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猛男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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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林涵气息微乱,揉揉陆明那颗大脑袋,声音中带着淡淡笑意的说道:“你很喜欢?”

陆明眼睛贼亮贼亮,嘿嘿嘿坏笑,自家媳妇儿怎么看怎么好:“喜欢死了,我现在恨不得,时刻把你带在我身边。”

李涵刚毅的脸上带着晕红,他只感觉自己身体里面,有一头凶猛的野兽,即将冲破牢笼。

胡乱的回身,弹熄的油灯。

黑暗中陆明,大眼睛亮亮的,一把拉住林涵,推倒,那叫一个气壮山河。

“哈哈,媳妇儿,快到我碗里来!”

林涵一惊,连忙按住陆明乱飘的眼睛,耳朵红红:“家主,你还在休养。”

本来低沉优雅的男声,已经暗哑非常。

“卧槽!这样不行!媳妇儿,你有没有什么练武的趣事跟我讲讲。”陆明不甘心的嘟嘟喃喃,低咒道。

不过原身的体质不好,正在休养阶段的陆明,只能抱着媳妇儿望洋兴叹,转移注意力。

林涵挑拣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跟他说着。

低沉的嗓音格外好听。

不一会陆明就没声了。十分流氓的,又很依恋的紧贴这林涵,沉沉的睡去了。

林涵满脸张红,陆明细腻的皮肤紧贴在身侧,都是火辣辣的。

但是却又感觉安心,这个小相公,看来是真的很喜欢他的身体。

每次睡觉前,都折磨的他极欲挖个地洞,钻进去。

林涵,用手指细细的描绘小相公的五官,只要自己保持这样的身材不变。

这次,他是不是可以奢望,这种幸福能再长一点。

一大早,陆明吃过早饭后,就抱着大白菜蹲在院子里,一直摆弄。

看着陆明忙乎的满头大汗,林涵失笑的摇摇头,接过他手里的白菜,递给他一杯蜂蜜水。

“你想怎么做,跟我说,我帮你做。”

陆明喝了一口蜂蜜水,嘿嘿傻乐,有媳妇儿就是好呀。

知道疼人,抬手拍了一下林涵挺翘的屁股,贼贼的笑道:“媳妇儿,你真好!”

林涵耳尖微红的瞪了陆明一眼,私下望去,确定没人看到这才松口气,这也太孟浪了。

陆明站在一旁指点江山,不一会辣白菜多久做好了。

林涵看着那些被出处理好的白菜,都被各种辣椒、苹果、梨子等调味掉包裹着,散发出诱人的咸香。

午饭的时候,林涵吃着辣白菜,眼睛瞬间的亮起来了。

这种咸辣,带着点微甜,很是下饭,十分爽口。

陆明控制不住的又吃了一碗米饭,摸了摸鼓鼓的胃说道:“我准备拿一些辣白菜,到镇上去买,你看可行吗?”

陆明虽然对辣白菜有信心,但是到底不是hi原装的古代人,心中还是有些忐忑。

“准行,小菜爽口,成本低,是个不错的收入。”林涵肯定的点点头,小菜,下饭,味道独特,确实十分好吃。

“那好,下午我就背两罐子,去镇上试试。你一会给隔壁的几家送去点,大伙尝个鲜。”陆明从家里角落,找到两个不大的陶瓷罐。

掂量了一下分量,觉得自己能背的动,这才交给林涵让他去清洗。

林涵看着一身短打,满头汗水的陆明,心中忽然有些憋闷:“家主,下午还是我去吧,我练武的力气大。”陆明一个书生,竟然为了生计,宁肯与商贾为伍,让林涵心中很不是滋味。

想想古代,大体上读书人,是看不上下九流的商贾,也就知道自家媳妇儿想歪。

陆明哈哈一下,不在意的摆摆手:“你到底是个哥儿,这谈生意的事情,还是交给我比较妥当,正好熟悉一下环境。”

小心的将罐子扎好口,陆明坐上同村刘大的牛车就出门了。

出了村子,四周大多是郁郁葱葱的深林,林间不时有小动物跑过,一条窄窄的土道蜿蜒其中。

不远处宽大笔直的官道,但是却一个人都没有。

陆明不禁好奇的问道:“大牛哥,那官道那么宽敞,怎么大家都没在那上面赶路呀!”

刘大牛闻言哈哈大笑:“陆秀才,这官道只有官老爷才能用,平民老百姓要是私自用了,没被发现还好,要是倒霉被穿官衣的看到,少不了一顿打。”

“多谢,大牛哥提醒。”陆明倒抽一口凉气,还好他没图方便走官道,看到那些古装电视剧,也不可全信呀。

“你们这读书人,就是文绉绉的,还谢啥,哈哈。”刘大牛憨直的一笑。

牛车晃晃悠悠走了一个多时辰,这才走到了镇子上。

谁都没有注意到,身后灰衣短打的林涵,隐匿身形,用轻功悄悄跟在后面。

自家小相公,身体不好,又甚少出门,林涵怕他被人骗了去,这才悄悄跟在后面做保镖。

辞别的刘大牛,陆明也不着急寻找买家,而是寻了一个小乞丐,给了一文钱,问清楚了当地的情况。

原来这个地方叫枫叶镇,众多酒楼林立,但是当属雅妍搂为最。

这雅妍楼在枫叶镇,据说是风雅和美食都是一绝。

陆明嘿嘿一笑,就喜欢这中不差钱的主儿。

来到雅妍楼门前,小二见陆明一身书生打扮,于是连忙上前,躬身问道:“这才公子,是吃饭,还是打擂台呀?”

“擂台?”陆明闻言眼睛一亮:“有奖金吗?”

小儿闻言,险些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说好的读书人,都恃才傲物,视金钱如粪土呢。

不过面上,他可是不敢表露,连忙指着大场中间的一块条幅说道:“您看,那是我们老板出的上联,能对上来下连者,奖励白银50两。”

1两白银可以换1贯钱,也就是1000文,那50两白银可就是5W文钱,哎呀呀!

陆明只感觉满眼的铜钱在翩翩起舞,擦了擦嘴角边不存在的口水。

陆明咽了咽口水,眼冒金光的走入大堂。

只见大堂正中间,悬挂着一个红色条幅,上书一上联“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升”十个大字。

呦!这个是个名对子,前世陆明在网上还特意看过。

嘿嘿,看来有门!

陆明面露喜色,直奔下方书案而去。

大堂中,已经有很多身着白衣的书生,三三两两的议论着。

一看陆明直奔书案,纷纷聚拢过来。

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走了过来,看到是陆明,不屑的说道:“我还当是哪位名家大才,原来是陆明,我说你可别舔着脸,浪费这上好的笔墨了,草包一个!”

“这不是被宜哥儿,退婚的陆秀才嘛!是不是娶了个奴隶,被窝里别有滋味儿呀!哈哈!”

众书生哄堂大笑,你一言我一语的讥笑陆明。

那华服男子,正是本地县令之子,柯翰林。

柯翰林故意走到陆明身边,嘲讽的说道:“陆兄,也难怪你痴恋宜哥儿,那身段,那个小模样,哎呦,在你们那应该是少有的。你不会饥不择食,连个粗壮的奴隶,都爱不释手。没准那奴隶,在奴隶营里面身经百战,可是各种高手呢,哈哈!”

此言一出,其他书生更是哄堂大笑,后面的话更是污秽不堪。

上辈子陆明是个销售,什么样的讥笑没见过,刚开始还不放在心上。

但是后来听到柯翰林羞辱林涵,眼中寒光一闪,心中顿时火起。

至于那个连眉毛眼睛都没见过的前未婚妻,宜哥儿,鬼才管他死活。

柯翰林在大庭广众之下,拿两人房事调笑,想必是拿他做个玩物。

“柯翰林,如此羞辱与我的家人,我陆明要是不讨个公道,枉为男子,不知道敢不敢和我打个赌,就赌这副对子,”

陆明瞥了一眼堂上的对子,眼神冰寒的看着柯翰林,面无表情。

林涵就是他的软肋,今天势必要给柯翰林个教训,否者他日,林涵就会成为枫叶镇人的笑柄。

“哈!赌就赌,今天就让大家看看,你陆明就是一个无用的草包,不过既然是赌局,就要加码,如果你陆明输了,就跪在门前学三声狗叫,发誓从此不参加科举。”

柯翰林薄唇轻勾,眼中露出恶毒的光芒。

闻言,人群中一些看热闹的食客,都惊呼出声,劝陆明不要答应,要知道读书人,这辈子都不能科举,那可就完了。

哪知道陆明闻言,微微一笑,说道:“好!不过来而不往返非礼也,如果柯兄输了,就跪在雅妍楼门前,给我家哥儿磕头道歉。咱们请这枫叶镇的名家大儒,做个评判,列位为我们做个见证。”

“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击掌为约!”

“谁耍赖,谁小狗!”

陆明毫不认输上前一步,与柯翰林三击掌定下约定。

柯翰林得意的一笑,向手下两个家仆使眼色。

他们柯家在枫叶镇,声名赫赫,任谁都得卖他父亲三分薄面,陆明输定了。

比诗斗文猜对子,历来是文人一大盛事。

不一会儿,雅妍楼前几摆昊了连个书案,上好的纸墨笔砚准备就绪。

雅妍楼更是请来了四位评判,分别是,柯翰林的父亲柯瑞德,鸿鹄书院院士黎弘,副院士北鸿哲,还有一个一身白衣,面如冠玉的男子,年纪30多岁,一身贵气,其他三人均退后半步,不敢与之同行。

陆明虽然出身不高,但是确是黎弘的得意弟子,这位便宜老师,特来压镇,着实让陆明感动了一把。

两人以一炷香为时限,

柯翰林虽然傲慢,但是也颇有些才学,而且这副对子,在此处悬挂良久,所以他当下就奋笔疾书。

只有陆明老神在在的,眉头紧皱,握着毛笔,却迟迟不动笔。

人群中纷纷传来讥笑和猜疑声。

“这陆明不会认输了,眼看一炷香时间就要到了。”

“我看他刚才,就是打肿脸充胖子,活该一会跪地学狗叫。”

台上几位评委对陆明行为,也感到怪异。

“黎老,孩子们之间的打闹,做不得真的,读书人饱读诗书,哪有真的不参加科考的道理呢。”柯瑞德喝了一口茶水说道。

“哎?这没到最后,谁属谁赢还不一定呢,列位现在下结论,还是为时过早。”

黎弘缕着花白的胡子,笑眯眯的说道。

虽然面上看不出来,但是心中还是隐隐的为陆明担心。

而我们的猪脚陆明,为什么迟迟不肯下笔呢?

原因是,他不会毛笔字。

这可是个大问题,原身是个书生,饱读诗书,如果现在他写出一手鸡爪子字来,还不得露馅呀。

眼看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了,陆明一咬牙,鸡爪子就鸡爪子吧!

于是大笔一挥,还好这个身体有肉体记忆,下笔之时,陆明就有一种极熟悉的感觉,等再回神,钢劲有力的大字,跃然纸上。

就在这时,一炷香燃尽。

柯翰林志得意满的瞥了一眼陆明,这副对子,他之前就跟家里夫子讨论过,再加上他的理解,可谓是精妙异常。

二人的对子,呈交给评委后。四人纷纷传阅,然后细细品味。

柯翰林和黎老满脸震惊,不可置信的看着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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