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4 来源:废文 分类:现代 作者:zyyyycccc 主角:程殷 宋悯
自从那天晚上以后,宋悯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睡好,梦里总感觉好像有人在追杀自己,吓得他好几次都从梦中惊醒。
他在包里备了一把瑞士军刀,以备不时之需。
但不知道是他上次的威慑真的起了作用,还是那些人跟得更隐蔽了,但他认为大概率是后者。总之,最近这段时间他回家都不再会有被人注视的感觉了。
他在咖啡店里已经工作了快半个月了,对于工作也越来越得心应手了起来,徐笠仁经常夸赞他聪明,手脚快,做事谨慎,客人们还都很喜欢他。
但宋悯仔细想了想,他在跟了程殷之后其实就没有再做过别的工作了,在那之前他也主要是做些粗活。如果是曾经的他,那这些称赞的话和他根本就扯不上关系。
如果真的要清算起来,他能变成现在这样,有一大半都是程殷的功劳。
他和程殷自从离别的那天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他们两个之间仿佛就被定格在了那一晚,从此就好像对窗户外放置着的晾衣杆,平行错落,各自忙碌。
但宋悯也并非是完全不知道程殷的消息。
程殷作为新秀企业家,总是活跃在各大新闻的版面上。大企业的家事总是显得神秘而又新鲜,就像是盖了一层白纱的神秘画布,越是模糊,就越是让人想掀开。
即使有些花边猛料看起来像屎,也总有苍蝇愿意趋之若鹜,所以宋悯即使刻意回避也很难不偶然看到。
……
“你好,我要一杯焦糖玛奇朵。”
眼前男人的话打断了宋悯的神游,他抬头看了一眼点菜屏上的日期,原来今天是周三。
男人就如同一台精准的机器,总是会在周三的某一个时刻准时地抵达咖啡店,并且无一例外地点上一杯焦糖玛奇朵。
男人不爱说话,每一次除了点单就不会再与他有更多的攀谈,有的时候宋悯刻意挑起话头,他都会假装没听见。而从徐笠仁的嘴里,他知道男人姓白,但具体叫什么,他就不清楚了。
除此之外,宋悯还发现了男人的左脸上有一道很长的刀疤,从颧骨一直延续到高挺的鼻梁,他之前一直没有注意到,最近这一段时间他近距离地观察才发现的。
总之,这个姓白的男人看起来凶神恶煞的。
宋悯给他点了单,男人冷漠地接过他递过来的找零,在吧台处等待他把咖啡做好,随之又取走,在店里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男人刚坐下,徐笠仁就从楼上缓缓走了下来,像是特意算好的。
“徐老板。”宋悯对着徐笠仁笑了下,说,“白先生来了。”
徐笠仁瞥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男人,对宋悯点了点头。
男人看见徐笠仁下来了,也敏锐地感受到了徐笠仁瞟他的那一眼。但是他依旧冷着脸,只抬了一下头和徐笠仁对视了一下,便又低下头叠着手中的千纸鹤。
“徐老板,您和白先生认识多久了?”宋悯问。
徐笠仁正在蹲在地上忙着清点库存,他顿了一下,说:“七年了,他每周三会来点一杯焦糖玛奇朵,是个怪人。”
也是七年,如果他没记错,徐笠仁的这家咖啡店到今年也正好是七年。
“哦,那白先生可是老顾客了。”宋悯蹲下身,和徐笠仁平视,又问,“那您和白先生一定很熟吧?”
“不熟。”徐笠仁面无表情地继续说,“只偶尔会说两句话罢了。”
宋悯婉转地“哦”了一下,接着试探地说道:“但我总觉得你们之间应该很相熟。”
徐笠仁把库存表合上,侧过头,对着宋悯意味不明地弯了弯嘴角,说:“那很可惜,宋悯,你的感觉应该是出错了。”
大概是气氛过于紧张了,徐笠仁耸了耸肩,站起了身,先一步开玩笑道:“你这样偷懒,我可是要扣工资的。”
“徐老板,我错了。”
宋悯自然地接过话头,同时也站起了身。但等到他站定的时候,男人已经走了,桌上只留下了一个空杯,还有一个叠完的千纸鹤。
宋悯没有动,他看见徐笠仁放下了手上的盘点表,走向那张桌子去收拾。
徐笠仁侧了侧身,宽厚的肩膀完全遮挡住了他收拾的动作,宋悯再看清的时候,徐笠仁已经拿着杯子走了回来,而桌上的千纸鹤也不见了。
“小宋,今天开店的时候没开电视吗?”
咖啡店里有一台电视挂在角落里,以往都会开的,但是正巧今天宋悯开店的时候有点着急,所以就忘记了。
但平日里忘了就忘了,徐笠仁今天却非要提起。
徐笠仁把杯子放进水槽里,找到藏在柜子里的遥控器,把电视打了开来。
电视频道还停留在了上一次关掉时的那一个,一打开就能听到主持人大聊特聊最近的娱乐八卦。人们都爱用这样的八卦做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因此这样的频道用在茶余饭后会来喝一杯的咖啡店里正好。
主持人们沸沸扬扬地聊完上一条当红艺人的地下恋情,徐笠仁正说道让他有空的时候,帮他一起把货给进了。
但恍然间,宋悯只听见主持人装模作样地惊呼道,接下来要放送一条爆炸新闻。
主持人的声音过于高昂,掩盖住了周围一切的杂音。
宋悯鬼使神差地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不禁仰头想看看到底是怎样一个爆炸性的新闻。
窗外忽然响起一阵雷声,昨天的天气预报就说过要下雨,今早宋悯出家门的时候天空就是乌泱泱的,压在纵横交错的电缆之上,整个城市的上空都像极了被蜘蛛网缠绕的大窟窿。
而此时雷声大响就好像是电视里的主持人提前安排好的特约演员,显得诙谐幽默。
宋悯等了半天,主持人才抑扬顿挫地念道手卡“程氏集团的内定继承人程殷夜宿一女子家中,据可靠消息透露,该女子为……”
主持人在不该停顿的时候停顿了一下,让剧情听起来更显得吊人胃口,“……我市房地产龙头企业的独生女高佩怡。”
八卦新闻也讲求证据的,空口无凭的事只会召来祸患。
电视台贴心地放上了狗仔偷拍来的照片,屏幕里展示的是在一个大门口,高佩怡侧头靠在程殷耳边低语的照片。
程殷的嘴角还挂着浅笑,他很绅士地揽着高佩怡的肩头,两个人看起来很亲密。
照片像是精修过了,程殷显得唇红齿白,五官精致,下颚线清晰分明,明明嘴唇很薄却看起来很多情,大概是因为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太好看了。
宋悯看得晃神,这张脸明明已经看了七年了,却在分开以后才突然觉得程殷长得也不错。
挺般配的。宋悯想。
高佩怡长得也很好看,她的眉宇之间好像透着一股独特的英气,看起来干净利落,但她又有一头柔顺的大波浪,看起来又不失性感。
主持人后面的话,宋悯都没怎么听清,但他一点也不意外。
七年里,宋悯多次想过他和程殷的结局。有好的有坏的,这是其中一个,也是最为符合现实的一个。
“宋悯,这个程殷你认识吗?”
宋悯回过神,才发现徐笠仁一直在侧头观察着他。一切都显得很巧合,但又衔接得很自然。
“徐老板,您好像有点明知故问了。”他极力克制,淡淡地回道。
“是吗?我只是在学你罢了。”徐笠仁关了电视,又说,“现在的八卦新闻可真没意思,这点鸡毛蒜皮的事情也播。”
宋悯学着徐笠仁说话的腔调,说:“是吗?我倒觉得挺有意思的。”
这场大雨真的憋闷了很久,雨水冲刷着落地玻璃,像是倒下来一样,模糊了外面的风景。雨中的城市像被海水吞没,任何声响好像都会在此消弭,所到之处,只剩水声。
路边的行人来不及躲雨,纷纷跑进了店里,徐笠仁回头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便又笑着迎客,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这一忙就忙到了雨停,徐笠仁累得瘫软在休息区,突然问道宋悯这周末有没有空。
宋悯有空,但他不确定徐笠仁的目的。而徐笠仁看出了他的迟疑,捏了捏肩膀说:“别想那么多,就是看你失恋了可怜而已。”
“徐老板,你怎么会知道我失恋了?”宋悯眯了眯眼狐疑地盯着他。
徐笠仁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说:“我很有眼色的。”
宋悯并不觉得自己在徐笠仁面前有表现出任何异样的情绪,但他并没有追问下去,只说:“有空。”
徐笠仁点了点头,随之和他约好了这周六的早上十点在咖啡馆门口见面。正巧,接他班的兼职生也走进了店里,宋悯和兼职的姑娘交接了一下就准备下班了。
咖啡店开在十字路口的一角,四周环抱的都是高耸入云的写字楼。一个个小格子间里的灯常亮,宋悯感觉自己很少有见过他们熄灭的时候。
有人说城市的喧嚣不在街道上,而在写字楼里。宋悯觉得这话有一定的道理。
程殷公司名下的一个大楼就在咖啡店的隔壁,也是这栋大楼杀死了他的父亲,但据宋悯了解,程殷从不去这栋大楼。
他抬头看了眼咖啡店的三楼,那里是徐笠仁的房间,他平日里就住在咖啡店的三楼,常年来三楼的门窗都禁闭,窗帘也拉得严严实实的。
如果透过窗户,能从那里看到那栋公司的大楼吗?好像可以。宋悯猜想着。
口袋里的手机颤抖了一下,他拿出来一看,原来是社交软件推送了程氏集团的喜讯。
——程殷要结婚了。
他点开程殷的简讯框,在键盘上输下了一句“程殷,恭喜你。”然后又删掉,最后把手机塞回了口袋里。
他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廉价,即使“恭喜你”这三个字明明看起来很大方。
宋悯没想到的是,比周末和徐笠仁的赴约先来到的是车祸。
但索性车祸也没有多严重,他只是摔在了马路牙子上。幸好当时路上有一两个路人,及时帮他叫来了救护车。
他被送到医院后,医生告诉他,他只是左边的胳膊摔断了,还有左腿的脚腕有点扭伤,但还好没有摔出脑震荡,这是不幸中的万幸。为了安全起见,医生让他住院观察几天,看看还有没有别的问题。
徐笠仁是第二天晚上的时候来看他的,他来的时候给他带了一束花,一看就是医院门口随便买的那种,因为样子还有包装和隔壁病床的老头收到的一模一样。
和徐笠仁同时一起来的还有一个警察。
警察告诉他撞他的人是今天凌晨在酒吧里被抓到的,抓到的同时也找到了他被抢的包,但里面的钱都被花光了,只有身份证件还在。
从警察的口中,宋悯知道了那天开摩托车撞倒他,并实施抢劫的是两个地痞流氓。警察说他们是惯犯,平日里主要以偷盗为生,被抓到的时候正拿着宋悯的钱去买毒品。
警察还告诉他,损失很有可能拿不回来了。不过,宋悯原本就没想过把钱拿回来,对他来说人能抓到就已经很不错了。
警察走后徐笠仁还留了一会儿,他和病床上的宋悯顺着警察的话闲聊。
“毒品可真不是一个好东西。”徐笠仁说。
宋悯点了点头,很赞同他的话。又从柜子上拿了个苹果问他要不要吃。
徐笠仁摆了摆手,说他不抢病号的食物,随即又和宋悯打趣道:“宋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名字可能取得不太好。”
宋悯把苹果往嘴里塞的手一顿,愣了下说:“以前也有一个人这么说过。”
“哦?”徐笠仁玩味地笑了下,问他:“那你怎么回他的。”
宋悯想了想,又说:“我问他有没有兴趣起个新名字。”
“那你给他起了什么?”徐笠仁问。
“姓赵名四,连起来就是找死。”
宋悯说完,徐笠仁被他逗得大笑,连忙问他:“是谁这么倒霉?”
苹果肉在嘴里嚼开,这颗苹果有点中看不中用,表面看上去是漂亮的红色,一脸“我很好吃”的样子,但真正尝起来才知道,这果肉是酸涩的,一点甜味也没有。
“一个朋友而已。”宋悯回答道。
他虽然这么说着,但思绪还是不自觉地被扯回了三年前的某一天夜里。
那天夜里他下楼的时候不小心脚滑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巨大的声响让在书房里办公的程殷都吓了一跳,一跑下楼就看到他痛苦地蜷缩在地上的样子,程殷想也没想立马抱起他,开车把他送去了医院。
在医院里的时候,程殷对他说:“宋悯,我觉得你这个名字取得不好,听起来不吉利,像是让你送命。”
宋悯当时疼得没力气回怼,只听见程殷叽叽歪歪地又自顾自说道:“我看叫宋瘟神,或者宋霉运就挺好的。”
医生来给他吃了点止疼药,宋悯才有力气说话。一开口就是问道程殷,愿不愿意也改个和他登对点的名字。
程殷手插在口袋里,坐在他的病床旁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虽然我不感兴趣,但看在你是个病患的面子上,我也可以勉为其难地洗耳恭听一下。”
“姓赵名四,以后我见你就叫你找死。”
宋悯说爽了,程殷却沉着张脸,气急败坏地骂他白眼狼,早知道就不送他来了,让他在家里疼死算了。
说着,程殷气得摔门就要走,但还没走到门口,宋悯就在病床上捂着肚子,眼眶里泪花翻涌,痛苦地哀嚎了起来。程殷冷着脸,又走回床边,说下次再找他算账。
但还好,他没有伤到内脏,只是有点肋骨骨折,医生说需要静养,所以他吃了点药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正是清晨,熹微的光洒进了四周都是白色的病房里,窗外响起了重重叠叠的鸟叫还有护工嘟嘟囔囔的抱怨。
趴在病床上打盹的程殷被吵醒,他顶着一张隔夜脸,没好气地问他:“白眼狼,你醒了?要喝点水吗?”
宋悯突然觉得,程殷好像绵长的春雨,无论他是走在宽阔的大路上还是阴暗的角落里,程殷这场春雨好像都能渗透进来。
细想一下,七年,还是足够长了,长得仿佛日后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他都能在这七年里找到对照。
……
徐笠仁坐了一会才走的,他们之间其实没有很多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在聊着。
隔壁老大爷醒了又睡,睡了又醒,一直到他的一双儿女带着他们的小孩来看他,他才真正地清醒了过来。
病房逐渐拥挤,徐笠仁见自己留在这也没什么用了就让宋悯保重好自己的身体,随后便离开了。
隔壁老大爷的小孙女长得很可爱,正在给床上的爷爷背幼儿园里新学的唐诗,他女儿给他削着苹果,儿子给他按摩着手臂,老大爷眼睛里止不住的笑意,宋悯见他颧骨就没有凹下去过。
宋悯正愣神,老大爷的女儿也给他递了一个削好的苹果过来,说:“小伙子,你也吃一个。”
她笑起来的时候很温和,宋悯觉得很是亲切,接过苹果说了句谢谢。
一颗苹果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一家人热络地和他说着话,病房里一时之间显得有些嘈杂。但宋悯很喜欢这样的嘈杂,因为看起来温馨,即使这份温馨不属于他,但是手上的苹果,可以让他短暂地融进去。
老大爷的家人陪了好一会才走的,他们一走老大爷就又开始昏昏欲睡了过去,就好像他的一天都是在等待这个时刻,其余的时间都只是在为这一刻做准备而已。
老大爷睡之前问宋悯还要住几天?宋悯说自己大概要住一周。
老大爷砸吧了下嘴,大概是想到他自从进医院以后就只有徐笠仁一个人来探望过,所以又问他有没有人可以来照顾他。一周不洗澡可是要难受得慌的,总要让人给他擦擦身子的。
宋悯还没有回答只听到老大爷又说,如果他不介意,可以让他儿子帮他。
宋悯笑着婉拒了老大爷的好意,撒了谎,说会有人来帮他。
大爷的呼噜声由轻转重,最后直到震天响。
宋悯实在睡不着,想坐着轮椅出去逛逛。徐笠仁走得时候贴心地把轮椅放在了他的床旁边,他扶着床杆单脚跳到了轮椅上,小心翼翼地开了门走了出去。
医院的夜静得只能听见墙上钟声的回响,护士台里的漂亮姑娘问他怎么还不休息,宋悯滑着车轮,说自己想透透气。
走廊的尽头有一面窗户,窗户外是一棵参天的大树,在黑夜里,那棵树也从嫩绿变成了玄色。宋悯把自己推了过去,他坐在窗前,在昏暗的月光里,他好像看见了树枝上的鸟巢,但鸟巢里没有鸟,只留下了一个空巢。
他看着空巢摇了摇头,恍惚间好像听见了旁边楼梯间里有响动,他转过头,却什么也看见。
宋悯又看了一会,逐渐觉得乏了,便又把自己推了回去,病房里还是他出来时的样子,只是老大爷换了个睡姿,呼噜声变得小了些。宋悯抓紧了机会,赶紧回到床上闭上了眼。
不知道是不是认床,宋悯总觉得自己一夜都没睡好,连梦里都好像有人在看着他,有的时候还会觉得脸上凉凉的。
他醒来是因为老大爷正在他旁边的病床上吃着他儿子带来的早饭。简单的油条包子,但却把他香醒了。
老大爷见他醒了,热情地和他说早上好,然后念叨道:“我还以为你昨天是因为不好意思所以和我撒谎说有人照顾你,没想到小宋你没有骗我。”
宋悯正疑惑,转头却看见病床旁边的柜子上放了一个保温桶,还有一束花。
花的样式和颜色搭配都得很好看,有满天星、向日葵、玫瑰还有百合,一看就不是楼下的花店里随便挑的。
他从床头柜上拿过花仔细端详,只见里面藏着一张小卡片,卡片上的字不多,单单写了“好好吃饭。”四个字,笔迹苍劲有力,感觉写的人很用力。
保温杯里装了一碗小馄饨,打开时还冒着热气。小馄饨的汤料好像是用猪油熬的,香气顺着热气冲进人的鼻子里,让人忍不住地想吞咽口水。
宋悯问老大爷,有看见送来的人长什么样子吗?
老大爷摇了摇头说,没瞧见,他醒来的时候这保温桶就放在这了。
隔了一会老大爷又神神秘秘地问他,是不是女朋友送的。
宋悯摇了摇头,说:“不是,一个朋友而已。”
他舀了一口小馄饨送进嘴里,皮滑进了喉咙里,他在齿间咀嚼着留下来的馄饨馅。
这个馄饨馅很特别,里面放了些山药,外面的小店里从来不曾有这种做法。
他吃了一个又一个,忽然之间,他听到隔壁大爷惊呼道:“小宋,你怎么了?怎么吃个馄饨还把你给吃哭了?”
大爷的儿子递来了一张纸巾,宋悯接过说了声谢谢,然后擤掉了鼻涕。
他怎么哭了。
宋悯也在反问自己,但嘴上只是淡淡地说:“我很喜欢吃馄饨。”
大爷和他的儿子面面相觑,像是在说这人不会是疯了吧。
但宋悯此刻脑海里的片段闪烁,无数的话语涌现了上来。
“满天星看起来好好看,一粒粒白色的,像白昼里的星星。”
“真羡慕向日葵,永远都向阳生长。”
“我呸,难道包养的情人就不配收到情人节的玫瑰花了?”
“百合花的味道好好闻,如果可以我想生活在一个装满了百合花的房间里。”
还有——
“宋悯,你知道吗。如果肉馅里加上山药的话,吃起来会更鲜,也更有嚼劲。小的时候,我奶奶经常这么包给他吃。”
为什么要偷偷地来看他?又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地把他说过的话放在心上?
他讨厌透了程殷。因为他出尔反尔、随心所欲、自私自利。
嘴里的馄饨迟迟不肯咽下,还停留在舌尖上,一直到没了味道,他才吞了下去。
就像被嚼烂的口香糖,明明已经没有了滋味,但却还是上瘾了一般地在嚼动。
或许是馄饨太好吃,但更可能的是他不舍得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