉下去,水珠沿着颈线滑落,双手交叠在身前,不安地捏住衣摆,小幅度地拉扯,闷闷地回话:“是。”

沈霁岳轻笑,抬头望向他,温柔如水:”那就饿着吧。”

林千山:“…………”

侯媛:“………………”

“丢进屋子里。”沈霁岳的笑容顷刻退去,面无表情地吩咐:“不关够三天,不准放出来。”

关三天?!侯媛惊愕:“那餐食这些。”

“饿着。”沈霁岳无情道:“不准喝水,不准吃饭,关三天出来还想跑,直接把腿打折。”

侯媛回头望向林千山,少年满脸畏惧,瑟缩起来,咬紧了牙关不说话。

“先生生气了。”侯媛低声道:“小少爷,回屋去吧。”

林千山很饿,可他从小寡言少语,哪怕被欺负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自保,他又不聪明,人家说怎样就怎样,很少有他反抗的余地。

就这样,林千山跟着侯媛进了屋里,就是沈霁岳旁边那间客房,非常窄小,没有窗户,墙壁上悬挂着油画。

房门在他面前合拢,仅剩一条缝隙时,光亮快要完全消失,没来由的恐惧占据大脑,林千山下意识伸手,五指扒住了门缝。

侯媛望向他:“怎么了小少爷?”

林千山被她看着,那只手烫到似的缩回去,他摇了摇头,任由侯媛关上门,他听见钥匙转动,房门落锁。

整整三天。

饥饿的滋味并不好受,第一天还能勉强撑着,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减少自己的身体消耗,借助睡眠熬过去。

到第二天就不行了,饿得头晕眼花,根本睡不着觉,哪怕睡着了也会饿醒。

林千山跑进浴室,喝自来水充饥。

到第三天房门终于松动,林千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饿得失去浑身力气。

沈霁岳拍开吊灯,现在他在林千山心中,已经贴上了坏人的标签。

林千山蜷缩在被窝下,呼吸微弱。

沈霁岳好整以暇地踱过去:“死了?”

小美人面无血色,双唇干枯泛白,眼睫微微颤动,极缓慢地掀开眼帘,他看见了把他买到这里的大坏蛋。

在沈霁岳这里,他永远失去了人生自由。因为沈霁岳买了他,他的父母把他卖给他了。

“……”林千山咬紧下唇,沈霁岳居高临下地打量他,轻飘飘问道:“还跑吗?”

好饿……

“不。”林千山声若蚊蚋地呢喃。

沈霁岳弯下身,盯着他的眼睛,笑眯眯地像个痞子:“知道不跑就好。想跑也可以,只要你有命出去。”

林千山张了张嘴,沈霁岳是笑着的,但他越笑那怒火就越明显。

大坏蛋极其小心眼。林千山虚弱昏沉间,恍然意识到。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慌不择路攻击沈霁岳。

他咬了沈霁岳一口,从此以后这梁子就算结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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