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5 来源:废文 分类:现代 作者:日更十年不是梦 主角:苏格 罗兹
我蹲下身子,看着那个精灵,而精灵没有搭理我的意愿。
“你快死了。”我轻声的说道。
我是一名男巫,女巫中最特殊的一类,所以我有一些特别的能力,比如能够看到别人的生命之源。
精灵闻言,抬起头,眸子的光亮有些摄人。
“什么时候呢?我已经等了很久了。”
精灵是受宠爱的族群,他们拥有漫长的生命,短暂的幼年期,长久的处于青年期,然后在老年急速衰败,最后回归生命之树。
让一名处于青壮年期的的精灵非常规死亡,是一件残酷且漫长的事情。精灵族不得自杀,自杀的灵魂不能回归母树,所以需要一只精灵心存死志,慢慢地衰败而亡,这个过程痛苦又绝望。
“真的不想活了么?”我知道生命的可贵,书上一遍一遍的强调生命的可贵,所以大概生命真的很可贵。
精灵笑了,带着不屑,从他的笑中我似乎窥见了那本该高傲矜持的灵魂。
“我现在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活着的意义,这真是一个宏大的命题。
我尝试着从一个角度去切入。
“死了就会更好么?”我问道。
“母树会接纳所有归家的灵魂。”精灵低声说道。
“可你不是被放逐了么?”我想起酒吧老板的话。
精灵听到放逐一词,瞳孔猛然缩小又放大,十分敏感。
“是啊,我被放逐了。”精灵叹气。
“我这个样子,母树也不知道会不会接纳我。”精灵低声说道。
他应该想过,但是仅仅想到可能的否定答案就拒绝再次思考这个问题,转而去思考自杀的灵魂肯定得不到母树的接纳,所以只要痛苦的衰败下去,就会被母树接纳。
我不是个好奇的男巫,格格巫女士的书籍里记录过太多的故事,好奇心能够害死九条尾巴的猫。
我不是个卫道士,人类社会中的伦理道德对我来说更像是故事的背景,明白理解但是不在乎。
我不是个好人,格格巫女士曾经说过,做女巫么,最重要的就是开心。
所以,我不打算去了解精灵被放逐的故事,但也不想在成年后认识第一只精灵就这么悲惨的死去。
“如果你不想死,我想我可以帮上忙。”
“为什么?”精灵问道。
“因为我真的有办法。”我认真的说道。
精灵笑了,和刚才的笑不同,从精灵嗓子中发处桀桀的声音,就像是故事书中自带BGM的大魔王。
“除了不让我死,你还能放我走么?”精灵问道。
我打量了一下,束缚住精灵的枷锁上面铭刻着圣言,在精灵无力的耷拉的手臂上,还刻画了一组魅魔纹。
圣言和魅魔纹,哪怕魔族和教堂每天掐架掐的欢,打的狗脑袋都出来了,也不耽误他俩一起出现在某个精灵的身上,只是为了达成某些龌龊的目的。
所以我说,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好笑。
“我能。”
“那好,我还是想活着。”精灵说道。
“我诅咒你的生命停在这一刻,只有在母树召唤下灵魂才能安息。”
精灵的生命之源不再曳动。
我是男巫么,诅咒才是拿手活。
精灵听完我的诅咒,噗嗤乐了。
我觉得我受到了冒犯,但是我没有证据。
“小家伙,你脑子有问题么?”精灵很认真的问道。
“诅咒,你以为你是女巫,我是公主么?”
我很讨厌睡美人白雪公主之类的故事,女巫的秘密就是这么被泄露出去的。
诅咒,女巫的天赋技能。
不伤身,起效快,无副作用,还会给你留下诅咒的钥匙。
就像女巫猎艳一样,渣的明明白白。
精灵不再理我了,他大概以为我是个疯子。
我很委屈,但是我不说。
谁让人们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已经深入骨髓了,哪怕是不常与人沟通的精灵族也侵染了这样的恶习。
我起身回到东边的光明教堂,我需要神父的关怀。
“我亲爱的孩子,迷途的羔羊,工作找的怎么样了?”神父向我展开了他的怀抱。
“光明神保佑,我得到了一份工作,今天就可以上班了。”
“那真是太好了。”神父很满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闲饭的人要走了。
“我的孩子,你看起来不太高兴呢。”
“是的,神父大人,我看到了酒馆旁边的那只精灵。”我不打算隐瞒自己和精灵接触的事实。
“哦,是那只坏精灵。他在接受属于他的惩罚,做错事情总是要付出代价。你说对么,孩子?”神父似乎知道些什么,对精灵的评价很低。
“我不明白,神父。精灵不是好的么?”
“他受到了魔鬼的蛊惑,堕落了。”神父不欲多说。
我说过我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所以没有再问。
我只等着今晚圆月被乌云遮住的时候,就放那只精灵自由。
上午的诅咒只是保住了他的性命,而他还要求放他自由。
我琢磨,光天化日放他自由难度有点高,闹出的动静不会小。
思索再三,还是午夜吧。
下午陪着神父念经,又是神奇的体验,念经途中我想起了格格巫女士,如果她知道我在干什么,一定会对我发出嘲笑,并说这是她玩腻了游戏。
女巫,混到人类社会漏出马脚,然后被放到火上烤。女巫的游戏总是这么枯燥又无味,但是我第一次真正参与进来,我觉得好玩极了。但是我不想被烤,所以我需要注意一下。
晚上混了一块教堂的白面包,我就去中心酒馆打工了。
进酒馆之前,我看了一眼精灵,他蜷缩在地上,好像死了一样。
我撇撇嘴,装的真像。
走进酒馆,我就接受到了资本主义的毒打,老板真是一点也不把我当成新人照顾,直接当成牲口用了。
点单,配酒,收账,打扫,我忙的团团转。
晚间是酒馆客流的高峰期,有些接任务或者做完任务的佣兵小队都三五成群的喝酒聊天,因为靠近寂静森林,这里的任务发布的比较多。
哦,对了,我一直忘记说,我和格格巫女士住的地方就叫做寂静森林。
在我第二次出门扔垃圾的时候,我看到了月亮被乌云遮住。
于是我开口说道:“我诅咒那个精灵圣言不侵,魔纹不扰,只有女巫亲吻了王子,诅咒才会解开。”
想起那个精灵对我的嘲笑,我脑子一抽,留下了一枚奇怪的钥匙。
精灵从那个奇怪的小家伙离开后,就觉察到自己的虚弱似乎被按了暂停键。
但是他不敢相信。
他蜷缩着躺在地上,这样能够减轻四肢处传来的疼痛,镣铐上的圣言无时无刻不在侵蚀他的身体,腐蚀他的力量。
刻在手臂上的魅魔纹是那个该死的法师刻上去的,因为这样子他能卖个好价钱,他的身体在不断的发情,渴求着一场酣畅淋漓。
可即使有了魅魔纹,那些人类权贵也有了玩腻的一天,从王宫,到城市,最后他就这么流落到这个小镇。
精灵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被救赎的一天。
与其说他想自杀,不如说是受够了折磨,只求一个解脱。
但是当一个小家伙问,还想活着么?放你自由。
精灵那颗沉寂的心重新跳动起来,还想活着,只有活着,才有以后。
从苏格离开以后,陆续来了几个问价的人,看到狼狈的精灵跃跃欲试,但是和贩卖者讲价未果,最终放弃了。
精灵知道贩卖者知道他要死了,所以对他更加不上心。
有着圣言枷锁,虚弱的精灵完全不需要贩卖者再去担心。
长夜漫漫,贩卖者决定去酒馆喝点酒,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货。
当圆月被乌云遮住,不远处的酒馆人声鼎沸。
蜷缩的精灵愣住了,圣言枷锁失灵了,没有了圣言加持,精灵只是废了点劲儿就重新收获了自由。
双臂隐隐流淌着的魅魔纹在月色下慢慢褪去。
他,自由了。
精灵只是愣了一下,立马踉跄着逃窜到寂静森林。
我在第三次出去倒垃圾的时候,发现那只精灵不见了。
而酒馆里的贩卖者还在喝着红枣枸杞啤酒,说是要养生。
我没有声张,而是在吧台后面立着耳朵听佣兵们将故事。这和自己在家看故事书可太不一样了,自带声效,说到激动处,甚至还有情景再现。
多亏了这些佣兵小队才让我能够看到很多书上见过的种族和职业,魔法师,大剑士,矮人、弓箭手、骑士、半兽人……
听他们的意思,这次魔法工会放了一批开放任务,是进寂静森林寻找使魔兽的腿骨,使魔兽是三阶魔兽,具有智慧,是个棘手的点子。
但是使魔兽的腿骨是初阶法杖的重要组成部分,魔法工会给的太高了,没法拒绝。
我想起格格巫的扫把展览室了,好像有一把就是使魔兽的腿骨?我不喜欢扫把,想象一下双腿夹在扫把上,左右前后都不合适,画面有点痛。
说起来,其实女巫才是这个魔法世界的少数,除了那些该死的童话书流传着女巫的故事,大部分人其实并没有和女巫打过交道。
我觉得女巫就像是一个渴望交流的社恐,一定要披着马甲,暗搓搓的窥探。想到这里我打了个激灵,感觉到有点变态。
“苏!这里来一扎麦芽啤酒!”
“这里要两盘花生米!”
“诶,就来就来。”我高声应和着,像个小蜜蜂一样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你问我精灵?我不是放走了他么?我连他的名字都没有问好不好。
精灵跑了,除了酒醒后的贩卖者对着无人街道骂骂咧咧,对我的生活没有影响。
我从教堂搬出来,临走之前神父还拥抱了我,让我没事常回去看看,陪着他一起歌颂光明神,我嘴上答应好好好,直到住进了中心酒馆的员工宿舍。
我呸,这就是个仓库。
库存商品货架堆得摇摇欲坠,我怕晚上睡觉被砸,找了距离货架远一点的角落,搭建了简易的床板。
仓库里飘荡着腐败的木质味道,光从光井透过来,漂浮在空气中的颗粒打着旋的跳舞。
于是,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
酒馆老板果真不是什么好心的存在,但是我不会诅咒他。
自从搬到了酒馆宿舍,我过上了规律又稳定的生活,上班吃饭下班拉屎,晚睡晚起,没有作业,每晚都有故事听的咸鱼生活真是美好极了。
每天晚上下班后,睡到第二天太阳高高挂起,然后惬意的去老地方晒太阳。
“嘿,苏。你在做什么美梦?”说话的一个佣兵小队的剑士,用着和自己半人高的大剑,我怀疑他个子不高就是因为被剑压的。
“我还没睡着。”嘟囔着说道,但还是好心的给他让了一个地方。
我和这个剑士的相识,也是在这样一个阳光温暖的日子,我们凑巧找了同样的地方晒太阳。
“你可真是我见过最懒的村民了。”剑士看着眼前恨不得每个毛孔都张开的少年,忍不住呛了一句。
“你才见过几个村民?”我无语,说教是人类的通病么?就像是逼良为娼,劝妓从良是男性小说的永恒主题。
剑士被回怼,也不生气。
老实说,他是见过很多村民,但是并不认识很多,深入了解的也更少了。
凡人因为数量众多,在剑士的意识中更像是NPC,发布任务,提供线索,收集物品,以及提供金钱。
“见过你一个就够了。”剑士有时候也会怀疑,中心酒馆的苏到底是个什么来路。不过看起来,和凡人没什么不一样,只是更不上进一些,所以才能毫无芥蒂的接受酒馆老板无情压榨。
酒馆老板是出了名的爱财,据说他曾经哄骗了一头未成年龙的一枚金币,为此那头龙叫来了它的老爸,而老板连夜提桶跑路,最后在这里开了酒馆。这是老板的故事。
剑士抱住自己的剑,凑到让出的空地,从口袋里摸出块蜜糖,递给了旁边的苏格。
我把糖块塞到嘴巴里,舌尖轻轻地划过蜜糖的表面,粗糙的口感让舌尖酥酥麻麻。
格格巫女士不爱吃糖,所以她从来不买,而我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没吃过糖的小可怜。
“谢谢。”嘴里吃着东西,说话有点含糊不清。
剑士觉得对面小酒保吃糖的样子可爱极了,忍不住伸手去掐了掐那鼓鼓囊囊的脸蛋。
“我明天就走了,和你打个招呼。”剑士不经意说着离别的话语。
“唔唔唔。”我胡乱点点头。
人总是这样来来去去,离别正是相逢的含义,虽然我和这个剑士不熟,但是我希望他过的好一点。
等我把蜜糖嘎吱嘎吱的咬碎,剑士已经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