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心头恨

精彩段落

林江霄的父亲是个没文化的樵夫,早些时候他偶然听到教书先生念到的一首古诗,为了彰显自己的学识,摘掉文盲这个帽子,就想引用这个古诗名给林江霄取名,谁知道就两个字他还给记错了一个,让村里人笑话了几年。

也许就跟他的名字一样,林江霄在学堂里也让启蒙先生头疼的不行,才不到个月就跑去跟林老爹诉苦,说林江霄就不是读书人的那块料,气得林老爹差点没把林江霄打死,纵使林江霄百般不情愿,但书还是继续要读的。

直到前些年林老爹在山上干活的时候不幸碰上了野猪,被撞了个半身不遂,照顾一家四口的经济重担就全落到林江霄大哥林成身上,没有钱交学费,林江霄终于能如愿离开学堂了。

年级相仿的孩子白天都在学堂里边读书,林江霄没有伴,去哪里玩都不得劲儿,便在村子里边四处闲逛,无事就去村头的老榕树下听那些无聊的妇人讨论各种家长里短。

就这样过了半年,村东头那边的破庙里搬来一对孤儿寡母,年轻貌美的女人也不怎么和村里人打交道,只是时常趁着人少跟她看起来十多岁的孩子去河边洗衣服。

这样不合群的行为,免不了是要被嚼舌根的,村里的妇人总是在茶余饭后谈及这对母子,大多都是些不好听的话,林江霄一个小屁孩哪里懂这么多大人间的勾心斗角,他只会有样学样,一嘴一个小寡妇,没爹养的小崽子。

这天晚饭之后,连着几天都未见荤腥的林江霄终于忍耐不住了,带上自己的小竹篓和破灯笼出去抓青蛙,再继续吃那些草叶子他都要变成一头羊了。

村子东边的地势低,还靠河,村民的稻子全都种在那边,那也成了林江霄的抓蛙宝地。

他提着灯笼穿行在阡陌纵横的田野里,一边走着一边弯下腰来,检查靠近田埂边的每一株稻苗底下与水面相交的地方,有些青蛙就喜欢在着种角落做暂时的停歇。

忙碌许久之后,林江霄提提手里沉重的竹兜,自言自语道:“收获不错,明天终于可以开荤了。”

谁料他一转身就撞上一个人,紧接着一声尖叫划破天际。

“啊——鬼啊——”林江霄闭着眼睛跌坐在地上,一手护住自己的小竹兜,一手提着灯笼乱甩,嘴里胡乱念着前几天从王婆哪里听来的辟邪咒。

“你在干什么?”

听到人声林江霄慢慢睁开眼睛,举高自己的灯笼,他才看清刚才把自己吓个半死的“鬼”不是真的鬼,而是一个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子,有点面生,应该不是村子里面的。

这下他勇气马上就找回来了,站起来拍拍屁股就质问对方:“你谁呀,不晓得突然出现在人身后很恐怖吗?”

对方冷着脸,看上去很是无语,“是你自己没有好好观察四周,连我你都发现不了,要是在野外你肯定会被那些猛兽抓住,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明明跟自己差不多大,他说这话却让林江霄有种被兄长教训的感觉,他仰起脸,回嘴道:“干你屁事。”

检查兜里的青蛙一只没跑后,他想要偏过对方走回家,那小孩侧身挡住了他的路。

“你干什么你,好狗不挡道,你吓唬我我都不跟你计较了,你别上赶着的找抽。”

对方第一次听到这些粗言秽语,他皱着眉头也不想和林江霄有过多的交流,指着他的竹兜说:“你抓走了我的青蛙。”

“怎么?你怎么证明这青蛙是你的?”林江霄真是觉得不可思议,平日里他只见过养养小鸡、小鸟、小乌龟之类的,还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养青蛙的呢。

他肯定是在唬我。

“反正它们就是我的。”

“小崽子,我看你就是脑子有病。”

林江霄伸手要推开他,没曾想先被对方抢过竹兜,这下两个人都急了。抱在一起滚到一旁,你一拳我一拳的抢夺那个装着青蛙的竹兜。

“我的。”对方揪着林江霄的头发喊道。

林江霄凭着在学院不断精进的打架本领,向他发动进攻,不甘示弱地喊回去:“放你娘的狗屁,那是我辛辛苦苦抓来的。”

最后,在两人的拳打脚踢之间,竹兜重重掉在地面,上面的盖子也随之掉落,滚到一旁,兜里的青蛙鱼贯而出,在一片蛙叫声里四处逃散,他们对放开彼此的时候青蛙都已经跑光了。

身上的疼痛林江霄并不当回事,让他难过的是辛苦了一晚上的成果全部都跑没影了,他气得眼泪直流,“都怪你,现在好了,青蛙全跑了。”

他捡起地上的竹兜就往对方身上砸,然后委屈地一边抹眼泪,一边跑回家了。

回到家他也过得不舒心,大哥去给别人家做长工了,再也没有人给他在家里撑腰,他娘亲一见到他沾着一身泥垢回来就开始骂他,让他无事少出去鬼混,少让她操心。林江霄充耳不闻,拿了件干净的衣服就在院子里打水洗澡。

气死我了,真的气死我了,他流着眼泪鼻涕,后悔刚才没有下手再狠一点,又不认识那臭小子,想报仇都不知道往哪里去。

直到躺在床上要睡觉了,林江霄怒气还是只增不减,他咬着枕套,一拳接着一拳往被子上砸,嘴里出来的都是脏得不行的词。他老娘在隔壁实在忍不住了,拿起扫帚过来和他谈人生,林江霄立马把鼻涕吸回去,假装睡着。

叶云归深夜回到那个破旧的寺庙,为了不打扰早睡的娘亲,他化作原形偷偷从破洞的窗户钻回去。

灵荧在黑暗里看着那条黑色的小蛇悄咪咪地爬进屋子,轻车熟路回到自己被窝里边之后,才放心变化为人形,这正是这时,灵荧忽地一下挥手把屋里的蜡烛全都点燃。

她问,“说说去哪儿了,弄成这样回来。”

叶云归起身,坐起来面向灵荧,“和一个人类小孩打架了。”他低下头,“阿荧放心,没有暴露本体。”

灵荧无奈叹气,“为什么打架?”

“他抓走了外边的青蛙。”

“就为了这个?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灵荧实在不懂儿子的脾性,家里又不缺吃喝,做什么就偏偏执着于那几只,额,青蛙呢。

叶云归一五一十地给灵荧复述今夜发生的一切,“阿荧说过这里没有同类,一整块地方都是我们的地盘,我可以放心大胆的搜罗。”

灵荧望着他坚毅的眼神,无助扶额,到底是她教育有问题还是他理解有误。

她脸上保持微笑,揪起叶云归的耳朵,“我是说附近没有同类没错,你可以放心去寻食没错,可你不能把人类排除在外吧,别人先你一步得到的就是别人的,他们虽然看起来弱小,但同时也可以很强大,不能把他们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你要成仙就要学会与他们和平相处,知道了吗?”

“知道了,阿荧,耳朵疼。”叶云归开始小幅度挣扎。

灵荧松手,“家里有新买的鸡蛋,你带上几个,明天去给那个小孩道歉,你能闻着味找到他家在哪里吧。”

叶云归点点头,“刚才化形跟了他一路,他洗澡,做梦的时候都说要揍死我。”

“哈哈哈—”灵荧忍俊不禁,这小孩真记仇,“所以说你明天要诚恳一点,被揍了也别还手,一个屁大的小孩对你造不成什么伤害的,倒是你别火气上来了,给人家打个半残。”

“知道了。”叶云归喃喃道。

“还有,下次不准随便化形,被人知道了会有大麻烦的,本来我们就是来躲——”

“知道了,知道了,阿荧你好啰嗦,我要睡了。”叶云归拉起被子往自己头上一盖,不打算再搭理她。

隔天,林江霄趁天将明未明,赶忙带好工具踏进雾气弥漫的山间。草鞋踩在微湿的黄土路上粘上了一些泥泞和枯枝败叶,让人脚步愈发沉重。

除了要注意跟在屁股后面嗡嗡乱叫的花蚊子,他还要时不时挥动手里的棍子,防止和挂在树与芒之间的蜘蛛网直接打个照面。经过多个弯弯绕绕之后,他终于到达目的地。

山涧流经曲折狭长的山谷,汇聚在一块巨大岩石下方的低洼处,在小而闸的空间里形成一泓清潭。

这泓潭水三面环竹,得亏林江霄能找到隐藏在一片青翠中的它。

清晨山里的露水很重,一路走过来,衣裳已经被沾湿大半,他索性直接脱掉上衣挂在树上,管起裤脚慢慢淌入水中。

“斯,凉,都已经六月了,这水怎么还这么冷。”如果不是昨晚的青蛙跑了,他也犯不着大早上来这打鱼,知不知道为了加餐,背后要付出多少努力吗?

他心里对叶云归的憎恶又多了一分。

晨曦微露,他可以清晰地看见水面上的鱼浮头,手里的棍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下砸去,结果却没有和预料中一样。

“气死了,再来。”

他以前没有自己实践过,这些东西都是大哥教他的,大哥动手的时候简单又轻松,一棒一个准,让林江霄误以为这很容易,直到现在他上手实践,他才知道这是一门技术活。

他站着不动,等待水面归于平静,潭里的鱼再次探头呼吸的时候,重重挥下棍子,鱼一受惊就快速摆动尾巴,眨眼间就游远了,几个来回之后,林江霄还是一无所获。

“你的动作不够快。”

背后冷不丁的一声把林江霄吓得够呛,他僵硬地回头,发现竹子下面站着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孩,手里提着一个小竹兜。再仔细看看,好像还是自己昨天晚上丢的那个,再看一眼,还真就是。

“小兔崽子,你丫的,正愁找不到你呢,你自己却送上门来了,看我不打爆你。”说罢他便踉踉跄跄往岸边走,水底的石头上布满青苔,他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移动,心里又很是着急,怕叶云归跑了,只能嘴上放狠话吓人,“有种就站着别跑,等我过去……”

叶云归看着他实在觉得滑稽,忍笑道:“我不跑,我今天是来给你道歉的,昨天是我不对。”

“道歉管个屁用,我一定要捶爆你的狗头。”

林江霄走到岸边花费了不少力气,光着膀子就要开揍。

叶云归赶紧举起那个小竹兜挡在身前,“先别动手,有话好说,我带了道歉礼物。”

他的拳头停在半空,一听到礼物就放下来了,脸上马上换了一个表情,“什么东西。”

叶云归掀开竹兜上面的小竹盖,几个鸡蛋稳稳当当地躺在稻壳上面,好久没见过这种好东西的林江霄眼睛直冒金光。

“是鸡蛋。”他一手抓起一个仔细端详,确认无误后嘴角的弧度怎么压都压不下去,他粗略地看了一下,里面大概还有六七个。然后他拿过竹兜,开心道:“行,我原谅你了。”

这态度转变的也太快了,明明刚才还很记仇来着。

“哦,还有,”叶云归从袖袋里摸出一个油纸包,“这是阿……嗯,我阿娘做的点心,给你了。”

林江霄打开,里面装着两个桃花酥,这是他只在大街上看到过别人卖,从来没敢奢望的东西。

“桃花酥!”他迫不及待的放进嘴里,豆沙的清香瞬间弥散开来,他竖起大拇指,嘴里含糊道:“好吃!”

叶云归很开心,阿萤的手艺能得到别人的赞许,“你慢点吃,别急。”

林江霄吃完一个之后,把剩下的一个用油纸包好放到竹兜里面,才想起来他甚至都没有问对方叫什么名字。

他随手捡起一根树枝,在一旁的泥地上写下自己的名字,说:“这是我的名字林江霄,你叫什么?”

叶云归从他手里拿过树枝,在“林江霄”旁边的位置写下“叶云归”三个大字。

“你就是王大妈说的那个没……”爹的崽子吧。

亏得他反应及时,不然这话要是说出口,后果不堪设想。

“怎么话只说一半?”叶云归不解。

“哦哦哦,我是想说,你就是搬到村口那边的那户人家吧。”

“你听说过我家?”叶云归问。

何止听说过,还跟着村子里的婶子们一起骂过。

“没有,就是知道那边搬来一户人家而已。”林江霄撒起谎来从来都是面不改色的。

家里发生变故以后,他一直跟灵荧辗转各地,叶云归已经很久没有和其他人有过交流了,林江霄主动和他交友,能让他开心一整天,他甚至还主动提出帮林江霄打鱼。

林江霄看他衣着华贵,皮肤细腻,摊开他的手一看,手掌和指腹都柔软光滑,不似他们这些贫苦人家的孩子,身上都是平日里干活留下的痕迹。

“你行不行啊?”

叶云归无视他的质疑,简单地做了准备就要下水。

片刻之后,林江霄看着被叶云归扔到他脚,还在边活蹦乱跳的鱼,震惊到合不拢嘴,心里念叨着这莫不是先生课上说的人不可貌相。

林江霄见他继续向深水处缓缓移步,直至潭水浸没他的腰线,他手中高举那根实木长棍,视线跟着赤尾鱼在清冽的水中左右移动,在水面泛起一点银光的瞬间,他手里的长棍就已经与探头出来呼吸的鱼亲密接触了,林江霄甚至没有看清楚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挥动的长棍。

“太厉害了,这招你得教我。”由于词汇量有限,林江霄拍不出什么彩虹屁,只能一嘴一个厉害。

“嗯。”叶云归没告诉他,其实这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全都是学着林江霄做的,百发百中凭的不是技巧,而是动物捕食的本能直觉,与生俱来的敏捷性。

他们把蔺草从鱼的嘴巴穿进,鱼鳃位置穿出,绑好在那根长棍上边,林江霄十分庆幸清晨过来时在路边割了一把蔺草,要不然都差一点就不够用了。

八条相较于他们巴掌大的鱼,林江霄只拿了四条,剩下的他没有拿,而是绑好了交到叶云归手中。

“怎么不全部带走?”

林江霄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本来就是你抓到的,我全部带走这也太不仗义了。”

叶云归闻言又把那几条鱼挂在他肩头的长棍上,“说了是帮你的这就都是你的,而且我们家不喜欢吃鱼。”

还有这种好事,那我就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

道谢之后两人就踏上回程的小路,分开时林江霄问他,“我以后能不能去你家找你玩?”

“可以。”叶云归回答的不假思索,他真的太孤单了。

“为什么你家这么有钱,不在镇子里找个大到没边的宅子住,反而跑来这穷苦的小山村呢?”

“阿荧喜欢清净的地方,不喜欢与人过多交流。”

“哦,怪不得都不见你们和村子里的人有来往。”

提起叶云归的娘亲,林江霄想起在河边浣衣的女人,还有那张明艳动人的脸。那是他从小到大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了,也难怪叶云归生得这么标志,原是因为有个似海棠醉日的娘亲。

太阳正当午,正是忙了半天的人们回家偷闲的时候,林江霄他们两个人却顶着强烈的阳光在藕田里畏手畏脚地穿行。荷叶梗上的小刺对身体造不成什么伤害,但划过皮肤的痛感也着实让人难以忍受。

头顶的荷叶一圈叠着一圈,遮挡了他们大部分的视线,稍微离远了看,饱满的莲蓬四散挺立,站在其中时,它们却全隐了踪。

“这叶子太高了,我方才在大道上明明瞧见这条田埂边上有好几个来着。”林江霄懊恼地转头跟叶云归提议,“要不我坐你肩头?你把我扛起来?”

叶云归摇摇头,然后吸吸鼻子,也不知道在嗅什么,就对林江霄说:“在你前房方一臂远处,那根小刺偏黑一点点的那根,就是我们刚才在外面看到的。”

林江霄看着重叠在一起的荷叶,半信半疑,“真的?”

他拨开几根碍事的荷梗,弯着腰要伸手去够,慢慢将那根荷梗弯折下来,林江霄看到顶端的确拖着一个比他们巴掌还大的莲蓬。

“还真是。”他把莲蓬摘下之后又折弯了一小段荷梗,防止雨水堆积在里面。

林江霄把莲蓬剥开,数颗嵌在其中的莲子全都抠落到他手中,他先给了叶云归一把,剩下的才放进口袋。紧接着他剥开青绿的外衣,把饱满的白色果肉塞进叶云归的嘴里。

在他一脸懵逼的表情里,林江霄笑道:“吃啊,怎么傻啦?”而后他给自己也剥了一个,一边吃一边说:“唉,别说我欺负你,今天的第一个收获就先给你尝了,甜不甜?。”

“甜的。”叶云归给出回答,入口留香,他的唇齿间都是莲子的清香。

“那就行,趁莲子心还没有变苦,现在正适合整个吃。”

接下来叶云归负责锁定目标,林江霄动手采摘,两人默契配合,半盏茶的时间就收获颇丰。

荷叶丛中长着一朵白莲,和周围的一片红绿看似格格不入,却又与世独立,不沾风尘。如果它被抱在灵荧怀里,那画面一定很美。

林江霄也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突然就冒出这个想法了,但是他觉得很可行,于是招呼叶云归过来搭把手,想要把它摘下来。

因为底下是泥水,莲藕还在生长的时候,林江霄虽然是来偷莲蓬的,但也不敢随便踩进去,一是怕脏,不懂这个淤泥到底有多深,二是怕踩坏底下还没长成的莲藕,这块田地的主人王大妈又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嘴巴,骂人教训小孩可有一套了,林江霄不敢惹。

他折断一根荷梗,在其中一端弯折了一小节,想借着它把那朵花勾回这边,几经尝试之后,他的腰都要折断了,也没能够到。

他把那节荷梗递给叶云归,“你来,你手比我长,就像我刚才那样做把那朵花勾回这边,我在后边拉着你的手,不让你掉下去。”

“哦,好。”

然后两人换了一个位置便开始重新忙活,就差一点点就要成功时,远处传来一声叫唤。

“是谁在哪里?江娃子,又是你!”

王大妈的厉声尖叫就像地狱里的恶鬼,吓得林江霄直接松手就跑,没有了他的拉扯,叶云归失去重心,一头栽进淤泥里面。

“快跑,云哥快跑,那老婆子可凶了。”林江霄说是这么说可也没有回头拉叶云归一把,就自顾自地跑了。

叶云归后知后觉,抹掉脸上的泥巴之后,站起来就跑。

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婆子哪里跑得过调皮捣蛋的孩童,没走几步她就气喘吁吁地停下叉腰,朝他们逃跑的方向不断咒骂。

“你个狗崽子,给我站住,我非要去你爹娘那里参你一笔。”她捡起地上的泥块就往他们这边砸,气势很足,就是没个准头,只能靠脏话输出挽尊,“我砸死你们这些个狗东西,等你们落到我手里,你们就死定了——啊——气死我了——”

“——逼——日你——我真的——淦——”

瞧见王大妈追不上自己,在后面气的直跳脚,林江霄就觉得滑稽,一边哈哈大笑一边跑,也不怕力气全都在此刻耗尽。

跑到河边的时候,林江霄就没劲儿了,撑着双膝大口喘气。他想问问叶云归现在怎么样了,转眼却看到一个小泥人站在自己旁边,一时间没忍住,笑得前仰后合,差点没抽过去。

“哈哈哈,你个泥球。”

小泥人气得直接往他身上扑,抱着他的大腿就蹭,把身上的污泥过渡到他身上,“来啊,雨露均沾。”

“不行,起开。”林江霄早已笑得脱力了,挣他不开,索性直接开摆,躺平了任他蹭。

他跨坐在林江霄身上,待到他把泥巴在他身上抹匀了之后,才起身松开对他得钳制,然后找个舒服的位置躺在他旁边,慢慢开口道:“这样回去阿荧会骂死我们的。”

去叶云归家玩了半个多月,林江霄早就和灵荧玩熟了,她不喜欢别人叫她叶家夫人之类的称谓,只让林江霄跟着叶云归叫她阿荧。他实在想象不出来,平日里这么温柔善良,温婉大方的女子生气会是怎么样。

“我是别人家的孩子,要骂也是骂你,与我何干。”

叶云归跟他打赌,“那咱们走着瞧。”

他们在河里洗了好久,也没有把泥渍彻底弄干净,回到家也一身湿漉漉的。

灵荧见状,让他们伸出双掌,并排站好在檐下,手里的戒尺一下接着一下落到两人掌心。她的力道不大,却能打得恰到好处,声音响,但实际伤害不大,痛但不留痕。

林江霄疼得眼泪都出来了,旁边的叶云归却一点反应没有,他不禁有点可怜他,一定是被打习惯了。

教训完人之后,灵荧准备好热水,赶他们两个去洗澡,自己则是把那些脏衣服洗干净晾好。林江霄和叶云归泡在一个浴桶里面,现在手掌还在隐隐发麻,他问“又被你说对了,你怎么知道阿荧连我也打?”

“因为她喜欢你,把你当第二个儿子来看了。”叶云归把新的帕子递给他擦身。

“她为什么把我当儿子?她不是已经有你这个儿子了吗?”

叶云归被他的问题多到不耐烦,只留下一句,“我怎么知道?你去问她呀。”

灵荧用他们摘回来的莲子做了莲子羹,摆在桌上唤他们来吃。

小孩嗜甜,端着小碗吃得津津有味,她自己则在一旁翻阅书籍,偶尔还会读出声,“危楼百尺高。”

“手可摘星辰。”

林江霄不加犹豫地接她的下一句挺让灵荧震惊的,毕竟他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不学无术,灵荧对此也有耳闻,有小孩的人家都不愿意让小孩和他来往。

灵荧又道:“愿君多采撷,”

林江霄接:“此物最相思。”

“古来征战地,”

“不见有人还。”

几个来回下来,灵荧看出来了,林江霄并不像他人口中所说的草包一个,她问:“江霄可是学过这些?”

林江霄摇摇头,“未曾,只是听学堂里的先生念过一遍。”

“那你可识字?”

林江霄点头,“懂一点。”

“我见你天赋不错,怎么不继续跟着学堂里的先生学习呢?”

“那先生是个势利眼来着,尽会巴结有钱人家,还要人送礼,嫌我家贫,处处针对我。我气不过,就在他堂上捣蛋,凡是上课他就让我在门外站着。那些学生也是,没几个好的,后来我就干脆跑了。”

灵荧低头喃喃道:“那的确是你先生做的不对。”而后她又抬头问他:“那江霄喜不喜欢读书呢?”

林江霄不假思索回答:“喜欢的,但是不喜欢学堂里的先生,也不想回到学堂里,那些学生就会跟先生一样明里暗里嘲讽我。”

灵荧放下书,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那阿荧来教你读书识字,做你的新先生如何?”

“真的吗?”林江霄两眼放光。

“真,日后你要是得空,就来跟着云哥一起念书怎么样?”

“好!”林江霄兴奋地从椅子上跳下来,围着灵荧和叶云归转了好几圈,最后又抱起叶云归,在他脸上亲了好几口,“云哥,你听到没,我有新先生了,我可以和你一起读书了。”

叶云归红着张脸,故作嫌弃地把上面的口水擦干,表面上让他不要太激动,心底里别提多乐意陪他一起开心了。

……

七月份正是农忙的时候,林江霄就算年纪还小,却也因为家里的原因,白天要跟着姚娘在外劳作,做一些轻活。除此之外,他还要帮忙着照顾半瘫的父亲,白日里便很少再过来了。

叶云归整日伏在窗前望着门前的小路,盼望着绿色的树影后面能出现熟悉的身影。没有林江霄陪着,他做什么都没劲,跟丢了魂似的,书也读不下去。

灵荧也没有因此责备他,毕竟之前家里的规矩摆在前面,叶无岐又铁了心把他当继承人养。叶云归除了日以继夜的修炼,平时根本接触不到别人,严格意义上来说,林江霄还是他从小到大以来的第一个朋友。

她问,“怎么,很想江霄?”

叶云归点头,继续看着窗外的小路。

看他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灵荧笑道:“要不是江霄是个男孩子,我都以为你得相思病了,天天盼着媳妇归家。”

“男孩子不能做我媳妇吗?”

?!这个重点不在这上面吧。

“阿荧,江霄不能做我媳妇吗?为什么?”

灵荧也不懂该怎么跟他解释,只能反问他:“你知道媳妇是什么吗?为什么想要江霄做你媳妇?”

“爹曾经跟我说过,把媳妇娶过门就可以永远和他在一起了,就像爹和阿荧一样。我想永远和江霄在一起,一起玩耍,一起睡觉,是彼此之间唯一的好朋友。”

她儿子的目光看起来还很清澈,她只能把一切先怪到叶无岐身上,“儿子,我敢肯定要么就是你爹表述有误,要么就是把你理解有误。”

“那江霄到底能不能做我媳妇?”叶云归不解。

灵荧嘴角抽搐,“这我没法回答你,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就算你要江霄做你媳妇,那也得江霄同意才行不是。”

“那阿荧你觉得江霄做我媳妇怎么样?”

“你能娶到那就是你的本事,我肯定百分百赞同你呀。”

灵荧当时只当他童言无忌,开玩笑罢了,谁知在他长大以后就真的把林江霄给拐回家了。

……

傍晚,林江霄帮林老爹擦完身子之后,就去前院摘了些红薯叶子洗净,下锅翻炒,等待姚娘回家。

林老爹十分心疼两个儿子,因为自己的残疾,拖累了全家,姚娘早出晚归,辛苦不已,让大儿子背井离乡,让小儿子无书可读。

相比较他爹,林江霄并没有什么怨言,他不喜欢去学堂,他更喜欢和叶云归一起玩耍,他也不喜欢学堂里尖酸刻薄的先生,他更喜欢吴侬软语的灵荧。

“江霄,出来帮一下娘亲。”

姚娘挑着两箩筐的花生快步回到前院,放下扁担之后她摘下斗笠,满头大汗,她抓起脖子上的汗巾胡乱地擦拭了一下就准备要把花生从苗上打落下来。

“娘,你先去吃饭吧,这里我先来。”

姚娘指了指另外一个箩筐,说:“不不不,这是最后一扁担了,娘自己来就行。那边有一个西瓜,好几斤重呢,你把它拿出来洗干净,然后放到水缸里面泡着。”

林江霄掀开挡在箩筐上的干草,当真有一个西瓜躺在里面。

“娘,这瓜哪来的?”

“用了半筐花生跟你王大妈换的,她还说了,让你摘莲子别把花也摘了,光秃秃的怪难看的。”

林江霄老脸一红。

姚娘继续说:“今晚把瓜给开了,我们吃一半,留一半出来拿去给你灵先生。”

自己家儿子没有藏得住的秘密,他所有的事情都会和姚娘一起分享,从他递给自己的那块桃花酥开始,姚娘就知道了一切。

她并不是一个喜欢同村口的妇人一起嚼别人舌根的女人,她更相信儿子跟她复述的东西。林江霄本性并不坏,只是调皮了些,灵荧有那个学识,还肯教导林江霄,她自然是十分感激的。

两个女人虽然并没有见过面,但都已经从送到对方家的食物打过招呼了。

把家里的琐事忙完,一家三口在门口的庭院下切开了那个西瓜。

西瓜在水缸里泡了好几个时辰,表皮摸起来冰冰凉凉的,林江霄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好在矮桌上面。姚娘洗干净刀,在一家人的注视下手起刀落,西瓜从中间被切开,摇晃了一阵才稳当地停在矮桌上。

“刚下刀,它后半程就自己裂开了,看来运气不错,是个好瓜。”

鲜红色的瓜瓤里嵌着几粒黑色的籽,汁水沿着切面缓缓向下流,在底部留下一滩水痕。

林江霄嘴馋,催促道:“娘,快切呀,快切。”

“好好好,娘马上切。”

林老爹在一旁看着他急的不行的样,笑他,“跟个见了腥的猫儿一样。”

第一块先给母亲,第二块给父亲,到第三块时,林江霄才放到自己嘴里。

“好吃!”炎热的天气里,来上一口冰凉爽口的西瓜真是美得不能再美了。

“你慢点吃,吃这么急作甚,还有这么多呢。”姚娘进厨房拿了一个竹藤编的菜篮子出来,把还没切开的半个西瓜放进去,“吃饱了记得把这半个西瓜送过去,听见没?”

林江霄鼓着腮帮子连连点头。

……

一段时间之后,姚娘看着眼前的孩子陷入沉思,她是叫江霄去送西瓜的,没曾想他西瓜没送出去,反而还把别人家的孩子带回来了。

“娘,云哥说阿荧有事出远门去了,庙里就剩他一个人,我怕他害怕,就把他给带回来了。”

叶云归不好意思道,“婶儿,我可以在这住几天吗?”

说是这么说,姚娘脑子还在疯狂运作。

没有得到回复的林江霄有点急了,扯着姚娘的衣角问:“不行吗?”

两个小孩睁着大眼,可怜兮兮地望着她,都快要把姚娘给萌化了。

她笑道:“娘什么时候说不可以了?”

得到肯许之后,两个孩子都高兴的不行,在房间里玩闹了一晚上都消磨不完那点精力,直到姚娘进来收走了蜡烛,灭了他们秉烛夜谈的机会。

林江霄转过身和叶云归面对面侧躺,放低声音问他:“阿荧出去干什么去了?什么时候回来呀。”

“不知道,他们没跟我明说,我阿爹把她接走的,他说过几天派人过来把我一起接走。”

“为什么要把你也接走?你们是不是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不想和你分开。”林江霄一把握住叶云归的手,好像只有把他紧紧抓在手心,才能让他不离开。

“我也不想和你分开,但是家里的事情好像解决完了,我也要回家了。”

听到他要离开,林江霄眼里的泪水一点都兜不住,他一头扎进叶云归的怀里,眼泪全蹭在他的衣服上,嘴里只会重复地喊别走,别走,别留我一个人。

叶云归没见过这场面,只能轻拍他的后背,笨拙地安慰他,“别哭,别哭。”

突然,叶云归灵光一闪,“江霄,别哭了,我想到一个好办法。”

林江霄抬头问他:“什么办法?”

“你做我媳妇怎么样?爹曾经说过,只要你做了我媳妇,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阿荧也很希望你能做我媳妇的。”

林江霄半信半疑,“当真?”

叶云归点点头。

“好,那我答应做你媳妇,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吗?”

叶云归信誓旦旦,“肯定能。”阿荧就和我爹在一起几百多年了。

“做你媳妇之后我们干什么?”

“额……”说实话,他也不知道。

夜里,叶云归睁眼,旁边的人已经睡熟了。他摸上自己的后颈,隔空将一片红色的鳞片剥离出来,他将那块鳞片分成两半,一半放回后颈,另一半贴在林江霄的眉心。

红鳞直接融入皮肤底下,留下一个红色的点在那个位置。

叶云归黄色的竖瞳在在夜里泛着光,他注视着那颗红点好一阵之后,亲了亲他的眉心,闭眼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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