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翻脸了

精彩段落

篮球赛持续一周,比赛选手覆盖学生、教职工,算是盛事。我班几乎所有男生都参加,我也不例外,不过是替补。

四周沸反盈天,我坐在球场边缘,恍惚间觉得摸到真相的冰山一角,又不确定,仿佛迷了航向。

摸头揉头发是什么意思呢,我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某些青春小说里,这一动作是爱情的开端,代表着宠溺、喜爱,或者更多其他情绪。但我不懂我哥。即使每时每刻都用目光追随他,我也从来不懂他。很多时候我觉得燕驰大概来自外星,老派韩剧那样,骤地降落,斩获女主芳心后悄悄离开。我没脸自比女主,在故事里充其量当个男二,再努力都换不来爱情。

我哥会跟我聊天,但不会跟我聊真心,会默许我的调皮,但不会纵容我的放肆。偷偷摸摸进行的示爱行为,他从不揭穿、也不回应,而一旦稍有逾越雷池的苗头,他就决绝离开。我感受到他实实在在拿我当弟弟,也是实实在在与我相隔千里。

毋庸置疑,我的确就是犯贱。

看过不少小说,故事里相爱的主角眼中只有彼此,他们互相包容、互相体谅,但我很少见过这样的爱,只知道大人都把责骂说成爱,把贬低说成爱。我会逐渐不确定自己遇上的是爱、困惑的是爱。

正想人生哲思呢,抬眼一瞥场上,碰巧目睹薛城那缺心眼进了个三分球。我瞬间起立,破声喊:「城儿子,打得好!」想想好像不够有气势,记得之前装了个哨,但一摸口袋只捞出几张皱巴巴的卫生纸,还是刚擤了鼻涕的。得,没法给儿子当啦啦队,遂东张西望,想找班上其他人在哪。

这一张望冷不丁地与燕驰对上,他站在一群高三选手中,端端看着我笑,孔雀开屏似的,笑得我发瘆,鸡皮疙瘩起一身。

「老子没事!」我用口型对他说,说完就溜出了体育馆,几乎是落荒而逃。

篮球赛,打打打,打什么打,看燕驰装逼吗?他一上场肯定都是呐喊助威的,从初中部到高中部,学生到老师,男生到女生,整得跟球星似的,摩罗丹都没这么夸张。

想着我又泛酸:人家合该啊。不仅长得帅,学习还好,不仅学习好,体育也厉害,不仅体育厉害,还温柔体贴。这谁挡得住啊,我不就没挡住——这么一想更是酸得我胃液沸腾,小肠翻江倒海。

天天看着燕驰迟早内分泌失调,得整点乐呵的。

于是,晚自习时间我逃课去了游戏厅,自己一人,感觉贼好,拽得没边。站在VR战场游戏机旁,俨然化身历经枪林弹雨、生死磨难的特种兵,行如风坐如钟,稍一挺胸像棵小白松。人生就该这么美滋滋,什么压力啊焦虑啊,全是自找的,你不去顶天,天也犯不着欺你。

酣畅淋漓玩了四小时,差不多到晚自习下课时间,准备找辆共享电动车回家,一掏口袋,半个子都不剩。操了,缺乏全局规划,看来得走回去。

刚一出游戏厅,碰上群混混,还是认识的混混,见着我就开始明里暗里调侃,问我还记不记得哥哥。

此哥哥非彼哥哥。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刚初中毕业的我和同学一起去KTV唱歌,我上厕所回来迷路了,在迷宫似的走廊绕半天,被五颜六色的灯光闪得犯糊涂,进错了包间认错了人,听到是首认识的歌,拿起话筒就开唱,满场面面相觑。

回想回想,由于我实在坦然,几个混混可能以为是别的同伴邀请来的,整首歌完了都没敢赶我走,直到下一首,我转身问:「这是你们谁点的,要不切了。」猛然意识到在座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顿时发怵。

有个穿黑外套的举了手,满面狐疑,认道:「我点的。」听声音感觉是壮汉,一拳三个中学生的那种。

我急中生智,把话筒递过去:「哥,你唱吧。」然后溜之大吉。

尴尬的还在后头,我小心翼翼找回包间,和大家唱了个痛快之后,出门又和那群人碰上。

显然是有人认出了我,一开始只是调侃,后来不知道哪个瘪三说:「这种小学生我一拳能打仨。」好吧虽然我的确是这样以为的,但我同学不乐意,他们想用拳头证明自己不是小学生,嚷嚷着要上。

七个中学生和五个社会混混打架,人多可不算是优势。我比较有自知之明,心知对上可能出大问题,这问题还是因我而起。

没办法,豁出去了。

我从同学裤兜里摸出烟和打火机,嬉皮笑脸凑过去给几个混混敬烟:「哥哥们,对不起了,犯不着跟小学生计较吧,抽根烟抽根烟。」烟是老牌名烟,笑是老鸨谄媚。

有混混说这小弟弟还挺识场面,便走开了,没再跟我同学计较——谢天谢地,还好我长得可爱。

但是今天不巧,我居然单独和他们一群碰上,五人是葫芦娃兄弟吗,怎么这么久了还扎堆,怎么这么久还记得我。

「哎呦,龙哥,你看这不长得挺俊吗,不如认了当弟弟,不吃亏。」混混a对混混b说。混混b貌似叫龙哥,正是当初我让他切歌的那位黑外套猛男。

混混c嬉皮笑脸,满脸油腻:「极致最贵的小男孩也就这样。」故意说给我听一样,极致是吧,的确听人讲过那里某灰色产业盛行。

我想假装没事人走掉,但是他们拦着不让。没钱、没同伙、没底气,我一秒认清现实,笑眯眯打招呼,甜甜来了声哥哥们好。

混混d勾起嘴角:「小嘴挺甜,上次就注意你了。」宛如黑道文里霸道太子会说的话,但由于他长得实在一般我拒绝代入。

我笑呵呵听几人插科打诨,嘴上敷衍应承,心里不免有点着急,并且怀揣某种期待:大概三十分钟前我给燕驰发过条消息,是游戏厅的照片,他会过来吗?

又在心里鄙视自己:就算来了又能干什么,二打五吗?还不如我自己开溜方便。

是不是应该先逃跑,感觉继续虚与委蛇下去真的要被拉去一起玩,一起玩什么可不好说。

正胡乱想着,我手机响了,掏出一看来电提示:太上皇。想必是晚自习已经下课我还没回家,我妈担心了打电话来催。

我心生一计,为了避免露馅,就先把通话音量调到只有一格,放到耳边,听见我妈骂骂咧咧:「臭小子,跑哪去了怎么还不回家?」

我装出惊讶的模样,说:「啊,是吗,爸你居然在外面?」

我妈震怒:「你爸在卧室呢。说什么傻话?你哥电话怎么打不通?」

我露出虚伪而不失礼貌的笑容:「哦哦好的,我这就来,到一楼大厅了。」说着就想走出去。

然而被拦住了:「当哥几个是傻的吗,装什么装。」

我心虚,但还是满脸笃定,说得确有其事一样:「我爸真的来接我了。」

混混a显然不信:「哦,上次叫哥这次叫爸了?」

「是真的,不信你们看——」我随手一指玻璃门外的路人身影。

操,燕驰怎么站在那里?

我哥变我爸,礼崩乐坏,还讲不讲道德伦理了。

同时我心花怒放,拼命招手,放声大喊:「爸!我在这里!」

我保证,燕驰转身看见我的时候,表情已经是有点坏掉的样子。

让我们把镜头拉回半小时前,当时正花着最后几枚游戏币的我,绝对没有想到那游戏能救我狗命。

游戏机是VR的,内容为末世丧尸FPS。对天发誓,我真的在一堆尤其丑陋、血肉模糊的丧尸中看见了一个帅哥,并且依据视力和直觉,本人认为那帅哥长得很像我哥。于是乎,我兴冲冲脱下设备,掏出手机想要拍照。

VR眼视设备外形类似双孔望远镜,靠模拟人体左右眼视觉偏差来打造真实视觉体验,所以沉沉一个设备上只有俩圆孔在发光。按下快门那一瞬,我操控的主角恰好被扑过来的丧尸咬住脖颈,于是乎画面里只有红黑灰一团,正是丧尸挂着烂肉的头顶,飘有几根零落秀发。

感觉有点不妙,但还是把照片发给我哥,配字:「见到个角色很像你。」

对面秒回:「像你。」

又陆陆续续好几条:

「逃课?」

「大喜乐游戏厅?」

「绝地危机?」

「二级食腐丧尸?」

「差不多该回家了。」

我没再回复,窃笑着把手机装回裤兜,继续玩游戏。

无法猜测我哥怀怎样的心情赶来,他站在商场门外,脑子里是不是想着怎么揍死我。也无法猜测我哥听见那句爸有何感想,总之,见到我哥那一刻我喜笑颜开,趁混混们稍有迟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门口的他,二话不说,拉上手就开始跑。

我们像两只蟑螂逃离鞋底那样逃离了这是非之地。

距商场建筑已经有段距离,我小心翼翼向后张望,见四下空无一人,才逐渐放慢速度,停了脚步。

我哥跟着我停下,一头雾水问:「逃什么,又惹事了?」

手还握在一起,初秋的风轻轻掠过,扫得我心尖发痒。奔跑过程中不知何时十指相扣起来,我的左手,他的右手,有一点温差,却紧紧贴在一起,就像我无数次期许的那样,就像我无数次梦到的那样。

我偷偷用拇指刮过他的指节,从拇指指尖划到鱼际,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每一寸肌肤都仿佛在呼吸,在这种细微而隐秘的抚摸中轻轻战栗。

我几乎快要屏住气,全身心去感受这种触碰,但还是装得若无其事,问他:「我操你还真过来,过来干什么。」

燕驰默无声息地甩开我的手,力道不大,但很坚决。他说:「下午是谁坐操场上哭鼻子呢,还以为你要离家出走。」

有一刹那我的左手顿在半空无处安放,但很快重整旗鼓,笑嘻嘻说:「是有点想离家出走,没钱又回来了。」

路灯橙黄的光下,景色显得无比柔和,我感受到晚风拂过我脸,他的视线也拂过我脸,说不清哪个更轻盈,都一样飘忽,一样不可捉摸。

他把被我摸过的左手插进口袋:「全花光了?」

我哭丧着脸:「是呀,半分也不剩。」

燕驰笑道:「巧了,我忘带手机就来了。」

公共出行好像还不支持虹膜支付,我提议:「那走回去吧。」

他说:「那走回去吧。」

于是我们真的走回了家,花费四十分钟,双双被我妈痛骂。

就是讲,他那么急干嘛,手机都不带就来找,我又不会被人贩子拐掉。

要细细道来我的爱情,就不得不提罗焉云。简单讲,此人是个怪咖,坐在感情指导席位上指点江山,间接导致本人感情全面崩盘。

罗焉云住在我家对门,岁数和我一样,在还需要大人把尿的时代,她爸和我妈经常一起蹲在楼下花坛边交流养娃心得。由此,我与她积累下深厚的吃奶情谊。

我家比较传统,罗焉云家却是时代弄潮儿。她妈搞地质的,全国各地跑,刚生完孩,月子没坐满就跑去研究学术了,留下她爸一人在家带孩。

我妈说,那时候罗焉云的爸斯斯文文,看上去就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她便忍不住想过去交流点哺乳心得。

七、八岁之前,我哥是不屑于带我玩的,他只爱和我抢遥控、抢冰淇淋、抢玩具,我对他恨得要死。所以我与罗焉云玩大,她对我有着深刻影响。

三岁,罗焉云和我在小区花园的草地上翻滚,我把狗屎滚到衣服上,被我妈痛骂。

四岁,罗焉云划着小滑车找我过家家,她当爸爸我当妈妈,被我爸痛骂。

五岁,罗焉云与我分享衣柜,我穿着她的公主裙回家,被我哥狠狠嘲笑。

六岁,罗焉云早我一年上了小学,天天给我炫耀班上见闻,我跟着她去上学,被她老师拦在门外,遣返回我自己的幼儿园。

七岁,我终于上了小学,去找罗焉云,她说我烦,遂揍了我一顿。后来又去找我哥,想让他帮我报仇,我哥说我怂,也揍了我一顿。最后哭着去找我妈,我妈骂了我哥一顿。

七八岁的时候开始有性别意识,我与罗焉云渐渐不那么亲密了,只是见到会打个招呼的关系。直到我五年级的某天放学,罗焉云突然找上门来,说要跟我单挑,理由是她喜欢的女孩子暗恋我。

我大为震惊:原来罗焉云喜欢女的。(难道不是应该先注意到有女孩子暗恋我吗?林先觉,你没救了!)

说清楚后我们重归于好,罗焉云跟我倾诉她的甜蜜苦恼,关于她如何追那个女孩,女孩又如何拿她当普通朋友。当时年仅十二岁的罗焉云口出狂言:所有女孩子都是潜在同性恋。她不信自己追不到人。然而她六年级毕业后被她爸送进城里初中住校,从此很少再见那女孩的面,慢慢断了念想。

之后我倒是一直与罗焉云保持网络联系,可能女生的确开智较早,一窍不通的我大多数时候就听她讲讲人生,讲讲爱情,讲讲直女如何让她求而不得。回想来,我严重怀疑,我喜欢上燕驰有她的重大影响:她总跟我吐槽女孩如何敏感、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雷霆,又如何排挤男孩子气的她、对她明嘲暗讽。时间一久,我便也开始观察周围的女孩子,便也总会看到她说的那些,于是从未对女生迸发过任何情感骚动。

而与之相对,我哥就比较神秘,好像做什么都游刃有余,后来也不欺负我了,对我越来越好,越来越像真正的兄长。也许喜欢上我哥真是多条件共同铸成的必然,换句话说,算是某种命中注定。

还记得那一次的谈话。(想命名《焉云对话集》)

跟罗焉云讲我喜欢我哥的时候,她喝完罐中最后一口啤酒,嘲笑说:「我打赌,你不敢表白。」说着把罐子捏瘪,随手放到地上。

我揉揉有点发热的脸,感觉有点醉:「表白?就算表白成功,我也不敢跟他谈恋爱啊。」

罗焉云又开一罐,拿出气吞河山的气势咕噜咕噜就是喝,喝完对我撇撇嘴:「这么多年了,不得不说二林你就是怂货。哥哥又怎么,谁规定不能和哥哥谈恋爱?」嘴里满是酒气。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就说:「总归是不太道德。」

罗焉云捋了把头发,把胸前的长发放到后面,朝我翻个白眼:「法律规定不能近亲结婚也只是防止生出畸形儿,你们又不生孩子,怕什么?」

果然她总是比我潇洒比我豪迈,我笑骂:「操,生什么孩子,怎么可能到那步。」

罗焉云也笑了:「那不就结了,你情我愿,追到手谈个恋爱,不行就分开,总归还是兄弟。」

「可如果分了,这低头不见抬头见多尴尬。」

「你看看你,都开始愁分手后了,连在一起都不可能,愁什么低头不见抬头见。」

「除了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有我爸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七大姑八大姨呢。妈的,想起我们是亲兄弟就烦。」

「你们谈恋爱,关七大姑八大姨什么事,也没必要非得跟他们说啊。」

「可是我爸,我妈,天天一起生活,难保不会有被发现的一天,被发现了怎么办?」

「挨骂呗。」

「唉,你爸妈开明,我不好跟你讲这些。」

「林先觉呀,你到底是爱你哥这个人还是爱他对你的好?」

「你问我我问谁,我的心又不会讲话。」

「我没兄弟姐妹不知道兄弟亲情什么样子,但我觉得你哥就是单纯把你当弟弟看,对你的好也是哥哥的好。」

「我知道啊。」我怎么会不知道。

「你这是缺爱吧,连哥哥都能喜欢。」

「他怎么不缺爱,我也天天在他身边,他怎么不喜欢我?」

「你非但不敢设想与你哥在一起,连设想他喜欢你都不敢,怎么可能得到他。」

「但是我觉得亲情那种好也可以,就算他只拿我当弟弟,我也可以一直抱着这些存活下去。甚至说,假设他真的喜欢我,假设我的付出都得到回应,反而会想逃......不应该的,不需要的,我们之间畸形的感情,一个人有就够了。」

「期待回应,也不敢被回应。所以说你就是怂,胆小鬼,懦夫。这么多年了,抱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早就发烂发臭的感情,喜欢到变成执念,喜欢到不敢靠近,我真是第一次见你这样的人。」

「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喜欢他,我不想抉择,更不想让他面临抉择。他不用向我走来,我跟在他后面就可以。」

「上啊,想和他亲嘴就亲嘴,想和他做爱就做爱,喜欢就谈恋爱,厌倦了就分手,人活一辈子还能图个什么。且自开怀饮几盅呀~」

唉,我也是第一次做人,不知道人还能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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