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里的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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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按理说这次会和以前一样,轰炸机在高空中做做样子,主要靠枪炮和手榴弹——因为瑟鲁的政府财政已经不足以支持接二连三的战斗。没想到,飞机盘旋一圈后没有离开,久久徘徊在半空中。

瞄准镜外,安缪悄无声息地等待,直到看见机身下方的机械瞄准具锁定目标,炸弹以抛物线急剧下落。

“老天,他们哪来的炸弹!安缪快跑!”利特从对讲机中大喊。

天边传来“砰——”一声巨响,半径二十米的地方被炸成了废墟。

天空灰蒙蒙一片,碎石四处滚落。

建筑物在爆炸余波中极容易坍塌,安缪看见飞机盘踞不走的时候意识到不对,枪扔上后背,从废弃的楼顶抛下缆绳,保险绳没捆便纵身下跳。

离地还有一层楼的时候飞机已经开始投弹,他用力蹬了一脚墙面,借力滚到更远的草丛里。

“安缪!安缪!没事吧!……”对讲机中不断呼喊他的名字。

安缪从爆炸声中回神,甩了甩头上的灰,接通对讲:“没事。”

他需要接着选择下一个狙击点。

瑟鲁的良心还算没完全泯灭,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这次投弹的瞄准中心是一个无人的填埋场,人员伤亡很小。

“在自己的国家上投弹,真该死!”利特气不过,不断在耳边叨叨,“还想要我们的土地,我送他下地狱!”

“小声点,你太聒噪了。”安缪揉揉被震得发麻的耳朵,躲避到一处岩石垒成的教堂背面,岩石壁厚,可以形成安全的屏障。他非常熟悉地形,凝视远处瑟鲁军方的指挥点,向利特提议:“利特,掩护我,我去射杀暴露在外的装甲车指挥官和无线电员。”

利特为他的提议叫好,但还有些担心:“他们继续空投怎么办?”

安缪说:“应该不会。要是真想炸平仰缇,就不会选择刚才那个位置,何况他们还想要北面的矿山。”

利特说:“好,我在坐标3-1,在射程范围内,这边还有几个士兵。”

安缪爬上一块岩石,人藏在后面,找到合适的狙击点:“我在岩石教堂的西北角,现在计时,三十秒后行动。”

七月的风像铺面的热浪,岩石壁滚烫,安缪纹丝不动地趴在上面。枪炮声还在耳边轰鸣,他校准狙击镜,开始倒计时。

对面的指挥车藏在非常隐蔽的位置,要射杀他,需要前面两辆装甲车移动。也就是说,先吸引前方的装甲车注意,再迅速击杀车里的指挥官。

计算好角度,两声冷枪响起,装甲车上露出的帽沿被打穿。车轮动了起来,一连串的攻击朝他袭来,他击中了指挥车的远望镜筒。

对面有些慌乱,远望镜筒碎裂,指挥车被迫转移。

不等对方喘息,他再次击中两个车轮,指挥车车身剧烈晃动,猛地耸了一下。

指挥车被攻击,火力无疑都朝安缪的方向袭来,队友在同一条线上加大火力攻击,掩护安缪立即撤离。但在安缪的视野里,指挥车暴露得彻底,隐约能看到后箱有人逃窜,他背靠着岩石壁往东南方向走,眼尖地看到正在被掩护逃窜的人。

放轻呼吸,举起枪,一枪从那人脚下擦过。

对方不是省油的灯,被击中的人没管脚上的伤势,飞快举起枪,朝安缪的方向射击。

特种子弹的火力更加迅猛,安缪很快意识到这是琉卡军方的子弹,他在作战学习会上见过,他只来得及灰头土脸地躲闪,差点被打成个筛子,整个人滚到了路边。

狙击手在路边无疑是极度危险,利特看到了赶紧朝他的对面开火,同时在对讲中大吼:“安缪,你这个疯子!”

无论他们怎么掩护,也避免不了如此大一个目标。安缪躬身寻找可以躲避的地方,空气里是浓厚的血腥味和硝烟味,干燥得令人作呕。

“快撤退!”利特还在对讲机中喊。

他的耳边充斥着混乱的声音,更加令人眩晕。这是一场武装悬殊的战争,谁都可以料见会以瑟鲁政府军的胜利收场,路上已经不剩多少士兵,一只炮筒在路中间悄悄架起,对准逃散的人。

安缪怔怔站着,还在搜寻那名指挥官。

那人的靴子在装甲车后出现,看来想钻进那辆车。他举起枪,半眯着眼,消音后的子弹穿过冗长的街道,沿着笨重的履带上方,擦过指挥官的裤腿。

踉跄一步,那人瞬间跪在装甲车上。

他无法判断对方是否被击中,因为下一秒,听见后方有人高喊:

“准备——!”

瞳孔微张,来不及回头看炮筒的方向,整个人暴露在路中央,无处躲藏。阳光很刺眼,风吹日晒的手臂上青筋绷起,安缪攥紧了手中的枪,汗水浸湿了缠紧的绷带。

他的膝盖微屈,本能的选择是原地卧倒,风声灌进他的耳朵,阳光将炮筒晒得威严发亮。

喉结滚动,死亡,逼近的死亡。

在身体下落之际,一个瘦弱的身影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从废墟上猛地一跃,自上而下飞扑向他,随着巨大的冲力撞击,两个人往左侧路面滚去!

猎猎的风灌入少年的衬衫,宽大的衣摆随风而起,在炮弹的余威下裂出一道长长的口子。

耳边有人在呼喊,炮火飞向更远的地方,发出震天的轰鸣,墙体破裂声、欢呼声和哀叫声,相互挤压,形成混沌的杂音。

当安缪从怔忪中缓过神来,甩了甩头,发现自己整个人正躺在发烫的路面上,被压得喘不过气。身上的人很眼熟,是前几日走向他枪口的少年。

回想一分钟前,这个人顺着烈日俯冲而下,仿佛不知天高地厚的白鸽,不管下一刻会撞得头破血流。他在危险的刹那,只来得及握住细白的腰,后背死死抵住粗糙的路面。

真是太……无法无天。

温瑟从他身上爬起来,双腿还跨在他的腰侧,后知后觉似的拍了拍身上的灰,向后查看裂开的衣摆,布料悬挂着遮不住后腰,瘪了瘪嘴。

安缪没有动作,他以为温瑟会交代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的原因,结果那人只是回过头,带着笑说:“亲爱的,我救了你,你得赔我一件衣服。”

他笑得煞是好看,安缪的手掌间还有皮肤的温度,没有布料接触的皮肤让人想起奶白的油画。

安缪的手指微顿,慢慢从腰上离开,沉声说:“你可以起来了。”

温瑟歪了歪脑袋,轻松站起身。

男人检查后背和枪支,索性无大碍,四周炮火声逐渐小了,他往装甲车的方向看去。方才跌倒的指挥官已经站入车内,没人注意到他的左腿脚踝还在流着血,这是今日的行动总指挥温伯。

温伯半身露在车盖外面,拿着高音设备,朝温瑟的方向高喊:“温瑟,回来!”他的语气比对下属还要严肃,显然温瑟的行为再次惹恼了他。

虽然出于血缘关系,他立刻让人停止射击,但是此刻回音嘹亮,众人都听清楚了救人的是谁,一时间鸦雀无声。

大家暗自琢磨着,指挥官的弟弟救了仰缇的“叛乱军”。

安缪只觉场面有些古怪,问:“你认识他?”

温瑟毫不在意地说:“那是我哥。”

安缪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胡闹,回来!”温伯又喊了一声。早知如此,他今天就应该把温瑟关起来,不让他出门。

温瑟被他哥的声音吵得挠了挠耳朵,起身向前走了两步。

当众人都以为他会回到自家阵营的时候,温瑟给指挥官抛去一个媚眼,他的食指和中指并拢在额头边上,花哨地敬了个军礼。

安缪没看清他出格的举动,捡起被撞落的狙击枪,哪知下一秒,温瑟抓起他的手腕,飞快往小巷子里跑去。

“砰砰砰!——”诡异的逃跑过程中,后面的枪声渐渐再次响起。

少年的皮肤很白,攥着他的手腕与他的肤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安缪被拉得莫名其妙,奔跑中问道:“去哪儿?”

温瑟高喊:“不知道!”

安缪回头看后方,他们的目标太显眼:“你一个人跑就不会有人追你。”

温瑟朝他做了个鬼脸,衣衫在奔跑中飞扬:“我一个人跑让你等死啊。”

安缪抿了抿唇,现在火力不大,加上队友的掩护他并不会原地等死。

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温瑟跑的方向不安全,在仰缇的地盘上,他比温瑟更熟悉往哪里躲藏,很快规划出逃脱的路线,从少年拉着他变成他反扣住少年的手腕,掌握主动权说:“跟我来。”

少年的衣摆在风中再次飘扬,他笑得灿烂,眼睛像透光的玻璃珠。穿过无数羊肠小道,他被安缪拉到一片美丽的桦树林。

风吹着树叶沙沙响,拔地而起的乔木成林,一眼望去郁郁苍苍,白色的枝干交叠伫立,像守卫沃土的卫兵。四周了无人迹,这片桦树林少有人知晓,因为紧挨着地势艰苦的西面,日常无人管理,人们更愿意往平坦开阔的方向走。

温瑟的手腕被安缪拽了一路,勒出一道通红的印子,他使劲抹了一把说:“亲爱的,你真粗鲁。”

但他喜欢这片桦树林。

脱离了追赶,一时间寂静下来,呼吸间有青草香。他踩着松软的青草,跑累了干脆躺在落叶上,问安缪:“我从小在桦里长大,怎么不知道有这样好看的地方。”

此刻是安全的,安缪靠在一棵树干坐下,轻轻松了口气。他对温瑟的问题不予理睬,此刻身上都是战火卷来的扬尘,怎么拍也拍不干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绒布擦拭灰黑的枪管,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为什么要救我?”

温瑟双手垫在脑后,翘腿望着天,想也不想地说:“因为你很有趣。”

安缪想到方才的情景,眉头不由自主地皱起来。刺目的阳光下,少年从废墟中飞跃而下,和炮火擦身而过,安缪很想教训他的胆大妄为,又因为这副单纯无害的面孔为他感到后怕。

于是安缪选择沉默,倚靠在树干旁默不作声地擦枪管。

温瑟见他没了声音,感到无聊,先是揪了一株草玩,擦干净放在嘴里觉得不好吃,躺久了又觉得背上不舒服,坐起身把烂成条状物的衣服后摆拴作一团。

他像个好动的白鸽,总是停不下来地折腾。

安缪的余光注意到他的动静,觉得他可能待得不耐烦了,终于开口说:“你要是无聊就先回家。”

温瑟穿着高腰束腿裤,衣摆一拧起来,整个腰间就在日光下晃啊晃。安缪瞥见了不耐烦,把外套脱下来扔向他。

“干嘛?”温瑟意外地接过他的衣服,低头闻了闻,全是硝烟的味道,还有掸不尽的灰尘,嫌弃道:“你还是留着自己穿吧。”

外套被丢回来,安缪伸手接过,没有穿上放在旁边。他身上仅剩一件黑色背心,深麦色的肌肉线条凹凸有致,随着拆卸枪支的动作起伏。

温瑟好像对他本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跳到安缪旁边的木桩上坐下,撑着脑袋看这个不爱说话的家伙:“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

安缪没有理他。

温瑟笑着说:“我可是救了你一命。”

男人的眸色很黑,看向人有些深不见底,他轻轻扫了一眼温瑟,松开眉头说:“安缪。”

“安缪,名字很好听!”温瑟自我介绍说,“我叫温瑟,我想你已经听到了。”他是指方才战场上指挥官的高喊,明明是件丢人的事情,他却满不在乎地说了出来。

安缪淡淡“嗯”了一声。

温瑟说:“亲爱的你可真冷淡。”

他蹲在旁边,用手刨着脚边的落叶,白桦树叶呈三角状,四周有柔软的锯齿,并不蜇人。不知为何,他觉得这叶子跟印象中的仰缇很像。

他拨弄这些落叶的锯齿,可能目光太过专注,安缪觉得他对桦树感兴趣,出声道:“你知道桦里为什么叫桦里吗?”

“因为这些桦树?”温瑟拿起叶子对着阳光说,“书上说桦树是桦里最具代表性的植物,在市区却并不多见。”

安缪抚摸桦树的树根,树根盘桓遒劲有力,他说:“百年前是这样,但因为征伐和开垦,桦里曾是一片火烧之地,就算树苗种下,也长不成高大的乔木。”

温瑟未曾听说这些,眼前的桦树枝繁叶茂,并不像艰难生长的样子,他好奇问:“后来呢?”

安缪回望这茂密的树林,平静地说:“时间久了,土壤慢慢恢复,能长出乔木了,只是没有人想再去种植桦树。”

他抚摸身后白色的树干,这一带是为数不多幸存的百年桦树,它的寿命比人还要长,树皮有些粗糙,像龟裂的墙皮:“树皮可热解提取焦油,树的汁液可以制作饮料,还可制成工艺品③,如果开采得当,桦树依然会不断生长,造福于人。”

错落有致的桦树笔直伫立,它们在这里见证了桦里的兴衰,以及自己的幸存。

温瑟再次看见安缪眼中那些复杂的东西,相比之下他的笑容像热烈的日光,他起身转了个圈,笑起来说:“但是它们的美丽不是无人知晓。”

安缪看着他,日暮时分,火红的夕阳从桦树顶端落下,把人映照得热烈而柔和。

日头落到地平线上,大面积铺陈的落叶镶上暖金色的边,和空气中的微尘一起泛着光。上次见面时,温瑟就想去追逐桦里之西的日落,半路迷失方向折返,这次总算见到了,果然像传闻中的那样好看。

温瑟看了一会儿,眯了眯眼睛,眼尾弯弯的。

随后天色暗了下来,他方想起要回去了,他有一个晚饭必须见到哥哥的妹妹,不见到人就会哭。他依依不舍地跟安缪道别,安缪还是把外套搭在他的身上,不希望他衣衫褴褛在外面受了欺负,这次温瑟没有拒绝。

安缪拾起枪挎在背上,也打算回家,临别时看向他,嘱咐说:“温瑟,其实你应该离战火远一点。”

温瑟无所谓地耸耸肩,好像这种话他已经听了千百遍,搭在身上的外套袖管随着他的动作跳跃摆动,很明显他并不在乎战争的危险。

他轻轻欠身,向安缪抛去一个飞吻,笑着说:“亲爱的,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情,祝愿我们下次再见。”

在安缪无奈的关注中,一路好心情溜达回家。

知道会被温伯约去谈话,温瑟一到家门口就把外套藏了起来,在脸上扑了点灰,再次揉乱破烂的衬衫,显出很可怜的样子来。

“你回来啦!”桃瑞丝先出来迎接他,他的表妹永远依赖她的家人,穿着碎花裙,声音软软的。

“温伯在楼上吗?”温瑟摆摆袖子,问桃瑞丝。

“大哥说在书房等你。”桃瑞丝拽他的衣服,左右看看说,“哥,你怎么这个样子,像个小流浪汉。”

“噢……”温瑟干脆把头发也揉乱一些,对她点头,“我就是流浪汉。”

他酝酿了以下,走到书房敲门,门没关严,里面透着昏黄的灯光,温伯让他进来。

温伯的小腿包着浅浅一层纱布,没有血渗出来,能看出只是擦伤。他正在伏案处理公务,今天的事情他需要汇报解释,温瑟总是给他惹各种各样的麻烦。

“哥,你找我?”他蹑手蹑脚地进去,将狼狈的姿态伪装到底。

“坐。”温伯将椅子转过来,与他面对面,好心提醒他桌上已经帮他沏好了茶。后者假装没看见严肃的氛围,乖巧地坐在沙发上,捧起茶盏。

温伯自然是知道他的性格,不紧不慢问:“不打算说点什么吗?”

温瑟眨眨眼:“说什么?”

男人未受伤的腿随意屈起,手指交叉落在膝上,注视弟弟说:“今天下午为什么出现在战区?”

温瑟暗自揉了揉太阳穴,假装漫不经心地说:“我在那旁边的楼上等日落,哪知道你们要打仗,一声不吭就打起来,把天都变得灰蒙蒙了。”

任谁都知道他在乱讲,哪有跑到划分清楚的作战带看日落的道理,温伯沉声道:“那你从废楼上跳下来,也是因为看日落?”虽说只有几米高,但铺满碎石的路面,以及随之而来的炮火,都能瞬间要了他的命。

温瑟端起茶杯,低头吹了口茶叶,小心地说:“我又不傻,你们都用空投了我还不跳,那本来就是座危楼,再等几秒钟就被炸成废墟了。”

“所以你就拉着那个士兵逃跑是吗?”温伯的眸子愈来愈深,那是一个来自仰缇的士兵,就在前几分钟,刚刚击中了他的腿,虽然没有大碍,却也是他第一次作为战后指挥官受伤。

温瑟明白他在心烦什么,他哥的军衔不是白来,人不满四十战功不菲,却鲜有出差错,更别提坐镇后方以后了。他明知故问地关心道:“哥,你腿没事吧?”

温伯微微摆手,表示自己没事,他早已习惯了温瑟的话术,只是明确告诉他这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从明天起,这个月别想出门了。”

温瑟手还撑在下巴上,手滑一跌,悻悻道:“可是我还要去参加最后一场解剖学考试。”

温伯淡淡地说:“很高兴你还记得你是一名医学生,医学生的手可以握笔握手术刀,但绝不是握武器。”

他听了轻声反驳:“同样是一双手,握什么有区别吗?”

温伯却说:“同样是一个人,就可以分为瑟鲁人和仰缇人,不可调和。”

温瑟见他神情无动于衷,对着茶盏里明亮的茶水看了一会儿,问出了心中所想:“既然不可调和,你们为什么要散布和谈宣言?”

话说到敏感处,两人平静对视好一阵,从温伯的目光可以看出,他认为温瑟应该早已知道这个烂熟于心的答案。

温瑟偏了偏头,二人虽然总是意见不和,但大概因为血缘的关系,他们总是能很快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他无奈地笑笑,放下茶盏说:“行,我知道你要说的了,人与人之间只有统治与被统治,所谓和谈只是高高飘扬的旗帜,谁能动摇你这种老顽固呢。”

温伯不予置评,他说他已吩咐好管家限制温瑟这个月出行,考试日和学校谈好会将试卷送来家中,有人守着他写完。温瑟也没多生气,只是笑他专制,真是体贴万分。

他哥的卧室只有一扇能看见院子的窗户,低楼层看不见外面的天空,眼下外面漆黑一片,温瑟突然有些想念方才沐浴在夕阳中的桦树林。那里虽然荒无人烟,但天空是无拘无束的,不像他,穿越作战带跑了好几公里路,都找不见好看的日落。

他问温伯还有什么要嘱咐的,温伯让他早点休息,他道了声晚安,为温伯掩好卧室门。门未完全关闭,他想起什么,轻声说:“哥,其实你做你的事就好,不用管我。”

“我不管你管谁。”温伯的父母早逝,只有这么一个亲弟弟,虽然寄居在姑母家,温瑟几乎由他一手拉扯大,他可以不管别人,但不能不管温瑟。

温瑟叹了口气,轻轻地说:“哥,你希望的亚特兰④,是不存在的。”

那个理想的国度,是沉没海底亿万年的泡影。

说着,他又瞥了一眼温伯受伤的小腿,枪口虽浅应该还能够感受到疼痛,可是疼痛又怎样呢,在无意义的交火之下,这并不是他应得的功勋章。

没等温伯回答,他关好了房门,回自己的房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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