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6 来源:长佩 分类:古代 作者:常有才 主角:秦时庚 叶阑
世人都说,人死后会去地狱或天堂。在通往地狱的路上有一朵花,名为彼岸花。
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
走过忘川,回首前世今生。做好准备,把它忘掉。踏上奈何桥,桥上有世界上最美的女子。她是孟婆,给所有的孤魂野鬼分发孟婆汤。喝过孟婆汤的的人走到三生石前,刻下自己的名字,坐上摆渡人的船,去天堂或地狱接受审判。
地狱有十八层,都以阎王为首,地狱门口竖着一个破旧的牌匾,上面歪歪扭扭的刻着“地狱”二字。
走进地狱之门,天空便是无尽的黑暗,血红色的浮光,使地狱愈加阴森可怖。早已枯死腐烂发黑的草树,和地上的森森白骨令人毛骨悚然。
一道蓝白色的光从地狱上空划过,少年身着一袭白衣,虚影落在地狱门前。少年抬了抬了眸子,看清楚破牌匾上醒目的大字,才彻底认命。
他这具身体马上就要消散了,为什么还要来地狱走一趟?好歹前世也是个战神,如今灰飞烟灭却不知是谁干的,真是可笑。
“哎呦,哎呦,珩栾仙君,”阎王老头朝着珩栾仙君行了个礼,说:“仙君这是怎么了?我从三生石上看到仙君的名字便立马赶回来了。究竟是何人有如此神力能将仙君的元神打散?”
阎王对待生死早已看淡,逝去的生命只是片刻的心痛,影响不了什么,还不如一开始就毫不在意。
珩栾仙君在整个仙界可是出了名的洒脱,看待生命没想到一样洒脱:“劳烦您老人家专程跑回来,我就在你这儿看看,不出一个时辰,我便连这一丝元神也没了。”
阎王纳闷:“仙君,灰飞烟灭,您当真毫不在意吗?”
“死都死了何必在意呢?况且有人若真想查,那答案终会水落石出,不想查那就没办法咯。”珩栾解释着,还不忘正是:“两千年前我在你这遇上的那个散仙呢?”
地狱虽不是生命好地方,魑魅魍魉孤魂野鬼横行,但是却深受那些散修的喜爱。
地狱有十八层,只有第一层最为安全,是阎王居住和处理公务的地方。其他七层都是关押囚犯的,这些囚犯都是生前做过太多坏事,要在这里悔过的。
每个死去的魂魄都会来这里,之后会去天堂还是会继续留在地狱,那就要看阎王的审判结果了。
至于来地狱的那些散修,理由总是千奇百怪。有说来看看死后的家的,有说自己喜欢地狱的,还有说倾慕地狱少主许久的......
来地狱玩当然也得让阎王老儿过目,正是因为看过太多散修,所以一眼过后,别人的样貌便烟消云散了,根本记不得,况且还是两千年前的。
“珩栾仙君,我活了三十六万年了,再活十万多年就一命呜呼了,脑子已经不好使了,您觉得问我这种问题合适么?”
确实不合适。
天上的神只有五十万年的寿命,再次轮回投胎会投个好人家,若还想成仙,便只有再次练就仙骨,才可能位列仙班。
凡人若想修成仙是极为困难的。不仅要有仙缘,灵根之中灵力充沛;还要时时行善,不可有伤人之心。
满足以上条件,再过了仙界的试炼,便可拜天界上神为师,成为小仙留在昆仑山上闭关修炼。时日够了上神会安排历练,通过的便可得道升仙,未通过的只能削去仙骨,赶回人间。
阎王问:“仙君,你找那散仙干什么?”
“两千年前他帮过我,”珩栾轻笑了一声,“本来想死灰飞烟灭之前找到他的,看来没希望了。”
还没等珩栾说完,他的身体所呈的虚像已经开始破裂,化成点点星光,渐渐散开,与空气融合。
他知道自己会很快灰飞烟灭,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有缘人终会再见,很显然,他们无缘。到死,珩栾也忘不了他。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想法,只是觉得他很好。
......
*
仙界,莫庭锋。
六百岁的小书童跑到亭边,在辄韵仙君面前站定。小孩子跑急了,气喘吁吁的:“呼……呼,辄韵仙君,不好啦不好啦!珩栾仙君他、他魂飞魄散了!”
辄韵煮茶的手一顿,立即抬眸,“何时的事?”
“就是昨日。天帝派珩栾仙君绞杀魔族,中了暗器,如今怕是连最后一丝原神都没有了……”
辄韵听完,起身挥了一下衣袖,便冒出一团玄色的光,瞬间不见了踪影。
那道玄色的光照亮了地狱的上空。阎王尚未离去,看着刚刚消散的星光失了神。阎王每天要看这么多亡魂,可还是会心痛。
辄韵靠近,想去触摸那一缕原神,却扑了空。
阎王醒神,余光看辄韵有些熟悉。他突然想起来珩栾问过他:
——两千年前我在你这遇上的那个散仙呢?
两千年前的散仙是辄韵。
“我记得你,两千年前和珩栾走的很近的人是你吧?”阎王问他。
辄韵的手悬停在半空,目光随发散的原神移向远方。他缓缓开口:“是。”
“你来晚了。”
“听到消息我就来了。可还是晚了一步。”
一刻都没有耽搁,可还是没能见他一面。
“你与他无缘,若良缘未断,便还会相见。但现在看来……他回不来了。”
辄韵低眸,青丝尾被风吹起,很舒服,有很难过。什么缘不缘的,他不信。
“缘让我们相遇,怎么能是无缘呢。只是……缘浅罢了。”
既然有缘让他们相知,便有缘再遇到。
下次遇到,或许就不懦弱了吧,就是身份相斥,让人得不偿失......
噼里啪啦——
陵安国京城的安乐街今儿个真热闹。说是热闹,不如说是闹腾。这不,整条街鸡飞狗跳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鸡鸭成精了呢。
秦时庚看着自己从来没见过的热闹,有些失望。他想象中的京城该是和谐安详的。并不是像这样,瓜子皮白菜叶满天飞鸡跳的比人高。
一个阴柔的声音喊:“公子,你跑慢点。”
这声音一听便知道是宫中之人,秦时庚挑了挑眉,来了兴致。能把京城闹成这样的,那便只有五皇子叶阑了。
秦时庚对这个京城第一纨绔倒是有几分印象。相传叶阑是皇后所生,是圣上极其喜爱的儿子,只因他不是嫡长子,无法立为太子。
还有的说叶阑从未摄政,是京城人尽皆知的纨绔子弟,不仅好女色,还好男色。成天花天酒地,恨不得住在玉春楼。圣上拿他没办法,自己的儿子自己宠着,从来不胁迫他上朝,也任由他去挑拨美人。
叶阑疾驰的步伐并没有停下。一匹白马向天嗥鸣,吸引了他的注意。叶阑扭头向后看去,后面的人依旧穷追不舍,让他没有歇息的机会。
“站住!别跑!”
四条腿总比两条腿快,叶阑熟门熟路地抓起缰绳,一溜烟便到了百里之外。
动静闹的大了,就少不了那些讹诈的,总有一些贪财之人想趁机捞一笔大的,毕竟有钱人又不是天天来砸街。
“哎呦——”
白马从老头面前跑过,没有碰到他分毫,他捂住膝盖一屁股坐到地上。
看吧,这位砸街的贵人要被讹上了。
良心告诉这位贵人,现在应该立刻下马。但他的技术又告诉他,他是不可能撞到人的!但为了他响彻云霄的名字,还是选择了前者。
后面讨债的人也追了上来,叶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都怪良心!
大汉双手撑着膝盖,说:“你、你跑啊。怎么不跑了?快、快还钱!没钱来什么赌坊?”
“哎呦喂!撞人啦!老头啊!如今没了一条腿,让我怎么活?还不如一头撞死!”老人哭嚷着。叶阑最受不了这种年过知命的老人吵嚷。
但他浑身上下除了这身衣服和白白净净的自己值几分价钱以外,可以说是身无分文。叶阑现在非常需要以为好心人来解围。
而秦时庚自认为自己很有医德,“这病我能治。”
那老头一愣,以为秦时庚要坑他银子,下意识往后挪了挪身子。
穿过围观的行人,秦时庚俯下身子,理了理长袖,轻触老人膝盖。能落下这种病根,少说得有十年腿疾,而今却用这个打家劫舍。
秦时庚“啧啧”两声,从袖口拿出一个玉色瓶子,丢给老头:“每日午时服用一粒,不出三日你的腿便可大好。”
老头还挺谨慎,反问道:“我怎的知道你是不是江湖骗子,是不是跟他一伙的?”
秦时庚扑哧一笑,心道:竟有人如此不识好歹?真是有意思。
“若是三日仍未痊愈,那便去百草谷,说秦时庚让来的,到时自会有人为你医治。”
老头一听百草谷,这才放松警惕,心满意足地走了。
“公子,您是他朋友?”大汉见秦时庚是个有钱的主,立刻点头哈腰,“那麻烦你把他欠的债还还了呗,不多,就五十两银子。”
“???”秦时庚只是守了医德,不求赚银子,起码不能倒贴啊,可如今赔钱的买卖就在眼前,这亏可不能吃。更何况,他连十两都没有。
可是当秦时庚黑着脸去看叶阑的时候,叶阑那楚楚可怜的俊颜加上他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的手,像是在恳求他帮忙,让人不忍的拒绝。
“啊……我与他不曾相识。”秦时庚冷着脸淡声道。
可见秦时庚并不想帮他。
“什么?”大汉立刻变了脸,“竟然如此,看来他是还不上了,不过我看他这身衣服倒是值钱,给我拔了。”大汉挥着手,让后面的小喽啰上前。
叶阑快要哭了,他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难不成要一个堂堂在上的皇子去求一个大夫?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小太监当在叶阑前面:“你们要干什么,我家殿下可是当朝五皇子!欠你们银子是你们的荣幸,别不识好歹!”
大汉道:“呦呦呦,我还说我是当朝太子呢!”
随后便是一阵哄笑。秦时庚信了,幼时去皇城给皇后诊治的时候和一个少年闹了矛盾,叶阑和那少年的长相倒是有七分相似。
拉扯间,一枚玉佩从怀里滑出,“啪嗒”一声掉到地上。这玉佩……有些熟悉,但秦时庚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
“秦兄!秦兄!江湖救急!到时定以三倍的价钱还于秦兄!”小殿下屈尊降贵,开口请秦时庚帮忙,“好人做到底嘛,秦兄若肯帮忙,以后若是遇上什么麻烦,在下当牛做马在所不辞!”
皇子求人的方式果真独特,够理直气壮。
“哎呦!”大汉定睛一看,这么无暇的白玉,晶莹剔透,他这是第一次见。立即就移不开了眼,他小心翼翼将白玉捡起,“若把这玉当了,我岂不是发财了?”
叶阑双手摸向胸口,刚才那好脾气立即化为乌有,“东西拿来!”
秦时庚骤然想起,这玉佩似乎是他给叶阑的。难怪这么宝贝,原来不是自己的东西。
大汉自然不听叶阑的,正准备打道回府,被叶阑坚硬的拳头砸到脑袋上,突然大汉一阵眩晕,便栽倒在地。那几个小喽啰自是怕的不行,把大汉抬起来跑了。
“委屈五殿下了,秦某是真的没钱。”
小殿下还挺豁达,摆摆手说:“无妨,但还是多谢秦兄了,那药的钱明日巳时在此地一定还上。”
秦时庚眼球一转:“秦某看殿下这玉不错,刚好可以抵了那仙露丹。殿下觉得呢?”
叶阑笑着回应:“如果你想吃我的拳头,那欢迎来拿。”
秦时庚莞尔一笑:“殿下若不想给,秦某便不要了。”
“五殿下,该回宫了,皇后娘娘该着急了。”太监低声道。
叶阑嗯了一声说:“秦兄,那我先回宫了。”
“殿下等等,殿下可认得清石真人?”秦时庚在他师父那里听闻五皇子叶阑是清石真人的学生。
“认得啊,清石真人是我的老师。怎么了?”
秦时庚暗喜,竟这么快就找到了。
“秦某想向清石真人求百毒清。殿下能否将清石真人请出来?”
叶阑眉头一蹙,似乎有些为难。难不成清石真人脾气火爆不好说话?
“老师前几天刚出城,我也不知道去哪了。”
秦时庚有些失望:“清石真人回来了还请殿下告知。”
“一定。”叶阑应了一声,便回宫了。
清石真人不在京城,他现在是该待在京城还是回百草谷。他弟弟的病可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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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谷不在任何国家的管辖之内,对各国君王也不必以礼相侍。
百草谷的弟子大都是些难民。国家战乱,人民生离死别,谷主不忍看他们在这乱世流落,最后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便创立了百草谷。
秦时庚总角之时,所住之地城池覆灭,无数难民流离失所,各自逃亡。可最不幸的还是他,父亲被捉去充军,因杀人无数被封做将军,母亲在出逃时被叛军射杀。
自己带着三岁的弟弟跑了很远,远到......他都不记得脚上那双草鞋是何时掉的。呼呼的风流过耳边,旗帜落地又换上新旗。
秦时庚满心欢喜等着父亲得胜归来,可等来的却是那个国家再也不是他的家了。现在的亲人便只有怀中的秦江了。
他想过为爹娘报仇,前提是要活下去。可他已经三日米水未进了,秦江也是,刚开始他还有力气哭,现在则是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秦时庚衣衫褴褛,在树林中迷了路,走了太久,脚底已经血肉模糊,他太累了,想休息,倒在树旁昏死过去。
再度醒来,秦时庚已经在百草谷了。他以为自己和秦江没有命活着了。
秦时庚坐起身来,完安正巧进来,手中端了碗药。秦时庚对完安的第一印象:此人面相如此丑陋,定不是什么好人。
“你是谁?”秦时庚轻咳两声,问道。
“小兄弟醒了?”完安一笑,倒是慈祥了不少,“外面的人都叫我完安真人,是这百草谷的谷主。方才在山中采药,看你伤势严重,便将你带回来了。”
完安把手中的要放在床边,突然想起秦时庚还带了个比他更小的小崽子,说:“嗷,对,你那个弟弟已经没事了,把药喝了,好好休息。”
完安转身要走,被秦时庚叫住:“恩人,多谢。”
几日后,秦时庚大好,打算离开百草谷,可离开了百草谷还能去哪呢。完安真人看他并非凡骨头,又刚好缺个真传弟子,便将他收做徒弟。
完安真人也是没想到,上山采个药还能捡到宝儿。秦时庚悟性极高,说不上是无师自通也算是一点就通。
秦时庚跟着完安真人学了不到一年,便会独立为人诊治。完安真人也是极喜欢他的,上哪去都要带着他。
百草谷封闭,外界的消息很难传入。进京去陵安国那日,秦时庚才得知郇国被陵安国攻陷,郇国内除了平民百姓,皆死在陵安国战神的剑下。
真是大快人心。还要多谢陵安国,帮他报了仇,可惜不是亲手手刃郇国君主。
只有那些难民才知道,郇国便是害他们家破人亡,无家可归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