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汤止沸

精彩段落

深夜,巷子里时而会有一阵薄风吹来,路灯下树影婆娑,恍如鬼魅。远处偶尔传来不甚清晰的鸣笛声,这是四方唯一的声响。

这条几近被遗弃的窄弄没有任何的辉煌灯火,是繁华城市为数不多的荒凉之所。

窗户没有关,风吹乱了何夕干枯的头发。她搬来那一盆被敲碎了的冰块,把它们缓缓扣在身上,而后静静躺在地板上,目光空洞得像被偷魂之人。

冰块扣下来时,潮湿的衣服粘在皮肤上,冷气瘆人,表皮温度会急剧下降。

每个晚上她都会这么呆滞地望向天花板,任由冰水从身体滑下。

这个嗜好说来也挺变/态,但这种仿佛浸入深海的感觉让人不由自主地上瘾。

“小夕?”突然有人叩响了那扇陈旧的木门。

但何夕只盯着边上那几只扑腾的飞蛾,对那此起彼伏的敲门声充耳不闻。

顶上的黄色灯泡蒙上了不少灰尘,却依旧刺目,她干脆闭上了眼。

过了一会儿,屋外那人再一次叩响了门,见久未有人开门,嘟囔了一句,“这孩子今天又睡这早?”

只要到了晚上,这个屋子里的人就像与世隔绝了一般。

那人不再敲门,只将一封信从底下的门缝塞了进来,不久后脚步声渐渐远去。

等末了,地上的水渍已经干透了,何夕才缓缓起身,抖了抖紧贴在衣服上的水汽,又一次环顾四周。

巷子的所有住所都是几十年前建起来的红砖瓦片房,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未有人修缮过。

屋子的白色墙漆脱落了大半,多年前何夕的父亲会在客厅的墙上给她标记身高,如今那十几个刀刻印也被侵蚀得辨不清原貌了。

又过了十来分钟,何夕猛地深吸一口气,就着凉意将被子裹在身上。

被子任由她拖沓在地。

她蹲下身,迟钝地捡起那封被塞进来的书信。要是周围那些还没有搬走的邻居正好去邮局,就会好心把她的信一同顺回来。

信封上流水走墨间只有一个收信人何夕的地址,除此之外寻不到任何有关寄信人的信息。

何夕拧眉,这已经是她收到的第三封信了,从日期上看,又是一封自十年前写下的信。

她熟练的拆开了信封,将那张发黄的信纸展开,说实话,这行云流水的楷体她有几分熟悉,但想不起来到底是谁:

何夕:

展信安!

不知道你会在何时收到这封无厘头的信。

方才在楼台上,我同一个喜好摄影的朋友一同看完了一场日落。不知为什么,总是会在这样分外安宁的时刻想起你。

上一次这样悠哉悠哉心无旁骛的看日落或许可以算是同你一起看的。

高二开学那天,我发现大家都在晚读的时候,只有你坐在远处天台上吹起了晚风。

那时候我被吸引了,同你一样,也向天边看去。围墙不高,仰头就能看见不远处的晚霞。

夕阳西下,一片火红灼目,四周偶尔还会飞来几只孤鸟。这样的景色的确很难不让人驻足。

你在那坐了半小时才离开,走时步伐居然愈发轻松了,丝毫不担心迟到被责罚。

那时候我想,这人天生自由,会为了风景停留。

日后千山万水,必定与光同辉。

祝安好。

书信很短,但何夕连着读了三遍,想要揣测写信人的心理。她将信纸对着黄色的灯泡比了又比,最后朝它吹了口气,胡乱塞进了某个箱子。

不管了。

何夕拖沓着被子踩上床,拉了拉开关的长线,不多时灯泡就灭了,余光很快消散,留下一个不甚分明的红点。

被子有一股积年未见太阳的霉味,她却把头完全埋进了里面,这是从小睡眠的习惯,怎么改也改不了。

这个平淡无奇的夜晚并没有因那一封信而变得与众不同起来。但辗转反侧间,何夕想起来信中说的事了。

那天正好是老何开车送她去学校。她不该相信老何的技术,短短十几公里的路硬生生开了两个小时。

“我直接跑过去算了。”那时何夕扔下这句话,拿起书包就往学校方向跑,余下老何一个人在驾驶座上凌乱,“注意安全!”

她奔的极快,耳边呼啸着过往汽车的鸣笛声,甚而五秒内越过了一个绿灯闪烁的岔道。

等何夕穿过拥堵的小路、进入校门,教导主任已经恭候在校道的十字路口了。

她正要躲开,却被抓了个正着。

“哪个年级的?”

校道四周没有其他人,何夕一身蓝色校服格外显眼。

她拉紧书包带,装作单纯无知的样子走过去,“主任好,我是高一刚入学的,第一次来还不太熟悉这里。”

装新生躲避惩罚这一招,屡试不爽。

“还知道我是主任?”教导主任上下瞥了她几眼。

“……猜的。”

“赶快去晚读。”他看了看手表,催促道。

何夕暗自长舒一口气,装模作样的跑进了教学楼,在路过两栋楼之间的天台时凑巧看到了那难得一见的天。

血色泼墨似的染红了原本清明的天,一道一道的赤痕镶嵌在云层中。

既然已经迟到了,不如休息一会儿。她自如地坐在台阶上吹风,听着其他学生晚读。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不怪她迟到,怪老何太磨蹭,怪天太奇怪,总之不会是她的错。

*

黑暗中何夕忽地睁开了眼睛,她透过窗帘去看屋外的路灯,斑驳的光影正好打在她的身上。

因为这几封莫名其妙的信总让她回想起来那远隔十多年的岁月。现在她也喜欢看落日,但喜欢的是落日之后漫无止境的暗。

白日被吞噬一净给人的兴奋找不到别的替代。

那个白色信封上面勾勒着的几笔——“长河路15号”。

起初收到第一封信时,何夕误以为是什么人寄错了。有什么人会想十年后再将信寄出,地址还是她不一定回来的小巷子。

或许,应该去这个小店看看了。

在去长河路15号之前,何夕得先去一个面试。

不过她走出门时,时间还富余的很,手里提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玉米糊。

白天的时候,她会立刻恢复气色,厚重的黑眼圈和渐起的皱纹都被遮掩。

她抬手将挡住去路的蜘蛛网挥开,才缓缓下楼。楼梯的铁皮已经一小块一小块脱落了下来。

何夕在一楼一间铺子前停下脚步。

这原本是个洗车间,后来洗车的老板搬走了,把这个小铺子给了一个老人。

卷闸门没有锁,何夕将门抬开,一阵嘈杂刺耳的金属响声后,光亮照进那个小铺子。

里头的布局很简陋,只有一架木床,上头挂着泛黄的蚊帐,老人正坐在摇椅上轻轻摇着蒲扇。

何夕唇角抬起了久违的笑容,她走进去,将保温盒放在老人面前,用一口熟练的方言讲到,“阿婆,起这么早喱。”

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牙齿掉了个七七八八,“老咯老咯,5点就醒了嘞。”

“我今早熬了玉米糊,您趁热吃。”何夕将盖子打开,那一股热流冲击上脸。她笑起来有一种天然的美感,那种很透彻的干净。

老人也不见外,手颤颤巍巍接过勺子就喝了起来。她孤苦伶仃在这,何夕回来的这一个月,每天都会送来饭菜。

何夕年幼时,刘阿婆还住在巷子头那。那时候她喜欢吓何夕,跟她说巷子里有常年不洗澡的怪胎,还喜欢抓住她的手,扬言要把她送去警局。

“您的那位律师今天中午就到了,到时您自个儿先同她聊一聊情况,”何夕估算了一会儿时间,“要是我赶的回来的话,也同您一块儿听听。”

刘阿婆同爱人在巷子里住了有五六十年了,三年前爱人走了,留下她和两个儿子。

小儿子多年前去外地打工,一直未归,大儿子呢,正忙着跟她打官司,母子俩已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鉴于刘阿婆的生活状况,律协派遣了一位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

老人点了点头,用蒲扇轻轻拍了三次何夕的额头。

“好啦,我先去赶一个面试。”何夕看了看手机,将地上的垃圾拾起来。

她走时帮老人将摇椅搬去了外边,年老的人大多喜欢晒一晒初晨的太阳,要是太无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何夕走出巷子时,回身高举手同阿婆道别,“等我回来!”

清晨的露水还未干,候车亭的凳子上沾了湿气。公车正好停下,她抬步往里去,坐在了最后一排的位置,看着车从老巷子驶向新城区。

何夕是一众面试等待者中第一个进会议室的人。房间里格外简洁,只在角落里放了一盆绿植。

这是她回国一个月来第一次觉得是时候出门找份工作了。

三位面试官互相望了一眼后,许久没有说话,他们讶异于简历的过于直白。

对于一个二十八岁的人来说,不应该没有任何工作经验。

何夕眼睫一动,猜到了面试官的想法。

坐在她正对面的女人放下了她的简历,双手交叉在一起,“何夕女士,我看到你的简历上写,你的意向岗位是后台检测技术人员,但依你的求学经历来说,其实更适合做硬件的设计和研发。”

“其实我看过你在西国上学时获设计类金奖的那一份作品,”女人留有一头微卷的短发,一开口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她打开了秘书递来的文件,寻找到了那个名词,“基于无线光通信技术的智能车灯,我记得这个设计还被生产出来,投入了市场使用。”

听闻这个名词时,何夕平淡的目光泛起波澜,她努力让笑容显得不那么憔悴,“那是很多年前的作品了,当时的设计并不成熟。”

三位面试官又互相看了一眼,奖项本身的含金量极高,但何夕好像并不愿意提起。

何夕望了一眼对面的女人,她的工作牌上刻有“技术部部长”几字。

“你在硕士毕业后仅有一年的工作经历,之后进入了三年的空白期,这三年既没有做硬件研发,也没有继续进修,这是为什么?”另一面试官问道,他唯独对这三年空白期不满意。

何夕轻呼一口气,想着合适的措辞。

这三年间她一直在流浪,辗转各地去洗盘子打扫卫生,租住在一个老太太家中的破烂阳台,在那打地铺睡下,把自己每月挣的钱都捐出去,让生活极为困苦潦倒。

过得不像人样,是一种变相的赎罪。

“那时候我不想从事本专业的工作,所以选择了其他工作。”

“为什么现在又打算回归行业了?”

“因为,”何夕顿了顿,“想重新开始。”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说喜欢。取舍之下最终选择做检测人员,检测出每一个偏离预期的错误,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女人的笔尖不断轻击着黑色的会议桌,对眼前的何夕有一种束手无策的感觉,“接受职位调动吗?”

“可以接受做后勤。”

此话皆不三人的意料范围内,会议室里凝滞了片刻,最后他们道,“今天的面试结束了,你可以回去等通知了。”

何夕站起身来,将纯白的帆布包背在身上,她正要离开时,中间那女人不由得道了一句,“希望有朝一日我们能共事。”

何夕微微鞠了一小躬,“谢谢。”

她走出大楼时,天气依旧很好,但有几分入秋的凉意。

何夕将风衣裹了裹,去路边买了一杯热牛奶捧在掌心,上了那一辆缓缓驶来的公车。

她往里走时一愣,下意识停下了脚步,将帽子压低了下来,全身只露出一双眼睛。

何夕喜欢坐在最后一排,但那已经被人占了。不仅如此,坐在车厢末尾的人,同林有慕长的实在太相似了。那个她从小到大都不稀罕的死对头。

对何夕来说,林有慕的身份非常多,是她很多年的邻居、高中时代的同学,还是永远的竞争对手。

她没有多瞥,用其他人的身体挡住两人的视线,没再理会。

林有慕正在看文件,对此似乎毫无察觉。她戴着那副透明的眼镜,天生五官冷相,给人一种清高的感觉。

何夕则将头靠在玻璃窗上,周围汽车鸣笛的喧嚣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她抬眸看去,即使在一层迷雾中,还是能看清周遭拔地而起的幢幢高楼。

红色的指示灯分外清晰地映在了道路对面,周围一切都同十年前的偏僻荒凉截然不同。

除了路边的苍树依旧挺拔在那。

下车时,她手中的热牛奶已经凉了大半。

何夕逗留在原地,这是个容载过她许多年少过往的小城,如今父母亲人皆意外客死他乡。无家可归之人,多半是个活着的孤魂野鬼。

她将头埋进围巾里,呼着热气,手指凉的不会弯曲了。正要抬步走去时,突然被一个人拉住了手腕。

“红灯。”旁边那人轻声提醒道。

她偏头看去,瞳孔微微放大,未曾料到意外出现的林有慕。

时光流经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城市则一如既往地载着它的过客,不断衍生不同的悲欢故事。

就比如同某个人经久别年的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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