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还是小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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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那天不欢而散后,陆桥之连续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一个星期内,秦伯与我在院子里种满了花卉。

秦伯是个很有想法的老年人,播种之前甚至用六芒星的造型划好了片区,一角种多肉,一角种百日草太阳花,其他分别是薄荷、牵牛等等,正好铺满整个院子右侧中央,即使目前还没有发芽开花,我都能想到开时五颜六色的模样。


说实话…不太符合这幢别墅的气质。

但似乎院子里面的东西都归秦伯打理,秦伯想把它弄成什么样,陆桥之都没意见,因此在秦伯的盛情邀请下,我跟着老一辈的审美理念,想象了一下不久后院子里百花齐放的模样。

秦伯问我:“你觉得那样好看吗?”

我十分违心:“好…看…”

秦伯便哈哈大笑:“你这孩子,不能说谎,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尴尬地点点头,他便回忆似的开了口:“晨…桥之肯定也不喜欢,他现在是越来越嫌弃我的花园配色了。”

秦伯的神情有一些落寞,不知是看出来我俩的状况,在我面前必须收敛,不能叫晨晨的缘故,还是因为陆桥之真的审美挑剔,伤了他老人家的心。

面对这两者,我都只能勉强陪聊:“其实看久了…习惯了,挺好的。”

“真的?”秦伯兴致不高,却眨了好几下眼睛。

我看出来他是假装的不高兴了,便笑笑,还是哄他:“真的。”

秦伯也笑了,隔半天突然叹了口气,说:“你这孩子我看挺好的,他啊…”

“什么都好,就是太拗,太较真。”

未等我说话,秦伯主动岔开了话题,让我和他一起去仓库拿东西。

院子侧边这间仓库简直是秦伯的藏宝地,各种劳作用具一应俱全,我上一次送东西进来,就觉得自己仿佛成了田野间辛勤的农民,今天进去一看,东西好像又多了。

秦伯给我递了两块板子,和我说:“前两天刚从里面收拾出来的,马上教你做个东西。”

说完,他拿了两个锤子递给我,又从工具箱抽出了一包东西。

出来之后,我才看清那是一包钉子。

联系我俩手里的几块木板,我尝试拼了一下,问秦伯:“做柜子隔板?”

秦伯摇头,买了个关子:“来帮忙,做一会就看出来了。”

我反正也没事儿做,抽了两个小板凳跟着秦伯坐到了院子中央,给他递工具。

在旁边看了一会,我发现秦伯不仅种花有一套,造东西的手艺也很好,量尺锤子用得都十分得心应手,有块板子长了,他用锯子锯了一点,还特意做了个别的造型,我看着看着,觉得还挺有意思。

做到一半还差个顶的时候,我看出来了,他是要做一个狗窝或者猫窝之类的东西。

我想了想,问秦伯:“您要养猫?还是狗?”

秦伯闻声转头,啧了一声,面色似有不舒服的意思,但很快变得正常,语气稍显沉闷地和我解释:“是桥之要养,昨天打电话来的。”

我微微失神,也很快恢复过来,不与他再聊这个问题。

但思维还是不由自主地往“陆桥之要养宠物”上跑。

陆桥之不喜欢动物,他说很吵,而且对动物皮毛过敏,因此后来也不允许我养,不过我大概是忤逆他的第一人,和他同居的那段时间,他常常混在外面不回来,我就偷偷在租屋里养了一只金毛,他一回来我就提前把它送去寄养。

事实证明,过敏是他乱说的,金毛很温顺,也不吵,他的目的只是不给我养猫狗。

这会儿他竟然想自己养,有点稀奇。

秦伯似乎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要养宠物,表情看起来不是很赞同,见我看向他,他叹了口气,说:“让他自己弄,我不帮忙。”

我被他逗得忍俊不禁,虽不知为什么,还要配合地说:“我也…不帮忙。”

秦伯稀奇地看我一眼,眼中写着:没见过你阵营这么明确,对陆桥之的态度这么明显,即使只是在养动物上。

我抿嘴笑了笑,给他递了快新木板。

经由秦伯之手的动物小窝于傍晚做好,我两人刚一起身,就听外面传来了车辆的声音。

秦伯朝外面看了一眼,见除了人之外的东西下了车,眼神仿佛是看见了闯进一家三口美满生活的第三者。

我苦笑,不知道他怎么能这么认真地讨厌陆桥之养动物。

陆桥之很快领着小东西进来了,我远远瞧了一眼,觉得好像是狗,也没有多看,想和秦伯一起把东西送进仓库里去。

我一转身,还没有往外踏步子,便听身后立马传来了漂亮的吼叫,然后是杂乱至极的步伐,才想回头,就被一个庞大的东西撞倒在地。

那东西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在我腰上乱踩,旁边秦伯叫了一声它才挪开,我好不容易丢下木板睁开眼转过身,便见一条粉色的大舌头垂在我下巴处。

它睁着乌黑漂亮又大的眼睛朝我笑,用搭满柔顺黄色偏金毛发的头蹭我的脖颈。

我不自觉用手撸它的脖子,看见一小片复杂的花色,仰躺回去,见陆桥之立在一旁,看看狗又看看我,神色复杂。

晚餐我与陆桥之一起吃了,他吃饭时甚少谈事情,我心里有事,也没说一句话,借口不舒服很快离席。

睡觉前,等到整幢别墅的灯都熄了,只有二楼书房微微亮,还拉着窗帘,我便自己打了个手电筒,悄悄出门走到狗窝前。

大金毛本来睡着了,听见声音睁开眼见我来了,又要冲出来,我立马叫停了它的吠叫,按以往训练它的手势让它坐下。

半年不见,幸亏它很聪明,还记得,不然我这样做还挺危险的。

我关上手电筒,玩心起了,借着月光往两边扯它的脸颊,它呜呜呜,我也跟在后面学它呜呜呜。

呜完了又想,花花都长这么大了。

以前小时候还能抱起来的,现在站起来都快有我高了。

花花这个名字是肖琪起的,他当时知道我没给小金毛起名字,很是严厉地谴责了我一番,上班时间抽空发短信说:陆桥之算个屁,不让你养狗,你这不是养了吗,养了就得负责,你名字都不给它起,是不是怕对它负责啊?

有这个意思在。

我没有反驳:嗯,要是以后不能养,就要送人了,不起名字也好。

肖琪那边很暴躁:!!!!不要了就送我!!!现在!快!给他取个小名!!

我思索了一会:我不知道起什么啊…

肖琪很长一段时间没回我,后来发来的短信说:我!上班玩手机!被主管发现了!就刚刚!被批评了!

刚看完,他又回复了一条:脖子底下有个花斑!就叫花花!老祖宗传统,贱名好养活。

我把花花的脸往回压了压,看着他现在几乎不显特别的毛色才觉得名不符狗。

而且之前我明明把它送到肖琪那里了,不知怎么却到了陆桥之这里。

花花一如既往地有机灵劲儿,使劲用头在我手掌里拱了拱,看架势又想往我怀里冲。

不巧我撸出了一手狗毛,于是只能象征性摸摸它的头安慰了一下,没敢太宠着它。

我还记得给他除毛扫头发的过去,苦不堪言。

没多久,花花困得狗头趴在了地上,我见状和它道了别,这回眼睛适应了黑暗,连手电筒都没开,直接摸黑进了门。

整幢别墅静悄悄的,秦伯和佣人住在后面,有人会值班,但并不与我和陆桥之住在一起,因此要注意的只有他一个人。

我换上拖鞋,放轻脚步往走廊里走,没走两步,楼上突然传来了声音。

只很淡的一下,我没听清是什么,顿在原地,放轻了呼吸,抬头望楼梯上看。

没人。

我松了口气,正想干脆三步冲进卧室,楼上附近上又传来了声音。

这次更响,还是连环的,一声接一声,噼里啪啦地叫人听不出来。

我本着少一事的原则,跨进了卧室门,偏偏就在头顶的位置,楼上地板又响了一下。

我顿了顿,握着门把没动,半分钟后退了出去,往楼上走。

听出来了——刚刚是酒瓶碰撞,最后一下是人倒下,而且自倒下后一直没有声音,应该是已经醉了。

我按照自己房间的位置摸索到了二楼书房,在门前酝酿了一下,随后打开房门,便见陆桥之蜷缩在地上,旁边都是散落的酒瓶。

就当承他一个人情,把花花带来了,但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边用力把他往外拉,边踢开那些瓶瓶罐罐,借灯光一看,也不知道他遇到什么事了,竟然白的黄的红的混着喝。

而且还喝得这么没形象未喝完的酒泼在地板上,颇有些黏腻,我也不爱碰,想想还是直接上手脱了他的西装外套再扶人可能快一点。

陆桥之喝得毫无意识,完全不任我摆布,好不容易脱下一边的袖子了,他又倒回原地,狠狠把我的手压在了他的腰下。

贺游的力气实在太小,我尝试把他翻过来,没有成功,便索性先坐旁边休息一会。

如若没有冲天酒气,氛围应该相当不错,但这种安安静静靠坐在一起还不吵架的情形在我们俩身上出现的次数挺少的。

其一是因为陆桥之实在暴躁,其二是因为陆桥之无聊,喜欢挑我刺。

虽然他暂时同意了我上天台的诉求,赋予了我与他同处一个区域的权利,但他只有有事时才会同我说话,不把我当空气。

这些事情以让我帮他写作业为主,佐以帮他包扎伤口。

说来我也觉得不公平,他智力条件天生那么好,不写不听就能得高分,让我这种埋头苦学的优等生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嫉妒。

嫉妒我是不太敢,除了那次他去缝了针,之后受伤次数比我多,伤口也都比我严重,听说今天上课睡觉被罚站,明天打架被警告,但就是没被退学,想想就知道这种待遇后的背景有多厚,嫉妒不来。

不过我听肖琪提及,我们所使用的这幢教学楼还真的是陆家投资建造的,天台是他家的——这话好像并无过错。

我和陆桥之同级,作业内容都差不多,因此只要把自己的那份完整誊一边就行,而且我的抄写速度也快,往往早几分钟就做完了,剩下的时间忙我自己的事。

我写我的曲子,他发他的呆,偶尔抽烟,若是无聊会离开栏杆,走过来看我的进程。

写歌其实是非常私人的事情,但我当时不知是没有避讳的概念,还是早就鬼迷心窍没把他看做外人,他要看,我也没不允许。

陆桥之看得坦率直接,到后面直接问我:“写的这什么东西?”

我觉得解释起来太麻烦了,写字给他看:和弦和旋律。

他一副嫌弃且听不懂的样子,走回栏杆旁抽烟去了,过了一会,却又捏着烟屁股问:“你有写好的歌吗?”

我想了想,其实有,发在平台上了,但在他领略到歌曲魅力之前,我不准备告诉他,所以只摇了摇头,和他比划:下次发了告诉你。

他皱皱眉,没半点反应,我才发现自己总忘记他看不懂手语的事实,便写在本子上拿过去给他看,并且顺便建议了一句:要不你学一下手语?

我这样写其实没底,认为他肯定不会采纳,但他竟然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几不可查地点了下头。

第二天我便把家里的通用手语教材带给了他,他接过随手翻了一遍,用剩下的午休时间在阴凉位置睡了一觉,醒来后就基本能与我顺利交流了,这样的学习天赋令我望尘莫及。

其他还有一些不能很快理解的,纯属因为我学的是自然手语,相当于方言,和他看的通用书籍所写的有些微的差别。

不过已经没有什么太大障碍了,所以更加方便了他说我作业抄得不够工整,批评我伤口包扎得不好看,走来走去打拍子很吵。

那时候我心想,要是能打过他,他不知道已经被我打趴下多少次了。

但他的确是除了肖琪之外,第一个愿意和我正常交流的人,要真打,我也下不了手,不太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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