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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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段落

程远实习即将结束的时候,听闻爷爷恶耗,那天是4月1日愚人节,再有一周实习结束。其实这场实习并没有那么重要,只是家里人觉得实习是一个严肃的事情,关乎是否能毕业。其实只要交了学费都给毕业的,一个三流大专院校而已。

实习是从7月开始的,程远从家里走的时候,那个老头儿还蹲在老屋前的树下,端着碗面条,扯着嗓子问他是去哪里实习啊,什么时候回来。程远都一一答了,却没想到这一走竟成了永别,原来有的人,真的是一个转身就能再也见不到了。

是愚人节那天,程远和他妈打电话,他妈不小心说漏了嘴。说奶奶住院,他爸回去在医院看着,家里没人看着一院子的鸡鸭。

掐了电话,程远到楼下买了包烟,一个人到宿舍楼的天台上,待了一夜。就着弥漫的烟雾,躺着看了一宿的星星。星星明明灭灭的闪着,程远不知道老头儿会是它们其中的哪一颗。或者这片南方的天空里根本就没有北方的那颗。

老头儿是12月就去了的,可是他却4月了才知道。他还记得最后一次和老头儿通话。在11月,程远工作中被夹了手,有点儿严重。老头儿说他怎么那么不小心,让他去看医生,去买药。声音洪亮,听起来特别健康。想必那个时候是为了不让他担心,特意提高了嗓门。

再之后,程远再往家里打电话就没再听过老头的声音了,他不是在打麻将,就是去伺候他那一亩三分地了,连后来老头儿生日打电话也没能跟老头儿说上话,现在想来都是借口。

程远和哥哥差不多是跟着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留守儿童。父母工作在外地,程远和哥哥放养在爷爷奶奶身边。

程远想起来小时候,冬天和老头儿一个被窝睡觉,老头儿怕他冻着,使劲儿给他盖被子,差点儿给他焖死在被窝里。那个差点儿被窒息而死的点儿是程远最早的记忆,大概4岁。

程远还想起来,他小学的时候,老头儿冬天自己做卖冰糖葫芦卖,夏天卖雪糕,每每回来都给哥哥和自己留几串。

初中,有次放寒假,住校生的被褥什么的都要带回自己家。别人家都有爸妈骑车来接。老头儿徒步来,抗着被褥和琐碎走了好几里的路抗回家。

高中学校在县城,每个月回家一次,回回都有好吃的,好喝的。

大学………

也不知道是不是星星闪了眼,一滴泪从程远的眼角划出,落进了耳朵里。世界突然很变得安静,仿佛他被扔进了水里,安静的只能听到脑子里那个声音扯着嗓子喊他小远。

第二天,程远买了火车票,当天买的,只有站票。一天一夜,站在车厢连接处,看着窗外倒退着的事物,回一个没有了老头儿的家。

所有一周之后实习结束在单位该签的字,该走的手续,都交给了王海代办。一个宿舍出来的哥们儿,他责无旁贷。

从车站出来,直奔医院。奶奶见了程远拉着他的手就哭。

说老头儿最后那几天怎么过的,说老头儿一直想让程远他爸给程远打电话,想再听听程远的声音。但是他爸没有打,怕程远知道了会跑回来,怕影响程远的所谓的实习。

程远看着他爸,不理解,想不通,为什么要让老头儿带着遗憾走,为什么当时就一定不能通知自己。

接了奶奶出了院,回了家。已经不是以前那三间刮风下雨就会惴惴不安,担心随时会坍塌的房子了。他爸把以前老房子推平了重新盖了新的房子,很新,老头儿一辈子没有住过的房子。

“家里怎么样了?”

收到一条消息,高翔发来的。程远铁哥们儿,小程远一天出生,高翔家又是隔壁镇子上的,高中开始就厮混在一起,大学又是同一座城市,大学期间经常一起做个兼职,寒暑假一起勤个工俭个学什么的。

高翔此人,似乎血液里就流动着不安分的因子。从程远认识他起,他就是属于远方的。别人的高中生涯里大概就是刷题、背文、考试……可是他的高中生涯里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他向往的那片雪域高原。

程远实习的时候,高翔终于踏上了那片土地,一个人坐一列长长的火车,带着少年时期的执念,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对于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其实最切合实际的愿望就是,考一个好的大学,然后某一份安稳的工作。然后,朝九晚五好过面朝黄土。

可是高翔,他好奇远方的一切。他的愿望是,有朝一日能够有能力走遍所有自己想去的地方。所以,那个冬天他义无反顾的上了那列开往新世界的火车。

是的,新世界。

他说,小远你知道吗?站在拉萨的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布达拉宫;小远,你见过雪山吗?像冰淇淋一样;小远,我认识了一群新的朋友,他们来自各个地方,我们约好了一会儿去巷子里的老光明茶馆去喝甜茶,小远你喝过甜茶吗?

一个月之后,他从高原上下来,去程远实习的地方去看他。

他说,小远,我新学了一个词儿叫“醉氧”,我现在晕晕乎乎,心跳加速,我觉得我还会回到那个地方。

“家里还行,你现在在哪儿呢?”程远回他。

“小爷广州吃早茶呢,虾饺很不错。”

“下一站呢?去哪儿?”

“桂林吧,想吃米粉”

“哦”

“来,哥带你飞”

“到底谁才是哥啊”

“远儿啊,我跟你说过会回去的吧,桂林之后,我打算去昆明,走滇藏线上去。怎么样,来吗?”

“行啊,等着”

“好,那我们昆明见,你这几天在家多陪陪奶奶”

昆明火车站。

程远背着个65升的大背包。这包是按照高翔给列的单子买的,包里还背着帐篷。出了站,看到高翔坐在马路牙子边儿。戴着顶黑色棒球帽,帽子上有雪山做的标志。他一条腿膝盖撑着手臂,另一条腿随意的伸着。旁边放着个同样个头不小的背包。他看到程远后,站起来张开双臂,笑道:“宝贝儿,恭喜你即将开始新的旅程。”

“走走走,小爷先带你去逛逛昆明。小样儿,没出来过吧”

“不是说今天要到大理吗?”

“知道,知道,票已经买完了,晚上睡火车,明儿一早到大理。现在,小爷饿了,这还大半天的时间,小爷带你去吃点儿你没吃过的~”

高翔带着程远,就着旁边古香古色的建筑,一路逛一路吃,还边吃还能边和小贩谈天论地。

“欸~这烤豆腐不错,我还能再来一份儿”

“还来?撑死你得了。”

“得得得,不来了,怕了您老人家的乌鸦嘴”

“明天,大理要住的地方找好了?”

“早找好了,我微博上聊了一哥们儿,我们可以睡他家沙发,沙发客,懂?”

程远不做声,沙发客是什么,他当然不是不知道。只不过,他一直以为这种行为方式距离自己太遥远了。

这种与陌生人迅速建立一种,需要彼此交付信任的社交关系,他不太行。

“小远,你就当这趟出来是体验人生得了,旅途本来就是一场接一场的冒险;一段又一段的奇缘。当初,我外公去世你天天逃课陪我的情谊,这里记着呢。”说着,他拍了拍心口。“所以,在路上会让你迅速放空自己,只操心食宿,担心既定的时间能不能到达目的地。”

程远从小板凳上站了起来,看着远处的天空,轻轻的叹了口气。

“行了,回吧,再不回去火车要开了,你我都滚回家去得了,还开始什么新旅程。”

“……你这人,我难得对你正经一回。”

高翔也站了起来,翻了白眼。拿起那顶标了雪山的黑色棒球帽,拍了拍不存在的灰尘,重新带回了脑袋上。

“欸~我刚就想问了,你这个像快餐店服务员统一配置的帽子哪儿来的?”

“什么快餐店服务员,你给小爷滚犊子!”

“……”

“这是上次在拉萨的时候,一家户外俱乐部的推广活动,送的。当时我们一起约着去老光明喝茶的朋友们,都有。”

程远看了看那帽子上的雪山标志,貌似对即将开始的旅程,多了份期待。

抵达大理时,是个明朗的早晨。

沙发主叫小钟,也是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也是一个随时准备“在路上”的人。大理风光无限,他在靠近洱海的村子里租了间民房,多住了几个月。没事儿接接沙发客,认识更多有意思的人。

大理确实时光旖旎,会让人忘记时间。高翔带着程远,白天坐在洱海边看鱼喂鸟,晚上到隔壁客栈陪玩儿狼人杀。

隔壁客栈老板朱哥,狼人杀狂热爱好者。每天在客栈的公共区域组局,当然每天玩游戏的人也不尽相同。客栈人来人往,前一天刚送走一对小情侣,后一天迎来一对蜜月小夫妻。不会玩儿没关系,朱哥包教包会,不尽兴不散场。

“你俩晚上没别的安排吧?,隔壁客栈聚餐,朱哥老规矩,每人准备一道菜,你俩?”

小钟从外面走进来,看着他俩。

“去!当然要去,做菜我们远哥最拿手了,对吧远哥?”

高翔一脸期待的看着程远。

程远叹了口气:“走吧,村口买菜去。”

高翔的“在路上”,迅速消除了程远心里的,人与人之间的那种无形的距离。人们相处可以随心所欲,随遇而安。不用瞻前,不用顾后。我们遇见,可以像朋友一样吃一顿饭,一起玩游戏,一起去走一段路,然后离开。之后再遇见,再离开。

不知道买什么菜的情况下,程远会先来点儿西红柿。在程远的菜谱里,西红柿可以搭配万物,像茄子、豆角、鸡蛋、甚至青椒……乍一听西红柿炒青椒像是道黑暗料理,但其实还挺好吃的,是程远爱的酸辣口。这菜是程远奶奶常做的,也算得上是个家传私房菜了。

村口菜市场溜达一圈,手里又多了一袋青椒,一兜鸡蛋,搭配西红柿,两个人两个菜也算是能交待过去了。这两个人,厨艺虽然登不上大雅之堂,但是只要求裹腹的话,还是足够了的。

“回去就能做饭了,你他妈非得再整个饵块,忍一下能饿死你吗?”程远看着啃饵块啃的正欢的高翔,很无奈。

“你知道啥,我这是先垫垫肚子,这一个人一个菜的架势,你知道客栈里的客人都能做出来个啥啊?说不定还不如你呢…我这未雨绸缪呢”

“……那你可绸缪的真多…”

一个人一个菜的聚餐,整的挺热闹,从厨房到餐厅都很热闹。有人备菜,有人指导,有人介绍自己的拿手菜……

最后,一对小夫妻,一双小情侣,还有三个女生,加上小钟和他的两个沙发客,一致认为朱哥的糖醋排骨全场最佳。

“朱哥靠着这道糖醋排骨,俘获了多少人的胃了?”小钟忍不住调侃。

“这你就不懂了,这拿手菜吧,在精不在多,我未来就靠这道菜娶老婆了。学着点儿吧你们~”

程远转头对高翔道:“你小子也学学,你一个西红柿炒鸡蛋能挣到老婆?”

“你怎么不学?你也就会炒个西红柿配万物吧…”

“我不用娶老婆啊”

“……”

是的,他不需要。

程远学生时期就挺招女孩子喜欢的,腿长,脸长的又好。往哪里一站都是一枚清清爽爽的好好少年。这样的男孩子是向来不缺追求者的,同样的这样的男孩子感情经历也更是容易丰富多彩的。但是程远没有,他甚至都没有正式开始过任何一段感情。

没错,他对女孩子们没有兴趣,也没有性趣。

他一直也没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同,直到,高中的时候他看到了新来的英语老师。刚从师范学院毕业,其实比起他们,也大不了几岁。程远第一次看到有人可以把粉色衬衣穿的那么好看,不仅一点儿都不娘,并且有种介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特别气质。

他讲课时滚动的喉结,粉色衬衣第二颗纽扣边露出的锁骨……

程远忽然涌出一股别样的躁动,这种躁动让他恐慌,让他意识到或许自己和别人真的不同。他对这种不同充满了恐惧。

程远用了很长的时间确定了自己的不同,然后用了更多的时间接受这样的自己。这个过程艰难且漫长。一直到他可以坦然的面对这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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