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天天宠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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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今天是高升的第二十八岁生日,拉了一票狐朋狗友来庆祝。奉朝英有工作,好不容易结束赶过来,没想到高升却已经喝醉了。对于高升的那些朋友,奉朝英一向瞧不上,一个个都是酒囊饭袋,除了吃喝玩乐,样样不精通。但说白了,高升跟他们也没区别,如果不是两个人从小一块儿长大,奉朝英恐怕在见到高升的第一面就会把他拉到自己的交友黑名单当中。可命运捉弄人,给了他精英般的人生,就势必要给他一个槽点般的好友。

奉朝英知道高升喜欢热闹,也知道他这人常常人来疯,只要人多,他就会像受到刺激一般兴奋不已,拉着所有人喝酒。

二十八岁跟十八岁时的他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好像这十年来他没有任何变化。

奉朝英把高升安排好,自己一人到了高升订的包间,推门进去时,里面如同群魔乱舞。

喝酒、唱歌、跳舞。不断闪烁的光影里,奉朝英脑海里浮现出了“盘丝洞”三个字。果然是高升的朋友,这种场面一点儿也不出乎意料。他想了想,又退了出去,将门重新关上,对一边的侍应生说:“今天记我账上。”

侍应生立即点头应是。

奉朝英原本是想让这帮人赶紧散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刚才他进去后,转念一想,今天是高升的生日,依高升的脾气,一定是要玩到不醉不归的。他这个时候进去赶人,难免有些扫兴。他不喜欢高升和他那些朋友整天花天酒地的做派,但也不想在高升生日这天扫他的兴。

他转身离开,准备自己送高升回家。

一转身,他发现程青州竟然还执着地跟在他的身后。

奉朝英这才想起来,这小孩找他赔裤子。

被高升的事情这么一打断,奉朝英心里面原本的恼怒也消了大半。怒气一消,他的理智便恢复了几分。从事实上来说,他的确是害程青州摔倒的“罪魁祸首”。程青州的裤子摔坏,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他造成的。先前因为先入为主地认定程青州是碰瓷,奉朝英压根不想搭理程青州,这会儿无法心安理得地离开,想了想,问:“你的裤子多少钱?”

程青州身上这条裤子是他在外面旅游的时候买的,一条具有民族风的黑色布裤,不怎么结实,所以一摔就破,也不贵,才两百。他抬起头,面不改色地翻了个倍,“四百。”

奉朝英对这个数字表现出无动于衷的漠然,嗯了一声,直接掏钱夹,干脆爽快。但打开钱夹,他动作顿住了。他也不知道多少年没有用过现金,从来都是刷卡,钱夹里面竟然没有一张钞票。

略尴尬。

奉朝英犹豫片刻,对程青州说:“你给我账号,我等会儿让我秘书打给你。”

“不用这么麻烦,你微信或者支付宝给我都行。”程青州说。

他一双眼睛认真地看着奉朝英。

在他的注视下, 奉朝英有一种被当成不守信诺习惯逃跑的惯犯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不爽。

他拧起眉,掏出手机,犹豫了一下,说:“稍等。”

他点开自己秘书的微信头像:给我转五百。

秘书诚惶诚恐地转了五百过来。

奉朝英这才重新抬头看向程青州,“怎么转?”

两分钟后,程青州看了一眼转账记录,满意地笑了笑,二话不说走了。

就这么走了?

奉朝英不禁感到几分惊讶。潜意识里还是认为程青州会想要讹更多的钱。他收回目光往外走,刚走到KTV大堂便遇到安顿好高升走回来的黄经理。黄经理殷勤地迎上来,问:“奉总不多玩一会儿吗?”

奉朝英直接略过黄经理的殷勤,问:“刚才那个男孩,你说他来找工作?”

黄经理一愣,当即以为奉朝英是对程青州生气了,立即点头,“没错,他拿着我们贴在外面的招聘广告来的。”

奉朝英:“他看上去应该才十七八岁,能做什么?”

黄经理一笑,说:“奉总,您也知道,干娱乐这一行的,越年轻越吃香。其实说起来他自身条件真不错,就是太单纯了些,冒着傻气,如果真把他招进来了,估计会得罪不少客人,所以就没有要他。”

奉朝英嗯了一声。

黄经理不明白奉朝英嗯这一声是什么意思,等奉朝英离开以后,他又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奉朝英似乎对那个叫程青州的男孩所表达的关注过了线。

毕竟,奉朝英是出了名的冷漠。

·

跟高升不同,奉朝英虽然也家世不凡,但却靠着自己的本事真刀实枪走到了今天这个位置。

在业内,奉朝英素来有“冷面阎王”的外号,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这些年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对手,他都以十分强硬的姿态打败对方,给自己的不败战绩谱再添上一抹新的功勋。

这样一个人,把自己的时间看得比什么都宝贵,来参加高升的party的次数都极少,每一回无不是高升强迫才来。

这一次奉朝英在程青州身上投注了格外的关注和时间,的确非比寻常。

他把高升弄到自己车上,朝高升家里开,高升的司机开车跟在后面。

路上,他脑海里好几次浮现出程青州的脸。

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他蹙起眉,有些疑惑是不是自己最近憋得久了,所以才会在见着程青州之后产生一种情不自禁的意动,下意识放弃了一些原则。

程青州很年轻,眼睛很明亮,找他赔钱的时候,一脸理所应当。这种性格不能说不好,但过于外向,一看就是那种胆子很大的。奉朝英颇有些诧异,毕竟他的理想型是安静、温柔那一款的少年。

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奉朝英把高升送回家,亲自送到他家门口。

高升在他二十二岁那年就一个人从家里搬了出来,住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他买了一套小别墅,带一个小院子,在无数白领都无法获得一张宽敞办公桌的地方,奢侈得让人想要诅咒。其实,奉朝英很喜欢高升这个小院子,跟高升他平时混来混去的形象不同,这个别墅小院反而种植了许多花草,宛如闹市中的一小片绿洲,清静而舒适。奉朝英工作不是那么忙的时候,也偶尔会来这里看看书。坐在庭院的藤椅上,绿色藤蔓包围的围墙外面是高楼大厦和川流不息的车流,那些声音被围墙挡着,变得遥远、微小,形不成噪音,反而衬托得院子里格外安静。

高升的司机扶着高升另一边,跟奉朝英一起走到门口,由他开了门。

奉朝英站在门外没进去,说:“他今天喝了不少酒,你多照顾着他点,如果他难受,记得给他吃点药,实在不行就送医院。”

“嗯。”高升的司机江博澜点头。

奉朝英转身离开。

江博澜扶着高升往屋子里面走,好在高升喝酒之后没有撒酒疯的习惯,不闹事。

江博澜今年三十岁,他二十五岁从部队退役回来之后,就一直做高升的司机兼保镖。高家给他的薪酬很高,他父母早亡,没什么亲戚需要赡养,自己一个人生活绰绰有余。工作这五年,也不累,高升除了爱玩,没什么不好的习惯,如果非要说什么不好,也是高升经常玩到深更半夜才结束,他常常一等也要等到那个时候。

和高升不一样,江博澜家境贫寒,不然当初也不会入伍。他在部队里的时候力争上游,但因为性子过于耿直,得罪了上级,断了留在部队的路。高升面试他那天,也不怎么正式,就选在一个夜店里。江博澜从来不进这种地方,一方面是因为他性格原因,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没钱在这种地方消费。一个晚上花成百上千,这在他的世界观里是无法想象的事。

那天高升坐在沙发上,边上坐着一群男男女女,非富即贵,笑声连连。

江博澜找到他,高大而沉默的面孔在夜店灯光的照耀下有些晦暗不清。

高升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问:“给你一千万,把你未来十年卖给我,卖不卖?”

江博澜脸色顿时难看,他知道在这些富家公子哥眼里,他们这种穷人什么都不算,可自尊被践踏,忍不住愤怒。

“不卖。”

他转身要走,一只手忽然抓住他的手腕,江博澜很少与人发生肢体接触,猛地一惊,回头甩掉了那只手。

高升以漫不经心的姿态收回了手,微微一笑,“很好,面试过关了,以后你做我的司机跟保镖,月薪两万,回去之后我会让人把合同发给你,从明天开始上班,全年无休,有事提前三天请假。”

高升是一个真正的败家子。什么都不会做,靠家里养着,成天混日子。都二十八岁了,还天真得像个孩子。

江博澜背着高升上楼来到二楼卧室,将他轻轻放到床上,像平时那样帮他脱掉皮鞋和袜子,解开皮带,把其他衣服也脱下来,换上睡衣。如果不换上睡衣,高升睡到一半会因为不舒服醒过来。他驾轻就熟地完成了这一切后,正准备转身离开,忽然,如五年前那一幕一般,一只手忽然抓住了他。

江博澜脚步停住,转头。

高升闭着眼睛,翻了个身,原本还只是一只手抓着他的手腕,现在另外一只也伸了过来。

“阿江,上床,陪我睡觉。”

他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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